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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六零四九城:我穿成了秦淮茹 第159章 爱了唉了

    桌上摆满了菜肴,色香味俱佳。

    苏雅把拿来的红酒倒入玻璃杯。

    玻璃杯自然不是后世的高脚红酒杯,而是玻璃茶杯,厚实,纯度也不高,有些发绿。

    看着像倒了葡萄汁的红酒杯,很难与后世衣香鬓影,一个个人模狗样端着酒杯“交际”的场景联系在一起。

    当然,也很难与“高雅”、“贵族”、“精英这些联系在一起。

    这个时期的红酒完全没法和白酒比肩,更别说超越白酒的地位。

    革命家庭出身的爱白酒远胜红酒,听听高俊他们怎么说。

    “这葡萄酒就是比不上纯粮酿造的高度白酒,不够劲儿。”

    罗军端起杯子一口去了大半杯。

    “要我说,喝酒还得伏特加,那味儿,真tm带劲儿!”

    文博别看文质彬彬,内心其实挺狂野。

    “红酒代表了小布尔乔维亚的矫情与软弱,怎么能和白酒相提并论,是爷们都喝白酒。”

    高俊更是用不屑的口吻说。

    我去,酒还能同阶级,主义扯上关系?

    覃如听的目瞪口呆。

    见三个男同志全都对红酒持批判态度,带酒来的苏雅不乐意了,瞪眼道:“哎哎哎,我说哥几个故意找不痛快是吧?”

    “不想喝就别喝,谁求你们了似的。”

    她撩了下头发,“爱喝不喝,本来也不是给你们带的,不是还有瓶二锅头嘛,量大管饱还便宜。”

    苏雅的长相,就像王佩蓉的声音,很难形容。

    给人的第一眼是漂亮,但你要说是哪种漂亮,不好描述。

    让覃如说,就如同一颗脆甜的香梨,闻着香,看着水灵,吃着甜脆,但没有回味。

    所以,她才说这姑娘虽然漂亮,但也只是漂亮。

    二十五岁之前,女人的优势是青春活力,外加美貌。

    二十五岁之后,要看韵味,也就是传说中的“女人味”。

    为什么世界首富贝佐斯放弃有修养有气质的前妻麦肯齐,选择从头到脚全身整了个遍的桑切斯?

    没错,不管是脸还是屁股,桑切斯都是整出来的。

    这样一个整容怪让首富爱生爱死,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或许桑切斯的确人格魅力惊人,但不可否认,这个大屁股女人极具性张力,也就是性吸引力。

    这也是狐狸精男人热爱女人憎恶的原因之一。

    王佩蓉话很少,不熟的人基本没交流。

    别说,这一点,和高俊其实挺像。

    吃饭的时候,她时不时的偷瞄一眼高俊,又在这之后偷瞄一眼覃如,让覃如觉得怪有意思的。

    从那双隐藏着热情的双眸里,覃如能看出这姑娘对高俊的情意,而高俊也不是不知道,他只是装作不知道而已。

    高俊,其实算渣男吧,这不就是不主动,不拒绝,不回应吗?

    “哼。”

    暗暗冷哼一句,覃如淡淡一笑,招呼道:“佩蓉,快尝尝松鼠桂鱼,听罗军说你爱吃江南口味。”

    “谢谢。”

    王佩蓉礼貌道谢,面对覃如的殷勤无动于衷。

    这姑娘来高家,不会为的是多看高俊两眼吧?

    这也太想不开了。

    覃如不信,整个军队系统没有更优秀更英俊更有前途的未婚男人。

    高俊,也就那样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罢了。

    “小五媳妇,你怎么只招呼佩蓉,不招呼我?”

    苏雅不满道,“我比她差什么呀。”

    “呵呵,怎么会,文博说你爱吃湖南菜,这不是有剁椒鱼头,毛氏红烧肉嘛,特意给你做的。”

    覃如眨眨眼。

    “嫂子,哪道菜是给我做的啊,您可不能厚此薄彼。”

    罗军佯装嫉妒道。

    “我记得你爱吃鲁菜,有九转大肠,葱烧海参。”

    “这么说,蜜汁叉烧,白切鸡是我的了。”

    文博的眼睛死死盯着桌子,肯定的说。

    “我媳妇每人给备了两道,我的是京酱肉丝,葱爆羊肉。”

    高俊抑制不住的得意。

    王佩蓉看向最后一道腌笃鲜,不用说,也是给自己准备的。

    她轻叹一声,垂下眼眸。

    比人情世故,比厨艺,比在高五心里的地位,她一个都不如。

    刚听说对方结婚的时候,她是想放弃的。

    然而,别人传来的有关对面女人具体情况的小道消息,让她很不甘心。

    她不明白自己哪一点不如对方,以至于高五宁愿选择那样条件的一个女人,也不选择她。

    可以说,高五的做法彻底击垮了她的自信心。

    她虽然喜欢高五,但到了最后,留下的唯有不甘与执念。

    她输了,不是输给秦淮茹,不是输给高俊,是输给了自己。

    一瞬间,王佩蓉脑子里跟炸开似的,各种怨念冰雪般融化,从未有过的清明冷静。

    “从今天起,我对高五再不会牵扯不清。”

    “佩蓉,来,走一个。”

    文博抬起屁股,冲王佩蓉举起杯子。

    他一直留意这姑娘的情绪呢。

    今天的聚餐虽说是高俊张罗的,但也只请了他和罗军,这两位能来是他俩没顶住压力,被迫带来的。

    明知道王佩蓉爱高五爱的疯魔,还不得不把人带来,唉!

    他也怕这姑娘发疯,让嫂子下不来台。

    能不一直留意动静嘛?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三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比高五强的不知凡几,也不知这人怎么那么想不开,唉。

    文博不住暗暗叹息。

    作为一起长大的发小,他还真没觉得高五有哪些地方能让人爱的发疯。

    霸道,基本不会为姑娘着想。

    细心体贴,虽然懂,但一般都是用在战场上工作上,从来不会用在姑娘身上。

    连高母高父都享受不到。

    小心眼,睚眦必报,只要得罪他,等着被报复吧,压根不管你是男是女。

    少言寡语,和不熟的人没话说,更不会甜言蜜语。

    就这样的,得多瞎,非要他?

    文博实在想不通。

    在他眼里,王佩蓉是女神,从小就是文艺骨干,人美心善声音好,备受推崇,不止家长喜欢,同龄人也喜欢,甚至哥哥们也喜欢。

    偏偏她从小学就喜欢高五,一直喜欢到现在,错过许多好姻缘。

    “唉。”

    文博和王佩蓉碰了杯,忧愁的叹了口气,这才一饮而尽。

    其他人又不瞎,自然将这一幕看在了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