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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爱在春暖花开 第十九章 音乐和电台

    ?    我的家里还有一台录音机,庆幸的是它放在我的床头。

    那是一台大型录音机,母亲在我上初中时从朋友那过手的,让我学英语用。我从未用它学过英语,我从表哥那借了第一盘磁带,里面有刘德华的《忘情水》和李琼的《山路十八弯》,此后再也没有还回去。我喜欢谢霆锋,用为数不多的零花钱在小贩的推车上买了他的一盘盗版专辑,我就着随盘附录的歌词一遍遍练习。那些歌词总是断断续续,错字连篇。我总是流连于永新路的那一家音像店铺,店铺的名字我已经忘记了,现在也早已经搬了或是倒闭了,无从找起。依稀记得其中带着一个“皇”字,店门口摆放着巨大的黑色音响,橱窗前放着一台电视机,电视机里的内容挺黄的,千篇一律地播放着几个穿着比基尼的女人在跳舞。我在店里的磁带区驻足很久,离去时什么也没买。

    夜里,我用它听广播,电流声澎湃,我必须捧着沉重的录音机在房间里的每个角落寻找一个能让它情绪稳定的点,并且这个点的位置每天都不一样。每天晚上十点,广播里都会出现一档校园节目,主持人是一个女生,从声音判断不过二十岁左右的年龄,她的声音青春而美好,她伪装成校园生活专家,为学生解决他们在学校中的问题。这档节目只在县内播放。而且只维系了两年。两年之后被一档成人情感节目替代,主持人是一个声音浑厚低沉的男人。我一直觉得这家电台午夜十二点的节目里讲故事的男人也是他。

    我曾偷偷用父亲的手机给那档校园节目发过短信,在短信里,我说:我喜欢一个女孩,但这个女孩喜欢另一个男孩,这个男孩也喜欢那个女孩,并且他们两人都是我的好朋友,我该怎么办?

    没想到这条短信被主持人在节目里读到,并像知心姐姐一样为我煲心灵鸡汤。足以见得这档节目的收听率有多么低。她的声音通过电磁波传进我的录音机里,每一个字都叫我印象深刻:

    喜欢是一件美好的事,它不含杂质,不带伤害,它像冬日的阳光般温暖,像夏日清晨枝叶上的露水般清澈,像春天满山绽放的杜鹃般青涩,像秋天高阳照耀下的大地一般广袤无垠。流年不言惆怅,也难得欣喜,懵懵懂懂中衍生出的情愫最该让人值得珍惜。喜欢一个女孩,就将她当成一幅画,远远地驻足望着,品位她的点点滴滴,欣赏表面的轻纹细理,这便足够了。当有一天你回忆起这个女孩时,你将感谢这个女孩带给自己的这场关于青春的邂逅与暧昧,并谢谢自己,没迈前一步,破坏这一层美好。

    背景音乐轻柔细腻,叫我听得十分感动。那时我所产生的感动并不只限于女主持人所说的文字。假如主持人是个男的,或许我就不会那么感动,假如背景音乐是屠洪刚的《精忠报国》或者是白雪的《千古绝唱》,我想我也不会那么感动,足可见感动这东西是需要氛围渲染和其它东西包装的。就好比男朋友在情人节送给你一朵玫瑰,你只会感觉开心,但假如这朵玫瑰被一沓沓的人民币簇拥着的话,你会感动到泪流满面。

    就像感动没有俗雅之分一样,爱情也不分高尚卑劣,更没有真假之分,雪地里呵着白气手捧着热腾腾的早餐站在女生宿舍楼下喊她起床是爱情,每天在床上做着爱互相舔着对方下体的行为也是爱情。只要你觉得这是爱情,它就是爱情,就像看到坟地里两只翩翩起舞互相萦绕的蝴蝶一样,你也可以说,哇草,这真他妈爱情。

    只是爱情是相互的,喜欢却是孤独的。

    而这种事,我还得再过几年才能够明白。

    那时候,我觉得爱情必须纯得跟瓶娃哈哈矿泉水一样,阳光从其中穿透能折射出五彩斑斓的影子,没有光辉说明它不够纯,得去小卖铺再换一瓶。我一直以战战兢兢的心态去面对关于小敏的那份感情,我不知道应该再进一步,还是完全退出,或是就这样守在她的身旁,像个孩子一样,一直跟在那副温暖而柔软的身影的背后,不舍得离去。

    没错,我是个孩子。由里到外,一个彻头彻尾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