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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侦探之哪壶不开提哪壶! 第286章 以卵击石我就是那颗蛋

    转眼间,三天时间匆匆而过,这段时间从宝宝大叔家好吃好喝,也没什么烦心事……除了隔壁朱可壮夫妇动静太大之外。

    唉,真是的,就知道用蛮劲儿,一点儿技巧也不懂!

    自从宝宝大叔一家上次开了“闭门会议”之后,一家人总是心事重重,我保守估计很有可能与祠堂认爹的那位小哥有莫大关系。

    这天晚上,我正打算出门,宝宝大叔家的老太太一把拉住我,她问我是不是像小朱说的那样有本事。

    我有点儿发懵,老太太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本事还是有点儿的但咱不能自己说啊,要不然不就成王婆了嘛!

    “大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您尽管说,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老太太已是满眼泪光:“好!小发,你随我进屋,我有事要告诉你!”

    一进屋,老太太让我关上门,随后她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我,我仔细一看,照片上的人……这不是三天前在祠堂见到过的那位小哥嘛!

    “那天你也在场是不是?”

    我点点头:“他好像和贝贝大叔叫了一声……爹?是认错人了?”

    老太太摇摇头:“这世上只有认错儿子的,哪有认错爹的!他的确是贝贝的儿子,是我唯一的孙子!”

    “哦,这样一说……和贝贝大叔长得还真有点儿像!嗯……大娘,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我都把你叫进来了,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那我就问一句,虽然是一家人,好像每个人都很厌恶他!”

    老太太满面愁容,开始盯着照片发起了呆,如果这是看电视,一定有一个画面浮动,然后进入回忆情节:“他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这还得从大背景出发,原来由于历史原因,索马里和邻国埃塞俄比亚一直处于敌对状态,前几年还爆发过战争,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贝贝大叔的儿子郑越毅然选择了当兵。

    因为胆识和谋略,郑越很快从一个普通士兵成长为索马里部队情报系统的小头目,当然,不是所有的情报系统都像中情局或军情六处一样,我估计索马里的情报系统,可能处在需要对接暗号或者地下交通站的水平。

    郑越成了埃塞俄比亚军方的眼中钉,肉中刺,但他不贪财不好色,对方的多次策反根本毫无效果。

    看来我不适合干间谍,我适合干双面,不,是多面间谍,谁对我好我就全招!

    战争结束的这几年,在联合国的协调下,埃塞俄比亚和索马里双方也都象征性地派了几波考察团,意图增加民间交流,可就在去年,本来是保护考察团成员的郑越却私自离队,不知所踪。

    直到第三天,埃塞俄比亚军方才透露,钢板一块的郑越已经弃暗投明,投奔埃方了。

    后果可想而知,要不是郑和村的特殊历史地位,老太太说他们一家早就满门抄斩了!

    我又挠起了头皮,哎呀,这段时间我老挠头皮,再挠就秃了。

    “大娘,郑越既不近女色也不贪财那他怎么会……除了这两样东西还有什么能让一个男人奋不顾身?”

    老太太眼皮一抬:“他得了病……”

    “得病?什么病?”

    “癌症!”

    啊?癌症?

    估计索马里这医疗条件,别说癌症,就是阳痿也不见得有什么对症治疗的手段。

    “这和投敌有什么关系?”

    “当他得知自己患癌症之后,医生告诉他他只有半年的时间,他对人生感到绝望,性情大变,埃塞俄比亚的经济条件和医疗水平不知道要比索马里高出多少,所以,郑越选择了叛逃,他想治病,即使是不治之症,他也想在生命的最后用来好好享受生活。”

    这听起来似乎无可厚非,还有什么比自己的命更重要,索马里一直是军阀割据,你死都不知道为谁死的。

    将死之人,还不痛痛快快玩耍玩耍,难道要死后去斗阎王?

    郑越也有这样的资本,毕竟他手里掌握着大量的军事秘密和情报,是埃塞俄比亚眼中妥妥的“宝藏男孩”。

    那他怎么又出现在郑和村的祠堂里呢?他不是应该躺在沙滩上喝着可乐、沐浴着太阳、看着摇摇晃晃的比基尼,边看边吐血才对嘛!

    “可是我们在祠堂看见了他!”

    我提醒老太太。

    “对,他又回来了……”

    “埃塞俄比亚拒绝了他?不会吧?”

    “他是偷偷溜回来的,你们见他的那天就是他回来的第一天。”

    “为什么?他应该知道被索马里军阀发现后的下场!”

    老太太点点头:“阿巴迪是索马里最大的军事头目,号称索马里的海军陆战队总司令,控制着索马里大部分的土地,郑越之前就是给他卖命,他为人心狠手辣,最痛恨有人背叛他,在郑越之前出现过不少叛逃者,但都死在了埃塞俄比亚。”

    “被阿巴迪暗杀了?”

    老太太点点头。

    “可是郑越不一样啊,他只有半年的时间,回来必死无疑,在埃塞俄比亚说不定能撑到……”

    守着老太太,我没好意思把“死”说出来。

    老太太突然抬起头看着我,但我看不出其是喜是悲。

    “他回来是因为有了充分必要条件!”

    充分必要条件?

    我脑袋突然敲响了小黑板,有没有学过这个密集型知识点:充分不必要,必要不充分,充分又必要,既不充分也不必要……

    没学过?

    这当然不是一道语文题,这属初中数学的范围,这家伙,绕来绕去,直接把我当时的数学成绩挡在了及格线之外。

    想到这儿,我打了个冷颤,求阴影部分的面积。

    “那么……这是个多神奇的条件呢?”

    “埃塞俄比亚给他的身体做了更全面的检查,发现……他根本没得癌症!”

    啊?

    “不可能吧?医学奇迹?说没就没?祖传偏方啊?”

    老太太摇摇头:“是误诊!”

    庸医误命分三种境界,第一种境界,就是你感冒了他按脚气给你治疗,起码他给你吃的还是药,第二种境界,就是你包皮了他告诉你买他的海狗丸,药到病除,这就不知道给你吃的啥玩意儿了,结果你见到狗都有了欲望,第三种境界,一觉醒来,小弟弟通红一片,你去莆田男性医院,诊断结果让你绝望让你放荡让你突破底线,大半年过去了,所有的红灯区都逛了一遍,发现两件事,半年之前是内裤落色,半年之后是真得了不治之症。

    你看,郑越就是庸医误命的第三种境界,不回来,早晚被暗杀在埃塞俄比亚,回来,一旦被发现,就得就地枪决,哭都没地方哭!

    总不能像老鼠一样东躲西藏一辈子吧,再说,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我废话道:“郑越回来不可能一直躲下去吧?”

    老太太沉默半晌,最后眼含泪花抬起头,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

    “小发,那么多复杂离奇的案件都被你侦破了,你能想想办法帮小越一把吗?啊?能帮我们家一次吗?”

    我深深地深深地咽了一口唾沫,按理说,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应当鼎力相助,可人得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吧,我就两把刷子,你非让我当粉刷匠去刷长城,这不是蚂蚁上树吗?

    哦……不对,是蚂蚁撼树,两码事!

    我能有什么办法?对方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我去劝他积德行善必有后福,心存善念天必佑之?我告诉他郑越也是受害者,冤冤相报何时了,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真是开国际玩笑,那结果只有一个,我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真是没必要不好意思拒绝,我真是有心无力,我囧了囧鼻子问道:“大娘,郑越在敌对国出卖了多少有价值的东西,您知道吗?”

    老太太点点头:“他告诉过我,阿巴迪安插在埃塞俄比亚政府军的两个得力干将就是被他揭发的,他还说了很多有价值的东西……”

    也就是说,该说的都说了?

    这还有回旋的余地吗?

    要是我,我早就逃离非洲了,哪怕去刚果雨林当猴子!

    哎,对了,可以让他去大眼睛姑娘的故乡女儿岛啊,不仅能保全自己,还能为大自然的原始族群延续香火,当叔的刚走,大侄子又来了,这也是一段佳话啊!

    见我沉默多时,老太太一把抓住我的手:“小发,郑越是我唯一的孙子,我们都是中国人,骨子里希望多子多福,有人传宗接代,我不希望我们老郑家的香火断送在我手里,你明白吗?”

    我点点头,但心里想的却是别的内容:老太太,你不希望你家香火断在你手里,难道我老刘家的香火要断在你手里吗?我也是家里的独苗苗啊!

    我囧了囧鼻子:“大娘,您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您让我虎口夺食,我一时半会儿真想不到什么办法,您给我两天时间,让我捋捋这件事,我尽力而为!”

    老太太殷切地看着我:“小发,你是从东土大国来的,你是继承三皇五帝血脉的人,你是龙的传人你也是炎黄子孙,你一定有办法!”

    我咬牙点头,大娘,龙的传人、炎黄子孙有十二亿呢,我只是十二亿分之一,这是什么概念?男人的“小蝌蚪”一次才三千多万,我得上四次手才能攒够十二亿,对于现在身体羸弱的我来说,这个次数极有可能让我樯橹灰飞烟灭。

    大娘送我到门口,仍继续鞭策我:“小发,你不想让大娘我白发人送黑发人吧?郑越朝不保夕,如今的我就像一只被命运抛弃的兔子,诚惶诚恐,《诗经》有云:茕茕白兔,东奔西顾啊!”

    啊?您也能东奔西顾?不可能吧?

    我皱着眉头,咂摸着嘴唇:“大娘,您都这么大岁数了,用茕茕白兔东奔西顾形容自己合适吗?”

    老太太抹着泪:“再合适不过了!茕茕白兔东奔西顾,说的就是现在的我,在时间的荒原上犹如那孤苦的白兔,往东去却又往西顾,不知该何去何从……”

    嗯?

    “大娘,这句话是这个意思吗?”

    “我有一本《诗经集注》,上面是这样说的,怎么,难道这句话还有别的意思?”

    老太太认真地问我。

    我他妈一顿凌乱:“没……没别的意思,大娘,您的事儿我想办法,我先出去一趟。”

    说完,我撒腿就跑。

    “这么晚了,你去哪儿?”

    “去找一个上了年纪的文艺爱好者,解释一点儿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