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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千年之女帝天下 第52章 男人的担当

    “公子,为什么不见一见那江敬之?”王玄清问道。

    “如果这么轻易就让他见到了,他必然会轻视我们,所以要让他吃几次闭门羹,这样才能试探出他究竟有没有诚意。”

    “原来如此,公子是想让江敬之着急上火,对吗?”

    “没错,我就是想让他着急一会儿。”

    “嘻嘻,夫君真是好坏呢。”

    “哎呀,为夫突然有点头疼……得让瑛儿亲一口才能好。”

    “哎哟,夫君……你真是越来越坏了。”

    凌府门口。

    “不好意思,我们家二公子最近病了,需要静养,你请回吧。”燕南天出来向江敬之说了几句。

    “病了?怎么会这个时候病了?前几日不是还好好的吗?”江敬之一愣。

    “我们家公子就是那天回来以后才病倒的,大概是那天晚上风太大,受了凉,现在正养着呢。”燕南天摆了摆手。

    “既然是这样,那我这便告辞了,请代我向二公子转告,在下明日还会再来。”江敬之抱拳。

    “没问题。”

    江敬之并不是不识抬举之人,他又怎么会不明白,这明明就是凌皓现在还不想见他,故意让燕南天出来传达的托词呢?

    也罢,既然今日凌皓想避嫌,自己还可以去别家看看,万一找到了什么证据呢?

    那他今晚也就可以交差了。

    时间一晃来到了晚上,王玄清也总算是停下了手上的工作,安安心心地坐下来吃饭聊天。

    在凌府,不管是什么身份,只要在给凌府做事,雷打不动的三顿饭伺候,也是吸引不少人前来碰碰运气的一个因素之一,毕竟能吃饱饭也不容易。

    今天的晚膳是标准的两菜一汤:一盘炒蚕豆,一碟韭菜炒蛋,一碗排骨汤。

    这就是凌皓今天的晚饭了。

    单瑛和王玄清因为和凌皓比较亲近的原因,所以也和凌皓享有同样的待遇。

    炒蚕豆,不仅仅是因为蚕豆营养丰富,更多的是因为蚕豆中含有丰富的钙、锌、锰、磷脂等,是大脑和神经组织的重要组成成分,并含有丰富的胆碱,有增加记忆力和健脑作用。对于正在应付考试或脑力工作者,适当进食蚕豆可能会有一定功效。蚕豆中的蛋白质可以延缓动脉硬化,蚕豆皮中的粗纤维有降低胆固椁、促进肠蠕动的作用。同时蚕豆也是抗癌食品之一,对预防肠癌也有一定的作用。

    在这个世界,想吃点后世普遍的东西真是困难得不行,要不是有着契约商店的帮助,恐怕自己只有等统一了天下,打通了西域以后才能见到蚕豆的面了。

    至于韭菜炒蛋,这完全就是就地取材造就的产物,因为凌府的条件也就是只能做这个菜了。

    韭菜也算是难得的本土古老原生型蔬菜了,它的别名有很多:丰本、草钟乳、起阳草、懒人菜、长生韭、壮阳草、扁菜等;属百合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具特殊强烈气味,根茎横卧,鳞茎狭圆锥形,簇生;鳞式外皮黄褐色,网状纤维质;叶基生,条形,扁平;伞形花序,顶生。

    叶、花葶和花均作蔬菜食用;种子等可入药,具有补肾,健胃,提神,止汗固涩等功效。在中医里,有人把韭菜称为“洗肠草”。

    由于韭菜适应性强,抗寒耐热,在后世的全国各地到处都有栽培。

    但是到了自己这里,想吃点好吃的还得自己动手找韭菜,回家自己栽韭菜,然后还得等着韭菜慢慢长熟,才能开始割韭菜。

    要不是这个高武世界里蔬菜和牲畜都长得特别快的话,恐怕凌皓得等到来年才能吃到韭菜炒蛋这道后世家喻户晓的菜肴了。

    话说家里的几口铁锅还是自己命人特意打造出来的,全府上上下下都只有这么几口,所以显得比较稀罕。

    要不是自己想吃点炒菜,估计不会有人想到用铁去打造一口锅子来做菜这种事情。

    至于那碗排骨汤,则是凌皓想要让所有人接受的一种食物。

    后世的排骨汤,是用猪、牛、羊等动物剔肉后剩下的肋骨和脊椎骨制作的一道家常汤品。排骨除含蛋白、脂肪、维生素外,还含有大量磷酸钙、骨胶原、骨粘蛋白等,可为幼儿和老人提供钙质。

    排骨汤香醇浓厚、温暖滋补。不过营养专家提醒,若想通过排骨汤达到健体补钙的作用,就要少放或者不放盐。

    毕竟这个世界里,养猪的人虽然很多,但大部分都是放养型,古代的猪又因为是黑毛猪,因为繁殖能力不如长白猪那般强悍,因此而渐渐被大约克夏猪和长白猪所代替。

    大约克夏猪原产于英国,猪体大,毛色全白,少数额角皮上有小暗斑,颜微凹,耳大直立,背腰多微弓,四肢较高,头颈较长,体躯长,肌肉发达,平均**数7对。是我国早从国外引进的优良猪种之一。国内许多自己培育改良的优良猪种都导入了该猪种血源。成年体重公猪可达400公斤左右,母猪可达300公斤左右。它的优点是瘦肉率高,肢蹄健壮,母性较好,泌乳性能好,生育能力较强,相对而言稍耐粗,在我国各地都能适应,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常利用大约克猪作祖代母本。

    大约克夏猪背部肌肉发育良好,大腿丰满,屠宰率76%,瘦肉率58-63%。  156日龄可达90千克体重。每增重1千克,消耗饲料2.96千克。尤其是大白猪肉质比长白猪好,产仔比长白猪多,其杂种后代对饲料的要求没有长白猪高。因此,在蛋白质饲料水平不太高的地方,宜用大约克夏猪作为杂交父本。

    长白猪,原名“兰德瑞斯猪”,世界上比较优秀的腌肉型猪种,原产于丹麦,由当地猪与大约克夏猪杂交育成。遍布世界各地,后世从六十年代开始引入。其全身白色,头狭长,背腰长,胸腰椎有22个以上,肋骨16对,后躯发达,大腿丰满,四肢高。生长发育快,饲料利用率高,皮薄,瘦肉多,但对饲养管理条件要求比较高。

    没有后世那样的严格管理,在这样一个世界之中想要养大约克夏猪和长白猪是相当困难的。

    所以,凌皓只能退而求其次,把这个世界中流行的放养式养猪变成圈养式养猪,并且找来了一批农户学习阉割技术,很快,一个个小型养猪场也就渐渐成型了,凌皓又教了农户们一些基本的养护措施,以免将来农户们养猪时如果闹猪瘟了会导致他们手忙脚乱。

    而且因为黑毛猪的体味比较重,再加上古代阉割技术的不成熟,一般只有底层的百姓和奴隶们才会吃猪肉,上层人士对猪肉这东西那是嗤之以鼻的,除非是祭祀或者什么重大的场合时,才可能需要用到猪头做祭品,不像后世那样基本上人人都爱吃猪肉。

    也就是苏东坡被贬到黄州,发现当地过年有吃红烧猪肉的习俗,而且黄州的猪肉价格十分便宜,苏轼这才把猪肉列入了自己的食单之中,经过摸索和改良,这才有了“东坡肉”的雏形。

    由此,猪肉才算是渐渐为所有人所接受,经过不断的改良与摸索,这才有了后世的各种以猪肉为主料的佳肴。

    有了这两菜一汤,再加上一碗粟米饭,别提有多美妙了。

    粟米,原意是泛指粮食,也指小米、稞子、黏米。禾本科草本植物粟的种子,去壳即小米。又称白粱粟、籼粟、硬粟。在后世北方广为栽培。秋季采收成熟果实,晒干去皮壳用。味甘、咸,性凉。能益脾胃,养肾气,除烦热,利小便。用于脾胃虚热,反胃呕吐或脾虚腹泻;烦热消渴,口干;热结膀胱,小便不利等。

    粟米是谷类作物“粟”脱壳制成的,因其粒小,故得名小米。粟米入脾、胃、肾经,具有健脾和胃的作用,特别适合脾胃虚弱的人食用。煮粟米粥时,待到粥熟后稍稍冷却沉淀,会看到粥的最上层浮有一层细腻的米脂,称为“米油”,具有保护胃黏膜、补益脾胃的功效,所以粟米最适合慢性胃炎、胃溃疡患者食用。

    不过这个世界里,粟米却是上至王侯将相,下至贩夫走卒等所有人的主食,当然奴隶是吃不到粟米的,他们只能吃没有脱壳的米,不仅难以下咽,而且吃不饱。

    也难怪凌皓多想了,毕竟在后世几乎从来没有饿过肚子,穿越了一遭虽然也没饿过肚子,但这米吃起来还是和后世的精米区别挺大的。

    “你们觉得味道怎么样?”

    “公子,挺好吃的。”

    “是嘞是嘞,还是夫君会吃,这菜和汤都挺好的,妾身以前虽然也吃过这样的佳肴,但却远没有夫君做的这般精细。”

    “早跟你说了,丁师傅的手艺不会差的,喜欢吃就多吃一点。”

    “嘻嘻。”

    “对了,兄长他在干嘛?”凌皓忽然问了一句。

    “大公子似乎正在庭院中练剑,可能还没吃过饭呢。”王玄清回答。

    “那我过会儿去找他好了。”

    “公子想做什么?”

    “想和他聊聊而已。”

    等到凌皓慢悠悠地把饭菜吃完,单瑛和王玄清一起把餐盘收拾干净,几人擦了擦嘴,用茶水漱了口,这才出来找凌旭。

    等到三人走到庭院中间的时候,果然看见凌旭拿着柄木剑正在挥洒着自己的汗水,练习着凌家家传的剑术,精壮的上身上看上去充满了力量。

    高管事则是站在一边看着凌旭练剑,此刻眼见凌皓带着人来了,表情不由得变得一阵阴翳。

    这前不久,凌皓才让燕南天打断了他一双手脚,害得他一直躺在床上,还险些暴露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个平日里玩世不恭的二公子似乎从那个时候就开始怀疑自己了。

    要不是凌旭派人救治,他自然不可能好得这么快,不过他现在的身手已然没有之前那么敏捷了,再加上重伤初愈,身体明显还有些虚弱。

    按道理来说,现在燕南天和裴先生的实力都远远超过了高管事,但因为高管事是凌父和大公子凌旭都十分信任的老人,故而高管事的职务依然没有被免去,只是他自己还是能够感觉到凌皓在慢慢地架空他。

    “你来干什么?”凌旭这时候自然也发现了凌皓的到来,表情瞬间严肃了起来。

    他觉得这个平日里从来不敢忤逆自己的弟弟似乎已经变了个人一般,虽然人还是那个人,但性情却再不像之前那般轻佻肆意了。

    “听说兄长在庭院中习武,特意来观摩学习一二。”

    “呵,你还有什么需要向我学习的?你手下的食客一个比一个强,现在都只听你一个人的,你觉得,我还有什么可以教你的。”

    “自然是有的,先祖曾经向某托梦,让我务必学会家传的剑术,日后也能光耀门楣,为兄长多多分忧啊。”

    “分忧……既然如此,接着。”凌旭随手便甩出了一柄木剑,凌皓轻轻巧巧地接过。

    “我们俩已经很久没有一起练过剑了,让我看看你家传的剑法可有生疏吧。”凌旭毫不犹豫地发起了进攻。

    好在凌皓有着移形换影的加持,倒也不怕凌旭的突然袭击。

    两个人很快速地过了一招,也总算是没有辜负自己这段时间的勤学苦练。

    “兄长,我想去洛邑发展,你觉得如何?”凌皓一边挥剑抵御凌旭的猛攻,一边说道。

    “你想去洛邑做什么?”

    “我自然是想要去学习更多的东西,那么除了洛邑学宫,我还能去哪里呢?而且那个地方,是绝对安全的,不是吗?”

    “那缪家的事情你不管了?”

    “这不是还有兄长你在嘛,我相信兄长肯定会比我处理得更好的。”

    “缪家于雍城数代经营,根深蒂固,又岂是一檄榜文所能够撼动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背后都干了些什么事情,我告诉你,你这次去洛邑若是再惹出了什么麻烦来,我可不会替你收拾残局!”

    “这个自然,自然。”

    兄弟俩一边较量,一边也在商讨着某件事情。

    “还有一件事,需要兄长定夺。”

    “什么事情?”

    “我想要替玄清要一封荐书。”

    “你又想替那个女人做什么?”

    “我答应过她,要让她去学宫验血明源的,受人之托,自然也要忠人之事,不然如何在这世间立足?”

    “呵,你倒是有理。”

    “也罢,既然你如今有了些成长,我也很想看看你还能走到哪一步,这件事情,我答应了。”

    就在这个时候,兄弟俩手中的木剑同时脱手,就在这件事情敲定之后,兄弟俩也瞬间挑飞了对方手中的木剑。

    当然,凌皓也明白凌旭没有出全力,他却是已经出了全力了,现在手臂上还有点发麻。

    “不错,进步了不少,看来这段时间没有偷懒。”

    “兄长这般勤奋,我又怎敢怠慢,厨房那边我已经吩咐丁师傅做好饭菜等候兄长用膳了,兄长练了这么久想必也很饿了吧?”

    “你倒是还留了个心眼,也罢,那我这便走了。”凌旭也不再跟凌皓多说什么,大踏步地离开了庭院,高管事也随即跟上他的脚步而去。

    “夫君,玄清姐姐的事情怎么样了?”看见凌旭和高管事走远了,单瑛这才围上来问道。

    “已经和兄长说好了,他也已经答应了。”

    “玄清多谢公子成全。”王玄清毫不犹豫地向凌皓下拜了。

    她这回可是真的有点激动了,看来凌皓的心里确实还是很重视她的。

    “玄清,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咱们之间没必要这么客气的。”凌皓将她扶了起来。

    另一边,前往厨房的路上,凌旭的面色从之前的严肃逐渐变得有些欣慰了起来。

    “大公子,二公子他……”

    “高管事,我知道他先前对你多有不敬,但他再不成器,那也是是我唯一的弟弟了啊,所以,我想你不要再介怀这件事了。”

    “是。”

    又过了几日,突然有来自咸阳的使者来造访凌家了。

    凌旭除了管理凌府上下,同时还有着军功爵位在身,虽然职位不高,但总归也是打过仗的人。

    缪家本就是靠军功起家才得以封爵的大贵族,听说这次不止凌家,还有其他家族的府邸被使者一一到访过。

    原因自然也很简单,缪家气急败坏,又找不到证据,只能是把所有家族都刁难一遍,看看他们准备派谁出去充军。

    如果每个家族都确确实实地派出了人,那就从这些人里找到那个乱嚼舌根的人出来。

    “数月前,边关之外,西柔然蛮夷聚众十万,似有不轨之心,大王特令侍郎凌府之子领兵千夫,深入塞外,探查敌情,不知是何人领这千夫长之印?”

    “既然只是说凌府之子,那么,我来领印。”

    “凌皓,这是我最后能够教你的东西了,男子生于天地间,自当有所担当!你可要记好了!”

    “父亲久居咸阳,往后凌府便只能托付于你了,切记,遇事三思而后行,再惹出什么麻烦来,我也没有办法去救你了。”

    “兄长尽管放心去吧。”

    “诸位,我离去之后,还请你们多多拉扯我这位离经叛道的舍弟。”

    “另外……王玄清,我先前答应过你会给你一封荐书,现在荐书就在这里,你可拿好了。”凌旭拿出一封书信来。

    “多谢大公子成全。”

    “你好自为之,不得狐媚惑主,不然待我归来,定取你首级!”

    “是……”王玄清答应了一声。

    不过王玄清此刻的心情已经好了许多,有了荐书,她以后的路可就好走多了。

    凌大公子也果然不出自己所料,是个长兄如严父,又不畏凶险,勇于担当的豪杰啊。

    不过也仅仅只是如此罢了。

    和二公子一比,高下立判。

    跟着凌皓,她能得到的好处会更多,眼下,她只要答应下来就行了。

    至于凌皓,此刻就更快乐了。

    这个人虽然名义上是自己的兄长,但似乎把原主管教得太严苛了一些,以至于原主别说努力,除了帮倒忙几乎一无是处,要不是自己穿越过来了,只怕一切都会按照漫画原剧情自然发展,直到自己扑街的那一天……

    他可不想如同漫画里那般不明不白地死在王玄清的手上,那太丢人了,他要把王玄清培养成天下最优秀的女人,然后,他来做这个女人的丈夫,那才是身为一个男人最有成就感的时刻。

    到时候,即便她想脱离自己的掌握,恐怕也来不及了,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