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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锋芒 第428章 代码迷雾中的真相追寻

    深秋的雨丝斜斜地划过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玻璃幕墙,姚春刚攥着湿透的衣角,眼神中满是焦急与愤懑。\"渠主任,他们抄了我的软件,现在还死不承认!\"他将一叠材料重重拍在桌上,文件边缘被雨水洇出深色痕迹。

    姚春刚是一名独立软件开发者,历时两年开发出一款名为\"智慧文档管家\"的办公软件,凭借高效的文件分类与加密功能,在中小企业市场积累了良好口碑。然而三个月前,他发现青山仁爱电子资讯有限公司推出的\"智能办公助手\",从界面布局到核心功能都与自己的软件高度相似。更让他愤怒的是,当他提出质疑时,仁爱公司却以\"自主研发\"为由拒不回应。

    \"我们试过技术比对,但对方软件加了多层加密,根本无法直接提取代码。\"姚春刚的声音有些颤抖,\"他们甚至拒绝提供软件源程序!\"张彩娇立刻启动电脑,开始整理姚春刚带来的软件使用记录、开发日志等证据;周万发则调出相关法律条文,目光在裁判要点上停留许久:\"在被告拒绝提供程序,且无法直接读取的情况下,如果能证明设计缺陷相同...\"

    渠成顺眉头紧锁,召集团队展开讨论。张忠民在白板上画出时间轴:\"重点要找出两款软件特有的、非必要的设计缺陷,这可能成为关键突破口。\"戴世龙补充道:\"还得证明姚先生的软件开发时间更早。\"方梅举起相机记录下讨论场景:\"这场看不见代码的较量,太有报道价值了。\"

    法庭上,气氛剑拔弩张。仁爱公司的代理律师语气强硬:\"原告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代码相同,仅凭功能相似就指控侵权,毫无法律依据。\"当法官要求其提供软件源程序进行比对时,对方以\"商业机密\"为由断然拒绝。

    轮到渠成顺发言时,投影仪亮起对比画面:\"请看,两款软件在处理超过10Gb的压缩文件时,都会出现随机卡顿;在批量重命名功能中,都会误将括号内的内容识别为文件后缀——这些并非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是独有的设计缺陷。\"他转向被告席,\"我方已穷尽技术手段,仍无法获取被控侵权软件的程序。根据裁判要点,在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源程序的情况下,这些设计缺陷足以证明两款软件构成实质性相同!\"

    经过多轮质证,法院最终采纳了渠成顺的观点。判决书认定:由于仁爱公司拒绝提供软件源程序或目标程序,且两款软件在设计缺陷方面基本相同,结合原告的举证难度,判定仁爱公司的\"智能办公助手\"与姚春刚的\"智慧文档管家\"构成实质性相同,需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拿到判决书的那天,姚春刚站在法律服务中心的窗前久久不语。方梅的报道《看不见的侵权:当代码成为证据》引发行业震动,不少开发者自发组织起软件着作权保护联盟。渠成顺在普法讲座上展示这个案例时说:\"法律的天平,永远不会因为技术的迷雾而倾斜。每一行代码背后的智慧,都值得被尊重与保护。\"窗外,雨不知何时停了,阳光穿透云层,在玻璃幕墙上折射出点点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