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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交警到权力巅峰 第104章 宣判

    其实摩托车是罗克借给罗成的。

    他租住的房子在罗成隔壁,但他比罗成有钱,无他,只是因为他有父母,父母给着生活费呢。

    他头天溜完冰,晚上和两个散毒妹干了一整夜,白天的时候脑子还处于亢奋状态,直到下午的时候,才有了困意,正想睡一觉,却没想到来活了。

    他带着罗成,脑子浑浑噩噩的去要完账回来,忍着撸多了导致的前列腺炎又撸了一发,刚准备睡觉,就听到敲门声。

    是罗成来借摩托车,他也没多问,随手就把车钥匙丢给了他。

    等到他一觉睡醒,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了,摩托车钥匙已经搁在桌子上,而罗成,已经不见踪影。

    他也没有多想,又混了一个月,直到这天晚上,他刚回到出租屋,就被四个便装大汉按在地上,为首一人冷冷问,“是罗克吗?”

    执法记录仪闪着红色的光芒,他茫然的点点头。

    “楼下那辆山寨巧格摩托车是你的吗?”

    “是......是。”罗克不明所以。

    为首一人从裤兜里掏出黑皮警官证,展开给罗克看了一下,金属警徽泛着寒芒,“刑警队的,我叫陈自强,这是我的证件,有点情况需要你配合调查,跟我们走一趟吧!”

    说完,手铐“咔吧”一声就砸在了罗克胳膊上。

    罗克被带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的审讯室,坐在了铁质的审讯椅上。

    审讯桌上坐着两个便装汉子,冷冷的问:“8月20日晚上,你在哪里,在干什么?”

    罗克懵了,一个月前?那自己哪记得清。

    “就是你带着罗成去小罗村要账那一天!”

    罗克瞬间想起来了,“那天......晚上我一直在家睡觉,睡到了第二天晚上。”

    “你一个人?一人能给你证明吗?”

    “没......没,就我自己。”罗克懵了,我一个人在家睡觉谁能给我证明?

    审讯的人对视了一下,交换了眼色,然后出去了一个人。

    很快那人就回来了,戴着手套提着一把匕首,随手丢在了罗克面前,“这把匕首你认识吗?”

    罗克拿起匕首,仔细观看,上面还有干涸的暗红色血迹,看样是把凶器,他摇摇头,“不认识,没见过。”

    审讯的人没有多说,拿起匕首就走了。

    不大会儿,那人又回来,手里拿着一沓儿纸,扔在罗克面前,“签字。”

    罗克拿起一看, 是审讯笔录。

    他翻看一下,摸不着头脑,这都不是自己说过的话啊!

    第二天一早,看不出伤痕却精神萎靡奄奄一息的罗克,被送往宁零县看守所,正式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刑事拘留。

    笔录和刑拘通知书上签着他的名,按着鲜红色的手印。

    案件从此走上了快车道,死者身份也被核实,按流程通知了死者家属。

    检察院按照正常流程批捕,然后报上级检察院,由玄商市人民检察院向玄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很快开庭审理此案,宁零县司法局出于人道主义给嫌疑人罗克指派了免费的援助律师。

    检察机关当庭出具了完整的证据链,其中包括证人证言,执法记录仪视频,嫌疑人认罪的笔录,笔录包含嫌疑人罗克交代的具体犯罪过程。凶器的指纹比对结果,以及小罗村村口的监控。

    甚至还有廉租房楼下便利店的监控,监控显示这辆巧格摩托车作案以后,确实回到了罗克租住的廉租房,虽未明确拍到凶手面貌,但是根据已有证据,足以证明该驾驶人就是嫌疑人罗克。

    律师全程低着头看手机,嫌疑人罗克精神萎靡,眼睛红肿。

    最后,秃顶的公诉检察官一脸正气,语气严肃的发表意见,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实施抢劫犯罪,并在抢劫过程中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罗老汉死亡。

    其行为已触犯《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该案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影响巨大,被害人罗老汉老实本分,踏实肯干,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儿孙满堂,两个儿子菽水承欢,子孝妻贤,老人家辛勤劳作一辈子,终于到了安享晚年之时,却遭受无妄之灾,被恶徒入室抢劫,还暴起杀人,不仅其生命权被非法剥夺,其家属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与生活打击,家庭幸福瞬间崩塌。

    基于本案的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为彰显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慰藉被害人及其家属,形成有力的司法震慑,特提请贵院依据《国刑法》相关之规定,对被告人予以从严惩处,以儆效尤。

    此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与精神创伤,建议依法保障被害人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使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与精神抚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犯罪行为带来的伤害。

    公诉人发表完意见,轮到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律师放下手机站起身,声音冷漠,语速极快:

    “辩护人认可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但恳请法庭考虑罗克年纪小的因素,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罗克酌情从轻处罚,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让法律的温度得以彰显。”

    法官宣布被告人做出最后陈述。

    杀人凶手罗克声音颤抖,一张嘴却说不出话,继而泣不成声,腿下一软瘫倒在地,嘶哑的嗓子喊着什么听不清的东西,隐隐听得出来好像是:大人,冤枉啊大人。

    法警司空见惯,立即上前架起罗克,趴在他耳边凶狠道:“好好说话!再这样就不让你说了,把你送回看守所!”

    罗克吓得一哆嗦,也顾不上哭了,战战兢兢站起身,背诵号长教好的发言,声音带着哭腔,“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痛改前非,争取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恳请法官大人对我从轻处罚,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官敲锤,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证据无争议,程序简化,当庭宣判。

    判处被告人罗克无期徒刑。

    可怜罗克连杀的人是谁都不知道就成了地地道道的杀人犯。

    五十多岁的秃顶检察官站起身,快步离开法庭,心里想着这一万块钱得来的太轻松了,希望以后多来点这种案子。

    没有人注意到,旁听席上空空如也,既没有死者家属,也没有嫌疑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