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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第21章 孔浩然的蜕变

    五年多的沉睡,带给孔浩然的改变有很多很多。

    木质化的不仅仅只是他的躯体,而是与木系元素更加的亲近,原本王级进化者只能达到百米的控制范围,因为亲密度的增加,直接提升到了1000米!

    不仅是距离上的增加,因为与木系元素的亲和,孔浩然原本的自然愈合,直接升级为了木系操控!

    新的异能,在拥有原有木系恢复能力的同时,还可以和孔慈一般,随意地控制天地间的木系元素。

    木系操控的强大,从十多分钟,无中生有制造出一艘长达千米的巨型木质帆船就是最好的例子。

    既然可以入微到控制木系元素,宏观上的植物控制就显得更加游刃有余。

    通过孢子的生长和休眠的疼痛来控制一个人,就是最直接的体现。

    进入老麦克等人体内的孢子,实际上只有在孔浩然千米范围之内时才有作用。

    一旦离开太远,孢子就只是普通的孢子而已,没有孔浩然的木系异能保护,进入人体的孢子作为外来物质,很快就会被身体的免疫系统吞食殆尽。

    其实只是一个很容易想到和理解的问题,可惜,老麦克这些人被孔浩然的突然出现以及暴力控制所征服,哪里会想到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

    如果木系异能凭空转换的孢子可以长时间存在,可以远距离受到孔浩然控制,那么,他就是真正的神灵了!

    既然是无所不能的神灵,为什么还要借助他们这些凡人的力量,远渡重洋,前往青郡呢?

    作为异能的掌控者,孔浩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异能的优缺点,不然,他为什么要控制这些青郡的船员,去到青郡国,开创自己的辉煌盛世呢?

    孔浩然知道,金克木,自己木系的这些异能,在孔慈面前只是雕虫小技而已。

    作为曾经的无极之王,麾下将级进化者千数,孔浩然早已经知道异能之间的相生相克,也知道了不同异能之间的等级和资质压制。

    哪怕自己和孔慈都是王级进化者,自己的木系异能,在孔慈面前也毫无招架之力!

    而且自己已经沉睡了五年多时间,五年啊,天知道那个恐怖的男人,如今已经到达什么地步!

    苏醒过来的孔浩然,在得知这些年发生的种种之后,第一反应并不是报仇,而是逃跑,逃的越远越好!

    木质化的自己已经是真正的不死不灭,只要自己好好的活着,总有一天能够熬死孔慈,到了那个时候,嘿嘿……

    变异之后的木系异能,因为亲和度的增加,在一定范围内的木系植物,都可以成为孔浩然的眼睛和耳朵。

    这个范围也不是无限的,在单一方向直线范围感知时,可以达到10公里的极限距离。

    利用这个优势,孔浩然故技重施,利用孢子,很轻松地找到并收服了其他的青郡船员。

    孔浩然知道,拥有变异异能的自己虽然很强,但是并不是无敌的,不仅绝对不是孔慈的对手,在面对超过一公里攻击范围的火力覆盖的时候,自己也没有幸免的可能。

    木系异能拥有不死不灭的能力,但并不是真的不死不灭,当异能耗尽,或者遇到相克的火系和金系异能时,自己也只能抱头逃命。

    而且,能不能逃走还是二话,毕竟身为变异木系的进化者,速度并不是自己的强项。

    获得多少的同时,也将失去多少。

    孔慈之所以如此强大,首先自然是献祭了自己原本的破妄之眼,再加上秘境的唯一奖励,否则如果只是通关秘境之前的孔慈,也只是一个突破将级都很难的低级资质者。

    昏迷之前,孔浩然的速度差不多接近6公里每秒,将近18倍的音速,苏醒之后,获得各种木系加持之后,他的速度不增反减,只能堪堪达到10马赫就是极限。

    除了这些,重生后的孔浩然,还有其他的变化,虽然同样属于碳基生物,但是现在的孔浩然已经明显不再属于人类这个范畴。

    既然不再属于人类,原本属于人类的内分泌系统和神经系统也与之前大不一样。

    曾经的白月光,在没有足够的多巴胺和内啡肽支持的情况下,再回想起来,和记忆里的路人甲乙丙丁区别也不大了。

    即然思念一生的白月光都如此这般,所谓的杀妻之仇,所谓的灭国之恨,也就那么回事了。

    木质化的孔浩然,选择性地抛弃了一些属于人类孔浩然的“劣根性”,只剩下了生物趋利避害的本能!

    木质化的孔浩然,活着才是首先考虑的!

    从翠绿州出发,到达青郡国,直线距离大约公里。

    这是一个漫长的路途,哪怕在科技时代,也是很难跨越的鸿沟。

    只是这个距离对现在孔浩然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现在的速度虽然才是原来的一半,但是以这个速度到达青郡国,也不过是一个多小时时间而已。

    即便带上这么多的“信徒”,也不会拖慢多少速度。

    毕竟在异能控制范围之内,没有重量这种说法,也没有相对论的干扰。

    作为曾经的自然之神,已经习惯了被人崇拜,被人瞻仰的感觉,好不容易复活归来,依旧还要享受这种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爽快感!

    所谓的国王皇帝,哪里有当一个神灵来的舒服。

    孔浩然已经有了计划,等到达青郡之后,自己的新教,就叫做撒旦教吧!

    而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地狱之王!

    ……

    时间过的很快,一转眼就到了10月10号,孔慈夫妇离开的日子。

    就在昨天,孔慈亲自下厨,在云梦山庄的半开放厨房里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这不是众人的最后一餐,但是应该是众人在毓秀山的最后团聚一餐。

    这一晚,孔慈只是邀请了孔三姐一家和孔辉一家,可是算上孩子,人数还是达到了13人之多。

    这一晚,觥筹交错,其乐融融,虽然大家提前约定,今晚不使用异能,尽情畅饮,不醉不归。

    可是,除了依旧是强化者的孔雨薇之外,最低的都是将级进化者,比起正常人强上几十倍的身体素质,除非直接喝酒精或者麻醉药,否则怎么可能醉倒。

    这一夜,大家心里有憾,眼中有泪,但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渐渐的,天亮了,泪干了,离别的时候到了。

    该带走的东西,孔慈早已经收入异空间,包括红娘娘的本体,在昨天饭前已经收好了。

    其他的东西,其实也没有什么需要带走的,盘古已经告诉了孔慈:“孔慈,华仁国是你的家,家里什么都有,你只要带着媳妇和孩子回来就行!”

    天微微亮,孔慈夫妇在众人不舍的目光中,踏上孔慈特意制作的四十米巨剑,踏上了回国之旅。

    华仁国,我来了!

    从毓秀山出发,一路北向,稍微偏西一点点,就可以到达距离这里4500公里的彩云郡昙花市。

    4500公里的距离,按照孔慈的速度,其实就是一分钟而已。

    虽然说归心似箭,却也有近乡心怯,今天,无论是孔慈还是张欣雯都不想这么赶。

    至于为什么出来这么早,还不是不想告别时的挽留煽情,早点出来更好。

    孔慈和盘古约定的见面时间是中午十二点,现在还有四个多小时。

    孔慈觉得可以利用这难得的四个小时,带着自己媳妇和女儿在新民国好好逛逛。

    “小雪,好像末日之后,你还没有离开毓秀山几次呢?”

    张欣雯怀里抱着孔念雪,一脸委屈地说道,“就是啊,除了给父母迁坟出来过一次,你什么时候舍得把我这只金丝雀放出来啊!”

    孔慈小脸一黑,好像是这么一回事,可是,张欣雯啥时候成金丝雀了?分明就是烈火凤凰!

    怀里的小小雪适时补刀,“妈妈,你记错了,大爹当国王那天,你们俩不是背着我去王宫了吗?”

    这一次,换成张欣雯脸黑了,“小雪,你记错了,那天妈妈明明抱着你一起的!”

    “妈妈,可为什么小雪一点不记得呢?”

    “因为那个时候你还小啊!”

    “妈妈,小雪现在也是小孩子,为什么现在就记得呢?”

    孔慈心想:“嘿嘿,不要骗小孩子哦,那个时候你明明把小小雪交给她姑妈了,有视频为证哦!”

    张欣雯的脸更黑了,现在的小朋友越来越不好哄了。

    小插曲过后,孔慈不由回忆,这些年来,确实很少带着张欣雯离开过毓秀山范围,最多就是往返山顶和山脚之间,连“近在咫尺”的原新民基地,也只有小红小紫结婚的时候带着张欣雯去过两次。

    “是啊,小雪,为什么我之前没有带你出来玩玩呢?”

    孔慈大脑一时短路,竟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客观事实。

    张欣雯才被小小雪怼的哑口无言,现在面对孔慈的无脑问题,直接一个大逼斗奉上。

    “外面不是高温就是冰天雪地的,出去看什么啊!”

    “啊!”

    孔慈这才恍然大悟,末日九年多,除了必须出去办事之外,毓秀山在城市防护罩的保护下,一直都是四季如春。

    时间久了,孔慈都忘了,天开之前,整个封闭罩之下,都是酷热和极寒的末日。

    人类倒是因为吸收魂珠无惧这极端的天气,变异植物也可以在室外坚强地活下去,可是,末日依旧还是末日,这一点,一直都没有改变过。

    末日之下,外面的世界有什么好看的,有家里的老婆孩子热炕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