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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神 第44章 河道上的秘境

    “怎么回事?”

    刘醒非,卡洛斯现在联合了,至少这时候是联合起来的。

    二人并肩到了仓库。

    一群神异局的士兵端着武器指着一个人。

    刘醒非看了一眼,是伊丽莎白。

    女血裔。

    这是一个倒霉的女血裔。

    原本是德林高高在上冰山美人高岭之花的一个美人。

    没想到被人渣男朋友坑得成为了一名血裔。

    原本刘醒非抓到她时,她脸上还有一抹凄美的苦相。

    但现在大约是不愁吃喝,人感觉舒服了,顿时散发出一种。惊人的魅力。

    你看她。

    眼睛大而明亮,犹如深邃的湖水,眼神中透露出一种神秘而迷人的气质,仿佛能够吸引男人陷入她的世界。

    她的高挺的鼻梁使面部更具立体感,嘴唇丰满且线条优美,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间增添了几分性感。

    还有,她的面部轮廓线条流畅,瓜子脸形显得格外小巧精致,下巴圆润又不失尖俏,搭配上白皙光滑的肌肤,如同瓷娃娃一般,散发着一种细腻而迷人的光彩。

    此时的伊丽莎白,一身着深色系的服装,搭配上她那冷漠的眼神和不苟言笑的表情,营造出一种冷艳高贵的气质,让人感觉难以接近,却又忍不住被她吸引。

    她的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一种性感的魅力,无论是走路时的姿态,还是微微摆动的发丝,都仿佛在诉说着无尽的诱惑。

    这种性感并非只是外在的表现,更是一种从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魅惑气质,让男人在不知不觉中被她所吸引。

    不过。

    此时却并非如此。

    因为她现在是坐在一具棺材之上。

    手上还有一只高脚杯,一脸悠然的在品味里面鲜红色的液体。

    科兹的一个手下。

    这人曾经是一个作战十分勇猛的大兵,端着武器指着伊丽莎白道:“头,你来给个解释,为什么这次任务中我们队伍里会有这么一个……”

    他有些说不出来话。

    这是一个从大战国熬过来的老兵。

    在进入神异局后也了解了一些事。

    对于混迹在人群中的异类,他是深恶痛绝的。

    因为,在他过往的任务中,在他过去接触到的档案中,他看到了很多,该看到的,和不该看到的。

    所以他十分敌视异类。

    不会因伊丽莎白的美貌就跪舔。

    反而有着想把这女人直接突突了的想法。

    是的。

    如果可以,他想这么做。

    刘醒非上前一步。

    他可不会在这种时候退缩。

    他知道,下面的秘境一定不安全,如果自己不强硬点,这些人不知会给他制造出多少妖蛾子。

    “放下你的武器,那伤不了人,但我在意的是你的态度。不管你是什么人,这个伊丽莎白是我带来的人,她的事就是我的事,你想动她,我杀了你。”

    “哈哈,”那个男人忍不住笑了。

    “你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怪物吗?她是一个吸血鬼,会吃你的血,把你喝干,让你成为行尸走肉,你怕是不知道这怪物的可怕,如果让她自由,我们这里,所有人,都有可能,去死!”

    “看来你曾经遇到什么事,或发生了什么事,但那与我无关,总之这人我罩的,你想动她,我先动你。”

    “不,不,你不知道,这个人是吸血鬼,它们在暗中杀人,甚至抓人建立血工厂,只要你还是一个人类,遇到了就该杀了它们。”

    我耸耸肩。

    “抱歉,也许,可能,你的家人,亲人,朋友,或是别的什么,因为它们遭遇到了一些不幸,又或是你根本没遇到,只是出于一个人类的责任心,你就想要作些什么。但是,抱歉,我是一个中土人,我们中土没有这些怪物存在,我无法与你们共情,所以,不行,我还是不能让你们在我的面前杀她。”

    “等等。”

    有一个士兵一脸震惊。

    “窝啊特发克,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们中土没有这玩意?”

    刘醒非有些想笑。

    “不知道是哪一位前辈,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在一本古书上说了,血裔这种东西,食之可长生,所以在中土,一直就没有血裔的存在。直到大乾入主中土,进行了文字狱,很多古书被损毁,所以血裔在中土大乾晚期有些多,不过它们都很弱,往往还没闹什么事呢,就被民间的人给斩妖除魔了。及至于今,也许不是没有,但只要有,只要稍微长一点子的脑子,都会躲起来,不敢显迹于人前。不像你们西极,血裔已经发展出了文明,还对你们造成了这么多影响。不过,这一个不一样,首先她是才成为血裔的,时间太短,没有害到过什么人。二来这人我看着的,除非你对她动手,我敢发誓,只要没人先攻击她,那她也不会攻击人。”

    科兹松了口气,连忙上前说话。

    “好了,好了,沃尔森,一节结束了,什么事都没了,别把过去的事再放心上了,这个人是中土的醒非刘,他的实力,信誉,都很好,他说看着这个血裔,那就不会有问题,把武器放下,你们没带装备,这时开火,什么事也做不到。”

    安娜这时说话了。

    “伊丽莎白毕竟是血裔,普通人对她产生畏惧是很正常的。不过这也不要紧,来,先把武器做处理,你们可以把一把手铳的子弹替换成木子铳,然后用它泡一下圣水,只要你们不主动攻击她,那么我相信伊丽莎白也不会想冒生命危险来袭击你们。”

    这就是一个心理问题了。

    毫无疑问。

    在知道伊丽莎白是一个血裔。

    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类,哪有不怕的。

    虽然有一些哈鬼族,希望自己成为血奴。

    但这种蠢货毕竟是有限的。

    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精英。

    他们或多或少都是知道一些隐情,内情的。既然知道,自然不会想要去做什么狗尸比的哈鬼族。

    做血裔最终都是生不如死的下场。

    还做血奴呢。

    脑子只要是正常的,就不会想当什么血奴。

    要知道,血裔的生活是十分糜烂的。

    如果你是一个血奴,那么,你是男人,就要习惯一下,自己可能被突破底线。

    如果你是女人呢?

    多人运动了解一下,并且最好要习惯。

    你要有以后天天一睁眼,自己身边是几十个两三位数的男男女女。

    你在血裔眼里,就是个玩具,是个备品的血包。

    是真正血裔吃过饭后不想洗的碗。

    所以,了解点行情,脑子正常,谁会愿意成为血裔呢?

    之所以血奴喜欢攻击人类。

    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自己淋了雨,也要把别人的伞撕掉。

    所以他们一发现了伊丽莎白,哪怕她是如此漂亮,魅力逼人,这些精英也是第一时间就掏出了武器,爆发了敌意。

    好在现在有了安娜出现,至少让他们在表面上放下了戒备。

    解决了这件事,刘醒非发现,伊丽莎白看自己的眼神也柔和了不少。

    很简单的道理。

    伊丽莎白此前被人背叛了,且不止一次。

    第一个是她的男朋友。

    那个人看起来忠厚老实又有才学。

    是一个十分可靠的男人。

    可这个人对于伊丽莎白来说,只是当她是药,是平衡自己体内荷尔蒙的一种药而已。

    就像一个人生病了,吃感冒药,发烧药一样。

    这对于一直心高气傲自觉自己是高岭之花的伊丽莎白怎么受得了。

    所以伊丽莎白投靠了一个血裔。

    那个血裔很轻易的就趁虚而入,让伊丽莎白以为这个血裔是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

    殊不知,那个血裔对伊丽莎白也没什么真心。

    他只是要利用伊丽莎白尽快的让自己恢复,摆脱自己的困难处境而已。

    当这个血裔达成了目标。

    他立刻对伊丽莎白弃如敝履。

    把她像自己从前玩过的那些女人一样丢下了地窑之中。

    关了起来。

    直到,喀巴山之王上位,她才恢复了一些理智。

    更是利用于此,遇到了刘醒非。

    在得到了刘醒非的帮助,她才摆脱了血瘾,整个人正常了起来。

    但即便是如此,她也不敢对刘醒非献上真心。

    不敢真正去臣服。

    只能说,是走一步看一步而已。

    毕竟,想也是知道。

    对方只是要借助她的灵感。

    一个工具而已。

    保不齐哪一天。

    他会像自己前两个一样,把自己随意的丢掉。

    不过,至少这一次,这男人站出来,十分坚定的把她保下来。

    这让她感觉自己的人生又有意思了。

    安排了内部,刘醒非回到指挥室。

    他一边看地图,一边看水流情况。

    经历了漫长的,让人心灼的等待。

    最正确的时间,到了。

    那是傍晚时分。

    大约在五点钟时候。

    在河面上,突然出现了一抹阳光。

    前方河道像是被骤然点亮。

    强烈的阳光,宛如匹匹金色锦缎,倾洒而下,与河水缠绵交织,熠熠生辉。

    在潺潺流淌的河流之上,潜望镜下的观察员仿若闯入了一个光的结界。

    河道前方,强烈的阳光喷薄而出,像是一场盛大的金色洗礼,河水在光的轻抚下,闪烁着细碎而耀眼的光芒,晃得人心中一阵恍惚。

    一个异样的世界在打开了门户。

    刘醒非立刻下令,把马力开到最大。

    用最快的速度,往前冲。

    潜艇发出了一些金属被挤压的哀鸣。

    但是它的速度确实是加快了。

    在强光刺眼中。

    潜艇开到了一个神秘之地。

    那是秘境,另一个世界。

    秘境,很少。

    有也会被一个个早早发现的人给占了。

    不要以为古人是傻的。

    发现了好东西会无动于衷。

    把便宜给你。

    他自己不占。

    那不是傻子吗?

    现在这一处,被刘醒非,好不容易找到的秘境,终是被找到,发现了。

    不过刘醒非很清楚,这一行必是十分危险的。

    他接手了观察员,在潜望镜下,时注意着外面的情况。

    水流,变了,变得十分温暖。

    甚至,这水中的生物,也在变化。

    一些古代明明已经绝种的鱼也出现了。

    刘醒非控制潜望镜,已经看到了一些怪物一样的鱼种。

    有一条大鲨就靠了过来。

    以为这条潜艇是什么鱼,想要发起攻击。

    这是大口鲨。

    嘴特别大。

    别说一个人了。

    就是三个人,它估计也能轻易的吞下去。

    这种大口鲨是过去古代最大鲨鱼及鱼类。据估计,其最大体型可达二十多米,平均体重为六到七十吨。它长着超过二百五十颗长达二十厘米的牙齿,牙齿有尖锐的锯齿状边缘,咬力是古今动物之最,咬合力达二到三十吨不止。

    好在这条大口鲨没嚣张多久,有一群大头鱼来了。

    这些大头鱼存在于古代泥土人类时期,平均身长约六米,体重约一吨,最大体长可达八米,重量可达二吨。其咬合力被认为是大口鲨之前咬合力最大的史前鱼类,它没有真正的牙齿,而是用头甲边缘锋利的刃片切碎猎物。

    按理说。

    它不是大口鲨的对手。

    但大口鲨就一条。

    而大头鱼是一群。

    这些大头鱼赶。走了大口鲨,立刻就对潜艇发动了攻击。

    它们没爪没牙的。

    但它们的大头一次次的撞击,让人触目惊心。很担心不知什么时候这潜艇得被撞破。

    到时在这种鱼的面前,管你什么人,都得死。

    就算是刘醒非,到时能保自己一条命就不错了,他也难在这水里和一群鱼干仗。

    保护自己都是尚且如此。

    又谈何是去保护其余的人呢?

    这一刻。

    所有人都是身不由己。

    是最暗时刻。

    有想到秘境的恐怖。

    但没想到一上来就要团灭。

    刘醒非倒是明白了。

    难怪古代,查士丁他们是用船的。

    因为他们可能已经事先知道了水下的危险。

    而刘醒非他们不知道。

    他们当时想潜艇总比古代的木头船好。

    谁想到会遇上这样的事。

    好好的一条潜艇。

    就因为像别人的母亲一条鱼,在这水里被一群古代猛种轮着番的攻击。

    而更要命的是,一条船如果出了事,船上的人落水,也未必会一下子死掉。

    人们仍然拥有跳船逃命的可能。

    而这是潜艇。

    潜艇要是出了事,和飞机电一样的结果,都要死。

    在这刹那间。

    刘醒非明白了这潜艇为什么会这么的便宜。

    因为上了船的人,不管怎么说,仍然有逃生的机会,几率再小,它也是有,你不能说没有。

    但你在潜艇上,这潜艇出了事,你是真的要死了。

    想逃命都没地方逃命。

    这让刘醒非大为恼怒。

    不是,我这好不容易的,莫非就因此一时之失察,就要死在这里了?

    我不甘心。

    当然,说笑了。

    有一种人,了不起受伤,要死哪那么容易。

    这说的,就是刘醒非这样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