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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神 第24章 洞窑下的伊丽莎白

    和艾恩相比,巴恩斯目前十分年轻。

    虽然说,年轻的巴恩斯,应该不强才对。

    可偏偏巴恩斯从前是一个专门猎杀血裔的宗教裁判所的人。

    这样一个人,岂可与普通人相比。

    他此刻依然保留从前苦练的搏杀。

    所以即便是艾恩这样的老货,他也依然能上前追着砍。

    巴恩斯淡淡道:“住口,不要,把我,和你,相提并论,你,是一个,贪生,怕死,胆小,卑鄙,并且怯懦无耻的人。告诉我,艾恩,你曾经这样,甜言蜜语,说死了多少个,那些把你当成导师,恩人,先行者的同类的。”

    艾恩往后退了一下。

    它的脸上难以控制的出现了痛苦之色。

    哪怕忘恩负义,哪怕卑鄙无耻,但过往,的确有一些那么样的事的。

    过去。

    一开始。

    艾恩是一个教廷的战士。

    这是毫无疑问的。

    他为教廷而战。

    他的剑,是用来诛杀那些不是人的怪物。

    那时,他忠诚,勇敢,年轻,且英俊。

    那是一段多么美好的岁月。

    但是,却不。

    因为是教廷的战士。

    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得到贵族爵位。

    他也不可能,去拥有所谓的私人财物。

    更不可能,去拥有什么女人。

    所有的女人,在他看来,只有要杀的,要折磨的,或是要烧掉的。

    还能有什么呢。

    反而艾恩认为。

    是自己堕落了之后,才渐渐拥有了人性,才明白,体会到了人的感觉。

    他可以拥有私人财物了,可以拥有心爱的女人了。

    但是,它忽略了。

    人性是多样且复杂的。

    而他,有些极端了。

    其实这也是无所谓的。

    但它终究也是有些底线的。

    它也曾真的,渴望帮助过一些人的。

    有一些人,想要成为血裔。

    他们要成为血裔的理由很单纯。

    为了爱,为了艺术,为了情义。

    但最后,总是要变质。

    因为艾恩不可能教他们全部的知识。

    成为血裔,会有很多不同的结果。

    在人生之中,拥有教廷背景的艾恩,知道的远比普通人要多得多。

    他不能说的一些秘密,让他和这些自己制造的后裔形成生死相对的关系。

    最后,这些他一手制造的后裔,总是一个接一个的死去。

    艾恩的名声也由此败坏了。

    世人,都知道,艾恩是一个十分自私自利的长生者。

    他只看重自己。

    那些他的子裔,一个好下场也没有。

    反而是艾恩,在大发特发,赚了不少,还拥有了自己的古堡和一切。

    所以,它的话,很难让人去信。

    但艾恩仍然发动了反驳。

    “我也不想的,那些人,他们在欺骗我,在愚弄我,他们一个个的,都是在骗我的钱,骗我的财富,骗我的积累,骗我的一切,甚至骗我的女人,还有那些女人,口口声声说爱我,其实都是为了我的钱,他们,一个个的,想要拿走掉我的一切,太卑鄙了,太无耻了,怎么结果,卑鄙无耻的人只是我?就因为我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吗?这样的结果,难道就公平吗!不,这个才是不公平。”

    和普通的血裔不一样。

    那些血裔,有家有族,有前辈帮着带着。

    即便是分开。

    老前辈也会往往大方的给一大笔的。

    反正钱财在很多长生者眼里不是什么事。

    但对于艾恩来说。

    不一样。

    艾恩的财富,是它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很辛苦来的,才得手的。是它一点一滴积累来的。

    想一想。

    艾恩从一无所有。

    到积累起财富。

    这里面的辛苦,不是一句话可以说得明白的。

    他是分外舍不得自己的财富。

    但偏偏,总有一些人,想要打他的主意。

    这是何等的过分。

    即便是巴恩斯,喀巴山之王,也是这样随随便便的轻易的说出了这些话,让艾恩有些不服气。

    “为了你的钱,”巴恩斯理所当然的道:“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想一想,你有什么,那些人,女人,不是为了你的钱,是为了什么才要接近你呢?难道那些人不知道你老,你丑,你臭吗?”

    “呵呵呵,呵呵呵,”艾恩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是惨笑。

    苦笑。

    笑得无可奈何。

    “巴恩斯,你现在是可以说这些话,因为你年轻,英俊,从前一直过清苦的苦修生活,你的人生十分单纯,所以才可以这样站在高处的指责我。但是,我和你不一样,我已经老了,丑了,身体还有一种恶臭。但是,我仍然活着,我仍然,渴求着生命的美好,想要继续的活下去,并且仍然想要有散发清香气的女人,难道这就是错了么?那些女人,敌人,骗子,小偷,就可以理所当然的跑来欺骗我吗?我就该把我辛辛苦苦积累的财富,毫无保留的交给他们吗?然后让它们在背后,和无数人一样,继续的嘲弄我,嘲笑我,把我当一个傻子,猴子去耍?巴恩斯,你现在可以站在这里,趾高气扬的说我的不是,等你到了我的这一天,你就会明白了,像我们这样的人,什么都没有。在空虚寂寞的时候,唯有看到自己的财富,才会有一丝淡薄可怜的温暖。它虽然很小,很少,但这才是我们仅有的。而不是你所在意的那些亲情,爱情。你身边的女人,只是没有选择,才跟在你的身边,你的身旁,如果有了选择,你身边什么都留不下来。”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

    喀巴山之王终于有所动容。

    他不是傻子。

    他知道。

    那些女人对他不满。

    所以他把那些女人关在了此地的地窑之中。

    虽然他镇压了那些女人。

    可是,那些女人大多都无可奈何。

    是没有选择。

    如果可以选择。

    那些女人,一定会把他给撕碎掉吧。

    不过,巴恩斯并不在意那些女人。

    他在意的,只是少数的一些人。

    刹那间。

    喀巴山之王消失了。

    但艾恩却笑了起来。

    毫无疑问。

    巴恩斯已经动心。

    它如果不是动了心,直接杀了自己就是了。

    它没动手,就说明此事是希望。

    下一瞬间。

    巴恩斯来到了一个地方。

    这是地窑。

    一至于此。

    巴恩斯就忍不住皱眉。

    这里面的,是上一代血裔留下来的玩具。

    是的。

    这里用了一个词。

    玩具。

    因为对于血裔来说,漫长的生命,很少有吸引他的东西。

    如果有,那一定是女人。

    只是,女人再好,对于一个血裔来说,时间久了,也会没味道的。

    所以,过往的时间里,那个血裔就给自己网罗了很多的女人。

    和艾恩不一样。

    前一个血裔也是长得不错的一个。

    白发,三到四十岁的样子。

    但温文尔雅。

    所以这个货很容易勾引女人。

    直到它被当时的巴恩斯找到。

    二人展开了一场激斗。

    大约是那个怪物把精力都放在了女人身上,他竟然不是巴恩斯的对手。

    二人进行了斗力,斗智,再斗力,再斗智,几番折腾。

    巴恩斯笑到了最后。

    他不仅活了下来,战而胜之,还取代了这个血裔,成为新的喀巴山之王。

    巴恩斯。

    但是,成为喀巴山之王后,前任的玩具实在是麻烦到他了。

    想要供养这些怪物,真的挺麻烦。

    他上哪找足够的生命去养这些血奴。

    眼下,这些血奴,都陷入到了狂热的血瘾状态。

    它们虽是女人,也是无休止的在一起,通过手指或别的什么,刺激身体。

    然后就吸对方,互吸血液,来缓解血瘾。

    但巴恩斯知道。

    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这些女人会堕落到用膝盖走路,像野兽一样了。

    虽然他在心里已经对这些人放弃。

    但是。

    如果。

    可以。

    他还是愿意努力一下救这些女人。

    巴恩斯站在地窑口。

    他掀开了地板。

    但在地板下,是一层手臂粗的栅栏。

    注意。

    不是普通正常人的手臂,是健美大力士的手臂。

    在这只有拳头大的格眼里,巴恩斯居高临下往下看。

    里面,隐隐约约,是一群肉虫子一样的人。

    它们有的穿衣服,有的没。

    还有的,只穿一半。

    好好的衣服,当成了披挡布盖在身上。

    从下而上,一股子杏仁味,伴随着腥臭往上飘了起来。

    也是这些人不会排泄。

    没有米田共。

    虽会解小手。

    但苦几大。

    没什么重味。

    不然,这里面,真的是太恐怖,太可怕了。

    那样,巴恩斯估计根本不会站在这里往下看。

    现在看着下方,巴恩斯一时间,原本冰冻的心,都在百感交集。

    正当他失望的时候。

    在下方,有一个人抬起了头。

    这人一身红裙子,像血一样,她的皮肤十分白,白的能够隐约看到皮下的青色血管。

    女人一头栗色的头发。

    五官面目,立体清晰。

    一双唇,那真是烈焰红唇。

    这是一个,即便巴恩斯这样定力的人,看了都会忍不住多看一眼,并且感觉到惋惜的女人。

    这个女人。

    曾经是德林的一个女大学生。

    什么都好。

    聪明,智慧,美丽,优雅,知性。

    算得上是一个女神了吧。

    往往这样的人,眼界比较高。

    她们喜欢男人,不喜欢帅的,也不喜欢浪的,她们喜欢什么呢?喜欢与众不同的, 叫品味。

    然而,遗憾的是,这样的选择,往往是自以为是的选择。

    太多男人会装样子了。

    而女人,也往往喜欢信自己。

    别人说的,不听不听不听,我不听。

    全都是假的,是在骗我的。

    我很聪明的,不会上当的。

    结果,就上了一个大当。

    那个男人根本不喜欢这个女人。

    这男人只是喜欢他喜欢的。

    他之所以和这女人在一起。

    一是他需要平衡一下荷尔蒙。

    你们懂的。

    二是这个男人也挺享受别人的女神给自己糟蹋的模样。

    别人越是喜欢这个女人,他就越喜欢糟蹋这个女人。

    而那个女人,却以为这是爱。

    何其愚蠢。

    这就叫恋爱脑。

    人蠢自有天收。

    当一个女人蠢到了这种地步,那么无论她遭遇了什么都是天意中注定的报应。

    这种东西,看似不存在,其实仍然是有因果的。

    比如某男把亲生女儿丢垃圾桶里了。

    后来女孩发达了,根本不理亲生父亲的哀求。

    让我养你,死一边去吧。

    我宁可破产倒霉,也不要养你这家伙。

    还有女孩被别家养大,那也是和亲生家庭没感觉,就一门心思对养父母家好。

    而这个女人。

    曾经德林的优秀女大学生。

    她在这份失败的爱情中,被一个血裔引诱。

    她错误的把血裔的需要当成了感情,最终让自己沦为血奴。

    不,也许是,血裔。

    毕竟下面那么多人都倒下了,像虫子一样,沉迷在血瘾之中,醉生梦死。

    但这一个,却发现了他,并且站了起来。

    女人从下面,往上爬了起来。

    正常的普通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但这个女人,踩在墙上,就上来了。

    果然,她是一个血裔,所以在血瘾下抵抗力比较强。

    还能保留清醒的意识。

    至少目前是这样子的。

    女儿走到了木栅栏上。

    她出不来。

    于是她用渴求的目光看向巴恩斯。

    巴恩斯一伸手。

    女人从下面就上来了。

    这不是瞬间移动。

    是在刹那间,巴恩斯的速度太快了。

    快到仅是瞬间,他就完成了开锁,把人放上来,再重新锁上门这几个动作。

    女人松了口气。

    她行了一个,已经根植于血脉记忆中的礼节。

    提起左右的裙边,往下蹲一下。

    这个动作,是古代贵妇人上厕所的一个动作。

    最初表示的是这时我已经没有防备了,全面投降的意思。

    现在。

    只能说,时间能修改很多东西。

    但是,好在,至少这女人做得十分优雅。

    一个人的动作如果足够优雅,哪怕连解手也会赏心悦目的。

    巴恩斯嗯了一下,没说话。

    尴尬。

    它早忘了这女人的名字。

    虽然说血裔往往记忆力很好。

    你撒把沙子,它都能在瞬间给你数清楚了。

    但巴恩斯实在没心情去记一个女人的名字。

    这个女人,又不是他的女人。

    它可不是前一任的喀巴山之王的血裔。

    他对太多女人是没兴趣的。

    只除了一个。

    好在女人是聪明的。

    她立刻明白了这个男人的尴尬。

    她说。

    “伊丽莎白,叫我伊丽莎白就好了。”

    巴恩斯也立刻记起来了。

    这个女人有西斯廷血脉。

    虽然她是一个德林人。

    她把德林女人的开放和西斯廷女人的保守合并成了对一个男人的开放。

    倒也挺有趣的。

    “伊丽莎白,你还好吗?”

    巴恩斯感觉自己在说废话。

    “呵呵。”

    连伊丽莎白也。忍不住笑了。

    但它略过了这一点,问。

    “我看见了您的犹豫,是有什么事在发愁吗?您或许可以和我说说。”

    伊丽莎白会如此,不是她爱上了巴恩斯。

    纯粹是她太无聊了。

    在这地下,一起和一群人发疯不是不可以。

    但一直这么发颠,就有些让人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