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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成为了一名美利坚警察! 第11章 好像是混子...

    第十一章 好像是混子...

    一个月后。

    纽约时间,2023.9.13,9:00am。

    系上顶扣,走到镜子前整理了一下仪容,一身警服的陈翔昂首阔步的走出警察局男更衣室。

    看到陈翔走出警署大楼。

    正背身倚在车门上大口吃着菠菜热狗的乔乔一下子望了过来。

    下一秒。

    只见他囫囵吞下手中的热狗,连沾在嘴角上的番茄酱也顾不上擦,就朝陈翔招手大喊道:

    “!”

    “e here!”

    陈翔当即往乔乔所在的方向走了过去。

    一路上。

    他遇到了许多身穿警服的同僚。

    还是跟之前一样。

    这些人全都是一脸面无表情。

    似乎对陈翔这个黄种人充满了漠视与反感。

    但当中的大部分人,在见到陈翔时,都微微颔首朝他打了一个招呼。

    都说美利坚是一个不讲人情的国度!

    但现在看来。

    不管世界哪一个国家,都是熟人比陌生人更好办事了!

    或许。

    这就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吧!

    与乔乔来了一个热烈的拥抱后。

    在乔乔一脸憨厚的笑声中。

    陈翔和乔乔一起钻入了警车,直接驶出了警局大门,开始了一天的日常巡逻。

    ......

    一路无事。

    中午十二点。

    乔乔将警车停在马路边。

    向坐在副驾驶打着哈欠的陈翔询问有没有什么忌口,与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吃的东西后,他推门下车,走向了不远处的汉堡店。

    没过多久。

    一大袋子包括汉堡,薯条,鸡翅,可乐在内的食物就被乔乔拎了回来。

    两人开始在车上狼吞虎咽,大快朵颐,慰藉五脏。

    陈翔低头吸溜可乐时。

    看着身旁吃的一脸高兴吃的一脸满足的乔乔时。

    不由得有感而发。

    感叹乔乔因为白皮猪的身份,虽然让他心中一直有些抵触反感,但人是真的没的说。

    比如说。

    不管是出门巡逻时主动开车。

    还是刚才主动去汉堡店买汉堡。

    都弄得他陈翔像一个老警察,在带他乔乔这个新人一样。

    “看来。”

    “自己以后要尽量对乔乔好一点了。”

    陈翔一下子在心中想到。

    也一下子在心中下定主意。

    比如这个周末。

    请乔乔去小红帽好好玩一玩!

    呃~

    没错!

    他就是自己想去小红帽玩。

    只是为了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才拉上乔乔!

    “呼叫py666!”

    “呼叫pY666!”

    “收到请回答!”

    对讲机中突然传出指挥中心接线员的声音。

    嘴里塞满了食物的乔乔立刻抓起了别在车辆中控台上的对讲机。

    含混不清的说道:

    “py666收到!”

    “over!”

    “我们刚刚接到报警电话,说比利弗社区有人遛狗不牵绳,甚至故意纵容恶犬伤人,差点咬伤了一名孩童,请你们赶紧过去看看!over!”

    “我们马上就过去!over!”

    乔乔用力的咽下食物说道。

    将对讲机重新别到中控台上后。

    他放下手中的薯条,扭头对还在慢条斯理吸着可乐,手里还拿着大半个牛肉汉堡的陈翔说道:

    “。”

    “咱们就赶紧过去吧!”

    边说边抬动屁股。

    系好了安全带。

    陈翔用力点头,大口咬了几口汉堡,又吸了几口可乐后,将还没有吃完的食物,一股脑的塞进了原先的大纸袋中。

    等乔乔把自己没吃完的东西也塞进来后。

    他随意揉搓了两下。

    像投篮一样。

    嗖的一声。

    抛进了路边的垃圾桶中。

    车辆随即启动。

    像急窜而出的烈马一样。

    往目的地而去。

    什么?

    吃不完的汉堡为什么不先装着,放在手套箱中?完全可以等会再吃啊?

    大哥!过了最佳赏味期的食物,你还吃它干屌?

    或者说。

    你以为这里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呢?

    这里是阿妹锐坑啊!

    是自由奔放人人都有钱的资本主义国度啊!

    连空气都是香甜的!!!

    ......

    住在比利弗社区的。

    大多是一些低收入者。

    所以这里的治安并不怎么好。

    当陈翔第一时间来到比利弗社区后。

    破衣烂衫的佝偻拾荒者和一股子破败萧索的街头景象更是一下子印入了他的眼帘。

    在热心市民的指引下。

    驾驶警车的乔乔和陈翔两人,很快在比利弗社区主干道的尽头,发现了疑似被报警人的一对白人男女。

    两人此时正站在一块公用空地上。

    你一句我一句的聊着天。

    也不知道聊的是什么高兴事。

    还不时发出一阵刺耳难听的笑声。

    这应该是两夫妻。

    头系花花绿绿的炫丽头巾,穿着带点民族风的宽松衬衫和喇叭长裤,做一副嬉皮士打扮。哪怕两个人明显都已年过半百,白了毛发。

    透过前挡玻璃。

    陈翔清楚注意到,有三条根本没有牵绳,甚至连项圈都没有带的大狗或站或爬的守在两人的身边,哈哈哈的吐着舌头。

    从左至右数来。

    第一条是通体黝黑,耳朵高竖的杜宾。

    第二条是头颅硕大,面目狰狞,目露凶光,一身腱子肉的“超大型”恶霸犬。

    第三条是一头一时半会儿说不出犬种名的大花狗。有些像比特犬,但仔细看又有所不同,好像是混子...不!是窜窜!

    三条狗虽然长得各有千秋,各不相同。

    但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是名副其实的烈性犬。

    “嘿!

    女士,我们刚刚接到报警,说有人在这里遛狗不牵绳,甚至故意纵容恶犬伤人。

    报警人口中所说的人,是不是就是你们...”

    由于这一次。

    不像上次的理查·汤森一样。

    是一上来就拿着剪刀要扎你裤裆的主。

    当警车停稳。

    陈翔推门走下警车后。

    虽然声音很大。

    但也尽量控制着语气态度,表现出了几分友好和善。

    谁料。

    根本不等他把话说完。

    一直守在一对嬉皮士夫妻身边的三条大型烈犬,就像受到了某种冒犯似的,瞬间一起汪汪汪的狂吠起来,一溜烟的朝陈翔窜了过来。

    几乎是眨眼的功夫。

    就冲到了陈翔的面前。

    做出一副龇牙咧嘴,欲随时飞扑咬人的凶恶模样。

    这一幕。

    把晚半拍下车的乔乔吓了一大跳。

    一颗心直接蹦到了嗓子眼。

    因为这可是三头烈性犬啊!

    分分钟可以把人咬死!!!

    他甚至一度后悔起来。

    觉得自己刚才根本不应该鲁莽下车。

    至少。

    要拉栓上膛。

    拎着枪下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