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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位迷宫 第239章 用人不疑

    “啊?!”钟魁以为自己听错了。

    “出什么事了?”简问。

    钱叔踌躇片刻,说了实话,“我女儿下周动手术,刚医生来电话,说她作为当事人不同意,我得过去一趟……”

    “不是!”钟魁急了,“下周动手术又不急这一会,你明天去不行?”

    “老魁,你也是有孩子的人!”钱叔红了眼,“她本来答应了好好的,突然又反悔,你觉得我现在还有心思跟你下迷宫?”

    钟魁不说话。

    钱叔完全没有了平日的老练沉稳,“这手术技术很成熟很安全,她忽然改变主意,肯定有原因,我得去找她……”

    “钱叔。”白泽急中生智,“不如让我和简去。”

    钱叔一愣。

    “你和老魁带活迷珠去2层复活魔镜,我跟简去医院,跟你女儿好好聊下。”

    “我看行!”钟魁一拍大腿,“老钱,你女儿不是闷家里就是住医院,看你都看烦了,你现在说什么她也听不进去。”

    “他俩跟你女儿年纪差不多,让年轻人自己聊聊,有什么心结说不定就解了,还能交个朋友,对她有好处。”

    “可以。”简赞同。

    钱叔沉默。

    好一会他才下定决心,看向白泽,“小齐,你之前半夜找我那次,我女儿看见你了,还问起我,我的客户很少有你这么年轻的。我说你今年也大一,是她同学,等着她返校,她当时很开心……”

    “明白了。”简说,“我们就用这个切入点。”

    “好。”钱叔说,“她不知道我做什么生意,也不会多问,你们可以放心,她心思比较细,你们记得……”

    “老钱!相信年轻人吧!”钟魁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钱叔一咬牙,“我去地下室拿东西,半小时后出发!”

    ……

    钱叔女儿下午做了治疗,要休息。

    白泽和简等到晚上,打车前往平安医院。

    一路上,两人小声聊天。

    “你对钱叔的女儿了解多少?”白泽问。

    “普通人,十八岁,跟母亲姓,叫虞朦胧,有先天心脏病,常年闷在家中,喜欢看书,几乎没朋友。”简想了想,确认道:“就这些。”

    “老实说,我本来以为你会反对。”白泽说。

    “为什么反对?”简皱眉:“你的决策很正确。”

    “是么?”白泽没反应过来。

    “当然。”简耸了下肩:“货在他们手里,人在我们手里,合作愉快。”

    白泽哑口无言。

    两人在医院门外下车,经过路边的花店和水果店。

    “买花还是水果?”白泽问。

    简反问:“你认为呢?”

    “不知道,所以才问你。”白泽说。

    “跳出来,先从更高的视角去判断,你认为我们应该带东西探望她么?”

    “这不是正常的礼数么?”白泽问。

    “没错,探望病人就得带东西,这是礼数。”简说。

    白泽一愣,笑了,“我懂了,走吧。”

    简和白泽什么都没买,进入住院部,前往虞朦胧的病房,钱叔给她定的单人病房,为了她能休息好些。

    两人走到门外,白泽刚要敲门,简直接推门进去了。

    “咔嚓——”

    4车厢的地铁门打开。

    两个相貌普通的中年男人走出来,正是易容过的钱叔和钟魁。

    两人各背一个沉甸甸的装备包,跟在人群中穿过地站的灰色石门。

    半小时后,两人来到迷宫2层,离开主路,按照白泽的指示,前往魔镜藏身地。

    忽然,关灯了。

    两人立刻停下,牵住对方的手,生怕走散。

    黑暗之中,气氛尴尬。

    “你手心怎么这么多汗?”钟魁为了缓解尴尬,抛出一个更尴尬的问题。

    “是你手心出汗吧?”钱叔冷哼一声,“来个2层紧张成这样,出息。”

    “我是紧张么?我这是兴奋!”钟魁说。

    “一样,都是肾虚。”

    “你滚!”

    开灯了。

    两人立刻甩开手,继续朝前走。

    走了一会,又关灯了。

    两人立刻停下,这次钱叔没抓钟魁的手,故意抬高一点去抓钟魁的小手臂。

    谁料对方也是这个想法,一秒后,钱叔抓住了钟魁的手,还是十指交叉。

    “我靠你干啊什么!”钟魁在黑暗中大喊。

    “我还想问你呢!”钱叔也很不爽,“下次你别动,我抓住你就行,这么多年了还是一点默契都没有!”

    “呵,凡事多找找自己原因,当年那帮兄弟,哪个跟你有默契?”

    沉默来的很突然。

    开灯了。

    两人松开手,继续按路线走。

    钟魁看着前方,忽然问,“老钱,你觉得小齐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钱叔问。

    “装什么啊,他今后肯定是号人物。”

    “谁知道呢,可能变成大佬,可能过几天就死了。”钱叔冷笑一声。

    “老钱,你越来越悲观了。”钟魁有点惋惜,“当赶夜人时的那股热血哪去了?”

    “呵,有热血的都凉透了,我虽然没热血了,但至少还活着。”

    “我不相信你真的死心了!”钟魁说,“我们只是缺少一个领袖,把我们这些热血难凉的散人凝聚起来,变成一股力量!”

    “然后呢?”钱叔问:“继续当赶夜人,然后在自我感动中死去?有什么意义?在迷宫里,我们什么都不是。”

    “错了!”钟魁大喊一声:“何止迷宫,在现实,在宇宙,我们也什么都不是。正因此我们才要奋斗,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老魁,迷宫没有答案,继续探索只会迷失。”钱叔叹了口气,“我不想再迷失了,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了。”

    “真的么?”钟魁反问。

    钱叔沉默。

    “老钱,我也有儿子,我也想长久陪伴他,想抱孙子和孙女,但你觉得这可能么?”

    “我是探索者,我被诅咒了,身上挂着定时炸弹,而且很可能有一天,我儿子身上也会出现这个定时炸弹。”

    “迷宫的出现,不是一小部分人的危机,它迟早是全人类的危机,没人能逃避它。”

    “与其死在逃避的角落,不如死在探索的路上!”

    钱叔仍是沉默。

    关灯了。

    黑暗中,钱叔没伸手,钟魁立马抓住钱叔的手臂。

    他一惊,钱叔在颤抖。

    “老魁,我以前年轻,不知天高地厚,想追太阳。如今我老了,跑不动了,我怕黑,怕冷,怕死,怕孤独,照亮我的只有一抹烛光,我说什么也得守着它,护着它。它要熄了,我的天也黑了。”

    开灯了。

    “哎。”钟魁长叹一声,拍了两下老朋友的肩:“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