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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臣贼子传 第212章 毁灭证据

    魏无心本是自言自语,邵指挥想活命,不住的点头附和:

    “是是是!毁了这些证据,我们,就,就没法害人了。”

    “公子,你放过我吧,证据已经没了,我,我,我,害不了人……”

    他将纸张全部吃光,蹲下身,用断臂对准了邵指挥的脖子:

    “猪狗,你看看外面,几千几万人,我活的成么?”

    “我与人畜无害,却落到这步田地,不都是因为你们三个?”

    “你们害我,我凭什么要放了你?”

    “你先走一步,我随后找你。去地狱路上,我他娘接着揍你玩,全当消遣,哈哈!”

    一边说,断臂已经插入邵指挥脖子里。

    邵指挥眼中的惊恐渐渐消退,血液渐渐流出,生命也渐渐消逝。

    杀了邵指挥,再看看钱同知和王经历,全都死透了。

    他这才一屁股坐在血泊里,摇头又叹气:

    “我与人畜无害,却为何要落到这步田地?”

    “娘子,兔儿,你们当时怎不带我一起走?撇我一个人孤苦伶仃,遭这等的罪!”

    “狗屁忠心,狗屁义骨,就不该信赵老儿的鬼话,跟他投奔什么狗王!”

    “狗王是真的狗!我直他娘!”

    门外果然聚了几千几万人,可看他举着断手坐在血泊中,如同只恶鬼一般,哪有一个敢上前?

    忽听身后有人喊:

    “让开,郑同知来了!”

    无心听到喊声,抬头看去。

    见人群闪出条路,一行人大步奔他而来。

    在边墙城长大,他一眼就能看出谁能打,谁不能打。

    外面那些正兵老爷,没一个能打的,都是废物。

    这一行人,却不一样。

    看身材,个个结实。

    看步姿,虎虎生风。

    看神态,杀气腾腾。

    几乎能与边墙卫媲美。

    这,才叫正兵!

    他咧嘴一笑,缓缓起身:

    “能死在正兵手里,倒也不冤!好过被那帮废物乱刀砍杀,哈哈!”

    当先一人,四十五六岁,应当就是郑同知。

    身高七尺六七,浓眉大眼,黝黑皮肤,络腮胡子,腰间悬着一把长刀。

    他左右两边,另有一男一女,和他长得十分相像。

    男的二十五六,穿重甲,持大刀,孔武有力。

    女的二十一二,轻甲,背弓箭,身材健壮匀称。

    到了近前,郑同知反手拔刀。

    刀刚刚出窍,突然翻了个腕花,便成了正手持刀,刀锋对准了无心。

    郑同知死盯着无心,问旁边那几个已被吓瘫的士兵:

    “邵指挥和钱同知,是被他所杀?”

    “他是什么人!?”

    几个士兵连滚带爬,躲到他身后,结结巴巴答:

    “郑同知,他,他是……他与奄王同谋造反,几位大人连夜审他……”

    “他好不凶狠,竟,竟然用断骨为刀,刺死了几位大人!”

    郑同知双眉紧锁:

    “与奄王同谋造反?是谁说奄王造反?可有证据?”

    士兵指着他:

    “有!”

    “可,被他吃了!”

    无心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肚子,得意洋洋的,刚要说话,郑同知大喝一声:

    “那就是没有!无凭无据,谁敢诬陷亲王造反!不想活了!?”

    “以后这件事,休要再提,被人听了去,全都要掉脑袋!”

    厅内、厅外的士兵顿时全都闭上了嘴,仿佛整个世界都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无心一楞,虽没心没肺,可并非傻子,他明显感觉这人是站在奄王一边的,是在帮奄王。

    他咧嘴一笑,点头夸奖:

    “你倒是个好……”

    一道寒光,直奔腰间:

    “这贼人刺杀官长,罪不容诛!”

    无心有意躲避,奈何枷锁沉重,郑同知手中刀又快如闪电一般。

    寒光过后,郑同知收刀入鞘,转身就走:

    “不过是一个亡命之徒,以诬陷奄王造反为名,接近几位大人,趁机行刺。”

    “扔出去!”

    无心见自己被齐腰斩为了两截。

    上半身被木枷坠着,正缓缓从下半身滑落:

    “直……”

    将死未死之际,见一个女子跑了过来,恰与转身离去的郑同知迎面相遇。

    那女子看到他,眼里满是惊恐,接着冲郑同知大喊:

    “老儿,你怎么把他杀了!?”

    “你明知他不是反贼!!!”

    视觉消失,听觉消失,意识消失……

    无心身死。

    直!

    好疼!

    疼死了!

    腰间和右手处,如同有无数根针戳来戳去似的。

    每戳一下,都是恨不能死的疼。

    好不容易,那些针像是停了。

    眼耳鼻舌身,先后恢复。

    除了要命的饥饿感之后,更要命的是身上压着沉重的东西,压的喘不上气来。

    魏无心用力抓挠,原来身边都是泥土,湿漉漉的。

    很快,双手抓挠出一点空间,赶紧上抬,继续抓挠、推挖……

    泥土被一点点推开。

    “呼!”他从泥土中坐起,大口的喘息:

    “直他娘,差一点就憋死了!”

    “咦?这是什么鬼地方?”

    狼眼四顾,发现自己在一片荒野里,周围全是坟墓。

    有的坟墓塌陷,露出其中死尸来。

    有的根本不能叫坟墓,只是尸身上胡乱埋了点土,比如他刚才躺的地方。

    “我又没死,怎么就把我埋了?”他嘟嘟囔囔的站起身来,迈步往前走: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才走一步,发现身上破袍几乎是从中裂开了,只剩左肋下还藕断丝连着。

    所以右边下半截无拘无束的,都快掉到地上。

    他赶紧将拾起来,将上下半截系在一起。

    奈何中间还是断的,露出整个肚脐眼儿来。

    他也不在乎,继续朝前走。

    走出没几步,见一座坟头上放着几个烂果子,拿起来就吃。

    正吃着,听左手边传来几个说话声:

    “如此说来,果真没事了么?”

    “郑小姐说,证据都被他毁了,三个狗官也被他杀了。再没人诬陷奄王,自然也就没人害我们,所有事都了结了。”

    “哥儿,哥儿,啊啊啊……”

    “他倒是救了我们,却搭上自己性命,呜呜呜……”

    “拜他一拜吧,谢他救命之恩。”

    “郑小姐说,那些奴仆就把他埋在乱葬岗中,也不知哪个才是。”

    “咦?”他见从左边坟墓间走来五个人,四个丫头、一个小厮。别人犹可,那个最小的丫头生着双大大的眼睛,十分面熟,让他不由失声大叫:

    “你不是我边墙城陈良家的大眼睛小猪!?你怎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