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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惹那个男人,他在养娃儿 第4章 穿越了

    不能冲动,这事儿得捋一捋。望着房顶垂下来的三尺白绫,耿昊陷入了沉思。

    穿越了,这是无可否认的。不然,无法解释这间古色古香的小药铺,还有脑子里那个貌似灵碎裂的小人光影。

    问题的关键是:

    我是死后穿越的,还是死前穿越的。

    要是死后穿越,我这就算开启了下一世,此时此刻起,我和笑笑的约定已经生效。要是死前穿越……

    那还要再死一次才成。

    白绫在耿昊面前飘来荡去。

    一如耿昊的心情。

    ......

    被耿昊取而代之的这个倒霉蛋,名字也叫耿昊,他的灵魂开始向耿昊传输记忆。

    强势而又凶猛。

    此方世界名叫瀚海大陆,是个高武世界。仙佛,武者,儒士,魂修,阵法师,傀儡士……各种修炼体系繁花似锦。

    按理说,这是件极其不合理的事情。上层建筑具有排他性,他们总想着唯我独尊。

    在蓝星,西方制度总想干掉东方主义,当然,有机会的话,东方主义对西方老表也不会客气。而这,争斗对象还仅仅是两位。

    无论怎么看,超凡武力必然都处在社会最上层。几十上百种超凡武力构建的上层……脑浆子还不得打崩出来。

    耿昊越想越糊涂。

    记忆传输仍在继续。

    很快,耿昊就找到了答案。

    蛮祸!死渊!

    瀚海大陆广袤无垠,栖居在此的智慧种族足有上万。然而,便是这上万种族占据的地盘加起来,也不到瀚海大陆的百分之二十,余下百分之八十的生存空间通通属于蛮兽。蛮兽思维混乱,智慧低下,他们喜欢吞吃智慧生命,时刻觊觎着攻破万族大本营。

    此为蛮祸。

    如果说,蛮兽是秩序生命天敌的话,那么,死渊便是所有生命的天敌。

    死渊是很多道巨大空间裂隙的统称,他们在大陆很多地方都有存在。从死渊涌出来的怪物,全然不像生命,像极了兵器。

    死渊怪物统称渊魔,他们冷漠,残忍,对待所有生命,上到巨龙,下到蚂蚁,只有一个态度:杀!鉴于此,很多人认为他们是异界入侵大陆的先锋。

    人类国度位于瀚海大陆中央,名副其实的四战之地。对抗蛮兽,渊魔还嫌力量不够用呢,哪还有力气争夺正统地位。

    这就合理了。

    很快,耿昊的心思就完全被瀚海大陆的波澜壮阔所吸引。

    夏,这是原主所处国度的名字。

    自盖世强人夏颉在大陆中央立国,夏传承已有十万年。在兽潮和渊魔的一次次冲击中,夏朝非但没有覆灭,反倒日益壮大,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央皇朝。

    皇朝供养着庞大的超凡军队,他们主要作战对象是渊魔。据说,皇朝在死渊旁的铁荆棘要塞常驻修士便有上百万。连年征战不休。而皇朝内,则是宗门林立。

    其中,以四大宗门为尊。

    西方,战魂殿。

    南方,百艺宗。

    东方,剑阁。

    北方,黑木林。

    四宗门驻守四方,是抵挡兽潮的中流砥柱。故而,被众多修士尊称为天宗。在所属势力范围内,天宗的权威甚至高于皇朝。

    分权?

    耿昊皱起了眉头。

    四宗门越看越像封疆大吏,这岂不是分裂的前奏。奇怪的是,四宗门有毁于兽潮的,有衰落被人顶替的,有毁于天灾人祸的,就是没有闹独立的。

    耿昊稍一思索,便明白,这其中必然存在某些不为人知的隐秘。

    ......

    与蛮兽对抗,必然离不开军队。

    药铺原主,其父生前便是剑阁下属赤霄军团的一名都尉。他死于十年前的一场兽潮。

    据说,是在突围时,为了营救友人,逆流而上,最终,被一头象兽一口吞下了肚。

    剑阁还算厚道,人死功不销,宗门核算其功劳,折算财物后,为他没有修行资质的儿子,在赤霄城购置了一间店铺。

    原主那年14岁,性格懦弱。

    他是在完全懵懂无知的情况下接手了这么大一笔财富,要知道,赤霄城是剑阁下属十城之一,城墙高大,守备森严,更有以神剑-赤霄为核心的绝世剑图坐镇,可以这样说,只要剑阁不倒,赤霄城就绝不会有倾覆之祸。

    小儿持金,耿昊的处境可想而知。

    城里城外,觊觎这个呆头娃财富的人足以绕城三周。哄骗,威胁,套路,色诱……一波接一波往他身上扑。

    正当耿昊迫于无奈,要将店铺以百两黄金卖给哐哐砸门的地痞无赖时,一柄铁剑从天而降,斩下了一颗怒目圆睁的毛绒绒大脑袋。

    自此,耿昊门前清净,再无烦扰。

    耿昊的保护伞,是位剑气冲天,酒气比剑气还要高三丈的强大修士。他一脸大胡子,名叫燕酒歌,自称是他父亲的友人,过命的交情。耿昊有任何事,都可以找他。

    “叔,那个家伙是猛虎帮的,不会有麻烦吧?”耿昊心中惴惴。

    “凡事都要讲规矩,光天化日,在剑阁辖下的城内杀人,当然有麻烦。”大胡子撇撇嘴,“不过不用担心,都是小问题。叔在剑门关一线,斥候营,在编。”

    这气魄,年幼的耿昊顿时惊为天人。

    “我真没有修行资质?”他不甘心。

    大胡子一声长叹,拍了拍耿昊肩头:“别胡思乱想,守好铺子,叔再给你找个殷实人家的美娇娘,生个胖娃娃,小日子不比苦哈哈的修行强多了。”

    “可修行能杀蛮兽,能复仇,能长生……”

    大胡子恼了,抬手给了耿昊一个暴栗。

    “守家,娶妻,生娃,你要是续不上耿大哥的香火,老子铁剑剁你小家雀。”

    耿昊麻了。

    家雀没了,谈其他不都是在耍流氓吗。

    大胡子走后,耿昊不死心。

    他查了许多修行典籍。

    法修要灵根,没有。

    体修要相性,没有。

    魂修要灵觉,没有。

    剑修要剑种,没有。

    文修要才气,没有。

    ……

    耿昊死心了。他是白板,那种蹭上都蹭不上色,彻头彻尾的白板。

    倒也不是说啥都不能修,严格说起来,他可以参军当力士。就是养好体格,临阵前,请军武符师在胸前绘好老虎,狮子什么的,然后手持铁棍或者大戟,千人万人汇到一处,当巍峨如山的蛮兽扑来时,大家激发气血,脸红脖子粗地一起喊:老虎!

    空中就会有老虎冒出来,嗷嗷叫着跟蛮兽打。不拿武器行不行?不行。

    那样老虎就会没有爪子和牙齿,没有爪牙的老虎打蛮兽,那岂不成按摩了。

    翻烂三箱书后,耿昊决定做个好孩子。

    打打杀杀,不好。

    他要开店,没事儿街上溜达的时候,看着那些生意好的店铺,他就开始琢磨其中的道道,别说,还真让他琢磨出点儿门道。

    铁匠,制甲这些要手艺的店,他开不了。拍卖会,斗兽场这些要人脉的店,他开不了。赌馆,青楼这些不要良心的店,他也开不了。

    ……

    选来选去,他决定开一间草药铺。收购草药,然后走军方专供路线,毕竟他有一位有玩命儿本事并且还敢于玩命的好叔叔。

    他将想法告诉了大胡子。

    大胡子就问了一个问题,外加一个要求,就应下了他的请求。

    “药保真吗?”

    瞧瞧大胡子紧握剑柄,蠢蠢欲动的右手,耿昊脸色一变,连忙回答:“真。”

    立时,大胡子右手伸到空中,竖起五根粗萝卜般的手指:“回扣五个点。”

    叔,这手,玩的属实高明啊!

    ……

    有靠山,有铺子,耿昊过上了人见人羡,狗见狗馋的幸福生活。六年下来,他就成了下城区的老油条。闲暇时,最喜欢大街小巷逛荡,逢见大姑娘小媳妇就多喵两眼。

    毕竟,不能啥事都麻烦叔儿不是,自由恋爱,还是可以争取一下的。

    ……

    原耿昊的记忆传输接近了尾声。

    他的灵魂彻底消散成一缕青烟。

    耿昊感觉一阵头疼。修仙,长生,蛮兽……这些玩意儿,他是半点儿都不在意,即便原主的死因,他也懒得去想。

    他只想知道,穿越到底算不算开启新的轮回,笑笑究竟是不是和他在同一世?

    生存?

    还是死亡?

    这是一个问题。

    如果选错,他们将会差了一世。

    生生世世的诺言被打破,那他和笑笑就再也见不到了。

    那生死对于他还有什么意义?

    耿昊从黄昏站到了黎明。

    最后,他将白绫挽了一个圈,套在脖子上。他手扶白绫,笑着闭上了眼睛。

    笑笑,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没错,他选择死亡。

    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耿昊,这个又耿又轴的家伙,将成为史上最窝囊,寿命最短,给所有同仁脸上抹黑的穿越者。

    好在,意外发生了。

    破晓第一缕阳光照在他脸上那一刻,所有穿越者的必备品-金手指姗姗来迟。

    “叮,修仙刮刮乐,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