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第340章 有些事,还是要专业人员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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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什么玩笑,那可是周云律师啊,平时想见到人都很难,更不用说让他去做案子了。
现在周律师既然想做,肯定是让周律师做的!
电话那边的霍律师继续说道:“嗯那就行,之后周主任会给你回个电话,你注意接听。”
挂了电话,唐碧蓉继续开始工作,只是现在已经有点无心干活了。
满脑子都想着周律师会怎么解决问题。
终于手机响了,虽然是个陌生电话,但唐碧蓉还是很快接通。
“喂,是周云律师吗?诶您好您好,我是唐碧蓉。”
手机里周云的声音响起:“唐女士,之前霍律师已经和你说过了吧,案子现在我已经接手了。”
“这个案子说难并没有太难,但是说简单也不是那么简单。”
“唐女士,你之前有没有发现,这个游戏的模式挺像传销的呢?”
唐碧蓉闻言一愣,随即马上道:“不瞒你说周律师,我之前就觉得这是传销,那都是靠拉人头的。”
“朋友花钱越多,你的等级就越高,而且你还能拿到朋友充值收益的一部分,这很明显的就是传销!”
电话这边的周云笑道:“那你去报案了没有啊?”
听到这话,唐碧蓉有点无奈道:“周律师,我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就去我家附近的派出所报案了,但他们不给立案,说这只是一款游戏。”
“周律师,你说他们连这都看不出来?”
“完了我就没办法了,只能是想着起诉看看。”
周云闻言道:“你这……怎么说呢,也正常吧,这个游戏所属公司的注册地是在江南省东海市那边,你在京海报案,立案的难度很高。”
这是经常报案的人一般都知道的。
理论上来说,这个案子的被害人之一,唐碧蓉的儿子就在京海,那根据公安部关于管辖权的规定,京海这边的公安机关是有管辖权的。
为什么,因为京海可以看作是犯罪行为地之一。
但这是理论上的情况,通过游戏这种虚拟方式来进行的犯罪行为,意味着全国会有特别多的犯罪行为地。
如果京海这边真的立案了,那查起来会很麻烦,得做很多跨省调查。
所以周云并没有直接说其他的,而是说立案难度很高。
能不能看出来这实质上和传销很像,当然能了,但是能看出来和真的立案打击那是两码事。
就像是很多店铺收钱跑路的行为,你说算不算诈骗,看着就是诈骗啊,那为什么就是不给你立案呢。
他们难道看不出来?
为什么周云非得先去法院起诉后再转移犯罪线索才会立案呢,原因很复杂的,不是说看出来看不出来的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让周云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系统居然激活了任务!
这么长时间没有任何动静,周云甚至都觉得系统已经噶了,总不能系统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吧。
那系统任务面板和变强的身体可骗不了人,捅刀子自己也死不了。
葛主任也说过了的,自己的精神状况没有任何问题。
再看看那个任务,还是和以前一样,需要让当事人满意。
这个简单,当事人的目的就是出口气,周某人最喜欢这样的要求了。
回过神来,大概解释了一下后,周云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而是道:“所以唐女士,我先和你说一声,下一步我还是要从传销入手。”
这是必须的,当事人的诉求不是简单的要钱,是要出口恶气,那把人都送进去,自然就能出气了。
周云继续道:“毕竟如果提未成年人充值返还诉讼的话,有一定几率败诉的,你这边的证据并不充分。”
“但是如果可以认定对方传销,那到时候就能以返还赃款的名义来直接把钱拿回来。”
“所以后面可能会做的比较大……这样您也能好好出口气,怎么样啊?”
听到这里,唐碧蓉直接道:“周律师您随便做,越大越好,这样害人的游戏最好尽快打击,不能留着害人!”
周云笑着应了一声随即挂断电话,随即开始准备。
这个案子肯定不能在京海报案,必须得去东海市那边才行,证据什么的也要找好。
而且如果报案后那边也不给立案,就得做好去法院起诉的准备,走老路,看看能不能让法院来移交。
不过应该不需要那么麻烦,至少在靓仔看来,这个案子脉络其实还是挺清晰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是这样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仔细看构成要件,首先要花钱获得加入资格,然后,就是核心中的核心,也就是返利机制是否以发展人员为唯一或主要依据。
说人话就是,看这个收益是从哪来的,如果是卖给外界消费者获得的利润,那就不能算传销。
就比如我们之前经常听到的一些商品“直销”,很多人都认为那就是获得了国家许可的传销,但事实上来说,确实有一点区别。
直销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卖给外界消费者的利润,而传销的收益,则主要来源于下级会员的返利。
归根结底,商品或者服务都是要卖的,你和外界有了流通,那怎么都不可能算得上传销。
比如有的公司,虽然看起来在不断找代理下线,但他不需要代理来买商品,只需要代理拿着商品去推销,卖不了的可以给送回来。
那这就肯定不算传销,因为收入来源是买卖利润而不是下级会员返利。
但同样,如果一个直销公司,他们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把产品卖给自己的代理,然后让代理继续发展代理,那就有了传销的嫌疑。
因为这本质上算是击鼓传花了。
而具体到这个案子里,其实很容易判断的,因为其他人必须得充值才能购买虚拟动物,购买了虚拟动物才能取得这个游戏的核心玩法,也就是获取收款码。
这就形成了一个返利的闭环,商品,也就是这个虚拟动物,是没办法和外界进行流通的。
但这个案子也有立案标准,不是说看起来像传销就立案。
“两高一部”在13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层级三级以上,内部参与人员在三十人以上的,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是为什么京海本地公安机关看了之后直接没管的原因,唐碧蓉提供的那点证据,和规定的情况差得远。
而这个时候就需要靓仔周这样的“专业人员”来出手了。
现在周律师既然想做,肯定是让周律师做的!
电话那边的霍律师继续说道:“嗯那就行,之后周主任会给你回个电话,你注意接听。”
挂了电话,唐碧蓉继续开始工作,只是现在已经有点无心干活了。
满脑子都想着周律师会怎么解决问题。
终于手机响了,虽然是个陌生电话,但唐碧蓉还是很快接通。
“喂,是周云律师吗?诶您好您好,我是唐碧蓉。”
手机里周云的声音响起:“唐女士,之前霍律师已经和你说过了吧,案子现在我已经接手了。”
“这个案子说难并没有太难,但是说简单也不是那么简单。”
“唐女士,你之前有没有发现,这个游戏的模式挺像传销的呢?”
唐碧蓉闻言一愣,随即马上道:“不瞒你说周律师,我之前就觉得这是传销,那都是靠拉人头的。”
“朋友花钱越多,你的等级就越高,而且你还能拿到朋友充值收益的一部分,这很明显的就是传销!”
电话这边的周云笑道:“那你去报案了没有啊?”
听到这话,唐碧蓉有点无奈道:“周律师,我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就去我家附近的派出所报案了,但他们不给立案,说这只是一款游戏。”
“周律师,你说他们连这都看不出来?”
“完了我就没办法了,只能是想着起诉看看。”
周云闻言道:“你这……怎么说呢,也正常吧,这个游戏所属公司的注册地是在江南省东海市那边,你在京海报案,立案的难度很高。”
这是经常报案的人一般都知道的。
理论上来说,这个案子的被害人之一,唐碧蓉的儿子就在京海,那根据公安部关于管辖权的规定,京海这边的公安机关是有管辖权的。
为什么,因为京海可以看作是犯罪行为地之一。
但这是理论上的情况,通过游戏这种虚拟方式来进行的犯罪行为,意味着全国会有特别多的犯罪行为地。
如果京海这边真的立案了,那查起来会很麻烦,得做很多跨省调查。
所以周云并没有直接说其他的,而是说立案难度很高。
能不能看出来这实质上和传销很像,当然能了,但是能看出来和真的立案打击那是两码事。
就像是很多店铺收钱跑路的行为,你说算不算诈骗,看着就是诈骗啊,那为什么就是不给你立案呢。
他们难道看不出来?
为什么周云非得先去法院起诉后再转移犯罪线索才会立案呢,原因很复杂的,不是说看出来看不出来的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让周云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系统居然激活了任务!
这么长时间没有任何动静,周云甚至都觉得系统已经噶了,总不能系统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吧。
那系统任务面板和变强的身体可骗不了人,捅刀子自己也死不了。
葛主任也说过了的,自己的精神状况没有任何问题。
再看看那个任务,还是和以前一样,需要让当事人满意。
这个简单,当事人的目的就是出口气,周某人最喜欢这样的要求了。
回过神来,大概解释了一下后,周云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而是道:“所以唐女士,我先和你说一声,下一步我还是要从传销入手。”
这是必须的,当事人的诉求不是简单的要钱,是要出口恶气,那把人都送进去,自然就能出气了。
周云继续道:“毕竟如果提未成年人充值返还诉讼的话,有一定几率败诉的,你这边的证据并不充分。”
“但是如果可以认定对方传销,那到时候就能以返还赃款的名义来直接把钱拿回来。”
“所以后面可能会做的比较大……这样您也能好好出口气,怎么样啊?”
听到这里,唐碧蓉直接道:“周律师您随便做,越大越好,这样害人的游戏最好尽快打击,不能留着害人!”
周云笑着应了一声随即挂断电话,随即开始准备。
这个案子肯定不能在京海报案,必须得去东海市那边才行,证据什么的也要找好。
而且如果报案后那边也不给立案,就得做好去法院起诉的准备,走老路,看看能不能让法院来移交。
不过应该不需要那么麻烦,至少在靓仔看来,这个案子脉络其实还是挺清晰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是这样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仔细看构成要件,首先要花钱获得加入资格,然后,就是核心中的核心,也就是返利机制是否以发展人员为唯一或主要依据。
说人话就是,看这个收益是从哪来的,如果是卖给外界消费者获得的利润,那就不能算传销。
就比如我们之前经常听到的一些商品“直销”,很多人都认为那就是获得了国家许可的传销,但事实上来说,确实有一点区别。
直销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卖给外界消费者的利润,而传销的收益,则主要来源于下级会员的返利。
归根结底,商品或者服务都是要卖的,你和外界有了流通,那怎么都不可能算得上传销。
比如有的公司,虽然看起来在不断找代理下线,但他不需要代理来买商品,只需要代理拿着商品去推销,卖不了的可以给送回来。
那这就肯定不算传销,因为收入来源是买卖利润而不是下级会员返利。
但同样,如果一个直销公司,他们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把产品卖给自己的代理,然后让代理继续发展代理,那就有了传销的嫌疑。
因为这本质上算是击鼓传花了。
而具体到这个案子里,其实很容易判断的,因为其他人必须得充值才能购买虚拟动物,购买了虚拟动物才能取得这个游戏的核心玩法,也就是获取收款码。
这就形成了一个返利的闭环,商品,也就是这个虚拟动物,是没办法和外界进行流通的。
但这个案子也有立案标准,不是说看起来像传销就立案。
“两高一部”在13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层级三级以上,内部参与人员在三十人以上的,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是为什么京海本地公安机关看了之后直接没管的原因,唐碧蓉提供的那点证据,和规定的情况差得远。
而这个时候就需要靓仔周这样的“专业人员”来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