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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977,从看穿一切开始 第441章 天生宿慧

    条件都是李卫民提前交待好的,谈判进行得很顺利。

    李卫民和李省熟悉,了解内地的政策,制定的合作方案当然对向阳集团最有利。

    红星公司出资一百万港币,向阳集团出人出地盘,双方各自占股百分之五十,成立一家合资公司。

    其实,不管占股多少,赚的钱最终都是李卫民的。

    李卫民有职务,不能在港岛开公司,只能用别人的身份挂名。

    港岛的红星公司,老板不是外人,正是李卫民上辈子的小姨子——白雪。

    当年那个连毛都没长齐的黄毛丫头,现在已经能担任港岛的公司老板了!

    李卫民重生的那一年是1977,现在是1984,时间过去了7年,12岁的白雪已经19岁了。

    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出落得犹如仙女一般,水灵灵的,一掐一骨朵水的那种!

    上辈子生活条件那么差,白雪都长得那么漂亮。

    这辈子被李卫民养了整整七年,小丫头比上辈子还好看,身材更是一级棒!

    经过上辈子考验的白雪,深受李卫民信任。

    准备去港岛开公司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她。

    至于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家人,道理很简单,正常人都能想明白,根本就禁不住查。

    就算现在能瞒过去,将来也必定被人曝光。

    与其留下污点,不如把事情做得尽量漂亮。

    如果没有白雪,李卫民或许会考虑自己的侄子侄女,或者是两个嫂子。

    不过,他们毕竟是李卫民的亲戚,都不如白雪合适。

    何况,白雪是上辈子经过时间考验的,这辈子又跟在李卫民身边培养了多年,如果这种关系都还能背叛,那就算用了自家亲戚,也不能保证就绝对安全。

    亲戚怎么了?

    在足够的利益面前,父子都能成仇,兄弟都能反目,这种例子不要太多,真到了那一步,难道李卫民还能真下狠手不成?

    什么,万一将来白雪嫁人了怎么办?

    一旦嫁了人,就可能再也不和李卫民一条心,背叛的概率就会大幅度增加?

    不怎么办,后世的傀儡法人多了,难道当了法人,就能把公司占为己有吗?

    说白了,港岛的红星公司,其实就是个空壳公司,也叫皮包公司,在港岛除了有一间办公室,根本就没有实际经营。

    成立港岛红星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它的“外资”身份,合理合法合规地减免税收,避免被人摘桃子。

    别觉得空壳公司就不合法,相反,非常合法,比那些有实际经营的还合法。

    谁规定公司就必须有实际经营,只要按时审核,按时报税,几乎没有任何问题。

    为了避免麻烦,李卫民甚至给白雪弄了个港岛身份,找谁说理去!

    李卫民这么干,一点毛病都没有。

    后世的很多大公司,都是这么干的,比如某讯、某里,注册一个离岸公司,再到国内投资,好处多多,还不违法,到哪儿说理去?

    别怪李卫民不讲究,要怪就怪后世那些所谓的明星企业有现成的例子,允许它们这么干,为什么李卫民就不能这么干?

    只要在内地按照规定合法报税,李卫民就不算违法违规!

    投资落地,李省很高兴,也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被王海燕……哦,是被王安尼的眼睛给电的,大手一挥,原来答应李卫民的每个月两百节计划内车皮,变成了三百节!

    当然,也可能纯粹就是支持李卫民,谁知道呢!

    李卫民可不管李省为什么要给自己增加车皮,管他是梨花猫,还是老黑猫,能逮老鼠就是好猫。

    没办法,这年头就兴这个,你倒是讲文明,讲礼貌,还讲道德了,不赚钱有什么用?

    随着时间地推移,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已经变了。

    不再是原来的道德至上,变成了金钱第一。

    你能赚到钱,你就是有本事。

    说得再漂亮,一个穷光蛋,照样被人看不起!

    有钱人,放个屁都是香的。

    没钱人,就是说破大天,也跟放屁没什么区别。

    王海燕一进向阳大队,就引起了剧烈地轰动。

    “乖了个乖!”

    “听说没有,李老三勾搭了一个港岛美女,长得可漂亮了?”

    “不会吧,难道比小楚长得还好看?”

    “切,没见识,人家是从港岛来的,穿得那叫一个时髦,你是没看见,裙子短得露大腿,那腿白的,啧啧……”

    向阳大队的一帮土包子,哪见过短裙大白腿美女,何况还有港岛的身份加成,简直稀罕得不要不要。

    一窝蜂,全都涌到李家看稀罕!

    这年头,对外商的追捧,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很多人用舔狗来形容他们,都是对狗的不尊重。

    而且跪舔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人不但不以为耻,反而还觉得理所应当!

    看到村民对王海燕的……

    说崇拜也好,说跪舔也罢,李卫民相当无语。

    只不过是人家豢养的一个花瓶而已,到了内地,却被人捧上了天际,你说可笑不可笑!

    连王海燕自己都没想到,到了内地之后,自己居然这么受欢迎。

    已经不能用欢迎来形容了,简直就是……就是……

    就是什么,她也形容不出来,感觉似乎比过去的自己对军哥那啥得还过分!

    这种感觉简直太好了,让王海燕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如果不是还要回去负责和军哥之间的联络,她是真想呆在内地不走!

    可惜,刚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就遭到了李卫民无情地拒绝。

    这个帅气得让人心驰神往的小伙子,居然和他的乡亲们完全不一样。

    别人看自己,都恨不得给自己跪下,甚至舔自己的脚趾头。

    唯独李卫民,连看一眼自己的兴趣都欠奉,好像早就看过多少个像自己这么漂亮的女人一样!

    不就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农民吗,怎么和其他人区别这么大?

    难道真有那种天生宿慧的人?

    一个普普通通的穷山沟,是怎么培养出像李卫民这么强大,这么让人痴迷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