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谁教你这么写小说的 > 第二十四天:看的人无需解释(二)

谁教你这么写小说的 第二十四天:看的人无需解释(二)

    读者随手翻翻的一页,用笔划过的内容,可能是某个龙套所经历的一生。

    这个故事,却要从这本书的第一章开始说起:

    他带着比身体重的行李,经过几道闪电。

    看到几个人站在一起,拿着剪刀摘走他的行李。

    他们擦拭他的脑袋,他没有机会返回去。

    直到他听见一个声音,不确定是不是这里。

    他睁开了眼睛,看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这是一个对他而言陌生的世界,世界以痛吻他,要报之以歌。

    他在哭泣中被人传递,他看到了他在这个世界的父母。

    “给孩子起个名。”

    “就叫他高光。”

    高光出生后不久,父母就先后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得不独自面对这个渐渐熟悉的世界。

    以一个全新的身份:阿斯塔特修士。

    不同于最初的十九道改造手术,高光接受的是史无前例的四十九道改造手术。

    其中自然也包括最初的十九道改造手术。

    而在接受了这四十九道改造手术后不久,高光便被丢进了新世界,这个新世界的编号是“mar95dc27vel”。

    (第三个高光正式诞生,鼓掌:啪啪啪~)

    当高光从具有静滞力场的求生舱中醒来,身边静静的躺着物理学圣剑:一根表面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铁撬棍。

    还真别说,拿在手上非常顺手,像是量身打造的一样。

    可问题是,五十块好兄弟都有枪拿,怎么到他这里就只剩下一根撬棍了?

    不过,撬棍就撬棍吧,最起码还是要比赤手空拳的徒手对敌要好那么一丢丢的。

    当然,不能更多了,再多一点就装不下了。(此段划掉)

    另外,说一下高光的一些身体数据,身高在三米四的他体重在两百七十六千克上下。

    此时他身上并没有装备动力装甲,但他随时可以将自己的动力装甲召唤出来。

    “我们的动力装甲能给我们

    更敏锐的眼睛,更机警的耳朵,更强壮的后背以携带沉重的武器和更多弹药,更快的腿脚,更聪明,更强大的火力,更持久的忍耐力,还有,更不容易受伤。

    动力装甲不是太空服,尽管它也有这个功用。

    它也不仅仅是装甲,尽管连圆桌骑士都不像我们捂得这么密实。

    它不是坦克,但如果真有人愚蠢到用坦克来对付机动步兵团的话,一个机动步兵就可以对付一小队这些玩意儿,无需别人帮助他就能将它们掀翻在地。

    动力装甲也不是飞船,但是它能飞,只不过距离很短。

    从另一方面来说,不管是飞船还是大气层内的战斗机都无法对付一个穿着动力装甲的士兵,除非对他所处区域进行饱和轰炸。

    反之,我们能做很多各种船无法做到的事,无论空中、海中或是太空中的船。”

    简而言之,动力装甲能同时赋予穿戴者超越普通步兵的火力、机动性、观测与通讯能力以及防护能力。

    动力装甲部队的火力无法与战舰相比,但是一个动力装甲小队所配备的武器就足以对敌人发动精确打击并构成致命的破坏。

    动力装甲部队无法穿越大气层飞行,但却可以进入飞行器、坦克无法通行的复杂地形执行作战任务:

    翻越山区、空降月球甚至进入曲折的地底隧道进行作战。

    动力装甲的观测与通讯设备,能让他们对自己的作战区域了如指掌,通常是以平方公里为单位来计算。

    最后,动力装甲提供的防护能力,使得士兵们得以在极度恶劣危险的环境下安全地执行任务,并且抵御大多数的反步兵武器。

    虽然,为高光准备的,是比较老式的mK1动力装甲。

    甚至还剔除了武器系统。

    使得高光即使装备了动力装甲,暂时依然还是只能将撬棍当作武器使用。

    好在这是根特制的撬棍,本身的材质也是非常坚固的“涅盘钢”。

    其表面的镀层,更是用原始艾德曼金属制作而成。

    高光很快就召唤出自己的动力装甲,装备好动力装甲之后,高光才手持撬棍开始探索这个陌生的地方。

    他当然得找点吃的,他已经开始感觉自己有些饿了。

    虽然出发之前,他确实有吃东西,混杂陶钢粉末的氨基麦片粥、干净又卫生的蚁牛罐头以及果冻似的营养膏(虽然口感其实更像鼻涕)。

    当高光吃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伯恩还问了他一个问题:

    “你要不要吃点蟑螂堆?”

    高光被那玩意儿的外形所迷惑,但那东西其实是非常难得的美食。

    一口咬下去犹如咬在了牛轧糖上,吃起来味道就像是花生酱。

    现在想想,高光还有些怀念那个味道,怀念那糖丝一样的虫子腿,怀念那玩意儿在他嘴里爆浆的瞬间。

    伯恩是一个五颗服役钉的老兵,而高光呢,他还是个菜鸟。

    这是他第一次出任务,他甚至对自己双脚着陆的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入目所及的都是些低矮的树木,这里应当是一片森林。

    林中忽然出现雾气,那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出没,高光的手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撬棍:

    “异形?”

    是小雾妖。

    当然,高光并不知道这一点,即使当他看到那个怪物,也还是没有想起来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雾是旅人之敌,在森林中可以让人迷途,海中则让船撞上暗礁。

    许多原始的恐惧潜伏在人们的心中,对薄雾的恐惧显然是有根据的。

    但是这样的危险,和雾中的小雾妖相比,都是小巫见大巫。

    小雾妖有着强力的手臂与爪子,但是真正危险的是它们擅长的欺骗、引诱与迷惑人心。

    小雾妖常常根本不需要攻击人,只要将猎物逼疯、走进沼泽地就行,就能等待猎物在水中溺毙。

    “如果夜晚到了还在沼泽中的话,最好留在原地等待日出,即使是要站在及腰水中喂水蛭也是。

    最重要的是,如果在雾中看到光,绝对、绝对不要往光那边走。”

    只要有浓雾的地方,就可能有小雾妖:

    沼泽地、山隘、河流与湖泊的岸边都有。

    如果没有雾的话,小雾妖也可以自己创造或召唤浓雾。

    感受到周围的大气变得厚重、又没有风吹来,就代表有小雾妖来了,正准备攻击。

    浓雾不只是让小雾妖躲藏,也是它的武器。

    它们操纵雾气,可以让旅人落单、看不到道路、听不见声音。

    它们像萤火虫一般,发出微弱的光线,用来吸引迷途者前往它们在沼泽、洞穴或山沟中的巢穴。

    即使旅人看到小雾妖、试图攻击,小雾妖也可以在碰到武器前就消失无踪。

    也有传说有些小雾妖可以如人类术士一般,创造复杂的幻象。

    这到底是否属实,还是只是迷信,目前仍然没有定论。

    伊格尼斯·法图斯注视着眼前的小巨人,它从对方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吸引,这使得它竟然敢于从雾气中显露出自己的真身。

    “你真迷人。”(小雾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