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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文娱界带娃,被封为诗仙曲神 第200章 厚颜无耻!

    听着四周的话语,仲清风恨不得撕烂裴休的嘴巴,眼睛都隐隐有些发红了。

    天字一号雅间中的程流苏见此,不禁暗道要遭。

    果然,仲清风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你想怎么比!我接了便是!”

    闻言,裴休不禁露出了一抹得逞的笑容,然后道:“仲老板你可别说我在欺负你,这位名叫金根细,是泡菜国的留学生,只要你们这有任何人作出的诗词能比他的好,就算是我输。”

    说着,裴休一指他身边的那个始终昂着头的年轻男子。

    看得出来,这个泡菜国的家伙十分自信。

    看见这一幕,四周的顾客都有些不舒服,对方这话明显是冲着在场所有人来的。

    也就是说,对方觉得在场所有人的诗词水平都是比不上这位泡菜国留学生的。

    现场有些人当场就有些压不住火气了,准备开口问候起裴休的家人来。

    但就在这时,裴休又道:“当然,如果在场的,有哪位能胜过他,这件价值二百万的玉兔便送给那位了。”

    只见他的手上托着一个巴掌大小的玉制兔子,在灯光的映照下,众人甚至可以看见它身上纤毫毕现的兔毛。

    这玉兔的做工和品相都是极品,裴休确实没有夸大它的价值。

    听到这话,之前还有些义愤填膺的众人,都是稍稍偃旗息鼓了下来。

    被裴休这么一弄,这倒也算是一件雅事了。

    ……

    地字八号包厢内。

    看见这一幕,戴亨皱眉道:“这裴休显然是有备而来,仲老板如果处理不好的话,这秋水坊以后的日子怕是要难过了。”

    叶真只是朝台上瞥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

    语气淡淡道:“如果连泡菜国的学生都比不过,那这秋水坊确实也没有开下去的必要了。”

    说完,他便专注起了吃菜干饭,到目前为止,这秋水坊的菜肴倒是令叶真很满意。

    至于台上的冲突,他并没有什么兴趣。

    他只是应邀来吃顿饭的而已,舞台上的双方,不管谁赢谁输都跟他没什么关系。

    ……

    仲清风此时也稍稍回过神来,暗道自己刚才还是冲动了。

    但他却也并不是十分忌惮,作为当代华夏全国作协主席仲轻侯的孙子。

    他自小便受到了大量的文学熏陶,自身在文学上的造诣早已非一般人所能及。

    他虽不是“五岁知五经,七岁能诗文”那样的天才,但也是颇有文采诗才的,他有自信不会输给当今文坛上一般的文人。

    更何况,对方还是个泡菜国的学生,华夏文可能都还没学明白呢,竟还敢与人比诗?

    怕不是来自取其辱的!

    就算退一万步说,假如他仲清风真的比不过对方,不还有表姐程流苏替他压轴吗?

    以程流苏当前的文学造诣,华夏年轻一辈怕是没几个能比得上的了,他不认为这金根细会有一丝一毫的可能能够胜过自己的表妹。

    想到这,仲清风的脸上带着些许戏谑之色道:“那就请这位金什么细的泡菜国友人,亮出自己的大作来吧。”

    听到这话,那泡菜国人才终于低下头来,看向仲清风,皱眉用着有些蹩脚的华夏语纠正道:“倭叫金根细!不叫金甚磨细!”

    金根细那怪异的语调,顿时引起了一片嘲弄的声音。

    “哈哈哈,这名字是写实啊?还是在表达一种奇特的期盼啊?”

    “泡菜国人取名字,倒是真的不拘小节啊,我猜应该是一种写实。”

    ……

    听着对方有些蹩脚的华夏语,仲清风心中不由大定!

    就以对方这水准,怎么可能写得出什么好的诗词出来,要知道平仄押韵可是诗词创作的基本功啊!

    这人连声韵母都还有点搞不清,那就更别说是作诗作词了。

    “好,那就请金根细先生展示大作吧。”

    听到仲清风十分轻松的语气,一旁裴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

    见仲清风叫对了他的名字,金根细才朝自己身后的助理点了点下巴。

    只见他的助理,拿出了一幅卷轴,然后在另一人的帮助下,徐徐展开。

    为了让大家都能看清内容,仲清风十分大度的示意,让现场镜头对准了这卷轴上面的内容。

    卷轴上的内容刚展示在舞台后方的大屏幕上,便引起了哄堂大笑。

    众人哄笑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那卷轴上的字迹直如狗啃的一般,就连一些小学生的字都比这写得好。

    很多人笑过之后,便移开了目光,没再继续看内容了,因为在他们看来,已经没必要看了。

    字都写不好,还想作诗?这金根细怕不是来搞笑的。

    但是那些忽视了字迹,认真品鉴这副作品的人,却都沉默了。

    这些人里,自然也包括仲清风。

    此时仲清风的脸色黑如锅底,同时心里也是一阵不敢置信。

    以为是幻觉的他,连忙闭眼甩了甩脑袋,然后重新看向卷轴上的词作。

    “卜算子

    相思深似海,旧情远如天。苦泪千千万万行,竟使人、断愁肠。

    欲见无可见,想弃终难弃。如若今生终无缘,待重结、来世愿。”

    内容依旧还是那个内容,并无任何变化!

    这词写的实在是太好了,别说是年轻一辈了,即使是华夏当今老一辈的诗人,也没几个能写出这种水平的赠词!

    仲清风抬眼瞪向裴休,怒声道:“你敢使诈!?”

    裴休掸了掸自家的领口,悠然道:“我耍什么诈了?仲老板可千万不要信口雌黄啊!”

    仲清风一指金根细,冷笑连连道:“这首诗是他写的?你是在侮辱在座所有人的智商吗?你不妨问问,在座的,有谁会相信?”

    裴休还没回应,一旁被指着的金根细却是先行开口了。

    “肿么了?肿老板是输不起吗?倭说这首诗是倭创作的,那就是倭创作的,如果你们不相信的话,那就尽管拿出证据来证明不是倭的呀!”

    金根细在说着这番话的时候,当真是自信满满,因为他知道,当世没有任何人能够证明这首词不是他的。

    这词其实是他的一位恩人的词作,他的那位恩人是个生活在泡菜国的华夏老人,是个一生孤寡的老人。

    老人曾在泡菜国资助过很多贫困学生,其中就有他金根细。

    那老人临终前,因为得知金根细要去华夏留学,所以曾委托他将一封信带到华夏,寄给一个人。

    而这封信里,便有这首词作。

    可是在他到了华夏后,却厚颜无耻地将这首词据为己有,标榜成了自己的作品。

    凭借这首词,他在华夏这边还收获了不少拥趸,并且还有很多人找他合作,其中就有裴休。

    因为死无对证,所以金根细根本就不怕穿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