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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锋芒 第411章 买卖合同纠纷案

    青山县的秋天带着丝丝凉意,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玻璃门被推开,渠成顺放下手中的卷宗,抬头看向来人。

    华政龙一脸焦急地走进来,“渠主任,我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来找您帮忙。”渠成顺起身,将华政龙引到沙发上坐下,“别着急,慢慢说。”

    原来,华政龙在青山呗尚超市有限公司总店购买了一批食品,食用后身体出现不适,经检测,这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他找超市协商赔偿,却被超市以“购买时可能明知食品有问题”为由拒绝。

    渠成顺皱起眉头,“这明显是在逃避责任,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帮你讨回公道。”他叫来周万发,“老周,你先和华先生聊聊,了解详细情况,做诉前调解准备。”

    周万发坐在华政龙对面,仔细询问着每一个细节,认真记录。与此同时,张忠民也加入讨论,提出一些专业的法律建议。

    退休后来到中心帮忙的戴世龙也凑过来,“这种情况,超市必须负责,食品安全可不能开玩笑。”周万全虽然没有律师证,但丰富的司法经验让他在一旁也不时给出实用的建议。

    方梅作为晨报记者,得知此事后也迅速赶来。她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普法案例,能让更多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我会全程跟踪报道,让更多人知道遇到这种事该怎么维权。”方梅说。

    张彩娇则忙着整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为接下来的调解和可能的诉讼做准备。

    调解过程并不顺利,超市态度强硬,坚称华政龙是故意购买问题食品,拒绝赔偿。周万发耐心地向超市负责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论消费者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只要食品确实存在问题,你们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但超市负责人依旧不为所动,调解陷入僵局。渠成顺决定改变策略,“既然调解不行,那就走诉讼程序。”他和张忠民开始为诉讼做全面准备,收集证据、撰写诉状。

    方梅的报道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舆论的压力让超市有些动摇,但他们仍抱有侥幸心理。

    庭审当天,法庭上,渠成顺和张忠民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充分的证据,据理力争。“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被告不能因为一己私利,就逃避责任。”渠成顺的话语掷地有声。

    最终,法院支持了华政龙的诉求,判决青山呗尚超市有限公司总店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这一判决不仅让华政龙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更确立了重要的裁判要点: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

    这个案件的成功处理,让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名声更响了。更多的消费者遇到问题,都愿意来这里寻求帮助。渠成顺和他的团队也更加坚定了维护法律公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他们知道,在法治的道路上,自己的每一份努力,都能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