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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破案,怎么成仙了? 第66章 燃烧的腿毛

    七文楼,鬼市最大的商行。

    背后的东家,正是上京城有名的商贾:冯家。

    其子是兵部侍郎,冯家也是借此关系,拿到了不少的市面上无法流通的黑货,在鬼市里经营的风生水起。

    当然,冯家本身是不会住在鬼市的。

    他们又不傻,在那阴天暗地的鬼市里赚了钱,自然是要在阳光明媚的城里居住了,此刻他们所在地,正是城郊的一座别院。

    一大家子整整齐齐的住在别院里,然后整整齐齐的一起中毒。

    “我安排马车过来,接你们一起过去吧。”

    “不必,坐马老的车吧,他的车平稳舒坦,我还要顺便去一趟茶馆。”

    曹安也算坐过不少马车了,那木车轮一路颠簸起来,实在让人受不了,也就只有马老的车,能让他感觉舒坦。

    据应火绒所说,马老以前是驾驶战车的,上阵杀敌如若无人之境,小小马车自然不在话下。

    而作为青衣署里唯一在干活的水绣,曹安自然毫不客气的调走了马老,把他作为自己的司机兼保镖。

    至于曹安要去的茶馆,那自然是他们青衣署唯一的产业了。

    经过几日的改造,茶馆总算是看着高档了些,虽然依旧很冷清,但每碗茶10两银子的售价,总能吸引一些猎奇者。

    例如这位庞都知,本来是无心喝茶的,可看到这茶10两银子一碗,难道有什么奇妙之处?

    “老板,来两碗茶试试。”

    看,这生意不就上门了嘛。

    已经改行当说书客的齐艺,看到这位的打扮,也猜到了庞士的身份,连忙回屋向庄老请教相关的故事。

    很快,一段翻了10倍敌人的《皇城司大战无名楼》,就呈现在面前,听得庞士如痴如醉。

    至于曹安,他可没心情听书。

    喝了一口茶,把茶钱记庞士头上,转身就把火绒这几日摘的草药送到了柜台,然后独自一个人来到后厨。

    远远的,就看到小九一个人蹲在水桶旁。

    不熟悉的,还以为这只小可爱在看鱼儿游泳,乖巧听话。

    熟悉的,心里都很清楚,她是在等鱼儿翻肚皮。

    “小九,今天乖不乖啊!”曹安轻声唤了句。

    得到的答案,自然是小九的冷言相对:“好无聊的问题,你觉得我是小孩吗?”

    曹安微微一笑,从身后拿出了一串糖葫芦。

    “嗯,我今天很乖的。”小九放弃了看鱼,接过糖葫芦啃了起来。

    可紧接着,波澜不惊的目光中,第一次露出了疑惑:“你似乎,有机会活下去了?”

    危机缓解了!

    曹安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给了自己一个激励的鼓励。

    当捕快,时时刻刻都会遇上危机,而化解危机的办法,也无非是两种:识破敌人奸计、努力提升实力。

    关于敌人的计划,曹安暂时还没头绪,但提升实力这一块,他可是有系统相助的。

    破案就能奖励【天元一气】,这完全超出了天命的范畴,让曹安完成了急速的提升,这就是逆天改命的底气。

    当然,在小九的眼里,曹安只是从黑的发紫,便成了黑的发绿,反正都是黑,危机依旧没解除,还需努力。

    “多谢了,那今天就这样吧,小九,有空去找我玩啊!”

    “嗯,伱死之前也记得告诉我哦。”

    告别了友善的小九,曹安回到了茶馆里,一把拉起听故事入迷的庞士。

    “走,咱们去查案了。”

    “稍微等会,故事还没听完,到最关键时候了。”

    哦?是吗?到最关键的时候啦?

    曹安冲着说书台上的齐艺微微挑眉,齐艺心领神会,拿起纸扇轻轻一敲台面:“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庞士:……

    ……

    穿过城内的青石道,车轮在郊外的碎石土路上婉转。

    连日的几场大雨,让路旁的丛林山坳显得生机勃勃,不时有两只长尾花雀,落在车窗上,叽叽喳喳的与火绒闹腾。

    距离冯家的别院,还有一段路程,曹安也没有闲着,低头沉思了一会,决定让对面这位才高八斗的庞都知,给他出出主意。

    “庞大人,问你一个十分深奥的问题。”

    “你说。”

    “若是让你选:腿毛、裹脚布、臭布鞋你选哪个?”

    “……这问题,的确很深奥。”

    庞士自诩有敏思急辩,遇上这问题,他也是两眼一黑。

    毕竟这些东西,听着就没一个是好的。

    “非要选一个?”

    “对,必须选一个。”

    “那,要不就腿毛吧,至少味道没那么重。”

    “嗯,我也这么觉得。”

    曹安终于从纠结之中脱困而出,这次的奖励三选一,真是不容易啊!

    探案奖励,是根据案件强弱来评估的。

    一名面色猥琐的男性,被诬告调戏了寡妇,这案子一听就很普通,奖励自然也是弱的可怜,所以拖到现在才选择。

    「恭喜破获南街寡妇案,神探奖励开始发放。」

    「请从下列三项奖励中,选择其一:」

    「一、燃烧的腿毛(九品宝物):可代替火折子,每一根腿毛都可生火。」

    「二、王寡妇的裹脚布(藏品):观感独特、持久弥香,珍藏时间越久,气味越浓烈,若是寻到同好藏友,或可卖出高价。」

    「三、臭布鞋(九品宝物):行脚僧必备宝物,尺码合适,穿戴舒服,行路千里亦不会磨损。」

    ……

    没有神探天赋,更没有【天元一气】的奖励,只有三项看着有点蠢的玩意儿。

    关于裹脚布,曹安是肯定没这爱好的,而且喜好此物的藏友,也不知道去哪找,就算是选了,怕是也很难卖出去。

    臭布鞋到是看着不错,绝对舒适与永不磨损,算是非常优秀的特性。

    可弊端就是它很丑,而且很臭。

    鞋坏了可以再换,但帅是一辈子的事情,曹安实在扛不住这两缺点。

    还是选择燃烧的腿毛吧,日后若遇野外生存,还能拔一根点点火。

    叮铃铃~~

    马车上的铜铃声静止了,马老的一杆烟也结束了。

    车停,曹安掀开车帘,入眼是一片乌烟瘴气的冯家别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