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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皮女 第229章 午夜梳头人

    老式座钟的铜摆划过十二点刻度时,我又听见了那种声音——指甲刮擦玻璃般的细碎响动,从卧室梳妆台的方向传来。月光像被揉皱的宣纸,歪歪斜斜地铺在菱花镜面上,镜中映出我惨白的脸,以及……她垂在镜沿的一缕黑发。

    “阿樱,梳子拿错了。”她的声音从镜面渗出,带着雪水融化的凉意。

    我浑身血液瞬间凝固。那把檀木梳不知何时已握在掌心,梳齿间卡着几根带着血痂的断发,发质粗硬,分明是从活人头皮上生生扯下来的。镜中女子穿着月白棉袍,乌发垂肩,左眼蒙着的血帕渗出黑红色液体,在镜面晕开蛛网状的痕迹。

    “三十一年冬至,你用这把梳子砸破我的头时,”她腕间银镯突然发出碎玉般的脆响,“血珠溅在镜面上,冻成了雪花形状。”

    梳子“当啷”落地,我踉跄后退,后腰撞上窗台的瞬间,月光在地板上织出惨白的方格。每一格都映着她的倒影,右眼瞳孔里游过的黑色小鱼突然张开嘴,吐出气泡般的碎语:“雪化了又冻,你看,镜缝里的血冰晶,都是我等你的记号。”

    我这才注意到镜面裂痕里凝结的暗红冰晶,形状竟与母亲的陪嫁镜分毫不差。八岁那年躲进深山老宅,我曾在深夜爬上阁楼,看见继母对着镜子绞头发,每绞一圈,镜中就多出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原来那不是幻觉,是她在用自己的血肉拼接母亲的脸。

    “你母亲根本没难产而死,”她突然扯下血帕,黑洞洞的眼窝里涌出黑色虫子,“她被你父亲砌在墙里,手里攥着半面镜子,眼睁睁看着你们在院里笑。”她青紫色的脚踝晃了晃,脚背上褪色的红绳系着枚生锈钥匙,正是我昨夜用来刮墙的那把。

    墙皮剥落处的血字“樱...救”突然渗出鲜血,在月光下蜿蜒成新的字迹:她才是阿樱。

    “现在换我了。”她的指尖穿透镜面,触到我脖颈的瞬间,银镯碎成齑粉,露出与我 identical 的雪花胎记。镜中雾气漫过膝盖时,我闻到熟悉的沉水香——是父亲书房常年点着的香薰味,混着铁锈与腐肉的气息。

    楼下汽车鸣笛刺破死寂。司机举着黑伞站在月光里,伞骨上缠着猩红丝线,正是镜中女子绕在指尖的那根。我对着镜子插银簪,看见自己唇角扬起陌生的笑,梳齿间缠着的白发滴着血水,落在梳妆台上,凝成小小的冰晶。

    座钟突然敲响第十三声。镜中女子的身影消失前,雪帕化作真的雪花,飘向窗外的老槐树。树干上的节疤渗出暗红液体,渐渐汇成两张模糊的脸:一张是继母的惊恐,一张是母亲的悲戚,她们的唇同步开合,吐出我从未听过的名字——阿桃。

    车门关闭的声响里,我摸到口袋里的钥匙,齿痕间卡着半片指甲,带着新鲜的体温。司机从后视镜里看我,他的瞳孔深处游过几尾黑色小鱼,鱼嘴开合间,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飘来:“爹,我把阿樱带来了。”

    车窗外,老宅的砖墙裂开细缝,露出半只握着碎镜的手,镜面上凝着的血雪终于融化,露出底下清晰的字:她不是阿樱,是替死的桃枝。

    汽车驶入深山时,车载电台突然爆发出刺耳的电流声,雪花屏上闪过无数重叠的画面:年幼的我在老宅院里堆雪人,继母站在槐树下微笑,她的影子却分裂成两个——一个是镜中女鬼的狰狞面孔,另一个……是母亲的温柔眉眼。

    “到了,小姐。”司机的声音打断思绪。他转过头来,我这才发现他左眼角有道伤疤,形状与镜中女鬼的血帕如出一辙。车门打开的瞬间,老宅的铜环门扣突然断裂,门内涌出的不是哀乐,而是檀木梳刮擦镜面的“吱呀”声。

    灵堂设在正厅,父亲的遗像被黑纱覆盖,供桌上摆着半面碎镜,镜缘沾着暗红冰晶。守灵的老管家看见我时,手中的长明灯险些跌落,灯油泼在地上,竟映出继母的倒影——她穿着与我 identical 的素白旗袍,腕间银镯发出碎玉般的脆响。

    “您终于来了,阿桃小姐。”管家的喉结滚动,“老爷临终前一直在喊‘阿樱’,可直到看见您带回的碎镜……”他突然剧烈咳嗽,咳出的血沫在青砖上凝成雪花形状。

    后堂传来瓷器碎裂声。我冲进厨房,只见厨娘举着菜刀抵住自己咽喉,刀刃上映着镜中女鬼的脸:“告诉阿桃,墙里的东西等不及了。”她的瞳孔突然变成纯黑,眼窝里掉出枚生锈钥匙,正是我插在口袋里的那把。

    钥匙刚触到砖墙,整面墙突然渗出冰水,霉斑褪去后露出清晰的血字:她偷了我的脸,你偷了我的命。墙缝里飘出半片衣角,月白棉袍上绣着并蒂莲,其中一朵的花瓣被扯掉,露出底下的刺青——与我后腰的雪花胎记一模一样。

    “喜欢吗?”继母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穿着母亲的织锦旗袍,颈间戴着父亲送我的银镯,“这具身体是用你母亲的基因拼的,可惜……”她突然扯开旗袍领口,露出心口狰狞的缝合痕迹,“心脏是我的,所以每次照镜子,我都能听见她在里面哭。”

    镜中女鬼的脸突然浮现在旗袍的盘扣上,她左眼的血帕已经变成纯白,指尖绕着的猩红丝线穿透布料,缠上继母的脖颈:“阿樱,该还债了。”银镯应声而碎,继母的身体像破布般瘫软,露出底下蜷缩的骸骨——她竟只有上半身,下半身是根缠绕着红绳的槐树根。

    “她用我的下半身镇住你母亲的魂魄,”女鬼的指尖抚过我后腰的胎记,那里突然传来灼烧般的痛,“而你的胎记,是用我们的血混着雪水点的——你父亲想造一个既像姐姐又像妹妹的完美容器。”

    窗外突然下起六月雪,雪花落在继母的骸骨上,竟拼成母亲的模样。她张开嘴,吐出我童年丢失的玻璃弹珠,弹珠滚过地面,映出老宅地下室的场景:父亲跪在满地镜碎片中,怀里抱着具与我 identical 的尸体,尸体后颈刻着“阿桃”二字,而心口插着的,是那把檀木梳。

    “他怕你母亲的魂魄夺舍,所以用妹妹的基因造了你,”女鬼的声音混着墙里传来的呜咽,“但他不知道,每次你照镜子,我的意识就会顺着镜面爬进你的眼睛——比如现在。”

    我突然无法控制身体,眼睁睁看着自己走向灵堂,将半面碎镜按在父亲的遗像上。镜面应声合拢,父亲的脸与镜中女鬼的脸重叠,露出他后颈的雪花胎记——原来他们才是双生子,而我和母亲,不过是他们基因实验的牺牲品。

    “现在换我了。”女鬼借我的口说出这句话,檀木梳自动飞进掌心,梳齿间缠着的不再是白发,而是父亲的黑发,带着新鲜的脑浆。雪越下越大,老宅的砖墙纷纷开裂,露出里面密密麻麻的镜面棺椁,每具棺椁里都躺着个与我相似的女孩,后颈刻着从“阿桃”到“阿梅”的名字。

    座钟敲响第十三声时,女鬼的身影从镜中走出,与我并排站在灵堂中央。她左眼的血帕早已化作冰晶,露出底下与父亲相同的灰蓝色瞳孔:“阿桃,该带你姐姐回家了。”她牵起我的手,掌心的温度与记忆中母亲的怀抱一模一样。

    我们走过满地碎镜,每片镜片都映出不同的人生:阿桃在雪天被推进手术室,阿樱在镜中永远梳着同一把梳子,而真正的我,或许从未在这个世界存在过。当踏出门槛的瞬间,司机摘下帽子,露出与女鬼 identical 的雪花胎记——原来他才是父亲最早的实验品,是我们从未谋面的哥哥。

    “欢迎回家,妹妹们。”他发动汽车,车载电台终于清晰起来,播放的不是哀乐,而是母亲生前最爱的童谣,“雪落镜中人,梳头到天明……”

    车后扬起的雪雾中,老宅轰然倒塌,露出深埋地下的巨型镜面——那是父亲用无数女孩的血肉铸成的轮回盘,而我们,不过是镜面上永远无法融化的血雪。

    雨打在便利店玻璃上时,我注意到那个穿红裙的女人。她站在路灯下,长发滴水,裙角沾着暗红污渍,像朵被暴雨打蔫的玫瑰。

    “要伞吗?”我举起便利店的赠品伞,她抬头的瞬间,我看见她眼白里爬满血丝,嘴唇裂得渗血。

    她没接伞,却跟着我进了员工通道。更衣室的镜面上凝着水雾,我擦到第三面时,她突然开口:“你闻过腐肉味吗?”她的声音像生锈的剪刀,“七天前,有人把我塞进后备箱,雨刷器一直在刮我的头发。”

    我后退半步,后腰抵在储物柜上。她的红裙下摆正在滴水,不是雨水,是暗红色的液体,在瓷砖上蜿蜒成爪印形状。

    “后备箱里有本记账本,”她指尖划过镜面,雾气中浮现出密密麻麻的名字,“你的名字在第七页,旁边写着‘红衣祭’。”

    储物柜突然发出异响,我这才想起今早收到的快递——暗红色礼盒里装着件红裙,吊牌上写着“量身定制”。她的裙角与礼盒里的布料重叠,破口处露出的皮肤呈青紫色,爬满蚯蚓状的血管。

    “穿红裙死的人会变成厉鬼,”她贴近我,腐肉味里混着廉价香水味,“他们杀我时,我抓破了凶手的手腕,现在他就在便利店二楼。”她抬起手,指甲缝里嵌着带血的皮屑,“你猜他为什么选今晚?因为子时的雨,能洗掉鬼的脚印。”

    天花板突然渗下水渍,不是雨水,是带着体温的血水。二楼传来皮鞋走动声,“咚咚”声与我的心跳同步。她从裙兜里掏出把剪刀,刀柄上刻着“奠”字,刀刃还在滴水:“帮我报仇,不然你会成为下一个。”

    我接过剪刀的瞬间,更衣室的灯突然熄灭。黑暗中响起布料摩擦声,她的红裙擦过我脚踝,冰冷的指尖点在我手腕:“记住,他左手腕有三道抓痕,见到光会渗血。”

    便利店的应急灯亮起时,我看见镜子里只有自己的倒影,却穿着那件红裙。裙角的污渍在灯光下显形,是道完整的掌印——有人从背后抱住我时,掌心按在裙角留下的印记。

    楼梯传来脚步声,是个穿黑夹克的男人,左手腕缠着纱布。他看见我时瞳孔骤缩,纱布下渗出的血在地面画出箭头,指向更衣室的镜子。

    “你听我解释……”他的声音发抖,夹克口袋露出半截红绳,正是红裙腰间的那根。

    我举起剪刀,却发现手背上爬满青紫色血管,指尖长出与红衣女鬼 identical 的长指甲。镜子里的倒影裂开嘴角,露出不属于我的尖牙:“子时已过,该你还债了。”

    男人转身想跑,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混着女鬼的尖啸:“穿红裙的人,死后要抓替身才能投胎。”剪刀刺入他后心的瞬间,他的惨叫声被雨声吞没,而我的裙角终于不再滴水——取而代之的,是从他伤口涌出的血,染湿了裙摆。

    便利店的钟敲过十二下,我摸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眼白里的血丝正在蔓延。红裙口袋里掉出张纸条,是我今早写的购物清单,“红裙”二字被画了红圈,旁边批注:“第七个祭品,子时雨夜最佳。”

    男人的尸体渐渐透明,化作黑雾钻进镜中。镜面上浮现出新的雾气,写着:“下一个替身,正在敲便利店的门。”雨声中传来清晰的敲门声,隔着玻璃,我看见另一个穿红裙的女人,长发滴水,裙角沾着暗红污渍,正对着我微笑。

    我闻到烤肉香时,正踩着积雪穿过废弃的山间公路。暴风雪封山第七天,车载电台早已没了信号,后备箱的压缩饼干在三小时前就已见底。那缕香气混着松木香,从半山腰的别墅飘来,在零下二十度的空气里凝成乳白色的雾。

    “进来吧,外面冷。”开门的男人穿着粗线毛衣,手腕上缠着渗血的纱布,笑容像邻居大叔般亲切,“我听见你的车打滑了,烤了鹿肉,一起吃点?”他身后的客厅燃着壁炉,火光照在餐桌上,摆着的却不是鹿肉——那分明是人类的肱骨,骨头上的肉被烤得滋滋冒油。

    我后退半步,鞋底碾碎了门口的积雪。玄关处摆着双雪地靴,尺码与我脚上的分毫不差,鞋帮沾着暗红冰晶,像极了三天前我在山路上撞到的“野鹿”血迹。男人注意到我的视线,指尖划过靴筒:“鹿血冻住就是这个颜色,姑娘要不要试试?”

    餐厅传来瓷器碰撞声。穿旗袍的女人端着汤碗出现,她脖颈上有道新鲜的刀伤,贴着的纱布渗着血水,汤碗里浮着的不是葱花,而是几缕长卷发:“趁热喝,天麻人脑汤,补脑子的。”她冲我笑,露出的犬齿比常人长了几分。

    我攥紧车钥匙,金属齿痕嵌进掌心。壁炉的火苗突然蹿高,照亮了墙上的全家福:男人抱着个穿红棉袄的小女孩,女人站在左侧,而右侧的位置空着,相框边缘刻着行小字:等一个迷路的人。小女孩手里抱着的布偶,正是我小时候丢在进山路上的那只。

    “您女儿真可爱。”我假装镇定,指甲悄悄抠向男人手腕的纱布。他猛地缩手,纱布下露出三道抓痕,与三天前“野鹿”反击时留在我车门上的痕迹一模一样。女人的汤碗突然摔在地上,人脑组织滚到我脚边,竟变成了我今早遗失的车载香薰。

    “她叫莹莹,五年前进山迷路了。”男人捡起肱骨,用刀剔着骨头上的肉,“后来我们就开始招待迷路的人,想着说不定能遇见她。”他突然抬头,瞳孔在火光中变成竖线,“不过你比之前那些人都特别,你的血闻起来……像她最喜欢的草莓味。”

    女人的犬齿刺破下唇,血珠滴在旗袍上,晕开的形状与我毛衣上的草莓图案重合。她缓缓逼近,我这才看见她耳后别着的发卡——是用儿童指骨做的,指节上还留着未啃干净的筋肉。

    “你们吃了多少人?”我退到壁炉旁,手摸到了铁火钳。男人舔了舔刀刃:“不多,也就三十七个。”他指向餐厅角落的冰柜,玻璃上结着冰花,里面堆满了分门别类的人体器官,“肝切片要配洋葱炒,肠子得用辣椒腌,脑子……”

    “脑子要炖三个小时才入味。”女人接上话,她的旗袍不知何时已被鲜血浸透,“你知道吗?吃了迷路的人,就能永远留在山里,这样莹莹回来时,我们才不会变老。”她的指尖划过我的头发,那里突然传来剧痛,一撮带血的发丝被她扯下,“不过你的头发发质真好,适合做莹莹的假发。”

    暴风雪突然加剧,窗户玻璃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我握紧火钳的手在发抖,却看见冰柜里的某颗头颅突然转动眼球,那是昨天在加油站遇见的卡车司机,他嘴角上扬,露出与这对夫妻相同的尖牙:“小妹妹,别害怕,等你变成我们的一部分,就再也不会冷了。”

    男人举起了骨刀,女人张开了嘴,他们身后的全家福突然渗出鲜血,空着的位置渐渐浮现出我的脸。火钳砸向男人太阳穴的瞬间,我听见自己的惨叫声混着烤肉香,而女人的指甲已经刺进我的后颈——那里有块淡青色的胎记,形状像片枯叶,与五年前失踪的莹莹一模一样。

    当意识坠入黑暗前,我终于明白:这座山里根本没有迷路的人,所有“迷路者”都是被香味诱来的猎物。而我毛衣上的草莓图案,早在进山时就变成了餐桌上的血色餐单——草莓味的迷路者,是饕餮们的最爱。

    雨丝裹着铁锈味渗进窗台时,我听见了敲门声。

    老式挂钟指向凌晨三点,铜摆上凝着暗红液体,像谁不小心泼翻的葡萄酒。敲门声不急不缓,每三下间隔两秒,与我脖颈处的脉搏跳动完全同步。

    “谁?”我攥紧床头的十字架,指甲深深掐进掌心。门缝里漏进的不是光,是某种粘稠的红色雾气,在地板上蜿蜒成爪印形状。雾气中浮着张惨白的脸,嘴唇开合间吐出沙哑的英文:“may I e in?”

    十字架突然发烫,我这才想起今晚是血月之夜。三个月前在东欧古镇,我不顾警告拍了座废弃城堡的照片,镜头里映出的不是断壁残垣,而是个穿着燕尾服的男人,他指尖抵着唇,眼神却盯着我的咽喉。

    “我给你带了礼物。”男人的声音混着吞咽口水的声响,“上次你拍的照片里,我站在第几级台阶?”雾气中浮现出照片的残影,他的确站在第七级台阶,而我的倒影在他身后,脖子上缠着他的领带——那领带是用人的动脉血管编织的。

    窗玻璃突然炸裂,我看见他站在雨里,苍白的皮肤下血管泛着诡异的蓝光,嘴角裂到耳根,露出两排倒钩状的尖牙。他穿着的燕尾服浸满血水,左胸别着的怀表链上挂着颗眼球,正是上周失踪的室友的。

    “七阶是重生之门,”他跨过窗台,皮鞋踩在碎玻璃上却毫无伤痕,“你用相机偷走了我的重生仪式,现在该还回来了。”他的指尖划过我手腕,那里立刻浮现出与他 identical 的咬痕,“知道为什么选你吗?你的血闻起来……像1897年那个背叛我的新娘。”

    怀表突然发出刺耳的报时声,我这才注意到表盘里嵌着的不是指针,是两根交叉的人骨。室友的眼球突然转动,瞳孔里映出我昨晚的梦境:城堡地下室,无数棺材里躺着与我长相相同的女人,每个棺材盖上都刻着“第77任新娘”。

    “她用十字架刺穿我的心脏时,”他扯开燕尾服,露出心口的十字形伤疤,“我的血溅在她相机上,所以你们这些后代,每到血月都会看见我。”他逼近时,我闻到他身上混着的玫瑰香水味,正是我今早喷的那瓶。

    床头柜的抽屉突然弹开,里面的数码相机自动播放起照片。所有风景照都变成了血腥现场,而自拍照里的我,脖子上都缠着他的血管领带。最新的照片显示,我此刻的表情不是恐惧,而是带着诡异的微笑,像在迎接久违的恋人。

    “该走了,我的新娘。”他的尖牙刺破我的耳垂,疼痛中带着某种奇异的快感,“第七十七次重生仪式,需要新娘的血打开七阶之门。”他抱起我走向破碎的窗台,雨丝落在我伤口上,竟变成了温热的红酒,而远处的钟楼传来第七声钟响——此时明明才凌晨三点。

    怀里的数码相机突然关机,屏幕映出我脖颈的咬痕,那里正在长出细密的鳞片,形状与他的喉结完全一致。他低头吻我,舌尖带着铁锈味,却又有一丝甜,像掺了草莓酱的血。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从喉咙深处溢出,不是抗拒,而是带着笑意的呢喃:“wele back,my love.”

    当月光完全变成血色时,我看见镜中的自己已经换上了雪白的婚纱,婚纱上的蕾丝是用动脉血管织成的,而他的燕尾服下,心脏位置跳动着的,是我三个月前在古镇买的草莓吊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