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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王侯 第1章 乡野村儿

    上原府,地处楚国北境,治下百余万人口。为应对北地燕国威胁,郡内常驻军20余万。上原府北临燕国,西临天赐山脉,因常年的两国交战不休,民生困苦,边境旁亦是十室九空。

    在前朝的时候,上原就是兵源之地,郡内民风彪悍。当年为楚征战八方而后护卫皇城的天都卫皆为上原兵。尽管已过三百多年,上原历代百姓仍然以此为傲。

    前楚享国祚376年。前楚也曾经有过盛世繁华,疆域千万里,拥雄兵百万,镇压四方。寰宇之内,莫不臣服。不过同曾经的朝代一样,繁华掩盖了矛盾,肥硕的蛀虫一点一点掏空了大厦,等危机出现,帝国大厦已倾。末任国君楚平王时,战乱四起,各地起义频发,国内各地更是各自为战。尽管楚平王有励精图治之心,想重拾山河。他曾整顿军务,想肃清吏治,变法强国。奈何为时已晚,已无回天之力,庞大的官绅利益集团压垮了帝国。在位仅仅七年,偌大的楚国便在战火中四分五裂,楚平王最终国破身死,杀了皇子公主,命人纵火点燃了皇宫,自己则自刎于金銮殿上。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帝国的倒塌让整个国家陷入内战。最终经过十余年的各方混战,前楚被一分为三:原皇室旁系安平郡王楚怀阳依靠江南士族和旧朝势力支持,自称正统,占原楚国南部仍称楚,世人称后楚;镇北侯燕淮山兵力强盛,击败了北方诸强,占原楚国北境建立燕国;蜀地郡守孟固则是占领了剑门关,隔开了蜀地与中原的通道。在蜀地官员和士绅支持下,登位称帝,国号蜀,称西蜀。

    至此 ,三国鼎立。各国经过连年战乱也是军力疲惫,民生凋敝,便各自暂时停下了相互征伐。至此,连年的征战暂时停歇。民众得到了休养生息,各国也慢慢积蓄实力,消化各自到手的利益,以期再战。偶尔边境会有小规模的冲突,但很少爆发大规模的战事。

    西蜀国占了蜀地,辖内土地肥沃,适宜耕作,农业发达。又兼没有经历中原大战的影响,所辖之内百姓安逸,甚是稳定。高山峻岭将蜀地与中原之地分割开来。蜀地都是山路,道路难走,飞鸟与走兽亦不愿多行,人行于道,难于上青天。西蜀依地形之力,据兵于外,不胜不败。国主孟固并没有大的报复,只愿固守蜀地,无进取之心,以防卫为主。只愿当个自在的皇帝,不愿对外用兵。

    燕国占据北地,治下河西郡有草木繁盛的河西大草原,可以养育大量优良战马。因而建起了强大的骑兵。燕国骑兵也因此独步天下,战力无双。但经过十余年的战乱动荡,北地地广人稀,作物产出底下,国强而不富。

    楚国则是占据了原楚国南部。有淮南鱼米之乡,又有江南人杰地灵之地。天下文官九成出自江南。文风鼎盛,锦绣文章不胜枚举,一片歌舞升平之像。

    杨家村,地处上原府西边,挨着天赐山脉。是一个山沟里的小村子。村子不大,都是泥巴木头搭起来的房子,只有百十来人,还大部分都是伤残老弱,女人和孩子。青壮男人要么残疾腿脚不灵的,要么是退出军伍的伤兵,没家没业的,来这安身立命。山村的日子不好过,身体好的进军伍吃兵饷去了,有去处的,腿脚方便的也都拖家带口往别处讨生活了,留在这的都是无处可去的。因为这里够偏僻,官府也不太管,村里人很多都是没地方去来这里落脚的。

    村子里开荒出了不少的山地,地不好,产不出多少粮食。不过村子在大山旁,山上的野菜和野物很多,村子里的人就是靠着山地与旁边的大山勉强度日。不过还好,因为连年的战事使得西北民生困苦,朝廷免了几年的赋税,老百姓还活的下去。

    杨家村并不都姓杨,为什么叫杨家村没人知道了,村里的人来自五湖四海,都是没地方去抱团在这里凑合活着。经历了连年的战乱,能活着已经是最大的奢望。这里太偏僻,也太穷了,兵祸绵延不到这,土匪来了估计也要哭着走。

    洛大原是上原军中弓箭手,战场上跟北边的燕军打的时候已方军阵被破了,弓箭手死了大半。洛大命大,捡了条命。但是左手被马刀削掉了一半,剩了大拇指和食指,腿也被马踩断了,伤好后也瘸了。打了一场败仗,朝廷要追责,全军从上到下被问责,将领更是被下狱问罪。

    洛大残了,不能在军伍呆下去了。残了还好,起码留条命下来。当了半辈子行伍能留条命那就是祖宗保佑了。洛大就拿着退伍钱和自己多年攒下的饷银,一共三十多两银子,本打算拿银子买个婆娘回平安的地界治几亩地,弄个草房安顿下来,再生两个娃娃,有个继承香火的,过后半辈子。

    退出军伍要在军务处办理,把军籍改回民籍。洛大在上原城里军务处改完了籍。出了衙门,路上碰巧遇到了一个拐子,领了个,三、四岁的男孩。拐子也好,人贩子也罢,他就是要把这个小孩卖到南方的。战乱年代,这种人遍地都是,把各种各样手段得来的孩子卖到南方去。拐子说,孩子妈病死了,他帮忙给埋了的,孩子要卖到南方去,怎么也比饿死了强。江南的朱门大户最是喜欢买还不记事的小孩子,从小开始养,说从小养能养熟。尤其像这种无父无母的,将来世代都是自己的家奴,在江南大受欢迎。

    也许是上辈子的缘,洛大看到这个三、四岁孩子明亮的眼神,顿时心生怜悯。跟拐子软磨硬泡了半天,最终用20两银子买下了小男孩。

    有了孩子,家乡又没了亲人,回乡的念想也就淡了。一个瘸子抱着个孩子,背着个包裹就风尘仆仆的来到了杨家村。洛大告诉村民,男孩是自己的侄子,四岁,爹妈死了,自己为了躲避兵灾来到这的。

    村民对新来的洛大和男孩表现出了极大地欢迎,毕竟一个壮汉就代表着村子多了一份力量。大家伙帮着用泥巴木头搭了两间屋子。村子又给分了几亩山地,洛大带着小孩就在这里安顿了下来。

    洛大毕竟残了一只手,农活干的没那么利索,山地产出也少,还有孩子要养。他就自己做了把短弓,时常进山打猎。虽然残了一只手,用弓没有原来那么利索,打不到大的猎物,但村子旁就是大山,兔子这样的小动物也不少,爷俩倒是过的不错,一年下来没什么余富,却也饿不着。

    洛大没有名字,姓洛,排行老大,就叫做洛大了。乡野之人,没几个认识字的,起不出什么好名字。名字对他们来说大概就是个记号,叫人的时候别叫错了,给祖宗烧香添坟的时候能让祖宗知道有后,将来自己躺进棺材的时候希望有人能供上自己的牌位。

    买男孩的时候拐子不知道孩子姓名,洛大也没细问。孩子也只记得自己乳名叫石头。洛大原准备让孩子随自己姓洛来着,好继承老洛家的香火,买男孩也就是为了这。但想着自己半辈子过的窝窝囊囊,不想孩子长大了也这样窝囊的活着,就用杨家村的“杨“字给孩子加了姓,又用自己的姓“洛”字给孩子冠了名。杨洛,小男孩有了自己的名字。

    洛大对杨洛非常好,田里虽然产出不多,但洛大进山经常都有收获,野兔、獐子、山鸡,偶尔运气来了也会打只小鹿这样大点动物,每次打猎收获多了,洛大都会分一部分都给了村子的人家。一些能换钱的皮子、山鸡之类的洛大会拿去五十多里外的县城卖钱,再买些生活必需品回来。

    日子过得紧紧巴巴,杨洛的吃食却一直都不孬,再加上经常有肉食可吃,杨洛长得很是健康聪明。

    洛大混混沌沌的过了半辈子,知道在这个能人吃人的岁月,没有一技傍身,没有些本事,不可能好好的活下去。不是被野兽吃了,也是被人吞了。所以他对杨洛要求很严格。

    来村子一年多,调养好了杨洛的身体,洛大就开始教他练习弓箭。手虽然残了,本领还在。他教杨洛练习眼睛,弓箭手必须要有一双好眼睛,看的远,看得准,才能射的准。他让杨洛盯着天上的飞鸟,看树叶随风而动,看松针微微晃动。看的眼睛直淌眼泪。他给杨洛做了把小弓,练完眼睛练开弓,教他这么扎好步,怎么样发力,怎么样呼吸,他用自己在军武中学到的都用上了。

    练的非常辛苦,开始杨洛哭了几次,但是洛大没有心软,硬是不为所动,杨洛也就坚持了下来。又过两年,洛大开始教杨洛练刀。洛大是弓手,不会什么刀法,只在军伍里学了几下。但是他知道神射手是一次一次开弓射箭练出来的,他就这么教杨洛。很简单几下,劈砍,平削,前刺。洛大让杨洛拿着木刀对着木头练习。杨洛也是很认真,不论弓箭还是练刀,勤练不辍。

    洛大虽然是个莽汉,不认识几个字,但见惯了军中官僚勾心斗角,国中文官更是压制武将。他常对杨洛说:你不但要练本领,最最重要的是脑袋要灵光。战场上,逞个人勇武的往往是死的最快的。一个人拿把刀,能杀三人、五人,军中高手能敌十人、二十人;但是有的人一个谋略就能破这千军万马,杀得血流成河。杨洛身上寄托了洛大所有。

    村中岁月平淡,时光匆匆,一晃儿,杨洛来到了1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