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师 第104章 仙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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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晴天本想多与魏钟山聊一聊村中发生的诡异事件,但魏钟山借口身体不适早已溜之大吉。眼瞅着李晴天的目光望来,村民们竟然都叫嚷着好饿好饿,纷纷离去,一时之间竟是无人再理会他。他只得苦笑着摇了摇头,回到小木屋中取了陶罐,去河边打水做自己的早点。
吃过早饭,李晴天便在村中闲逛,脑中却在不停地思索。他预计自己短时间内难以离开这里,随身携带的食物肯定不足以长久支撑下去,总要就地采购一些大米、蔬菜和肉食。只是,一路上他见到的村民都是马上掉头回屋,在他喊了一声后,更是砰然一声将木门紧闭,愣是没有得到说话的机会,让他好不郁闷。
李晴天回到小木屋,从包裹中取出笔墨纸砚,挥毫写下了一副药方。如果长期坚持服用下去,对于调理老村长的身体肯定会大有裨益。他小心翼翼地吹干纸上的墨迹后,将它置于床上,静静地等着魏耀宗或魏美凤前来索取。
在等待期间,李晴天默默修炼《周天火符》。然而,事情却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直到他吃过午饭,又睡了一个时辰的午觉,仍是无人前来索取药方。虽然这反常的情况让他心中略有诧异,但他也未多想。因为他的燃眉之急是吃饭问题,米袋子中的存粮越来越少,而他的饭量也不小,毕竟吃一顿少一顿,很快便会坐吃山空。
当然,吃饭的问题还难不住李晴天。川蜀之地四季常青,山中野兽众多,山涧中也有小鱼小虾,野果野菜更是寻常可见,所以他准备亲自去狩猎和采集。他将药方对折后塞在门缝中,然后锁了木门便走,随身携带的武器只有巨阙剑和几十枚飞针。
至于村落附近就别多想了,野果野菜肯定会被采集一空,而且在这种除了人类都要死绝的诡异之地,也不会有野生动物敢溜达过来。所以李晴天径直攀上山顶,举目四顾,挑选了远处一座苍翠的高山而去。
李晴天健步如飞,在丛林中默默穿行。很快来到山下,一路上都没有发现野生动物活动的痕迹。这就有些恐怖了,到底是什么妖怪在作祟,竟然让如此广阔的地域内没有野生动物。他摇了摇头,跃过溪涧,再次攀山。
再翻过一座山后,这一次果然大不相同,不但可以听到鸟儿的鸣唱,而且地上也有了野兽的足迹。李晴天精神大振,连忙蹲在地上仔细检查。看足迹和周遭的破坏痕迹,这里曾经来过一群野猪,而且被翻开的泥土还很湿润,应该是清晨饮过溪水后留下的痕迹。虽然野猪的脚上长着四蹄的脚趾,但只有前两个大脚趾承担了身体大部分的重量,所以它踩在地上留下的脚印只有两个脚趾,呈现出梅花状或者枫叶状。另外,野猪通常都是成群活动,地上会留下大小不等、乱成一团的脚印。而且由于野猪有着类似家猪的习性,常常会把成片的土地拱翻。结合这三点,可以很容易地分析出,这是野猪群活动过的痕迹。
既然发现了野猪群,那么沿着它们一路留下的痕迹追下去,肯定能够找到它们。因为它们之中有大野猪,也有小野猪,而且还是边走边吃,速度必然不会太快。因此,即便野猪群清晨便离开了这里,李晴天也信心追上它们。
想到这里,李晴天也不再犹豫,快步追了上去。这一追便足足用去了两个时辰,野猪群留在地上的痕迹也越来越新鲜。
又追了一刻钟之后,李晴天已经能够听到野猪群传来的哼哼声,还有掘动泥土以及噬咬咀嚼植物根茎的声音。边吃边哼哼,你还别说,这群野猪的小日子过得还挺潇洒。估计与某些人吃饭时爱吧唧嘴的习惯是一个道理吧!一时之间,李晴天竟然有些羡慕,它们永远不愁饿肚子,因为漫山遍野的植物都可以是它们的食物。
不过,李晴天也不会突然生出怜悯心,更不会装圣母,放过那头领头的雄壮公野猪。
李晴天未携带弓箭,所以只能学着老虎采用蹲点偷袭的方式。他悄悄绕了一个大圈,藏到野猪群前方的大树上。这颗树下长着一片肥嘟嘟、肉呼呼的白蘑菇,那群野猪一定不会放过这种美味的。
果不其然,公野猪的鼻子突然抽动了两下,然后便抛下妻儿老小直奔李晴天藏身的大树下。在公野猪奔行的过程中,张开的大口中已然淌下长长的涎水。在野猪的小眼睛中,那片白蘑菇就是难得一见的美味珍馐。那头公野猪来到树下便埋头大吃起来,根本没有意识到即将到来的危险。
李晴天从树上一跃而下,身体尚在半空之中,背上的巨阙剑已然出鞘,剑身抖动之间发出一声低沉且悠扬的钟磬之声。
李晴天手执巨阙剑轻轻一抖,便刺在公野猪坚韧的颈部皮肤上,却仿佛刺破一张窗纸一般轻松自然,锋锐无匹的剑尖径直刺入那头公野猪颈部的脊椎之间,瞬间割断了脊管内的脊髓。
那头公野猪仰天发出一声惨嚎,身体却不受控制地跌倒在地,一动也不能动。脊髓是中枢神经的一部分,位于脊椎骨组成的椎管内,呈长圆柱状,两旁生出许多成对的脊神经,分布到全身的皮肤、肌肉和内脏器官。脊髓是周围神经与大脑之间的通路,也是许多简单反射活动的低级中枢。如果脊髓损伤严重可引起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等。对于那头公野猪来说,颈部的脊髓被李晴天一剑刺断,自然马上失去了对自身的控制权。
公野猪的惨嚎声一出,一直跟在它身后的野猪群顿时被惊得嚎叫连连、四散奔逃。
李晴天也不理会逃走的野猪群,拔出腰后的匕首,一刀刺入公野猪的心脏,伤口处顿时血流如注,它也慢慢地停止了挣扎。这头野猪体型硕大,膘肥体壮,足足有三百斤重。
李晴天自然不能扛着三百斤的野猪翻山越岭,所以他首先要放掉野猪体内的鲜血,再抛去野猪价值不大的内脏,尽可能地减轻重量。即便是这样,这头野猪也能剩下二百斤重,委实是一件不轻松的体力活。
李晴天闯荡江湖多年,早已见惯了腿断筋折、肢体分离、头颅抛飞、鲜血飞洒的残忍场面,收拾一头野猪自然不在话下。短短的一刻钟过后,那头野猪就已经被他收拾妥当,手中拖着野猪的一条后腿,踏上回家的归途。
此刻,天色已经有些昏暗,身处在原始丛林中,周遭的光线更是暗淡。李晴天发现天色的变化后,连忙加快了脚步。太阳落山后,不但山路更加难行,二百斤野猪肉更会招来猛兽环伺,让他身陷险境。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李晴天终于攀上了最后一座山峰的山顶。这座山峰另一面的山坡上就是那座诡异的村落,此时村中已经燃起袅袅炊烟,他暂时居住的小木屋更是已经遥遥在望。他松开那头公野猪的后腿,坐在山巅的岩石上歇歇脚、喘口气,再喝口水。这二百斤野猪肉着实把他累得够呛,出了一身大汗,身上的道袍都被汗水浸湿了,凛冽的山风吹在身上冷飕飕的,那种感觉让他极不舒服。
就在这时,李晴天身后远处突然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这啼哭声很是细弱,随风而来,时断时续。那一刻,他正背对着夕阳最后一丝余辉而坐,仔细地打量着眼前古村落的布局,在山巅上居高临下,别有一番感悟。这座古村落选址很好,村民们向阳而居,却被群山环抱,门前还有一条清澈的小河蜿蜒流淌而过。一座座小木屋布局得也很不错,既保证了家家户户的私密性,又不显得杂乱无章。突然传来的婴儿啼哭声让他心中一惊,悚然回首观望。
山坡下远远走来一位年轻女子,由于距离太远,且光线昏暗,李晴天看不清楚她的长相,只能模糊分辨出她穿着红色上衣和黑色裙子,背上背着一只竹篓,臂弯处挎着一只竹篮。李晴天也分不清那个发出啼哭声的婴儿是被装在竹篓中,还是放在那只竹篮中。
李晴天看着那位身穿红衣的年轻母亲,心中默默思索。看她行走的方向,目的地应该也是这座古村落。但是,一位年轻妈妈带着一位襁褓中的婴儿翻山越岭去做什么?她家的男人去哪里了?她就不害怕遭遇猛兽而发生危险吗?联想到同时携带一只竹篓和一只竹篮后,他才瞬间明悟。哦,对了,也许她是去挖野菜或采野果了,否则背着一只竹篓,完全没有必要再挎着一只竹篮。
一炷香之后,那位红衣年轻母亲已经来到李晴天不远处,看到李晴天一直在望着她,她不由得停下脚步,也在打量着李晴天,一双美眸中警惕之色甚是浓烈。
此时,山顶上的罡风猛然间变得猛烈起来,吹动得李晴天的衣物剧烈翻飞、猎猎作响,气温也骤然降低。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位置稍低一些、距离稍远一些的那一袭红衣却几乎没有受到罡风影响。
这位年轻母亲竟然身穿一身红色嫁衣,那身黑色裙子上也绣着红色的丝线,脚下踩着一双红色的绣花鞋。她皮肤白皙,脸蛋圆润,柳眉弯弯,杏眼樱唇,长发简单的盘在脑后,晶莹的小耳垂上佩戴着一对样式古朴的耳环,竟然是一幅新婚小媳妇的打扮,而且生得十分标致。细弱的婴儿啼哭声正从她背后的背篓中传来,臂弯处那只竹篮中装着满满一筐野菜,却没有看到野果的影子。
“贫道李晴天,道号青云,见过女信主!”李晴天微微一笑,率先稽首一礼。这位娇滴滴的小媳妇让他也有些惊艳之感!
“嘻嘻!原来是一位道家的小牛鼻子呀,不知道在何方仙山修道?”闻言之后,那位身着红色嫁衣的小媳妇顿时掩口娇笑。她的言谈举止浑然不似乡野村姑,否则哪里会知晓道士还有牛鼻子的戏称?至于牛鼻子这个说法的来历现在已经无法确定,流传较广的一种说法是道教鼻祖老子的坐骑是一头青牛,后来不知怎的,就用青牛指代老子,用牛鼻子指代道士。
“青城山白云观!”李晴天仍是微笑作答,并没有隐瞒自己的出身来历。至于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戏称他为小牛鼻子,他更是没有丝毫在意。
“吆!没想到你还是个根红苗正的正宗道士呢!小女子先前有些无礼,还请道长海涵!”虽然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口中说着道歉之言,但她的肢体上却无任何表示道歉的动作,俏脸上也依然是巧笑嫣然,显然是诚意不足。
“女信主不必在意!天色已然不早,贫道也该回去做晚课了!告辞!”李晴天微微一笑,便欲转身离去。他实在是没有料到,古代结了婚的小媳妇也是这么生猛,不好好聊天,连道士都要调戏一下。
“哎!小道长不要走,天色有些黑,山上又没有路,等等我。”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连忙开口喊住李晴天。
“那……好吧!”李晴天只得停住脚步。
片刻之后,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已经来到李晴天身边,看到那只硕大的野猪后顿时有些吃惊,不由得脱口赞道:“小道长好本领,竟然猎得一头如此肥硕的野猪!”
“唉!都是没法子的事情。这村中的村民十分怪异,我本想购买一些粮食和腊肉,但却无人肯与我多说一句话。”李晴天叹息一声,拖着野猪走在前面。
“嗯,村中的父老乡亲们历来不喜与外人打交道,这是多年以来形成的风俗习惯,也怪不得他们!”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点头解释道。
“敢问女信主贵姓?这样聊天总觉得有些别扭!”李晴天踌躇了一下,最终还是问了这个问题。
“嘻嘻!小道长,你可以称呼我为仙桃!”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脆声说道。
吃过早饭,李晴天便在村中闲逛,脑中却在不停地思索。他预计自己短时间内难以离开这里,随身携带的食物肯定不足以长久支撑下去,总要就地采购一些大米、蔬菜和肉食。只是,一路上他见到的村民都是马上掉头回屋,在他喊了一声后,更是砰然一声将木门紧闭,愣是没有得到说话的机会,让他好不郁闷。
李晴天回到小木屋,从包裹中取出笔墨纸砚,挥毫写下了一副药方。如果长期坚持服用下去,对于调理老村长的身体肯定会大有裨益。他小心翼翼地吹干纸上的墨迹后,将它置于床上,静静地等着魏耀宗或魏美凤前来索取。
在等待期间,李晴天默默修炼《周天火符》。然而,事情却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直到他吃过午饭,又睡了一个时辰的午觉,仍是无人前来索取药方。虽然这反常的情况让他心中略有诧异,但他也未多想。因为他的燃眉之急是吃饭问题,米袋子中的存粮越来越少,而他的饭量也不小,毕竟吃一顿少一顿,很快便会坐吃山空。
当然,吃饭的问题还难不住李晴天。川蜀之地四季常青,山中野兽众多,山涧中也有小鱼小虾,野果野菜更是寻常可见,所以他准备亲自去狩猎和采集。他将药方对折后塞在门缝中,然后锁了木门便走,随身携带的武器只有巨阙剑和几十枚飞针。
至于村落附近就别多想了,野果野菜肯定会被采集一空,而且在这种除了人类都要死绝的诡异之地,也不会有野生动物敢溜达过来。所以李晴天径直攀上山顶,举目四顾,挑选了远处一座苍翠的高山而去。
李晴天健步如飞,在丛林中默默穿行。很快来到山下,一路上都没有发现野生动物活动的痕迹。这就有些恐怖了,到底是什么妖怪在作祟,竟然让如此广阔的地域内没有野生动物。他摇了摇头,跃过溪涧,再次攀山。
再翻过一座山后,这一次果然大不相同,不但可以听到鸟儿的鸣唱,而且地上也有了野兽的足迹。李晴天精神大振,连忙蹲在地上仔细检查。看足迹和周遭的破坏痕迹,这里曾经来过一群野猪,而且被翻开的泥土还很湿润,应该是清晨饮过溪水后留下的痕迹。虽然野猪的脚上长着四蹄的脚趾,但只有前两个大脚趾承担了身体大部分的重量,所以它踩在地上留下的脚印只有两个脚趾,呈现出梅花状或者枫叶状。另外,野猪通常都是成群活动,地上会留下大小不等、乱成一团的脚印。而且由于野猪有着类似家猪的习性,常常会把成片的土地拱翻。结合这三点,可以很容易地分析出,这是野猪群活动过的痕迹。
既然发现了野猪群,那么沿着它们一路留下的痕迹追下去,肯定能够找到它们。因为它们之中有大野猪,也有小野猪,而且还是边走边吃,速度必然不会太快。因此,即便野猪群清晨便离开了这里,李晴天也信心追上它们。
想到这里,李晴天也不再犹豫,快步追了上去。这一追便足足用去了两个时辰,野猪群留在地上的痕迹也越来越新鲜。
又追了一刻钟之后,李晴天已经能够听到野猪群传来的哼哼声,还有掘动泥土以及噬咬咀嚼植物根茎的声音。边吃边哼哼,你还别说,这群野猪的小日子过得还挺潇洒。估计与某些人吃饭时爱吧唧嘴的习惯是一个道理吧!一时之间,李晴天竟然有些羡慕,它们永远不愁饿肚子,因为漫山遍野的植物都可以是它们的食物。
不过,李晴天也不会突然生出怜悯心,更不会装圣母,放过那头领头的雄壮公野猪。
李晴天未携带弓箭,所以只能学着老虎采用蹲点偷袭的方式。他悄悄绕了一个大圈,藏到野猪群前方的大树上。这颗树下长着一片肥嘟嘟、肉呼呼的白蘑菇,那群野猪一定不会放过这种美味的。
果不其然,公野猪的鼻子突然抽动了两下,然后便抛下妻儿老小直奔李晴天藏身的大树下。在公野猪奔行的过程中,张开的大口中已然淌下长长的涎水。在野猪的小眼睛中,那片白蘑菇就是难得一见的美味珍馐。那头公野猪来到树下便埋头大吃起来,根本没有意识到即将到来的危险。
李晴天从树上一跃而下,身体尚在半空之中,背上的巨阙剑已然出鞘,剑身抖动之间发出一声低沉且悠扬的钟磬之声。
李晴天手执巨阙剑轻轻一抖,便刺在公野猪坚韧的颈部皮肤上,却仿佛刺破一张窗纸一般轻松自然,锋锐无匹的剑尖径直刺入那头公野猪颈部的脊椎之间,瞬间割断了脊管内的脊髓。
那头公野猪仰天发出一声惨嚎,身体却不受控制地跌倒在地,一动也不能动。脊髓是中枢神经的一部分,位于脊椎骨组成的椎管内,呈长圆柱状,两旁生出许多成对的脊神经,分布到全身的皮肤、肌肉和内脏器官。脊髓是周围神经与大脑之间的通路,也是许多简单反射活动的低级中枢。如果脊髓损伤严重可引起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等。对于那头公野猪来说,颈部的脊髓被李晴天一剑刺断,自然马上失去了对自身的控制权。
公野猪的惨嚎声一出,一直跟在它身后的野猪群顿时被惊得嚎叫连连、四散奔逃。
李晴天也不理会逃走的野猪群,拔出腰后的匕首,一刀刺入公野猪的心脏,伤口处顿时血流如注,它也慢慢地停止了挣扎。这头野猪体型硕大,膘肥体壮,足足有三百斤重。
李晴天自然不能扛着三百斤的野猪翻山越岭,所以他首先要放掉野猪体内的鲜血,再抛去野猪价值不大的内脏,尽可能地减轻重量。即便是这样,这头野猪也能剩下二百斤重,委实是一件不轻松的体力活。
李晴天闯荡江湖多年,早已见惯了腿断筋折、肢体分离、头颅抛飞、鲜血飞洒的残忍场面,收拾一头野猪自然不在话下。短短的一刻钟过后,那头野猪就已经被他收拾妥当,手中拖着野猪的一条后腿,踏上回家的归途。
此刻,天色已经有些昏暗,身处在原始丛林中,周遭的光线更是暗淡。李晴天发现天色的变化后,连忙加快了脚步。太阳落山后,不但山路更加难行,二百斤野猪肉更会招来猛兽环伺,让他身陷险境。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李晴天终于攀上了最后一座山峰的山顶。这座山峰另一面的山坡上就是那座诡异的村落,此时村中已经燃起袅袅炊烟,他暂时居住的小木屋更是已经遥遥在望。他松开那头公野猪的后腿,坐在山巅的岩石上歇歇脚、喘口气,再喝口水。这二百斤野猪肉着实把他累得够呛,出了一身大汗,身上的道袍都被汗水浸湿了,凛冽的山风吹在身上冷飕飕的,那种感觉让他极不舒服。
就在这时,李晴天身后远处突然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这啼哭声很是细弱,随风而来,时断时续。那一刻,他正背对着夕阳最后一丝余辉而坐,仔细地打量着眼前古村落的布局,在山巅上居高临下,别有一番感悟。这座古村落选址很好,村民们向阳而居,却被群山环抱,门前还有一条清澈的小河蜿蜒流淌而过。一座座小木屋布局得也很不错,既保证了家家户户的私密性,又不显得杂乱无章。突然传来的婴儿啼哭声让他心中一惊,悚然回首观望。
山坡下远远走来一位年轻女子,由于距离太远,且光线昏暗,李晴天看不清楚她的长相,只能模糊分辨出她穿着红色上衣和黑色裙子,背上背着一只竹篓,臂弯处挎着一只竹篮。李晴天也分不清那个发出啼哭声的婴儿是被装在竹篓中,还是放在那只竹篮中。
李晴天看着那位身穿红衣的年轻母亲,心中默默思索。看她行走的方向,目的地应该也是这座古村落。但是,一位年轻妈妈带着一位襁褓中的婴儿翻山越岭去做什么?她家的男人去哪里了?她就不害怕遭遇猛兽而发生危险吗?联想到同时携带一只竹篓和一只竹篮后,他才瞬间明悟。哦,对了,也许她是去挖野菜或采野果了,否则背着一只竹篓,完全没有必要再挎着一只竹篮。
一炷香之后,那位红衣年轻母亲已经来到李晴天不远处,看到李晴天一直在望着她,她不由得停下脚步,也在打量着李晴天,一双美眸中警惕之色甚是浓烈。
此时,山顶上的罡风猛然间变得猛烈起来,吹动得李晴天的衣物剧烈翻飞、猎猎作响,气温也骤然降低。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位置稍低一些、距离稍远一些的那一袭红衣却几乎没有受到罡风影响。
这位年轻母亲竟然身穿一身红色嫁衣,那身黑色裙子上也绣着红色的丝线,脚下踩着一双红色的绣花鞋。她皮肤白皙,脸蛋圆润,柳眉弯弯,杏眼樱唇,长发简单的盘在脑后,晶莹的小耳垂上佩戴着一对样式古朴的耳环,竟然是一幅新婚小媳妇的打扮,而且生得十分标致。细弱的婴儿啼哭声正从她背后的背篓中传来,臂弯处那只竹篮中装着满满一筐野菜,却没有看到野果的影子。
“贫道李晴天,道号青云,见过女信主!”李晴天微微一笑,率先稽首一礼。这位娇滴滴的小媳妇让他也有些惊艳之感!
“嘻嘻!原来是一位道家的小牛鼻子呀,不知道在何方仙山修道?”闻言之后,那位身着红色嫁衣的小媳妇顿时掩口娇笑。她的言谈举止浑然不似乡野村姑,否则哪里会知晓道士还有牛鼻子的戏称?至于牛鼻子这个说法的来历现在已经无法确定,流传较广的一种说法是道教鼻祖老子的坐骑是一头青牛,后来不知怎的,就用青牛指代老子,用牛鼻子指代道士。
“青城山白云观!”李晴天仍是微笑作答,并没有隐瞒自己的出身来历。至于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戏称他为小牛鼻子,他更是没有丝毫在意。
“吆!没想到你还是个根红苗正的正宗道士呢!小女子先前有些无礼,还请道长海涵!”虽然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口中说着道歉之言,但她的肢体上却无任何表示道歉的动作,俏脸上也依然是巧笑嫣然,显然是诚意不足。
“女信主不必在意!天色已然不早,贫道也该回去做晚课了!告辞!”李晴天微微一笑,便欲转身离去。他实在是没有料到,古代结了婚的小媳妇也是这么生猛,不好好聊天,连道士都要调戏一下。
“哎!小道长不要走,天色有些黑,山上又没有路,等等我。”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连忙开口喊住李晴天。
“那……好吧!”李晴天只得停住脚步。
片刻之后,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已经来到李晴天身边,看到那只硕大的野猪后顿时有些吃惊,不由得脱口赞道:“小道长好本领,竟然猎得一头如此肥硕的野猪!”
“唉!都是没法子的事情。这村中的村民十分怪异,我本想购买一些粮食和腊肉,但却无人肯与我多说一句话。”李晴天叹息一声,拖着野猪走在前面。
“嗯,村中的父老乡亲们历来不喜与外人打交道,这是多年以来形成的风俗习惯,也怪不得他们!”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点头解释道。
“敢问女信主贵姓?这样聊天总觉得有些别扭!”李晴天踌躇了一下,最终还是问了这个问题。
“嘻嘻!小道长,你可以称呼我为仙桃!”那位红色嫁衣小媳妇脆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