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辈子换我先说喜欢你 第176章 被劫持
拍了一会儿,安知意揉着有些发酸的脖子,轻轻地咳嗽了几声,“咳咳,陆明修,不行了,我有点累,陪我去换衣服吧!”她脚有点发软,这会已经有点站不住了。
“额嗯,今天也拍的差不多了。”陆明修扶着安知意走向更衣室,回头看了眼摄影助理。
助理楞了一下,立刻明白了,马上递过来一个红色的盒子。
陆明修拿着那盒子,突然郑重地单膝跪地。
安知意吓了一跳,捂着嘴看着地上跪着的男人“干嘛啊,陆明修,你这是干什么?”
她上下打量着男人,他不会是又要求婚吧。
“老婆,知意,我在这里郑重地请求你嫁给我!”陆明修打开那只红色的首饰盒,里面有只闪着璀璨光芒的钻石戒指。
女人不解的眨着眼睛,“陆,陆明修你是有什么病吗?你不是求过婚了吗??”
她伸出那只戴着蓝宝石戒指的手,其实,平时这戒指她是不戴的,主要是怕丢了,一千多万英镑的东西,戴着压手,有负担。
陆明修眨眨眼睛,有那么一瞬,他有些无奈,他家宝贝什么都好,就是有时真的是浪漫绝缘体,不知道,这一回,她是不是成心的。这次也是他觉得在家里,那种私密又尴尬的地方,求婚,有点不正式。
老婆是他的,而他的知意值得最好的一切。
“这,这不一样,这是dr钻戒,一生一次的那种。我想给你一个正式的求婚,知意,你值得最好的一切。”
男人拿起钻戒,站起来,要往她手上戴,却被女人抽回手。女人按住他的手,“先不戴了,陆明修,等着我,等我从医院回来的那一天,你再给我戴上。”
女人面色平静地抬手抚摸着男人的脸,摇摇头,笑着,将戒指收进盒子里,放进自己的手包里。
黎墨琛和苏楠各自换了礼服刚从更衣室出来,俩人走过来,正好看到安知意拒绝陆明修的这一幕,当然两个人说话的内容,其实他们并没有听到,苏楠提着公主裙的裙摆冷笑着,“啊,哈,原来姐姐并没答应他啊,这陆先生的魅力也不行嘛?”
“别胡说!”黎墨琛拍拍她的手,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却重新燃起了一丝希望。
“为什么,知意。”陆明修不解地道,心里略过一丝不安。
“没什么!”安知意咬着唇,默默地揉搓着肩上头纱的花边,眼神里露出一丝落寞,她都不知道他们是否还有明天。
“我只是想,等到那个时候,更好一点吧!”
女人低着头,不敢看他,“嗯,那个,我饿了,笙笙,一会跟妈妈去吃饭。”
说着冲在一边乖乖坐着的陆北笙招招手,逃也似的,拎着裙子跑了。
“爸爸,你是不是惹妈妈生气了。”正嚼着棒棒糖的男孩,走过来,站在陆明修跟前,两条细细的胳膊交叉抱着,看了陆明修一眼,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哎,爸爸,妈妈怎么又被你气跑了,唉,真笨!”
安知意逃进更衣室,手扶着墙,无力的坐在地上,手捂着嘴,无声的啜泣起来。
哭了一会儿,听见外面男人的声音。
“知意,我错了,对不起,一切都听你的,好不好,别不理我,行吗?”
“嗯!”她连忙擦了一下,腮边的泪水。伸手去拉背后的拉链。
“我就是个笨蛋,总是惹你生气!”背后突然伸过一双手,搂住她的腰。
男人的头倚靠着她的肩膀,下巴搭在她的锁骨上,象只粘人的大狗狗。
“好啦,我不生气,我累了……”她又有些脚软,脸色刷白,身子软软的往下滑,似要摔倒。
“知,知意,别吓我,好,没事啊,咱们歇歇。”男人慌忙抱起她,出了更衣室。
将她放在沙发上,冲店员喊道,“你好,我太太大概低血糖了!有糖吗?”
“有,有有!”一个店员忙掏出一块巧克力递过来。又有店员端来一杯加了糖的热奶茶。
女人缓了会,终于睁开眼。
店里人也松了口气,摄影师打着圆场道“大概是里面空气不好,今天不拍了,片子也拍的差不多了。陆先生和太太,今天差不多了,回头,我们会把做好的相册和婚纱照给你们送过去的。”
“那行,知知,那我们走吧。你今天也拍的差不多了。”陆明修不放心,指挥着店员扶着安知意去换衣服。
然后,陆明修、安知意和陆北笙走出婚纱店,陆明修冲来接他们的司机道:“你回去吧,我开车,知知,你坐副驾驶吧。笙笙你坐后边。”
此时,店里的黎墨琛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脱了礼服外套,对苏楠道,“你先拍着,我有点事。先走了。”说着,出了店。
陆明修驾驶的车子已经一骑绝尘地开出老远了。
黎墨琛马上飞身上了自己开来的宝来车,跟了上去。
陆明修的车子平稳地行驶在路上,他打开车载音响,“知知,想听什么,老歌,慢歌?快歌?”
“随便,不挑,要不,来个蔡琴,或者张雨生。慢歌!”其实,她也是随口说说的,她平时很少听歌,只有画画的时候会听一些慢歌。
“行,蔡琴 ‘你的眼神。’”
“象一朵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那感觉如此神秘,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
随着蔡琴的低沉婉转悠扬的歌声响起,男人也跟着哼唱起来。
“虽然不言不语,叫人难忘记。”他唱的是副歌。声线低沉婉转,嗓音有着难得的磁性,暖暖地如在低语,有一种在人心里挠痒痒的感觉,听上去很舒服。
“好听,笙笙,爸爸的声音好听吗?”
“好听,妈妈,爸爸,我小叔自己还录过音,唱得可好了。那唱片还在我们京都的家里,他一直不敢拿出来给人听。”
“哦,就是瞎玩,别听他瞎说,我那就是瞎唱唱,有个乐队的主唱,挖过我,说我的声线独特,有辨识度,不过家里反对,而且,我也就是有时喜欢唱一唱。”陆明修手握着方向盘,斜眼看着副驾驶座上的安知意,她微闭着眼,“挺好听的,以后唱给我听吧,有点催眠的作用。”安知意突然狡黠地冲男人一笑。
“没有,我是夸你,是真的很好听。”安知意笑着点点头。重又闭上眼睛,闭目养神。
车子平稳地行驶在繁华的街道上,一路上,俩个人都没有交流,车子开到淮海路拐弯处时,路上弥漫着一股子迷人的炖肉的肉香,陆明修指着街角那家肉夹馍的摊档道:“知意,我记得那家是陕西人做的,他家卖的肉夹馍味道挺不错的,我给你买几个,要尖椒吗?”
女人看了他一眼,陆明修马上明白,看着她笑起来,“哦,我忘了,你说过,老陕吃肉夹馍啥都不放!”
“还不快去!”安知意翻了翻眼白。
“好嘞!”男人爽快的下了车。
“爸爸,我也去!”小笙笙也被肉夹馍的肉香吸引,拉开车门,下了车。
两个男人,一大一小拉着手走过去,进了店里。
安知意在车里待的无聊,手机里给夏之安发个消息。
突然觉得心里有些发闷,于是马上下了车,在马路牙子边,跺了跺脚,呼吸了些新鲜空气,开始朝四周张望着。
今天,她穿了高跟鞋,这会有些磨脚,低头蹲下身,脱了鞋,揉了揉脚,后跟有些被摩红了。
刚直起腰就觉得嘴被人从后边用一块布捂住,未来得及挣扎,眼前一黑,人就昏了过去。
陆明修和儿子拎着一盒凉皮和几个肉夹馍出了店门,陆北笙指着远处的车子,车门口掉在地上的鞋子和手包。
“小叔,妈妈不见了。”
“好,我知道!知意,知意,知意!”陆明修大叫,却无人回应,这一段街道有车辆驶过,但行人相对较少。
他忙拿出手机,打给高毅, “高毅,快,调监控,我在淮海路这边,知意,知意不见了。”
“啊,不会吧,怎么会,这大白天的。”
“快啊,她的手包也掉这儿了,手机也没在她身上,快啊,给你十分钟,找不到人,你也别干了。”
“好好,我马上。”
几分钟后,人没找到,安云卿、林沫沫,连安建峰、李清蓝却都知道了。
安云卿打来视频电话。
“小陆别着急,想想谁可能会劫持她,目的是什么。”
“谁?等等,我想想!想想!黎,黎墨琛,苏楠!”
想起这个,陆明修心里更乱的厉害,黎墨琛还是苏楠,俩个人都是大麻烦,
会是谁呢?
高毅发来消息,“陆总,我搜了夫人身上的那个定位器,好象在往三环外城东南,那个方向去了。”
“城南,不会是那里吧,那里,什么都没有啊?”黎家虽然原来有个别墅,但那不是已经卖出去了吗??难道,是黎墨琛?
他去那里干嘛!他不会对知意做什么吧!陆明修自言自语着,心里慌得一批。
“不要着急,既然知道是他,那我们就往那边赶。我把手下带着人,他不敢!”安云卿道,林沫沫急得推了他一把。
“你敢保证啊,那黎家那个是好东西啊,还不赶紧,快报警!”
“行,别着急。”安云卿其实自己心里也没底,但他是老大。自己不能乱。
“好,好!”陆明修脸色苍白,看着安云卿和林沫沫的神色,都是慌慌的。
是不是前几天,把黎家逼得太紧了。黎墨琛狗急跳墙了。
“叮叮咚,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是安建峰的电话。
陆明修接起来,声音带着哭腔,“爸妈,是我的错,我没保护好知意,她,她被黎墨琛劫持了。”
“我知道,不怕,我们这就出门,小陆你带人往那儿赶,但有一条,别惊着那姓黎的,他敢。”安建峰拿着手机,眼神犀利,目露凶光。
“额嗯,今天也拍的差不多了。”陆明修扶着安知意走向更衣室,回头看了眼摄影助理。
助理楞了一下,立刻明白了,马上递过来一个红色的盒子。
陆明修拿着那盒子,突然郑重地单膝跪地。
安知意吓了一跳,捂着嘴看着地上跪着的男人“干嘛啊,陆明修,你这是干什么?”
她上下打量着男人,他不会是又要求婚吧。
“老婆,知意,我在这里郑重地请求你嫁给我!”陆明修打开那只红色的首饰盒,里面有只闪着璀璨光芒的钻石戒指。
女人不解的眨着眼睛,“陆,陆明修你是有什么病吗?你不是求过婚了吗??”
她伸出那只戴着蓝宝石戒指的手,其实,平时这戒指她是不戴的,主要是怕丢了,一千多万英镑的东西,戴着压手,有负担。
陆明修眨眨眼睛,有那么一瞬,他有些无奈,他家宝贝什么都好,就是有时真的是浪漫绝缘体,不知道,这一回,她是不是成心的。这次也是他觉得在家里,那种私密又尴尬的地方,求婚,有点不正式。
老婆是他的,而他的知意值得最好的一切。
“这,这不一样,这是dr钻戒,一生一次的那种。我想给你一个正式的求婚,知意,你值得最好的一切。”
男人拿起钻戒,站起来,要往她手上戴,却被女人抽回手。女人按住他的手,“先不戴了,陆明修,等着我,等我从医院回来的那一天,你再给我戴上。”
女人面色平静地抬手抚摸着男人的脸,摇摇头,笑着,将戒指收进盒子里,放进自己的手包里。
黎墨琛和苏楠各自换了礼服刚从更衣室出来,俩人走过来,正好看到安知意拒绝陆明修的这一幕,当然两个人说话的内容,其实他们并没有听到,苏楠提着公主裙的裙摆冷笑着,“啊,哈,原来姐姐并没答应他啊,这陆先生的魅力也不行嘛?”
“别胡说!”黎墨琛拍拍她的手,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却重新燃起了一丝希望。
“为什么,知意。”陆明修不解地道,心里略过一丝不安。
“没什么!”安知意咬着唇,默默地揉搓着肩上头纱的花边,眼神里露出一丝落寞,她都不知道他们是否还有明天。
“我只是想,等到那个时候,更好一点吧!”
女人低着头,不敢看他,“嗯,那个,我饿了,笙笙,一会跟妈妈去吃饭。”
说着冲在一边乖乖坐着的陆北笙招招手,逃也似的,拎着裙子跑了。
“爸爸,你是不是惹妈妈生气了。”正嚼着棒棒糖的男孩,走过来,站在陆明修跟前,两条细细的胳膊交叉抱着,看了陆明修一眼,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哎,爸爸,妈妈怎么又被你气跑了,唉,真笨!”
安知意逃进更衣室,手扶着墙,无力的坐在地上,手捂着嘴,无声的啜泣起来。
哭了一会儿,听见外面男人的声音。
“知意,我错了,对不起,一切都听你的,好不好,别不理我,行吗?”
“嗯!”她连忙擦了一下,腮边的泪水。伸手去拉背后的拉链。
“我就是个笨蛋,总是惹你生气!”背后突然伸过一双手,搂住她的腰。
男人的头倚靠着她的肩膀,下巴搭在她的锁骨上,象只粘人的大狗狗。
“好啦,我不生气,我累了……”她又有些脚软,脸色刷白,身子软软的往下滑,似要摔倒。
“知,知意,别吓我,好,没事啊,咱们歇歇。”男人慌忙抱起她,出了更衣室。
将她放在沙发上,冲店员喊道,“你好,我太太大概低血糖了!有糖吗?”
“有,有有!”一个店员忙掏出一块巧克力递过来。又有店员端来一杯加了糖的热奶茶。
女人缓了会,终于睁开眼。
店里人也松了口气,摄影师打着圆场道“大概是里面空气不好,今天不拍了,片子也拍的差不多了。陆先生和太太,今天差不多了,回头,我们会把做好的相册和婚纱照给你们送过去的。”
“那行,知知,那我们走吧。你今天也拍的差不多了。”陆明修不放心,指挥着店员扶着安知意去换衣服。
然后,陆明修、安知意和陆北笙走出婚纱店,陆明修冲来接他们的司机道:“你回去吧,我开车,知知,你坐副驾驶吧。笙笙你坐后边。”
此时,店里的黎墨琛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脱了礼服外套,对苏楠道,“你先拍着,我有点事。先走了。”说着,出了店。
陆明修驾驶的车子已经一骑绝尘地开出老远了。
黎墨琛马上飞身上了自己开来的宝来车,跟了上去。
陆明修的车子平稳地行驶在路上,他打开车载音响,“知知,想听什么,老歌,慢歌?快歌?”
“随便,不挑,要不,来个蔡琴,或者张雨生。慢歌!”其实,她也是随口说说的,她平时很少听歌,只有画画的时候会听一些慢歌。
“行,蔡琴 ‘你的眼神。’”
“象一朵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那感觉如此神秘,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
随着蔡琴的低沉婉转悠扬的歌声响起,男人也跟着哼唱起来。
“虽然不言不语,叫人难忘记。”他唱的是副歌。声线低沉婉转,嗓音有着难得的磁性,暖暖地如在低语,有一种在人心里挠痒痒的感觉,听上去很舒服。
“好听,笙笙,爸爸的声音好听吗?”
“好听,妈妈,爸爸,我小叔自己还录过音,唱得可好了。那唱片还在我们京都的家里,他一直不敢拿出来给人听。”
“哦,就是瞎玩,别听他瞎说,我那就是瞎唱唱,有个乐队的主唱,挖过我,说我的声线独特,有辨识度,不过家里反对,而且,我也就是有时喜欢唱一唱。”陆明修手握着方向盘,斜眼看着副驾驶座上的安知意,她微闭着眼,“挺好听的,以后唱给我听吧,有点催眠的作用。”安知意突然狡黠地冲男人一笑。
“没有,我是夸你,是真的很好听。”安知意笑着点点头。重又闭上眼睛,闭目养神。
车子平稳地行驶在繁华的街道上,一路上,俩个人都没有交流,车子开到淮海路拐弯处时,路上弥漫着一股子迷人的炖肉的肉香,陆明修指着街角那家肉夹馍的摊档道:“知意,我记得那家是陕西人做的,他家卖的肉夹馍味道挺不错的,我给你买几个,要尖椒吗?”
女人看了他一眼,陆明修马上明白,看着她笑起来,“哦,我忘了,你说过,老陕吃肉夹馍啥都不放!”
“还不快去!”安知意翻了翻眼白。
“好嘞!”男人爽快的下了车。
“爸爸,我也去!”小笙笙也被肉夹馍的肉香吸引,拉开车门,下了车。
两个男人,一大一小拉着手走过去,进了店里。
安知意在车里待的无聊,手机里给夏之安发个消息。
突然觉得心里有些发闷,于是马上下了车,在马路牙子边,跺了跺脚,呼吸了些新鲜空气,开始朝四周张望着。
今天,她穿了高跟鞋,这会有些磨脚,低头蹲下身,脱了鞋,揉了揉脚,后跟有些被摩红了。
刚直起腰就觉得嘴被人从后边用一块布捂住,未来得及挣扎,眼前一黑,人就昏了过去。
陆明修和儿子拎着一盒凉皮和几个肉夹馍出了店门,陆北笙指着远处的车子,车门口掉在地上的鞋子和手包。
“小叔,妈妈不见了。”
“好,我知道!知意,知意,知意!”陆明修大叫,却无人回应,这一段街道有车辆驶过,但行人相对较少。
他忙拿出手机,打给高毅, “高毅,快,调监控,我在淮海路这边,知意,知意不见了。”
“啊,不会吧,怎么会,这大白天的。”
“快啊,她的手包也掉这儿了,手机也没在她身上,快啊,给你十分钟,找不到人,你也别干了。”
“好好,我马上。”
几分钟后,人没找到,安云卿、林沫沫,连安建峰、李清蓝却都知道了。
安云卿打来视频电话。
“小陆别着急,想想谁可能会劫持她,目的是什么。”
“谁?等等,我想想!想想!黎,黎墨琛,苏楠!”
想起这个,陆明修心里更乱的厉害,黎墨琛还是苏楠,俩个人都是大麻烦,
会是谁呢?
高毅发来消息,“陆总,我搜了夫人身上的那个定位器,好象在往三环外城东南,那个方向去了。”
“城南,不会是那里吧,那里,什么都没有啊?”黎家虽然原来有个别墅,但那不是已经卖出去了吗??难道,是黎墨琛?
他去那里干嘛!他不会对知意做什么吧!陆明修自言自语着,心里慌得一批。
“不要着急,既然知道是他,那我们就往那边赶。我把手下带着人,他不敢!”安云卿道,林沫沫急得推了他一把。
“你敢保证啊,那黎家那个是好东西啊,还不赶紧,快报警!”
“行,别着急。”安云卿其实自己心里也没底,但他是老大。自己不能乱。
“好,好!”陆明修脸色苍白,看着安云卿和林沫沫的神色,都是慌慌的。
是不是前几天,把黎家逼得太紧了。黎墨琛狗急跳墙了。
“叮叮咚,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是安建峰的电话。
陆明修接起来,声音带着哭腔,“爸妈,是我的错,我没保护好知意,她,她被黎墨琛劫持了。”
“我知道,不怕,我们这就出门,小陆你带人往那儿赶,但有一条,别惊着那姓黎的,他敢。”安建峰拿着手机,眼神犀利,目露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