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糟糕,总有案子跟着我 > 第1006章 最讨厌的兄弟姐妹

糟糕,总有案子跟着我 第1006章 最讨厌的兄弟姐妹

    房间昏暗,中校缓缓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

    他的厚外套和里面的军装常服以及领带都不见了,只剩下衬衫,还开着扣子,敞着白花花的、略有点发红的胸口,裤腰也松松垮垮的,皮带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惊慌地坐了起来,看到沈韶在床尾附近的桌子旁,方才松了一口气,只见对方正从水壶里倒出一杯热水:

    “你醒啦?”

    “这是哪?”,他左顾右盼,意识到应该是在某个旅馆的标间。

    “现在几点了?”,他打开手环查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是你把我扛过来的?”

    “我可没有什么天生神力。”,沈韶把热水递给他,“你倒在程伯伯家的桌子上,根本叫不醒,还特别重,跟秤砣一样。”

    她坐到中校旁边,“我就打了个车,结果司机大叔也背不动你,程伯伯就打电话把老三哥叫了回来,俩人一起才把你架上车,然后我随便定了个旅馆,要命的是这镇上的旅馆居然没有电梯,我又拽不动你,最后是司机大叔和老三哥他们俩再加上老三哥的狗,给你先放到了板车上,连拖带拉把你弄上的楼。”

    中校一脸难以置信,他对这一切完全没有记忆。

    “你睡得跟死了一样,一滩烂泥,要不是你打呼噜我还以为你挂了。”,沈韶用手指了一下房间里的沙发,上面是中校身上消失了的东西:

    “老三哥离开之前跟我说,让我把你领子和皮带松开,不然万一吐了或着压住哪里,容易窒息。”

    中校一边喝热水一边试图回忆,他只记得在程家酒厂里提到了树明礼,然后就好像人生的录像带被剪掉了一截一样,突然从这个地方醒了过来。

    沈韶一脸嫌弃:“这就是我为什么讨厌醉汉。”

    她啧了一声,“不过还好你是倒头就睡的类型,比发酒疯的那种好多了。”

    她接过中校手里喝完了热水的空杯子,“之前从来没见你喝酒精饮料,我以为是你知道我讨厌醉汉,所以特意不喝,万万没想到你是压根不会。”

    恩竹不知道说什么,他今天本来是不好意思拒绝程伯伯的热情推销才吞了那口烈酒,然后又为了面子帮女朋友挡了一杯,自己也没想到居然两口就能被放倒,为了面子丢面子。

    “按照村镇的消息传播速度,现在应该连路边的蚂蚁都知道你一杯倒了。”,沈韶坏笑着。

    中校追悔莫及,在心里暗自发誓再也不能碰这种东西。

    “你清醒了就去洗个澡,然后我们就出发。”,沈韶捏着鼻子示意他身上臭,速速从坐着的床上站了起来。

    “这里没有飞船起降中心,你醒来不足十二小时,醉驾醉飞不可取,我们得先坐北部特快回中部,然后再去买两张飞船票。”

    “飞船票?”,中校不知道他晕过去的期间发生的事情,“我们要去哪?”

    “卡斯诺城邦。”,沈韶的眼底升起火焰,这个曾经让她折了一脚的地方让她记仇记到今天,她暗自发誓这次如果有机会必须一雪前耻。

    ……

    两个人走进了列车的包厢,中校放下行李第一件事就是喊来列车员点了三份饭:

    “我没吃晚饭。”,他对沈韶解释道。

    “我也没吃,你不用跟我解释这个。”,沈韶坐在座椅上偷偷乐,在心里说他是个猪。

    “好了,你给我说说那个树明礼吧,听起来是你的亲戚,而且你还跟她有仇。”

    沈韶把外套挂上钩子,“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她咬牙切齿地复述女公爵最喜欢的句子。

    “不是什么愉快的记忆……”,中校有点羞于启齿,“我觉得我今天已经够丢人的了,有点不是太想说。”,他撇着嘴,还在为自己被两人一狗拖上楼的事情耿耿于怀。

    沈韶坐在他的对面,伸出双手轻轻捧住了中校的脸,用非常温柔的嗓音威胁:

    “你也不希望我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你们队里的人吧?”

    她笑靥如花,还用拇指摩挲着中校的脸颊,“我好怕我哪天不小心说漏嘴哦。”

    中校吞了口口水:“那你先亲我一口,我就告诉你。”

    沈韶心想这家伙居然还敢讨价还价,“今天就不了吧,你喝得一嘴怪味。”,她轻拍了一下恩竹的厚脸皮。

    “我刚才明明都刷过牙了!”,中校百口莫辩。

    “好吧,树明礼是我的堂姐,大我6岁,是我大伯的女儿。”,他起身到包厢门口拿了一下晚餐,打算一边吃一边说。

    ……

    二十三年前。

    “明竹,这是你礼姐姐。”,树醒林牵着一个才九岁就给自己涂指甲油还画眉毛的女孩,蹲下身子对着只比他膝盖高一些的一个孩童介绍道。

    “等一下。”,沈韶插嘴道,“谁?”

    “哦,我以前改过名字。”,恩竹有点惊讶,“不对,你不是第一集就看过我的档案了吗?我以为你一直知道呢,你居然不清楚这事?”

    沈韶张着嘴,当时她看的档案里可没提过这件事,她突然又想起来资料库里树醒风的档案被锁着,毫无疑问这个所谓的谛听资料库是有问题的,而且问题还不小。

    她默默在心里记下了这件事,计划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调查一番。

    “没事,你继续。”

    女孩的头发黑中带红,遗传了一部分来自母亲那边的红发特征。

    树明礼是和树醒风年龄差近三十岁的长兄树醒林唯一的女儿,而且还是他最小的孩子,树醒林老来得女格外疼爱,认为这个来之不易的女儿是上天赐的礼物,于是根据家族字辈树明x,给她取名树明礼。

    “明礼,你带着弟弟玩,爸爸和小叔先去和别人说会儿话。”,树醒林叮嘱了一声,他就和树醒风一起离开了。

    她惊喜地看着肉乎脸蛋的树明竹,但那眼神可不是什么正常的喜爱,而是看新玩具的表情,“小弟弟好可爱!”,她俯了下来,伸手去戳小孩的脸颊,“哇无敌软!”,接着就开始上手捏脸,还把手指塞进对方的嘴里:

    “牙齿也小小的超可爱!”

    当时还穿着小背带裤搭配小衬衫小蝴蝶礼结、但是已经有了清晰记忆的小孩什么也不懂,正想听长辈的话喊姐姐,没想到眼前的女孩却突然大哭了起来:“小弟弟咬人!他咬人!”

    “我根本没有咬人!”,中校咬牙切齿,沈韶心里想就这么点小破事,这家伙是不是有点太记仇了,“你别觉得我是小心眼,你听我说完!”

    当时正是一次难得的全家族聚会,女孩的哭声震天响,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被吸引了过来,当大家都开始围过来看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树明礼竟然突然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闹了起来:“弟弟咬人!”,之后还哭着跑向自己的父亲,扑进对方怀里撒娇。

    当时的树醒风还是家族里的边缘人物,他并不想在这种场合丢人,赶紧过来一把抱起懵懂的儿子给对方家长道歉:“孩子小,不懂事,什么都喜欢塞嘴里咬咬。”,并对着不明所以的小孩说道:“明竹,快给礼姐姐道歉,我教过你的,说对不起。”

    “可是我没有咬人。”,小明竹的眼睛里充满了疑惑,“妈妈说,没做错事,不用道歉。”

    “弟弟撒谎!”,树明礼哭着大喊,“俗话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弟弟这么小就会骗人!”,女孩看起来委屈极了,还抽泣着把刚刚自己在小牙齿上磨出来的齿痕给大家看。

    “我没有!”,被抱起来的、词汇积累有限的男孩气得在空气里跺脚,“她自己把手放……”

    “我怎么可能自己把手放到你嘴里!我又不是傻子!”,树明礼又窝进父亲的怀抱里,“爸爸!你看弟弟还乱讲!我手都差点破了!”

    树醒林无奈地看了一眼树醒风,树醒风注意到女孩手指上的齿痕只有指腹有,但是手指背上根本没有印子,如果是被咬,绝对不是这样的痕迹。

    但他不能跟小孩子计较,特别是现在,这么多人在围观的情况下,树醒风不能不给刚才还在帮他跟表亲谈合作的长兄面子,也不能当众揭穿他掌上明珠拙劣的谎言。

    “明竹,给礼姐姐道歉。”,他沉声对儿子说道,“立刻,马上,快点!”,他注意到自己的父亲也被这小小的混乱吸引了注意力,正往这边走过来,树醒风不想在对方生日的时候在他面前惹事,更何况自己还是最不受待见的妾室幺子。

    没想到这小子是个天生犟种,就是不肯说对不起,直到引来了当日的主角——过八十大寿而召集了所有人来一起聚会的树德瑞,也就是两个孩子的爷爷。

    这个出身树氏旁支的老人也不想在有本家人在的场合拂了面子,他走到明竹面前,对着树醒风说:“子不教父之过,小小年纪满嘴瞎话,你不会教孩子,我替你教育!”,说罢,就抱起树明竹放到自己膝盖上,对着屁股狠狠地揍了三下。

    “第一下,是给你礼姐姐道歉;第二下,是惩罚你知错不改;第三下,是责你蠢钝如猪倔似头驴!”

    大家称赞着老爷子家风优良家教严格,树明竹哇哇大哭被迫认错,树明礼也及时站出来表示已经原谅了弟弟,见问题解决,围观的人群逐渐散去。

    “她闹这么一出是为了什么?”,沈韶不明白,“图个乐?”

    “为了一块巧克力。”,中校无语地扶额,“我爷爷生日蛋糕上的巧克力。”

    “啊?”,沈韶大脑宕机,“哈???”

    “我爷爷生日的时候喜欢把有造型巧克力的、最顶上一层的那块蛋糕分给家里最小的孩子。”

    中校用一次性叉子戳着吃干净了的锡纸餐食盒子,“也就是我。”

    他看着窗外闪过去的路灯,“那天,因为我犯了错,分蛋糕的时候,爷爷让我把自己的蛋糕端给礼姐姐赔罪道歉,然后让人重新给我切了一块,没有巧克力的。”

    中校十分无语:“她是我大伯的小女儿,在我出生以前她是家里最小的,以往的顶层巧克力都是给她,那年我三岁了可以吃蛋糕了,她知道今年必然是给我,而且七十大寿的巧克力造型特别好看,她就嫉妒得发狂……这事还是我自己后来才想明白的。”

    沈韶现在觉得这个树明礼真是又心机又神经:

    “不是,堂堂大财阀家族,一块巧克力是平时吃不起还是怎么?说出去都要给人笑死了!”,她满脸荒唐的表情。

    “你也觉得她有毛病吧!”,他双手张开掌心朝上,中校气不打一处来,“我跟你说,不仅是这个事情!”,他表示自己后面两年在株树塔的生活简直就是水深火热,“这个贱人就是趁我年纪小把我当狗玩!”

    沈韶一只手托着脸撑在桌上,看中校像个小学生斗气一样说着二十多年前树明礼的所作所为,讲述着这个也就十岁上下的小女孩如何抢走他的各种东西:

    用马上就要坏掉但是造型很酷的花灯骗走他的好花灯,拿他没吃过的巨酸无比的山楂糖葫芦以“六比一大,你跟我换很划算”的说辞换走他的苹果糖,得不到就毁掉他的纸飞机,到爷爷面前告假状害他多次莫名挨揍……

    假装好心带他去看空中花园的鱼,然后把他反锁在外面,再趁机拿走他放在桌上好不容易做成的木偶。

    “很多时候明明自己再去买一个就可以,又不是说我们家里很穷买不起,她跟神经病一样就喜欢抢我的东西!”

    中校越说越气,“我爷爷也是偏心鬼,有一次那家伙撒谎坑我被他抓到破绽,他不仅没有惩罚她,反而说是我太蠢了才会上这么明显的当!”

    “贱人。”,他把一次性叉子捏在手里折断,“还好我后来就跟着我母亲搬走了,不然再这样下去真的会成为童年阴影!”

    沈韶心想这个家伙在株树塔生活的日子里大概是没有被埋下什么危险的种子,更别提什么养成残暴的性格了,他完全就是被年长的哥哥姐姐欺负得无法还手,还有被那种只分输赢不论对错的畸形的家族教育折磨。

    “所以说,档案里写的你是家里的长子,是说的你妈妈这边的情况?”,沈韶想起来当时在资料库里看到的信息。

    “是的。”,中校努力平复着心情,“你看到的档案,应该是有人做过什么手脚,外人并不知道我是株树塔家族成员。”

    “我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这个贱人不仅没有变好,反而变本加厉,利用自己的知识开始骗外面的人。”

    中校啧了一声,“她肯定是开始争夺株树塔的地位了,先把程家酒厂变成债权握在手里,通过境外不可追查的主体来持有和交易,最后把债权卖给家族企业,明面上把自己摘出去,规避了法律上的问题,实际上握到自己手里。”

    沈韶打开了资料库,检索了一下“双树精酿”的信息:

    “确实,双树精酿公司的执行总裁从去年的债权收购案之后就变更为了树明礼。”

    她关闭手环,“既然她这么喜欢别人的东西,呃,特别是你的,那不如……”

    她狡猾地眨了眨眼,“我有个办法帮你报这一箭……呃,一巧克力之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