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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叔之僵尸世界 第119章 粉红骷髅

    粉红骷髅

    妖僧一死,一旁哀怨的三五个女子也不嚎了。

    她们跌坐在地上,面如死灰。

    九叔摇头,“没救了。”

    当先离开地洞,遥遥扔下一句话。

    “你超度了她们吧,我去找大贵。”

    许仙没有异议,当时的情况紧急,先救下再说,没有仔细看她们的真身。

    此时,柳叶擦眼,美人躯变成了精怪。

    天眼透过皮肉,看的真切。

    一群粉红骷髅,披着人皮没有一寸血肉,里面镶嵌着人骨。

    它们是白骨成精,被人缝补在人皮之中,失去了法力,日夜遭受血肉的熬制。

    同时,皮肉的熬制之力消耗殆尽,就需要为白骨精换皮肉。

    要做到不流失肉体的精气,就要活剐少女,完整的剖下来。

    看的越多,许仙心中越惊,杀意叠加,恨不得复活妖僧再杀一次。

    人间困苦,且送她们一路。

    盘腿而坐,诵读度人经。

    经文没入皮肉之中,泛起光华。

    脆弱的魂体感应地府的接引,破碎光点踏上奈何桥。

    唯有一女子,面色清冷,提着裙摆,向他一礼。

    深深的将恩公相貌印在眸中,此生无缘报恩,只待来世。

    她们的肉体就是一个瓷娃娃,裂痕从眉心向下蔓延,好似分流的河道,没有规律。

    超了魂,接下来就要灭了精怪。

    请来昴日星官的虚影,祂显出本相六七尺高的大公鸡,低头一啄。

    女人像漏气的气球,呲溜扁了下去。

    解开了封印,白骨精就想逃。

    化作一缕白气,欲钻入山体。

    昴日星官当即侧着头,拿一只眼晃头晃脑的瞧。

    像是确定白骨精要逃,祂喔喔叫一声。

    白气不受控制的倒溯而返,三五头白骨精落在地上便化了三头。

    余下的两头不断的打滚,浑身冒着烟气,试图扑灭骨髓中的火。

    许仙一拍额头,竟忘了昴日星官的神职是“司晨啼晓”,居住在光明宫。

    相传上古。

    光明宫,曾是赤帝祝融的行宫,祂传下火种并教导人类使用火的方法。

    火,从古至今一直是光明宫的代名词。

    他不由得抬起头,好似看到球体另一面的太阳。

    奇思幻想道:“光明宫在太阳上吗?”

    “嫦娥是个神职,还是月宫之主?”

    “天蓬元帅尚执掌天河八万水兵,岂不是没有调戏嫦娥,没有西游之行?”

    “不对。”

    越琢磨越不对味儿,他索性不想了。

    散去昴日星官的虚影,被啄得不停翻滚的白骨精已经咽气了一个。

    剩最后一个白骨精。

    “咦?”

    许仙蹲下来,按住白骨精,探着头仔细观察。

    骨骼上有字。

    模模糊糊看不清楚,却给他玄之又玄的感觉。

    唤来六丁神火,灼烧烙字的白骨。

    烧得白骨精死去活来,烙字没有半分变化。

    只好收了白骨精,拿去问问师父。

    没有理会昏迷的刘妈妈,几步离开地洞。

    青楼没了来客,在下面斗法动静太大,楼体都在晃动。

    九叔正训斥着大贵。

    肥头大耳的耷拉着脑袋,像个小学生站的支棱,心思早放空了。

    即使精神萎靡不振,小眼睛还在不停的乱瞟。

    看到许仙犹如看到了救星,挤眉弄眼的求救。

    许仙选择视而不见,停在原地。

    大贵浑身散发着酒臭,都浸透了骨头缝,灵魂散发的腥臭令人作呕。

    那气味与妖僧传出交易的交子气味相似。

    定是着了道。

    九叔的话印证了他的猜测,大贵被花娘灌了一壶花酒。

    那酒里藏着一口秽气,污秽了大贵的经脉,封堵了丹田。

    白骨精再对着大贵一吹气,他就鬼迷心窍了,对花娘言听计从。

    一连两日为妖僧输送着精气神,灵魂因而腐朽。

    见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大贵,九叔恨铁不成钢,愤然挥袖而去。

    许仙耸了耸肩,跟上九叔。

    大贵赔着笑脸,想要追上去。

    不知是站久了,还是被吸虚脱了,腿发软一头攮在了地上。

    顿时,头破血流。

    惨叫声让九叔脚步一顿,继而加速离开。

    眼不见心不烦。

    可,许仙一个晚辈,自然不好学九叔,不去扶这阿斗。

    他折返扶起大贵,几百斤的肉压在身上,顿觉得无奈。

    白天,美女相伴,软玉在手。晚上,肥瘦相间就挂在了身上。

    大贵哼唧唧道:“好你个小子,刚才竟然见死不救。”

    “师叔,是可以自己走了?”

    许仙反问道,作势要扔下死沉的肥肉。

    “哎!”

    “你怎么能这么对你师叔。”

    大贵赶忙抱紧许仙,他是真腿软。

    肚子顶的走路都变形,许仙的身体被拱成一个弧度的曲线。

    踉踉跄跄,也是走到了杂货铺。

    大贵却抬不起脚,吓得发软。

    任谁见堂内竖着一个齐人高的狼牙棒都直不起腰来。

    许仙毫不犹豫的扔下大贵,面对发疯的母老虎,哪个爷们能扛得住?

    将大贵扶到家门口,他做师侄的不够仗义吗?

    就差这两步路,怎么也不能替他扛。

    一个字,怕!

    麻溜的上了二楼,和迎他的敖凝霜对视一笑,“好戏开场了。”

    等小情侣来到外场,最佳观影位置已经有了人。

    九叔稳稳当当的俯视楼下,脚下还摆着一桶水。

    他认为大贵即将成为落汤鸡,不由得暗自嘀咕,“师父还是腹黑啊。”

    观众位满席,帘幕拉起,聚光灯打在男主角身上,一场好戏静等上场。

    可惜,大贵怯了场,眼珠子滴溜转动起了歪心思。

    他怎么不会知道家的布置。

    前堂充当门面,做着小生意,由一道影壁分隔内外堂,是来客看茶、闲聊的私密空间。

    右侧是楼梯直上二楼,左侧是客房,右侧有一处平台,延伸到后院,既在屋内,又在房外。

    可眺望屋前屋后,不讲究对称美学,不暗合阴阳,随喜好而建。

    正如店名“乐俗”,坚定他还俗的意志。

    正因为熟悉,大贵知道越过狼牙棒、过了影壁,必是梦梦坐中堂。

    所以,他摩擦半天,观众都不耐时,他砸了场子,一闪身跑了。

    嗡——

    前堂的狼牙棒颤抖不止,发出刺耳的嗡鸣。

    它感受到主人不断翻滚的怒意,压抑了十八年的嗜血,一朝脱离樊笼。

    它渴望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