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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七零,不做弃妇 第1128章 赶山遇野鸡

    “小妹!来啊~丧彪掏到野鸡窝啦!”

    “啊?看住!千万别给咬死了!让开我来!”

    开山化冻后第一次上山,总能找到一些平时不多见的好东西。

    尤其像丧彪和梁平这样天生的猎人,基本上回回上山都不空手,秦小妹嘛~纯粹就是来凑数的,家里待不住,上山放放风。

    好在她虽没什么能力,提供情绪价值却是一流,从不吝啬赞赏。

    不论捡到什么破烂儿,迎接丧彪的都是一个大拇指,给狗夸的四只爪子虚浮,一摔一个大马趴。

    继承了梁平弹弓的二狗成长的很快,虽然还做不到弹无虚发,也没有梁二哥那样天生的好眼神,十次上山能有八次不空手而归也很不错了。

    都说知足常乐,缺吃少喝的年代,不花钱能尝口肉滋味,即便不能吃饱二狗也很满足。

    尤其今天还能和梁二哥与丧彪一起来赶山,机会难得,他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恨不得遇上野猪才好呢。

    主要队伍里还跟着钱庆春这个啥也不会只有一把子力气还瞎嚷嚷的人,不让他派上点用场,二狗总觉着心里不舒坦。

    在山下,人或许比狗能干;但在山上,人却没有狗机灵。

    忙活了一早上,背篓里的猎物不多,但基本都是丧彪捕获的。

    从小在山下长大,几乎日日赶山,加上通人性,每一个跟丧彪上过山的人都为它的智慧所惊叹。

    “好狗!这一窝野鸡四只小崽儿,养大了可都是肉呢!”钱庆春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了。

    闺女小猫小狗都不喜欢,最爱的就是小鸡仔,这几只带回去够她稀罕好一阵了。

    梁平见状也很喜欢,和秦小妹打了个商量,要了一只小鸡仔回去给梁凯养着。

    村里的生活枯燥乏味,乡下孩子也没有闲钱买玩具,养小鸡、小鸭就算最好的消遣了。

    只是可惜鸡妈妈不在家,不能接她们“母子团聚”,实在让人扼腕痛惜。

    “再往前就该到狗熊岭了,咱还上不上呀?”

    众人坐在半山腰的一处开阔地上啃饭团子,瞧二狗这意思,是想上山去。

    钱庆春是个万事不过心的马大哈,去也行,不去也行,他的意见完全没有参考必要。

    秦小妹和趴在一旁哈气的丧彪对视一眼,有些心虚。

    她面前趴着的就是狗熊本熊,并不害怕狗熊岭的“传说”,因此也是可上可不上。

    大家都表示不反对,倒是打猎技艺最高的梁平不太愿意。

    他认为大雪刚化,山上的老熊冬眠结束指定要出来找吃的,自己一行人送上门去,除非狗熊第一个吃的是钱庆春,当场撑个好歹儿,否则大家一个都跑不了,太过于危险了。

    未经开采的原始丛林里好东西固然不少,可和小命比起来却不值一提。

    因此他提议大家吃完东西绕着半山腰走一圈儿就结束今天的赶山,等天气再温暖一些,集结村里的青壮们一起上狗熊岭,一样能捡到好东西。

    心里还想着那株结出猴头菇的枯木,秦小妹倒是想上去看看,不过不急于一时。

    “那就听梁二哥的,咱们背篓里还装着小鸡仔呢,没有鸡妈妈保护,山上太冷,回头冻死了得不偿失,下回再上狗熊岭吧。”

    狗是秦小妹的,这一路上大家虽然相互合作,但往哪儿走,大概方向还是她说了算。

    主要狗也只听她一个人的话,没有丧彪打头,二狗是万万不敢上狗熊岭的,因此最后的异议也没有了。

    生怕耽搁久了把小鸡仔冻死,一行人加快吃饭的速度,三两口将饭团吞下就打算一边搜寻野菜、野味,一边往山下去。

    天气回暖,山底已经完全化冻,半山腰偶尔可见零星几处冰碴子,山顶则依旧被寒冰覆盖。

    越往上走遇到的人越少,越往下走却是热闹的很。

    人多了,找到好东西的几率就低,但左右是不要钱的,能挖点野菜回去吃个新鲜也不亏。

    毕竟这年头什么东西都贵,人工算是最便宜的了。

    也不是大家躲懒没志气,不想往山上走,一来山上有冬眠的动物出来咬人,为了口吃的搭上命不划算;二来山货难找,没有撵山狗去了也是白费力气。

    整个大溪沟村,或者更远一些,整个碾子桥公社,丧彪这条撵山的好狗都是顶有名的。

    一到山上大家就开始羡慕秦小妹。

    之前笑话她自己都吃不饱,还养这么大条累赘的人如今纷纷用羡慕的眼光盯着丧彪雄赳赳气昂昂叼着猎物远去的背影,嫉妒的后槽牙都咬紧了。

    他们不知道,丧彪吃的多,可人家从来不白吃饭,它为家里做的贡献比那些没有正事儿的老爷们儿可多多了。

    也就是财不露富,其实全家上下没有一个嫌它是吃白饭的。

    尤其丧彪今天还给双胞胎找到了几只小鸡仔,回去还不知道嫂子和母亲要怎么疼它。

    不用说,今天晚上肯定又加餐了,这日子过的,秦小妹都羡慕。

    自打陈媛嫁过来,有屠夫陈这个爱狗如命的老丈人顶着,丧彪的伙食水平坐火箭似的直冲云霄。

    好家伙,那吃肉的次数比人还多,大骨头猪肺汤都吃腻了,偶尔吃顿玉米面儿都算忆苦思甜。

    好吃好喝的养着,又是大型犬,品种好,丧彪可不就是猛嘛。

    村里那些个土狗平时打架就没一个打得过它,上山更不用说,撵都撵不上,只配跟在它屁股后头吃灰。

    眼见一行人从山上下来,背篓里又满满当当的,还能听见小鸡叽叽喳喳的叫声,村民们嫉妒的眼都红了,也没人好意思说出要借狗这种话。

    毕竟狗要出力就得吃肉,谁家供得起丧彪那伙食?

    为难人的话还是不说为好,免得伤感情。

    这可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这时候的人要脸,同时也有羞耻心,知道自己还不起,索性就不张口,大家都不尴尬。

    这样相处起来彼此都舒服,只可惜不是人人都有这觉悟的。

    走到半路,钱庆春突然想起前两年和李树掏过的那窝蜂蜜。

    想想那滋味两个孩子还没尝过,他说啥都要领着梁平和二狗牵上丧彪去看看,秦小妹留下照顾小鸡仔,就没跟去。

    结果就这么一会儿会儿的功夫,秦小妹就被不知道什么时候摸上山的秦光宗给缠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