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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开局五种超能力,我无敌了 第3章 丧尸晶核

    “嘭!”

    这一次攻击极为精准,斧头直接穿透丧尸脑袋,重重砸落在地板上,发出一声巨响。

    丧尸脑袋直接被劈成两半,黑血四溅。

    这次,丧尸抽动了几下后,终于没了动静。

    “呼……”

    罗琛后退两步,靠墙蹲下,大口喘着粗气。

    终于把这恐怖的家伙给解决了。

    然而,当看到自己的“杰作”——脑袋被劈成两半的丧尸,以及那暗红血液中夹杂着灰白之物的场景,再加上浓郁的腥臭味道,顿时一阵恶心感涌上心头,不由得干呕几声。

    幸亏冒险前没有吃东西,否则此刻怕是要吐个天翻地覆。

    太丢人了。

    比不上大佬穿越就能大杀四方,猛的一批。

    拖后腿了。

    不过没办法,人生第一次干这种事情。

    而且,那腥臭的味道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

    不知道别人是如何应对的,反正他一时半会儿还无法真正适应。

    拿出一瓶水,漱了漱口,又喝了两口,这才感觉好了许多。

    “嗯,那是什么?”

    突然,他看到黑血之中有一抹红光。

    忍着恶心走过去,用斧头把那红光扒拉出来,竟是一块花生粒大小的晶石,通体红色,宛若红宝石一般,非常漂亮。

    “晶核。”

    罗琛眼睛一亮。

    经常读网络小说的他,立马就认出了这东西。

    他捡起一旁掉落的抽纸,抽出几张,把晶核擦干净,然后捏起来仔细打量。

    这晶核不大,花生粒大小,菱形结构,如同红色的钻石一般,很漂亮。

    不仅如此,还能感受到里面蕴含一股能量。

    “话说,这玩意会不会和小说中描述的那样,吃下去能够提升实力?”

    罗琛心中涌起一股冲动,想吃下去尝试尝试,但一想到这是从丧尸脑子中挖出来的,再看一眼那恶心的场景,顿时有些倒胃口。

    然而,他又迫不及待地想要提升实力,最好能让自己的异能得到提升,达到自己期望的效果。

    不管是不是真的有效,试试再说。

    用矿泉水冲洗干净,闻了闻,没有任何异味。

    一咬牙将晶核扔进嘴里,直接咽了下去。

    可就在咽下去之后,他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顿时一慌:“我去,就这么吃了,会不会有危险?”

    然而,还不等他想太多,体内出现一股力量。

    这一刻,他清晰感应到,体内五种异能都渴望得到这股力量。

    他顿时反应过来,这晶核就是提升异能或者激活异能的力量来源。

    这个发现,让他兴奋了,

    “原来如此。”

    不过眼下,他要决定是激活其他异能,还是提升空间异能。

    思考了片刻。

    “空间暂时够用了,保命最重要,用来激活金刚不坏体质吧。”

    之所以激活体质,很简单,有空间异能这个前车之鉴,他感觉分身和念力就算激活,刚开始的威力也是普普通通。

    所以,还不如先增强体质。

    做好打算,他立刻控制代表金刚不坏的金色种子吞噬晶核能量。

    随着晶核能量被吞噬,可以“看到”,金色种子正在发生剧烈变化。

    隐隐约约,似乎听到咔嚓咔嚓的声音。

    只见金色种子表面上出现一道道的裂纹。

    当裂纹达到一定程度。

    “嘭~”

    金色种子轰然炸开。

    就在金色种子炸开的一瞬间。

    一阵燥热涌遍全身,全身皮肤泛红,血液在这一刻似乎都变得滚烫,整个人就像是发烧一样,有些难受。

    罗琛忍着这种难受,他知道,这是自己的体质正在提升。

    这种燥热持续了差不多一分钟时间,随后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舒爽的感觉。

    整个人耳聪目明,精神抖擞,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

    此刻,他有一种冲动,自己能打死一头牛。

    “我去,效果这么好的吗?”

    罗琛惊喜万分。

    他明显感觉到身体的变化,状态更好了,力量也大了很多。

    原来拿在手中有些分量的消防斧,此刻变得非常轻盈。

    这种感觉非常好。

    再看体内金刚不坏种子,此刻变成了金色火焰,准确来说是一缕金色火苗。

    这代表,异能激活成功。

    “哈哈,真是太好了。”

    罗琛很开心。

    他还以为激活很难,没想到一颗晶核就激活成功,这真是意外惊喜。

    当然,最重要的是,晶核的出现,给他了变强的方向和目标。

    如果能有足量的晶核,未来成为超级大佬完全不成问题。

    这一刻,那些丧尸在他眼里,不再是可怕的丧尸,而是一个个移动的大宝贝。

    “加油,努力,未来的超级大佬就是我。”

    罗琛很中二地给自己加油鼓劲。

    当然,也不能忘了发财大计。

    毕竟,这可是他未来土豪生活的物质保证。

    未来,把妹、大餐,豪宅,豪车可全靠这些呢。

    罗琛开始在房间里转悠起来,搜刮财物。

    发现了一些钞票,和他所在的世界并不相同,完全就是废纸。

    客厅中没有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转身走进卧室,刚走到门口,一股浓郁的恶臭扑面而来。

    “卧槽。”

    卧室中一片狼藉,一具几乎被掏空的尸体躺在那里。

    看不出样貌,不过看那长发以及着装,应该是个女人。

    尸体已经高度腐烂,无数小虫子在上面蠕动,浓郁的恶臭直冲天灵盖。

    “呕。”

    罗琛差点又要吐了。

    他立马退出房间,在客厅找了一会儿,在电视柜抽屉中找出一包口罩。

    戴上口罩后,再次进入房间。

    在房间中一顿翻找,别说,还真有收获。

    一个金项链,一个金手镯。

    并不重,但是,起码有个三五十克。

    现在金价一克都超过五百了。

    就按五百算,三十克那就是一万五。

    “嘿嘿,小发一笔。”

    罗琛美滋滋地把金项链和金手镯收入空间中。

    虽然不是特别多,但这钱可是白捡的,傻子才不要。

    一天一万五,十天十五万,一个月一百五十万,一年十五亿。

    哈哈,发财了发财了。

    看到金首饰,罗琛的目光自然而然地看向了女尸的手上和脖子上。

    脖子上戴着一块玉佛。

    对于这玩意儿,他也不懂。

    看这家庭条件,也不会是什么极品好玉。

    这玩意儿水分太大,不如黄金实在,还是算了。

    不过在手指上,他又看到了一个金戒指。

    个头不大,恐怕也就几克。

    但是,蚊子腿再小那也是肉。

    一克就是五百,三五克那都是一两千块,都抵得上他半个月工资了。

    不能浪费,必须拿下。

    “话说,女主人戴金戒指,男主人还会跑吗?”

    想到这里,罗琛出去看了一眼。

    果不其然,男主人的手指上戴着一个金戒指,比这款女士的大了一圈。

    “哈哈,又是几千块到手。”

    罗琛美滋滋地把戒指取下来。

    从目前的收获来看,这一趟就没有白来。

    不仅提升了实力,还发了一笔小财。

    相当不错。

    开局就如此顺利,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

    他打定主意,先猥琐发育一段时间,提升提升实力。

    等有能力了,那就走出去,去商场、金店、银行去看看。

    当然了,最好是找人用食物交易。

    那才是他来这末世冒险的目的。

    也是他正儿八经发横财的时候。

    反正在这末日,最珍贵的也就是食物了。

    至于黄金,那就是无用之物,也不用担心有人抢。

    “嘿嘿,我的,都是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