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闪婚军官后,国家给我做靠山 第1章 穿书进棺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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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叮当!”
“叮当叮当!”
沈清灵是被这一声声的钉钉子的榔头捶打声吵醒的。
睁开双眼,周围却是黢黑一片。
憋闷的空气让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
沈清灵习惯性的伸手摸向旁边,却似是摸到了一张人脸,但触感却是冰凉一片,没有任何温度。
她下意识的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了手电筒。
“凎!”
沈清灵看清了周围的环境,发出了一声低声怒斥。
她居然躺在一口棺材里!
旁边还躺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身体早已没有了生命气息。
下一秒,大量的陌生记忆涌入了她的脑海。
“他爹,你说清灵这丫头到了下面,会对咱大宝好的吧?”
“咋个能不好?虽然是冥婚,但也是咱儿媳妇,不对大宝好对谁好?”
“说的也是,横竖咱是出了彩礼钱的,不过正好便宜咱大宝了。”
接收完所有的记忆,再听到棺材外面的对话,沈清灵可以确定她这是穿越了。
而且还是穿进了一本叫做《嫁个知青当富太太》的年代文里。
外面叮叮当当的声音就是在钉棺材板呢。
而刚才的对话,就是躺在她旁边这个男孩子李大宝爹娘的声音。
李大宝是狗探头大队李家好不容易才盼来的唯一的儿子。
却不小心在山上玩的时候,摔下山摔死了。
关键他今年才八岁。
像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情本就不吉利,再加上如今是1975年,本就不允许举办葬礼,所以村里人根本不会有人参加。
李大宝的爹娘这才起了给李大宝配冥婚的心思。
恰逢老沈家急着要把沈清灵卖了换钱,到处在找人说亲。
李大宝他娘就借口远房亲戚要娶媳妇,并且给了老沈家八十块的高价彩礼,就给沈清灵喂了大量的安眠药,将她带走了。
然后又把她放在李大宝的棺材里,老两口连夜把棺材送上山,准备趁着没人赶紧把他俩下葬。
想到这里,沈清灵深呼吸了一下,棺材里的空气已经开始稀薄了。
不行,她不能再等下去了。
否则刚穿越过来的她,就真的按照原剧情直接嘎里面了。
好在,棺材钉才刚钉了没几颗。
“砰!”
天生就是大力士的沈清灵,猛地一脚,直接踹翻了棺材板。
一个鲤鱼打挺,她就从棺材里翻了出来。
“啊!鬼啊!”
李大宝他娘王招娣直接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他爹李二牛也是吓得直接跌坐在地上,双腿间流出了不明液体。
原因无他,这老两口的第一反应就是诈尸了。
安眠药是他们亲手喂下的,他们再清楚不过,那是绝对的致死量。
当然,原主沈清灵也的确死了,这不是来自后世的沈·钮祜禄·清灵穿过来了吗?
或许原主这副身体还在受安眠药的影响,沈清灵一时间没站稳,身子虚晃了几下直接昏睡了过去。
“卧槽!这也……”太特么的吓人了!
刚执行完秘密任务,正在下山的陈玉坤和顾景辰刚好看到了沈清灵从棺材里翻出来的这一幕。
“别废话,过去看看。”
说完,顾景辰直接迈开大长腿,快步向沈清灵走了过去。
……
沈清灵再次睁眼,人已经躺在县医院里了。
病房里白色的墙,淡黄色的墙围,输液架上挂着玻璃输液瓶,再配上黄色的橡胶输液管,浓浓的年代感扑面而来。
这让她更加确定,自己的确是穿书了。
原书里,女主沈宝珠是狗探头大队老沈家千娇万宠的宝贝疙瘩。
比原主沈清灵小两岁,今年十六。
她前十六年的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想方设法的欺压原主沈清灵。
全家人都知道原主是老沈家的养女,从小洗衣服做饭就是她的日常工作。
寒冬腊月也要在河边洗衣服。
小小一个人,从小手上的冻疮就没好过。
到了沈宝珠上学的年纪,她为了身边能有一个小丫鬟伺候,才让原主跟着她一起上学。
在学校,原主不但要伺候好沈宝珠,还必须学习成绩也要好,方便沈宝珠在考试的时候可以抄袭正确答案,从而才能排名全班第一。
因为运动的事情,上到高中毕业,两个人就回到村里。
尽管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还要干苦力,哪怕原主面黄肌瘦,长相也在十八岁的时候长开了。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原主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而这时的沈宝珠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她看上了来狗探头大队下乡的知青徐伟明。
她怕原主的长相会勾引徐伟明的心,就和家里商量把原主嫁的远远的,卖个好价钱。
巧了,刚好赶上李大宝夭折。
虽然这个年代不允许封建迷信,但也避免不了村子里有些人偷偷摸摸的做这些事情。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沈家就把沈清灵卖给了李大宝家。
反正到时候往棺材里一放,往地底下一埋,谁也不知道里面埋的什么人。
说起来,就是原主远嫁了。
而沈宝珠在原主离开家的时候,从她脖子上抢走了那枚从小就挂在原主脖子上的银戒指。
后来改革开放,原主的亲生父母找到了老沈家。
而沈宝珠也凭着这枚银戒指顶替了原主的身份认了亲。
又在一次意外受伤后,银戒指沾染了她的血,沈宝珠成功开启了戒指空间。
靠着空间内数不尽的金银珠宝,和徐伟明一起创业,再加上原主亲生家庭的帮助,沈宝珠和徐伟明一跃成为了当地首富。
沈宝珠也从此过上了首富太太的幸福生活。
回忆完原书内容,沈清灵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造孽啊!”
她堂堂一个二十二世纪的全球全能王冠军,只是参加完最后一项比赛,回家睡了一觉。
怎么就穿到了给女主送金手指的小可怜炮灰身上了?
关键是这个原主也让沈清灵挺无语的。
说起来她也算是高学历人士了,这些年又偷着和牛棚里的那些人学了不少本事。
怎么就吃不出那饭菜里被下了药呢?
更何况,这么多年,沈家都不给她一口饱饭吃,李家上门提亲,就允许她上桌吃饭了。
这本身就不合理,她自己就不警醒一下吗?
唉!或许这就是剧情的强大之处吧。
“吱!”
病房的门被从外面推开了。
沈清灵转头看清来人长相时,内心早已经开始咆哮了。
啊!啊!啊!
这是什么绝世帅哥啊!
她已经压不住内心到处乱撞的小鹿了。
“你醒了?”
看到沈清灵已经醒来,顾景辰手里拎着饭盒,大步走向病床。
而沈清灵完全没听见对方说什么,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眼前越来越近的大帅哥。
深邃的眼眸,斧刻刀削般的五官,高挑的鼻梁,一头干净利索的短发。
身高腿长,身姿挺拔,目测至少一米八五。
走起路来每一步都沉稳坚定。
完美的身材比例,让沈清灵不自觉的联想到,那笔挺的军装下面覆盖着的八块腹肌,手感肯定特别好。
“叮当叮当!”
沈清灵是被这一声声的钉钉子的榔头捶打声吵醒的。
睁开双眼,周围却是黢黑一片。
憋闷的空气让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
沈清灵习惯性的伸手摸向旁边,却似是摸到了一张人脸,但触感却是冰凉一片,没有任何温度。
她下意识的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了手电筒。
“凎!”
沈清灵看清了周围的环境,发出了一声低声怒斥。
她居然躺在一口棺材里!
旁边还躺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身体早已没有了生命气息。
下一秒,大量的陌生记忆涌入了她的脑海。
“他爹,你说清灵这丫头到了下面,会对咱大宝好的吧?”
“咋个能不好?虽然是冥婚,但也是咱儿媳妇,不对大宝好对谁好?”
“说的也是,横竖咱是出了彩礼钱的,不过正好便宜咱大宝了。”
接收完所有的记忆,再听到棺材外面的对话,沈清灵可以确定她这是穿越了。
而且还是穿进了一本叫做《嫁个知青当富太太》的年代文里。
外面叮叮当当的声音就是在钉棺材板呢。
而刚才的对话,就是躺在她旁边这个男孩子李大宝爹娘的声音。
李大宝是狗探头大队李家好不容易才盼来的唯一的儿子。
却不小心在山上玩的时候,摔下山摔死了。
关键他今年才八岁。
像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情本就不吉利,再加上如今是1975年,本就不允许举办葬礼,所以村里人根本不会有人参加。
李大宝的爹娘这才起了给李大宝配冥婚的心思。
恰逢老沈家急着要把沈清灵卖了换钱,到处在找人说亲。
李大宝他娘就借口远房亲戚要娶媳妇,并且给了老沈家八十块的高价彩礼,就给沈清灵喂了大量的安眠药,将她带走了。
然后又把她放在李大宝的棺材里,老两口连夜把棺材送上山,准备趁着没人赶紧把他俩下葬。
想到这里,沈清灵深呼吸了一下,棺材里的空气已经开始稀薄了。
不行,她不能再等下去了。
否则刚穿越过来的她,就真的按照原剧情直接嘎里面了。
好在,棺材钉才刚钉了没几颗。
“砰!”
天生就是大力士的沈清灵,猛地一脚,直接踹翻了棺材板。
一个鲤鱼打挺,她就从棺材里翻了出来。
“啊!鬼啊!”
李大宝他娘王招娣直接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他爹李二牛也是吓得直接跌坐在地上,双腿间流出了不明液体。
原因无他,这老两口的第一反应就是诈尸了。
安眠药是他们亲手喂下的,他们再清楚不过,那是绝对的致死量。
当然,原主沈清灵也的确死了,这不是来自后世的沈·钮祜禄·清灵穿过来了吗?
或许原主这副身体还在受安眠药的影响,沈清灵一时间没站稳,身子虚晃了几下直接昏睡了过去。
“卧槽!这也……”太特么的吓人了!
刚执行完秘密任务,正在下山的陈玉坤和顾景辰刚好看到了沈清灵从棺材里翻出来的这一幕。
“别废话,过去看看。”
说完,顾景辰直接迈开大长腿,快步向沈清灵走了过去。
……
沈清灵再次睁眼,人已经躺在县医院里了。
病房里白色的墙,淡黄色的墙围,输液架上挂着玻璃输液瓶,再配上黄色的橡胶输液管,浓浓的年代感扑面而来。
这让她更加确定,自己的确是穿书了。
原书里,女主沈宝珠是狗探头大队老沈家千娇万宠的宝贝疙瘩。
比原主沈清灵小两岁,今年十六。
她前十六年的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想方设法的欺压原主沈清灵。
全家人都知道原主是老沈家的养女,从小洗衣服做饭就是她的日常工作。
寒冬腊月也要在河边洗衣服。
小小一个人,从小手上的冻疮就没好过。
到了沈宝珠上学的年纪,她为了身边能有一个小丫鬟伺候,才让原主跟着她一起上学。
在学校,原主不但要伺候好沈宝珠,还必须学习成绩也要好,方便沈宝珠在考试的时候可以抄袭正确答案,从而才能排名全班第一。
因为运动的事情,上到高中毕业,两个人就回到村里。
尽管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还要干苦力,哪怕原主面黄肌瘦,长相也在十八岁的时候长开了。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原主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而这时的沈宝珠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她看上了来狗探头大队下乡的知青徐伟明。
她怕原主的长相会勾引徐伟明的心,就和家里商量把原主嫁的远远的,卖个好价钱。
巧了,刚好赶上李大宝夭折。
虽然这个年代不允许封建迷信,但也避免不了村子里有些人偷偷摸摸的做这些事情。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沈家就把沈清灵卖给了李大宝家。
反正到时候往棺材里一放,往地底下一埋,谁也不知道里面埋的什么人。
说起来,就是原主远嫁了。
而沈宝珠在原主离开家的时候,从她脖子上抢走了那枚从小就挂在原主脖子上的银戒指。
后来改革开放,原主的亲生父母找到了老沈家。
而沈宝珠也凭着这枚银戒指顶替了原主的身份认了亲。
又在一次意外受伤后,银戒指沾染了她的血,沈宝珠成功开启了戒指空间。
靠着空间内数不尽的金银珠宝,和徐伟明一起创业,再加上原主亲生家庭的帮助,沈宝珠和徐伟明一跃成为了当地首富。
沈宝珠也从此过上了首富太太的幸福生活。
回忆完原书内容,沈清灵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造孽啊!”
她堂堂一个二十二世纪的全球全能王冠军,只是参加完最后一项比赛,回家睡了一觉。
怎么就穿到了给女主送金手指的小可怜炮灰身上了?
关键是这个原主也让沈清灵挺无语的。
说起来她也算是高学历人士了,这些年又偷着和牛棚里的那些人学了不少本事。
怎么就吃不出那饭菜里被下了药呢?
更何况,这么多年,沈家都不给她一口饱饭吃,李家上门提亲,就允许她上桌吃饭了。
这本身就不合理,她自己就不警醒一下吗?
唉!或许这就是剧情的强大之处吧。
“吱!”
病房的门被从外面推开了。
沈清灵转头看清来人长相时,内心早已经开始咆哮了。
啊!啊!啊!
这是什么绝世帅哥啊!
她已经压不住内心到处乱撞的小鹿了。
“你醒了?”
看到沈清灵已经醒来,顾景辰手里拎着饭盒,大步走向病床。
而沈清灵完全没听见对方说什么,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眼前越来越近的大帅哥。
深邃的眼眸,斧刻刀削般的五官,高挑的鼻梁,一头干净利索的短发。
身高腿长,身姿挺拔,目测至少一米八五。
走起路来每一步都沉稳坚定。
完美的身材比例,让沈清灵不自觉的联想到,那笔挺的军装下面覆盖着的八块腹肌,手感肯定特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