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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下西楼 第二章 废贵妃

    阿爹说,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天荒地老,只要真心喜欢,不管生死,这个人都会在你心里,永远陪着你。

    春三月,风雪停,大漠风沙起。

    彼时沙尘暴的概念还未深入人心,无论大梁军还是大朔军,都没有什么保护植被的意识,多年征战,任凭战马的铁蹄在原本丰茂的草地上刨出一个个难看的土坑。

    也是由于多年征战,两国百姓没什么心情到这边荒战乱之地耕种,以至于处于绝佳地段的异迁崖下,始终都是一副草木凄凄的荒凉模样,冬天倒还过得去,一到春天便真是要命。

    看不到任何“春暖花开,百花繁盛”,不算暖和的大风一起,漫天黄沙遮天蔽日,两军将士不得不人人特别配发了一个防风口罩,把脸遮挡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以方便视物。

    其实如果不是为了走路不冲撞将军,上茅厕不掉进粪坑,大多数兵士宁可把眼睛都蒙起来,这浓如雾细如尘的黄沙铺天盖地而来,站上片刻,眼睫毛上就全是黄扑扑的土,眼睛刺痛流泪,太有损视力健康。

    这边荒漠黄沙,距离异迁崖五十里外的也西草原却是一派绿意盎然,柔软的草甸子像一张碧绿的天鹅绒毯,缠缠绵绵舒展开去,无数蓝白色的小花密如夜空繁星,点缀在天鹅绒毯上,在阳光下摇曳,招惹着过路的马儿,好一片水土丰美的草场。

    蓝白小花下长着的千日草,是草原野马群最爱的食物。那一日,天气晴好,正是阳光明媚,千日草繁盛的好时节。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沉闷的雷声,仿佛闷雷从地底一层层打出来,偌大的草甸都颤抖起来。在草原上觅食的野兔、草獾、小鼠,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小动物纷纷停下啃食,竖起耳朵,神情不安地盯着一望无际的草甸边缘。

    惊雷未至,风尘先起!

    遥远的草甸边际出现了一道五彩斑斓的线条,裹挟着阵阵翻滚的尘土,像一道霹雳以闪电的速度横劈过来。

    草甸上的小动物们纷纷惊惶得四下逃窜,可是那道彩色闪电来速太快,扬起的烟尘还在草甸边缘的上空飞舞,五彩的线条已逼近眼前。

    近到眼前才看清,这竟是无数色彩各异高大威猛的骏马组成的马群,铺天盖地,如巨潮漫堤奔腾而出,撑霆裂月。

    马群飞奔如电,瞬间而至,巨大的马蹄无情地砸在草甸上,砸弯了无数昂挺的草茎,震碎了整个草场。

    巨浪波涛正中,一匹紫红色的大马尤其抢眼,身高腿长,皮光毛亮,遒劲有力的肌肉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光芒,正处马群中间箭头位置。马群的速度已是极快,这匹紫红色大马遥遥领先跑得相当轻松惬意,竟似刻意压制着自己的速度,带领着马群朝千日草最肥美的一块草甸上奔去。

    也西草原的野马群天下闻名,果然不凡。

    不远处的山丘高坡上站着四匹骏马,在震天如雷的马蹄声中分毫不乱,四蹄稳稳扎在高坡上,连鼻嘶都规律不变,淡定得一如马上的男子。

    四人四骑稳稳地站在高坡上,眼见野马群如惊涛骇浪滚滚而过,其中一男子眼露惊羡之色,不由得开口赞了记:“好马!”

    紫红大马仿佛能听到赞扬,甩头扬蹄跑得越发骄傲得意。

    看着野马群中那匹显然是头马的紫红大马,领头的男子一身黑色劲装,眼眸如水,嘴角勾起一丝极疏淡的笑意,俯身到胯下那匹纯黑大马耳边,轻道:“追风,和它比一比。”

    男子胯下骏马纯黑如夜,唯独四蹄一圈雪白毛色,异常高贵神骏,身高腿长与那匹紫红色大马不遑多让。

    马性善奔,之前见野马群滚雷般在脚下奔驰而过,紫红大马独领风骚,黑色大马早已有了较量之心,只不过受过严格训练,未得主人下令,不可擅动。此时一得主人命令,哪里忍得住,四蹄如飞,泼辣辣冲下高坡,如利箭直插万马奔腾的野马群。

    这一跑当真迅捷如电,四蹄如雪翻腾踏云,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只一瞬间就赶到了马群头里,和紫红大马并驾齐驱,喷出的鼻息几乎溅到紫红大马的头上。

    之前刻意压着速度,跑得闲庭信步风骚骄傲的紫红大马发现突然来了劲敌,而且这个劲敌还是个外来流浪人口,顿时被激起了王者之气,鼻翼扇动,放开四蹄,开始全力狂奔。

    野马群亦被激起了同仇敌忾之心,在紫红大马的带领下,速度骤然提高,如滚滚洪流瞬间将那黑色的一人一骑淹没。

    那么快的速度下,那么多马匹的包围下,黑色骏马只要速度稍有松懈,马上的男子就难逃被撞翻遭万马践踏的命运。

    如此危险境况之下,黑马上的男子依然凝若磐石,渊渟岳峙,不慌不忙引辔、侧马、偏身,以极小的角度,速度丝毫不减,从马群缝隙中穿行而出,如利箭穿云隙恰到好处,再次奔到了紫红大马身侧。

    要在万马奔腾中抢尽先机,马匹神骏固然重要,但骑士的御马之术更为紧要,速度、力量、角度缺一不可,这男子刚才妙在毫颠的穿行而出,看似简单,其实非常高难和危险,由此看来此人骑术已然出神入化,当真非常了得。

    紫红大马遇到了真正的对手,狂傲之心顿起,瞪了身侧黑色大马一眼,鼻息喷动,再次提速。

    无奈黑色大马亦非凡品,四蹄轮动如风,鬃毛飞扬,瞬间再次赶上。

    这两马一人,化作两道一红一黑的残影,向远方落日余晖奔去,将野马群远远地抛在后面。

    大风猎猎,马上的男子衣袂飘动,眼睛越来越亮,笑意越来越足。

    前后顿饭工夫,两马已奔出数十里,紫红大马鼻息已重,颈上都是晶莹汗珠。

    黑色大马亦鼻翼翻动,喘息声重。

    但两匹大马依然憋足了劲地跑,速度丝毫不减,转眼就到了异迁崖下,距离大朔军营仅数里之遥。

    遥遥看见大朔军旗招展,黑衣男子一勒马缰,黑色追风长嘶一声。人立而起,男子端坐马上朗声大笑,神采飞扬:“好马!今日到此为止,改天再找你较量。”

    看着紫红马消失在异迁崖后,追风四蹄刨着地上的黄沙,不服气地喷着鼻息。

    男子雕刻般的五官舒展,显然心情十分舒畅,拍着马脖子笑道:“它光辔无鞍,你负重一人,是吃亏些,下次我放你到这也西草原上来,和它痛痛快快跑一场。”

    追风颇通人性,水灵灵的大眼露出向往之色。它本也是马中之王,受了专业训练,通晓各种战术趋避,胜过那些没有规矩的野马无数等阶。本是孤傲无比睥睨天下,可和紫红大马相比,却少了些无拘无束自由奔放的野性和气场,此番比试确实有些憋屈和不甘。

    不就是仗着光辔无鞍,光溜溜地裸体上阵嘛,有本事驮着我家世子不吃不喝急行军五百里试试看,看不累趴你!

    片刻后,那三骑相继赶到,其中一人急急道:“世子,前面已是大朔军营,不可再前。”

    年轻黑衣男子坐在马上,黑衣飒爽,英姿夺人,遥看大朔军旗,如潭静水的眸光深浅难测,语气中却有不由质疑的傲气:“两年,两年之内,我必让大梁铁骑在这荒漠草原上无拘无束痛快驰骋!”

    夜幕浓重,大梁军灯火连营。

    正中央主帅营帐里,错金博山灯炉点得亮如白昼,黑油髹金案上摆了幅地图,一个年轻男子正伏案执笔,描绘着什么。

    细看之下,正是早间在也西草原上驰马狂奔的少年郎,此时他已换掉黑色劲装,着了身窄袖舒带的黑色锦袍,锦袍边滚了银色的云龙花纹,更衬得眉目俊美有霜雪之姿,但气质如刀削般冷硬,年纪轻轻,只静静坐着,就有一种凛冽的强悍气势,让人不敢轻视。

    年轻男子正专心往地图上描绘着各种图案,笔尖蘸墨轻轻勾画,忽然眉头一皱,笔尖一顿,一滴浓墨滴下,雪白的帛布上多了一个难看的黑点。

    只听得一曲极其难听的从军歌在不远处的异迁崖上响起,不管不顾飘进营房,钻进每个人的耳朵里。

    站在边上的副将看着帛布上那滴黑墨,脸色比墨还黑。世子殿下不顾自身安危,好几次深入敌营,连续数月察看周边地形,就是为了绘制这幅地图,眼看就要完工,竟然毁在一曲荒腔走板的从军歌之下。

    此时的副将真真恨不得把异迁崖上吹笛人扯下来暴打一顿。

    可是,这个从军歌也不是第一天吹了,世子也不是第一天来大营。曲子再难听,听听也都习惯了,和诸多将士一样,最多睡觉前骂骂娘,世子殿下今天怎么会有那么大反应?难道精通音律的人,对走音走到没边的曲子更难忍受些?

    凌南王世子—楼誉,凝目看了地图上的墨迹半晌,突然抬头,问道:“刘征,赵无极和派出去的那几个斥候回来了没有?”

    副将刘征回道:“还没有。”

    楼誉放下笔,把面前的帛布搓成一团扔到一边。

    反正山河沟壑尽在胸中,要用的时候再画一幅就是。刚才笔尖一颤,是因为异迁崖上的从军歌岔了一个音符。

    这个吹从军歌的奇葩虽然五音不全七窍不通,好在蠢到极点必有回光返照,吹得虽然错漏百出但每次都会错在同一个地方,从未有变,今天却突然岔了一个音,这就有蹊跷了。

    “派人去异迁崖附近接应。”楼誉皱着的眉头拧成一个小结,冷声下令。

    “诺!”刘征领令而去。

    赵无极等人均是斥候营中的精英,这次冒险乔装进入大朔国境实是为了打探一个秘密消息,这个秘密非常重要,如果坐实,将可能会成为大梁国和大朔国再度开战的导火索。

    这些年,两国假惺惺地维持着相安无事的局面,但打惯仗的人都知道,边境之间的切磋试探不知几何,星星之火隐隐有燎原之势。

    这一次,如果安宁公主真的死了,对方摆明了不想和你做亲戚,梁国还有什么必要用热脸贴人冷屁股。人要扇你的脸,不能把脸凑上去让人扇,大战迟早要来,不可避免。

    在楼誉的概念里,从不打无准备之仗,既然迟早要打,就要一击即中!

    这些年来厉兵秣马,率黑云骑精兵常驻边塞,亲自踩探地形,手把手练兵,把手下这些狼崽子练得嗷嗷乱叫,励精图治,从不懈怠,等的就是这一仗。

    他身份贵重,本不用如此操劳。但他不眷念上京城的繁华靡丽,自请前往塞外边陲吃苦头,很是跌落了很多人的下巴。

    “这些老迈庸臣,遇到事情只知道让女人去挡。”想到姑姑和亲远嫁前的泪痕,楼誉嘴角牵起一丝冷笑:“敢娶我梁国公主,就要好好待她,如果这次姑姑有任何不测,我一定会让你们付出代价!”

    大漠的气候复杂多变,白天黄沙漫天,晚上空气却非常清新,风停沙歇,一弯明月正当空。

    异迁崖上,一个黑扑扑的小小身影正在向上攀爬。崖壁陡峭入云,崖底空出一块,悬高凌空,极难攀爬。那小小身影却甚是轻松,似乎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哪里有岩石凸起,哪里有凹陷石坑,哪里有树枝可以借力,都了然于胸,时而足尖轻点,时而攀枝借力,左纵右跳,轻灵如猿猴,没几下就攀到了一半,停在石壁上一个小小的凹洞里,不动了。

    那凹洞甚小,好在那人影也甚小,恰恰好单足立于其中,一只手却不得不拉着凹洞上方的一棵小树,如此半悬空于崖下,黑乎乎地和崖身融为一体。

    月上中天,那小小身影已经在崖上挂了一个时辰,一动不动。虽然已经入春,可是天气依然寒冷,崖下的军士还舍不得脱掉两层的夹棉大袄。崖上的温度就更低了,这么一动不动地挂上半宿,不冻死,手也要酸死。可那小小身影甚是有耐心,一声不吭地悬在半空中,呼吸均匀有节奏,竟似睡着了。

    月光偏移,似从天空中打出一道银白色的光,堪堪照在石崖上凹洞不远处。月光如水,轻软明亮,那被月光抚摸的地方,有棵小芽渐渐地钻了出来,吸满月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长大。绿芽凋落花瓣渐生,开出一朵小花来,花色白中带浅青,在月光浸润下如上好玉石雕成一般,光华流转,熠熠生光。

    挂了半夜的小小身影终于动了,岩壁阴暗处,伸出一只黑黑的小手,将那如玉石雕成的小花采了下来,嘿嘿地笑了。

    将小花小心翼翼地放进怀里,小小身影足尖轻点,手臂用力,几下轻纵,就跃上崖顶。

    异迁崖很陡也很高,崖顶之上,一轮弯月似乎伸手可撷。满地月光明亮如洗,此时才能看清,那小小身影竟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一身粗布衣服颜色黑扑扑的,却十分干净整洁,手肘处打了个补丁,针脚细密,显然打补丁之人颇通针线。

    这孩子五官小巧精致,肤若凝脂,在月光下越发显得莹白如玉,一双眼睛尤其漂亮,异常干净清澈,亮若天上星辰,顾盼之间,竟连满山月色都比了下去。

    只见他熟门熟路地在崖顶的木槿花树下找了个干净地方,一屁股坐下,掏出一根玉笛,深吸口气,嘀嘀嗒嗒地吹开了。玉笛通身晶莹剔透,造型精巧,只是不知道这衣衫粗朴的孩子,从哪里得来的好东西。

    依然是那首从军歌,依然吹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但小孩儿吹得很是用心,神情之间非常高兴。

    月夜莲终于摘到了,阿爹,你有救了。

    他眉飞色舞地把从军歌吹了一遍又一遍,突然眉毛一皱,一个音调便岔开了去,荒腔走板得更加荒腔走板,他扫兴地抹了抹玉笛,大怒:“小爷我好端端月下吹笛,多么浪漫多么有情调,偏偏你们要来打扰,阿爹讨厌你们真是很有道理。”

    气得索性笛子也不吹了,站起来拍拍屁股,看也不看地朝黑魆魆的崖下一跳,不知道的人一定要吓一跳,以为这漂亮小孩儿想不开要自杀。

    只见他手一搭脚一蹬,如猿猴般轻松腾跃,瞬间下到崖腰间,探头往崖下看了看,掏出一个小弹弓,随手从崖上掰了块石头,放在弹弓上,拉了个满弦,眯着眼睛朝崖下瞄准。

    嘚嘚的马蹄声声催人老,五个劲装男子在如烟如雾的黄沙中策马疾驰,马蹄激起的烟尘加重了沙尘暴的污染程度,十分不环保。

    待马跑得近来发现,五名男子身上血迹斑斑,脸上蒙满黄尘,连眉毛眼睫上都是厚厚一层土,像戴了个土制面具,看起来已经在这荒漠中跑了不短的时间。

    马匹鼻子喷出白雾,四蹄翻飞,已经跑得有些脱力,五个人却依然拼命打着缰绳,催马前行。

    五人之后不远处浓烟滚滚,不下十骑追兵紧追不舍,追兵们身着统一淡青盔甲,座下骏马臀部都烙着同样的狼牙印记,这充分说明,他们是正规军,有编制的,吃的是公家饭,不是流窜作案朝不保夕的流氓贼寇。

    “嗖嗖嗖”,追兵们搭弓射箭,箭矢如雨纷纷落,前面几匹战马的屁股纷纷中箭,马儿受痛发狂,回光返照地用尽最后力气狂奔一气后,四蹄一软,轰然倒地。

    追兵们将这五人追上,团团围住。

    逃亡的五人眼见逃不了,刷刷刷拔刀滚鞍下马,背靠背站成个圈,刀尖朝外,动作整齐划一,干净利落。虽处困境却并不慌乱,体现出上佳的心理素质。

    追兵统领拉住马缰,冷冷看着这五人,下令:“通通杀了,一个不留。”

    着装统一的骑兵勒马上去,就开始大刀阔斧地收割人命。

    地上这五人眼神凝定,战刀挥舞,显然受过某种特别训练,虽只有五人,但守上护下,攻防有度,互相配合得十分默契,一时间骑兵们竟奈何不了他们。

    骑兵统领大喝一声,拔出长刀加入战团,坐在马背居高临下长刀劈砍,一股大力,把其中一人的刀磕飞出去,又是一刀,把那人劈成两半,鲜血脏腑流了一地。

    同伴凄惨地死在身边,另四人竟面不改色,刀光一紧,以其中武功最高的一人为箭头,拼死突围。

    骑兵统领冷喝,长刀劈砍,又斩一人于刀下。

    剩下三人眼露倔狠之色,其中两人横刀翻滚,用了步兵对骑兵最险的一招,试图来个砍马脚,让对方人仰马翻。

    效果虽然好,但这个动作非常高危,因为万一运气不好马脚没砍到,反而会被马脚踩成肉饼。

    很显然这两人受过专业训练,砍马脚的动作娴熟流畅,好像之前已经砍过无数只马脚,滚地两下就砍伤了两匹马。

    马儿吃痛奋蹄狂奔,骑在上面的人左右拉缰绳,无奈人力终不及马力,反而被马带出了战团。

    另一人趁机腾空而起,踹飞一名追兵,抢过战马骑上就跑。

    剩余追兵驾马来追,被地上不断翻滚砍马脚的两人阻拦,这两人无比敬业地砍着马脚,竟然不顾自己生死,一心要掩护骑马的同伴逃跑。

    “无论如何都要让赵校尉活着回去,把这个绝密消息告诉世子。”两人抱着同样的心思,悍不畏死地挥舞战刀。

    追兵统领冷笑,一拉马缰,马儿腾空而起,跃过地上两人,朝前追去,长刀一挥,直取逃走那人的头颅。

    眼看就是头飞血喷的情景,却不知从哪里飞出一颗黑色小石头,“扑哧”一下,正中追兵统领胯下那匹马的眼睛,马儿痛得人立嘶鸣。

    追兵统领猝不及防摔下马来,在沙土里滚了一圈,待坐起拍掉满头黄土,再看前面那人,已经跑得远了。

    追兵统领大怒,持刀站起四下打量,到底是谁那么缺德,关键时刻扔石头?看我不把他一刀劈成两截。

    可四下只有异迁崖高陡冷漠矗立着,风声呼呼,徒添空寂,哪里有半个多余的人影?

    遍寻不着这个多事的人,追兵统领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吞,令手下斩杀了砍马脚掩护的两名男子,然后悻悻地领兵而去。

    待他们走远,异迁崖山腰中掠下个黑扑扑、脏兮兮的小小人影,轻巧落地,把手中的弹弓往腰带里一插,看着那追兵统领悻悻的背影,咧嘴笑了。

    阿爹说过,穿这身衣服的都不是好人,但又不许我去招惹他们。打瞎马眼不算没听阿爹的话吧,我只招惹了马,又没招惹人。

    纠结了一下,给自己找了个很说得过去的理由,小孩儿放心了。黑乎乎的手抹了把脸上的灰土,摸着怀里的月夜莲,哼着荒腔走板的从军歌,消失在黄沙中。

    大漠之所以成为大漠,不是天生的,是后天整容的。

    仗打了那么多年,被万千马蹄刨了那么多年,被两国百姓抛弃了那么多年,于是成了现在的模样,水土流失,沙尘漫天,一点都不可爱。

    但大漠深处人迹罕至之处柳暗花明,自有一番新气象。

    异迁崖后千仞壁沟之下,一泓温泉色泽如玉清澈见底,正丝丝冒着热气,周围绿草红花春意盎然,高高的树上开满了大朵大朵的木槿花,红艳似火。

    泉边上一匹神骏异常的紫红色大马正大口咀嚼着嫩草,咯吱有声,吃得甚是香甜投入,没错,它正是那天在也西草原上和黑色追风赛脚程的领头马。

    大马身高腿长,眼如悬铃,头腹臀腿肌肉紧绷纤长,绝无半点赘肉,全身皮光毛亮色泽饱满,鬃毛细长丝丝分明披在马颈处,身材绝佳,如果在马界有模特比赛,拔个头筹应该问题不大。

    但单单这些只能说明它骏,不能说明它神。

    这世间骏马很多,神马却很少,神骏皆备的马就少之又少。

    紫红色的大马之所以神骏,关键点是它的脚下。

    它脚下黑乎乎、毛茸茸的一团,细看之下竟是一头极为罕见的黑豹,通身全黑一根杂毛也无,年岁虽小,身长还未开,却爪牙锋利,幽幽泛着寒光,足以撕裂比它身长更多的猛兽。

    可这等猛兽此时正在撒娇,撒娇对象就是那头只顾埋头啃草好像饿殍转世的大马。

    小黑豹头挨着大马的腿亲热地摩挲,大马看都不看,不耐烦一脚踢开。小黑豹就地打了个滚儿,摇头晃脑想了会儿,毫不气馁地又蹭了上去。这等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气质,当真令人佩服。

    耽误了吃草大业,大马更加烦恼,于是这一脚把小黑豹踢得更远。小黑豹晕头转向地爬起来,龇牙咧嘴地冲大马露出爪牙,吼了两声。

    大马无动于衷,继续吃草,摇着尾巴好像刚刚扫掉了一只嗡嗡叫的黑苍蝇。

    小黑豹见威胁无效,只得再蹭过去,不敢太过靠近,怯生生地凑在马脚不远处,用小爪子拍蝴蝶玩。

    做豹子做成这个样,真是让豹子它娘羞愤欲死。

    做马做到这份儿上,真是光宗耀祖,先辈脸上发光。

    小黑豹百无聊赖地左爪子和右爪子玩了一会儿,忽然抽了抽小鼻子,一声长啸,化作一道黑影,扑向刚刚走进来的小孩儿。

    小孩儿以手护胸,敏捷地躲过小黑豹势在必得的一扑,朝大马挥手打招呼:“大红,你好!”

    大马阔厚的鼻翼抽搐了几下,矫健的四蹄抖了抖,昂首挺胸扭头看向泉中丰美的水草,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对这个恶俗名字的愤怒不屑。

    小孩儿又对着地上作势欲扑的小黑豹摇了摇手,打招呼:“小黑,你好!”

    小黑豹顿时谄媚地凑过来,抱住小小身影的腿,亲热地摩挲,充分地表现出对这个同样恶俗名字的满意。

    小孩儿摸了摸黑豹的头,蹦蹦跳跳地跑进泉边一座有些破旧的草庐,兴高采烈地喊:“阿爹,阿爹,我采到月夜莲了。”

    阿爹没有答应,阿爹不在家。

    草庐里干干净净,书架上整整齐齐摆满了医书药典,还有很多画着各种奇形怪状兵器的画册。书桌前一幅画墨迹未干,画上不出意料是个美人。

    阿爹从来不画其他的东西,只画美人,而且只画同一个美人,侧脸、正脸、浅笑、薄怒、娇嗔、淡愁,各种表情形态,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每幅画上的美人鬓边都别着一朵红艳的木槿花,眼波流动,俏丽无边。

    由此推断,阿爹的画工很好,而且画画的时候饱含情感,因为要把一个美人画得那么美,不是只凭手就能做到的,还要用心。

    小孩儿小心翼翼地在画上放了一方镇石,以免画被风吹走。然后动作熟练地往灶台里扔了根柴,拿出一块腊野鸡肉细细切了,撒进米里,用小火煨着。

    阿爹生病后只能喝粥,野鸡肉粥有营养补元气,最关键的是,野鸡很笨抓起来不费力气,所以小小身影每天给阿爹吃野鸡粥。如果有一天阿爹提出要换个口味,把野鸡改成野兔,麻烦就会成倍增长。

    还好阿爹甚是好养,从没提出过要换菜谱。

    麻利地做完这一切,小孩儿取出藏在怀里的月夜莲,小心翼翼地放在阿爹的床头边,满心欢喜地看着。

    “阿爹说采到了月夜莲,他的病就会好,病好后,就带我去镇里买新衣裳。”

    小孩儿扯扯身上破旧的粗布衣裳,黑黑的小脸有些发红,阿爹什么都会,就是不善女工,做的衣服别别扭扭,自己又要到处滚爬翻打,穿不了多久就破破烂烂。其实自己也不是那么喜欢新衣裳,只要阿爹病好了,这破衣裳再穿几年也不打紧。

    只是阿爹,锅里的野鸡粥都飘出了香气,你为什么还不回来?

    小孩儿把野鸡粥凉了热,热了凉,一遍又一遍,阿爹始终不见人影,就连他最喜欢的青冥剑也不见了。

    在小孩儿的心里,阿爹不但长得俊,本事也很大,无所不会,无所不能,他能写很好看的字,能画很美丽的人,能酿出很甜的酒,能医好大红被毒箭射伤溃烂的腿,吹出的笛声好听得连天上飞过的大雁都会停下来。

    但阿爹最拿手的是锻造兵器,草庐里各种各样的刀枪剑戟,他都能一一锻造出来。

    小孩儿摸出身边的那把短刃,拔根头发飘下去,头发碰到刀刃的瞬间就断了,这是阿爹亲手造的,取名离光,经常被他拿来挖土砍树,好用得很。

    阿爹每每看到他拿着离光摧残花花草草,挖红薯切西瓜割大红的尾巴,就很高兴,笑着摸摸他的头说:“刀就是拿来用的,不用的刀再锋利也是废物。用吧用吧,用坏了,阿爹再给你打一把。”

    阿爹虽然很会打造兵器,可最喜欢的却是一把青冥剑,挂在床头,天天擦,天天看,看得久了还会掉下泪来。

    其实和其他锋利的刀、造型奇特的枪相比,这把青冥剑实在是普通得紧。又薄又钝,还没有好看的长长的穗子,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在剑柄处刻了一朵小小的木槿花。

    月上中头,锅里的野鸡粥已经熬成了一块干饼,阿爹依然没回来,他病了很久,身体虚弱,走不了远路,平时从未离开过这么长时间。

    小孩儿抱着膝盖坐在草庐门口一脸惊惶,阿爹,你去哪里了,你不要我了吗?

    再也等不得了,顾不了阿爹不能乱跑的嘱咐,小孩儿抓起离光,站起来手指在嘴里打了个呼哨,大红四蹄翻飞,瞬间到了眼前。

    小孩儿从草庐里挑了几样东西,裹在怀里跑出来,翻身上马,也不用缰绳和马鞍,“驾”的一声,大红已飞奔而去,速度快得就像一束红色的闪电。小黑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速度快得像一道黑色的闪电。两道闪电一红一黑,带着小孩儿,向谷外奔去。

    大漠莽莽,一望无垠,异迁崖下马蹄印子凌乱,小孩儿站在大红背上展目远眺。他自小就有异常人,视力极好,一眼看去可见常人不能见之地。这一远眺目光所及已到极远处的大朔边境,再过去几里就是大朔边军大营驻扎之地。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地面的沙丘上有斑驳血迹和凌乱扔下的刀剑。

    小孩儿落回马背策马狂奔,关键时刻,大红充分展现出一匹神骏大马应有的素质,四蹄交错快得几成幻影,远远看去好像一匹马长出了若干条腿,跑得异常激昂投入,完全不管骑马的人会不会被这剧烈的颠簸摔下马来。

    无鞍无辔无缰绳,在光滑的马背上如此颠簸,小孩儿竟然骑得异常稳健,没有摔下马啃一嘴沙。这一幕如果让军中最好的骑术教头看到,一定会惊讶地瞪大眼睛,叹一声人才啊人才。

    数息之后,一人一马一豹已到斑驳血迹所在的沙丘,这里显然刚刚经历过一场不算激烈的厮杀,几枚箭矢插在沙土里,边上乱七八糟扔着几把刀剑。

    小孩儿小小的身子剧烈颤抖,抖得滚下马来,因为一眼看见,地面散落的刀剑里,其中一把又薄又钝,剑柄上还刻着一朵小小的木槿花。

    “阿爹……”小孩儿捡起青冥剑,仓皇四顾,呼喊的声音很快被朔朔猎风吹得支离破碎。

    小黑嗅着沙地里散乱的脚印,突然轻啸一声,用爪子抓了抓小孩儿的衣角,领头向大朔军营方向跑去。

    小孩儿脚尖轻点,人若离弦之箭射出,身法轻灵如烟,在沙土荒漠上竟没有留下脚印痕迹,情急之下,全力以赴,速度比小黑豹还快上几分,急速飞掠过两个沙丘,再往前就是朔国大营。

    小黑呼呼喷气,豹眼圆瞪,不管不顾往大营里冲。小孩儿脚步微顿,探手抓住小黑豹颈毛,往怀里一扯,搂住气呼呼的小豹子就势滚到沙丘后,趴倒,见四下没有动静才扯住小黑豹的耳朵小声骂道:“那里是大军营地,这么冲进去小心把你当烤猪吃了。”

    小黑四只小爪子拼命扒地,鼻子一个劲往大营方向顶。小孩儿摁住蠢蠢欲动的小豹子,盯着密密麻麻一望无边的朔国边军大营,心情沉重:“阿爹,你真的在里面吗?”

    不知道阿爹为何甘冒奇险夜探军营,只知道这里面驻扎着千军万马,守卫森严,稍有异动,一旦被发现,任凭武功再高也难逃。

    三更已过,大营里巡更军士刚刚走过营门,整个朔国军营看上去黑压压一片,只有零星几点灯火,熄灯更鼓已敲过,有资格点灯之处应该就是主将的营帐了。

    小孩儿手指抚摸着青冥剑上的木槿花瓣,一咬牙下了决心,掏出一盒黑乎乎的药膏,胡乱往脸上抹,直把玉脂般的小脸抹成了包公,想想又从黑扑扑的衣裳上撕下一块布,扎住散乱的头发,摸了摸小黑的头道:“乖乖在这里等我,不许跟来。”

    阿爹在里面,不管怎样危险,都是要去探一探的。

    小黑龇牙咧嘴,表示很不甘心,一定要跟。小孩儿一个爆栗敲在它头上,气哼哼道:“又不是抓野兔子,抢什么抢,不乖乖留下,下次的野兔腿就没你份儿。”

    小黑豹委屈低头,非常不满地用小爪子在原地画圈圈。

    乌云遮月华,夜已深,大营门口守卫打起了瞌睡。小孩儿紧了紧腰带,眼神微凝,深吸一口气,足尖轻点地面,整个人如一道轻烟飘起,无声无息几下腾越已到营前。趁着守卫军士打瞌睡的瞬间,足尖点地,轻飘飘飞上旗杆,手扯军旗微微借力,就势一荡,掠进大营,消失在一片黑暗中。

    朔国边军大营,驻扎军队万余人,主帅营帐位于正中央,此时深夜却灯火通明,十余支粗如儿臂的牛油火烛熊熊正烈,营帐正中站着个青衫中年男子,虽然双手被缚,身上血迹斑斑,但他只是站在那里,就让人感觉清风拂面,兰草芬芳。

    明明是阶下囚,连客人都算不上,可是他说起话来却好像在自家府邸里吩咐下人办事一般毫无违和感,自有一番天生的高贵气度。

    “曹禧,安宁公主的陵寝在哪里?”

    上座的就是大朔边军统帅镇国将军曹禧,此人白面皮小眼睛八字胡,五官拆开来看不好看,并在一起更不好看。

    本是边军大帅,在这军营里万人之上,手握生杀予夺大权,若在平时哪能容得一个阶下囚如此喝问,早着人拖下去斩了。可此时的曹将军却只是歪歪嘴,作出一副“本大帅不想回答你”的神态,任那青衫男子质问就是不答。

    因为曹禧非常明白,自己虽然是边军大帅,但是此时,无论是面对阶下的那个青衫公子,还是屏风后的那个贵人,他都没有任何说话的资格,更别提开堂审讯了。

    “真是情深意重啊。”屏风后响起击掌声,缓步转出一名男子,着黑色炫龙衣,斜眉入鬓,一双凤眼微挑,端的是风流无双的好容色,只是唇略薄,脸微尖,平添凉薄之感。

    他满脸讥诮地看向青衫男子,道:“梁朝镇国公之子容衍,知天文懂地理通晓兵书,号称天机公子,今日一见名不副实,单说他为了一个女人装死躲藏那么多年,我看就窝囊得很。”

    青衫男子容衍立如青松,面不改色,道:“朔国太子溟,三岁通诗经,五岁读兵法,精通诗词歌赋,武艺超群,号称不二出的天才,今日一见名不副实,单说他弑父篡位嫁祸母妃,我看就小人得很。”

    他语带机锋,寸步不让,竟照搬照抄地把对方讥诮挑衅的话重新扔了回去。

    若小孩儿在场,定会吓得嘴巴张成个圆形,阿爹啊,你平时儒雅温厚的一面难道都是装给我看的?

    太子溟长眉挑动,瞳孔微缩,显然已被激怒。

    两人字字句句说的全是天家隐私,曹禧只觉得坐惯了的虎皮大椅今天硌人得很,屁股像打了钉子般坐下去弹起来,坐下去弹起来,恨不得踹开椅子跑到营帐外头去乘凉。

    耳不听命才长,曹禧身为大将,却深谙为官之道,自己虽然是铁打的太子党,但是这种皇族之间你来我往的爱情故事不是他能听得的。更何况事涉这次宫变夺位之事,真是讳莫如深沾染不得,幕后种种每一样拿出来都惊天动地,泄露出去会引发天下大乱,所以他不想听,很不想听,一点都不想听。

    可是不听不行,谁叫人家的爹是皇帝,自己的爹在锄地,身份没人家尊贵,背景没人家雄厚,眼前这位贵人不让他滚,他哪里敢擅自滚。

    拼爹拼输了的曹大将军只得默默鄙视了自己一下,然后坐如针毡地靠在虎皮大椅上假寐。如果可能,他恨不得用狐皮袄把耳朵蒙住,再盖两层厚厚的锦被,以表示自己什么都听不见。

    容衍脸色苍白,目光深处有极深的裂痕,道道裂痕里全是斑驳血泪,深深地看向太子溟,语气喑哑:“她只是个可怜的女子,她已经死了,为何还要为难她?”

    “她可不是普通女子。”太子溟凤眼中掠过一丝寒光,冷冷道:“她是大梁王最小的妹妹安宁公主,是你们梁王送给我父王的女人。容衍,你整天整夜惦记着我父王的废妃,未免太不懂规矩!”

    废妃二字入耳,容衍俊雅的眉目顿时蒙上一层无与伦比的怒意,双臂一挣,“叭”的一声响,绑缚住双手的牛皮筋应声断开,裂成几段掉落地面。

    这可是军中最强韧的绳带,用来绑人从未失过手。闻声知厉害,曹禧假寐的眼立时睁开,手悄悄握住腰畔的虎头刀。刚才为了避免两人说话走漏消息,他把所有守卫都遣出了营帐,只留下自己这个苦命人走不了,不得不在营帐里面苦撑。而且这个相国公子看起来病怏怏的,又受了重伤,应该没有什么杀伤力。如今见容衍竟然能挣断牛皮筋,他不免收起了小觑之心,打起了十二万分精神,再不敢假寐。若太子在自己营帐中受了半点伤,自己回去拿什么脸面见太子党的其他同僚,官位不保事小,头颅要掉事大,所以那是万万使不得的。

    挣断牛皮筋牵动旧伤,容衍胸口如刀割般剧痛,低头猛咳,嘴角流下一丝鲜血,良久抬头,道:“你到底把安宁公主葬在何处?”

    太子溟怒道:“这等贱人,荒漠之中挖个坑扔进去方便得很,难道还要为她树碑立传?”

    容衍只觉得头轰然一响,心好像被最重的开山斧劈中,碎成无数片,手捏成拳,指掐入肉,俊秀的脸渐渐狰狞,盯着太子溟一字一句道:

    “她死了,我不问她是怎么死的,因为问了,她也活不回来。可是我却不许任何人欺她辱她,你废她封号,不许入皇陵,让她凄苦无依远葬边塞……”

    越说越恨,“她是我心中的至宝,你拿什么来赔给我!”

    话声未落,容衍寒潭般的眸光狠戾,突然飞身而起,出手如电,一掌击向太子溟的胸口。

    你不许她入皇陵,我就让你入皇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