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知青前妻二嫁植物人军官后被爆宠 > 第291章 幸子衫有点领先时代了

知青前妻二嫁植物人军官后被爆宠 第291章 幸子衫有点领先时代了

    离开的人脚步停顿,缓缓转过身来,盯着付秀娥看。

    付秀娥心慌,但也知道,沈穗如今铁了心不认沈建新,只能祭出死去的公婆。

    “你跟建新是亲兄妹,公婆死后,他可是你最亲的亲哥哥,你难道真要断绝往来,让爹娘九泉之下都不得安宁?你走啊,尽管走啊,就让我们饿死在这好了。”

    付秀娥状若疯狂,她挥舞着胳膊,仿佛在驱赶什么邪魅。

    沈穗见状看着蹲在那里的沈建新,她就那么深深看了一眼,什么话都没说,扭身离开。

    付秀娥没想到沈穗竟然真的走了,她慌了起来,“你给我站住,你信不信你敢走开,我就跟你哥离婚,沈穗你给我站住,你别走啊,妹子求你了,你别这样丢下我跟你哥,往后我都听你的还不成?我再也不说你跟孙连城的坏……”

    “行了,吵什么吵。”年轻的民警看着一再变脸的付秀娥,有些没好气,“还不是自己做的孽?”

    付秀娥听到这话一时间呆愣在那里,“我做的孽?我做的孽?”

    她像是疯了似的在那里念叨了一遍又一遍,就当民警担心之际,付秀娥忽然间暴起打孙连城。

    男人依旧蹲在那里,闷声承受这一切。

    民警见状,眼皮轻轻抖了下,离开了这边。

    由着他们两口子闹腾去,反正也打不死。

    沈穗平安回去,这让周翠华松了口气。

    “真没事?”

    沈穗摇了摇头,“没有,不用担心。”

    不担心是假的。

    周翠华又多问了几句,“你别觉得我说得多哈,不过这事真的是……”

    “我知道,真的没什么事,我已经想好处理对策了,不用担心。”沈穗简单的说了下这事。

    “要不你帮我想想,还有什么办法没?”

    “这我可想不出来。”周翠华连连求饶,主意不是乱出的,她也没这个脑子。

    “再说了,你老家距离咱们这里也太远了吧。”

    “是啊。”沈穗叹气,“从村里到县城得走四个小时,再从县城到市里,才有来省城的火车。”

    来省城那可真是舟车劳顿,也难怪那些下乡的知青,说什么都不想待在乡下。

    在大城市生活过,再去乡下只会觉得那可真不是人呆的地方。

    “这么远的话,就算种蔬菜大棚也搞不起来啊。”周翠华知道沈穗最近的打算,但荀家村就在省城城郊,离得近能帮得上忙。

    可沈穗老家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搞蔬菜大棚,我现在有两个思路。”沈穗跟周翠华简单说了下,“让男人们垦荒,种一些水果什么的,可以做罐头。女人们就做擅长的针线活。”

    她带着周翠华回家去,拿出一件自己最近勾的白色高领毛衣,和一件水手服衬衫。

    后者是沈穗买来布料缝的,她针线活虽然不如周翠华,但水平也不错。

    周翠华瞧着这两件衣服,“这衣服,怎么怪怪的?”

    “怪吗?”沈穗笑了起来,“估计是没人穿的原因,我也记不清在那里看了眼,就记得一个女演员穿这个特别好看,特意打电话问了广州那边,没有,我就自己缝了一件。”

    水手服。

    在这个时代,或许称之为幸子衫更为合适。

    那可是风靡了八十年代的国民服装啊。

    记得那会儿日本来的电视剧引进国内,造成全民轰动时,孙连芳还让沈穗连夜给她织了件白色高领毛衣。

    因为这对沈穗有了两天好脸色——

    那会儿省城还没多少人穿上幸子同款,孙连芳抢的先机,很是风光了一番。

    电视剧引进国内是84年的事,现在下手做幸子同款似乎的确有点早。

    那可以先弄点别的。

    做点时髦的针织衫也可以嘛。

    沈穗还挺会勾毛衣的,经典款、流行款,她都会。

    周翠华弄清楚了沈穗的想法,“你提供毛线,又帮忙卖,让他们挣个辛苦钱?”

    “算是吧。”这年头南下打工能挣钱不假,但出去的人很少很少。

    估计村里的人都不知道。

    何况,他们肯远离家乡,去广州深圳打工吗?

    消息的闭塞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即便沈穗说了,能去闯生活的也没几个。

    既然这样,那就选个最稳妥的办法。

    沈穗提供毛线、负责售卖。

    村里面的妇女可以组织一个小型的加工厂,农闲的时候做毛衣来赚点钱。

    “这能成吗?”周翠华有些不确定,“这要是真能弄,我咋觉得城里头的女人都可以干这个。”

    男人都能上手。

    “能不能成,得看这毛衣的款式。”

    所以沈穗特意要老支书带来个手巧的。

    手巧,一学就会,还能教会人,这就很重要。

    但她没想到,老支书不止带来了这俩她要的人,还带来了一对年轻的知青夫妻。

    “一直没考上,回城的话工作问题也解决不了,在乡下生活也还好。”

    陈子英笑了笑,“是不是觉得我没出息?”

    她是城里人,放弃了最后的机会。

    倒是沈穗这个乡下姑娘,如今拿到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城市户口。

    “人各有志,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沈穗离开家乡时,陈子英和李超还没结婚,想来是近期发生的事情。

    也不知道,什么改变了两人的想法。

    “是啊,所以老支书说你能帮大队的日子好过些时,我俩也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办法。”陈子英话多一些,她很好奇,什么改变了沈穗。

    能让这个干瘪瘦小的乡下姑娘,如今这般容光焕发,似乎脱胎换骨了一般。

    被老支书带来的两个村民也都看着沈穗。

    有些不太敢说话。

    乡下人第一次进省城,饶是没有高楼大厦的震撼,却也让他们变成了鹌鹑。

    “我想组织村里的女人们,做针织衫。”

    沈穗这两天没闲着,饭店忙活的时间比较集中,就十一点半到一点半左右。

    其余时候,她都让荀小海去忙。

    时装店那边也招来了新人帮忙,沈穗明明肩上的担子多了,却又清闲了下来。

    这两天勾了好几件毛衣。

    细毛线勾的针织衫、披肩,粗毛线勾的毛衣。

    都是经典款的那种,让陈子英一眼喜欢上,“等回头我也勾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