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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个锦衣卫,仙女你请自重 第214章 初窥隐情

    谢逊,镇江府人,年二十四岁,父母早亡,举人,颇有文采。

    一个举人在江南这种文气盛繁的地方没什么了不起,厉害的是他另外一层身份。

    谢逊是金陵王氏的女婿。

    而且是王家当代家主的嫡女婿。

    能以举人的身份迎娶三代皆为进士的王家女儿,谢逊自然有自己的过人之处。

    此人文章通达,头脑清明,三年前曾在江南大儒周雨声的雨声书院内研读典籍。

    周雨声本人对其评价颇高,曾言道,谢逊此人不次于他的嫡传弟子,若是少年入学,必然收入门中。

    要知道,周雨声十二年前辞官回乡办学,十二年间收了的四个嫡传弟子,四人统统都是进士,其中还有个中过会元的。

    以周雨声的士林声望,犯不着违心去吹捧一个王家的女婿。

    由此可见,来年的科考,谢逊可以说十有八九榜上有名。

    谢逊是王家的女婿,而且是王家未来的进士女婿,不出意外是要进入金陵王氏核心的重要成员。

    以王家在江南官场盘根错节的关系,普通人想在镇江杀了谢逊借他人头一用,那跟半夜去摸阎王爷屁股没区别。

    如果那些莫名其妙死掉的锦衣卫力士也跟李锦一样,遇到了夜游神,也同样接到了游光的任务,他们不敢去办这件事。

    而游光以阴神的手段,不知道用什么秘法知晓了这些锦衣力士的想法,在判定对方拿了金子不办事后,就把人无声无息的咔嚓了。

    至于游光说他出不去卫所,却能把外面的锦衣卫咔嚓了,或许是在卫所里的接触中就下了什么致死诅咒之类的吧。

    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中招?李锦暗自想着。

    不过他有种预感,自己体内那两位,大概是不会让区区一个夜游神就拿捏住了。

    嗯,大概。

    自己不怕夜游神,但这个谢逊他还是想去碰一碰的。

    李锦想弄清楚,一个夜游神为什么要他的人头。

    又想到了游光昨天的话,招手把孙泽奇叫了过来。

    “孙百户,再去查查镇江府有没有一个叫做刘大力的人,嗯,应该是和这位谢逊谢举人有些关联。”

    孙泽奇抬眼扫视一圈,看到身边一圈除了自己和李千户,只有一条歪着脑袋的大黄狗,便定了定心思,开口说道,“千户,不用遣人去查了,下官知道这个刘大力。”

    “刘大力其人,本是句容人,父母不详,二十五六岁时来到镇江府,起初在江边码头做工为生。因其孔武有力,好交朋友,被镇江府的一支打行看上,吸纳了进去。直到刘大力死之前,乃是铜鼓巷打行的棍首。”

    打行,大明江南一带的特有组织。

    善拳勇者为首,少年无赖属其部下,闻呼即直,如开行过市,谓之‘打行’。

    说是黑社会组织,也不完全准确。

    江南人好诉,每逢争地争水,乃至财产纠纷,便有请托打行的习惯。

    有理没理,先打一场再说。

    以至于官场相争,两方官员怄气不过,也会请打行来打上一场。

    刘大力能做到打行的棍首,可见在一般人中确实算得上孔武有力。

    “刘大力什么时候死的?”,李锦想到前日夜里游光的话,“不会就死在我们卫所里吧。”

    孙泽奇清了清嗓子,想要遮掩一下吃惊的表情,又把声音压的更低了些,

    “千户说的没错。几年前,那刘大力不知道怎么想的,既然自持武力劫持了金陵王家的女儿,意图不轨。被王家的护卫打断了四肢,送来卫所。王家主事言称此事必有内情,要锦衣卫严查幕后主使之人。然,那刘大力伤重不治,当夜就死在了卫所刑房里。”

    “嗯?”,李锦瞥了一眼孙泽奇,“就算刘大力劫持世家子女,这种寻常刑案也轮不到锦衣卫来管吧?为何不是押送府衙?”

    “当年常千户主动承揽,具体内情,卑职就不知晓了。”

    李锦嗤笑一声,手放在大黄的狗头上搓了搓,心中已经有了大致猜想。

    刘大力死在卫所,其中必有隐秘内情。

    “那个被刘大力劫持了的王家女儿,不会就是谢逊的老婆吧?”

    不用孙泽奇回答,只看脸色,李锦就已经得到了答案。

    “行吧。”,李锦点点头,“去吧刘大力当年的卷宗拿来我看看,下午叫上几个人,陪我去一趟谢府。”

    “不可啊。大人!”,孙泽奇下意识提高了嗓门。

    “嗯?”

    “谢逊闻名镇江,加上王家为其造势,在江南士林中颇有声望,我等锦衣卫贸然登门,怕是会引得士林骚动啊。”

    李锦看了看孙泽奇一张老脸,心说你他妈的要是年轻十来岁,劳资一巴掌就抽你脸上了。

    “你们这些人,远离京城,在江南繁华之地伏低做小习惯了,是不是忘了自己的身份了?”

    “锦衣亲军,皇权特许,监察天下。一个狗屁举人罢了,劳资是在举人嘴里撒过尿的,还不能见一见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