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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欢迎来到新世界 第459章 呐喊

    我一遍遍默念新名字,比二狗子好听,我非常喜欢。

    就这样,我与钱步婉生活在了一起。

    我们的日常很简单,除了翻垃圾与捡瓶子换钱,就是漫无目的在街上闲逛……偶尔运气好能捡到钱,一块两块不嫌少,五块十块不嫌多,填饱肚子是我们人生第一大事。

    夜晚,忙碌一天,我与大姐大回到家。

    她躺在旧沙发上,我躺在铺了一层棉絮的地上。

    我们透过天花板的缺口,仰望璀璨的繁星,心情惬意。

    安静一会,我问,“你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睡在垃圾场?为什么要做这种又脏又累的活?……我的意思是,你今年十五岁,完全可以找一家饭店洗洗盘子,比起捡垃圾体面太多,又干净。”

    “你以为我不想找一份体面的工作?”面色蜡黄的钱步婉侧身望向男孩,“封王城管理严苛,任何商家敢用16岁以下的员工,罚款十万加关店三个月整改……”

    我眼珠一转,提议道,“你可以骗他们,说自己满16岁了。”

    “试过啦。”钱步婉打着哈欠告诉我,“那些老板又不傻,要我去警局开一张证明,还有……大部分老板看我高高瘦瘦,就各种嫌弃,认为我干不了重活……倒是有一个老板愿意录用我,但没有工资,不提供住宿,每天只提供两餐。”

    “太坏了吧!”我愤愤不平,“万恶的资本家!”

    钱步婉转过身去躺平,“所以说嘛,工作不好找……我一没学历,大字不识几个,二没一技之长。”

    “他们都叫我……臭水沟里的虫子。”

    我坐起,嗅着空气中的臭味,乐观道,“那……我也是虫子。”

    “不过……总有一天我会出人头地,买下封王城最贵的一栋大楼送你。”

    十二岁的我比较单纯,只要谁对我好,我就能付出所有真心。

    钱步婉一脸的财迷样,“不愧是我小弟,这句承诺我会记一辈子。跟着大姐大混,绝对有出息。”

    “嗯嗯。”我露出一排牙齿,憨憨笑道,“有出息!”

    桌面燃着一根蜡烛,焰火驱散黑暗,带来光明。

    ……

    一年后,大姐大十六岁,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酒店洗盘子和打扫卫生,工资不高,一个月一千八,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

    作为大姐大第一个且唯一的小弟,她特别照顾我,经常打包剩菜剩饭回家……比起发霉的面包和清淡的白粥美味太多。

    有流浪汉嘲笑我“吃软饭”,靠女人养活,可我每天捡瓶子的钱都会交给大姐大。

    他们的调侃让我很不爽。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我胖了,也长高了。

    十四岁的我一米七五高,钱步婉站在旁边,更像是妹妹。

    当我再次觉得未来可期时,现实又泼了我一盆冷水。

    那晚我等到凌晨一点,大姐大还没有回来。这不对劲,她十一点半下班,二十分钟就能走回家。

    于是乎,我跑出垃圾场,一路来到酒店,那华丽的装修让我不敢靠近……可一想到钱步婉的安全,我鼓足勇气走向前台。

    “你好,我找钱步婉。”

    前台接待员眉毛一挑,捂住口鼻退后一步,驱赶苍蝇一样挥手。

    “哪来的乞丐……滚出去!”

    我没走,一个劲焦急询问,“我找钱步婉。”

    “什么钱步婉,这里没有。”前台接待员目光闪躲,喊道,“保安!”

    两名高大魁梧的保安把我扔出酒店。

    我蹲坐在路灯下,一直盯着酒店大门,一直盯着……

    一天、两天、三天……

    大姐大杳无音讯,我这才想起可以去报警。

    警方调查了那家酒店,一个月后才通知我……那是一家黑心酒店,老板是一个人贩子,专挑无家可归、孤身一人、没有背景的女孩下手,给她们一份工作,等时机成熟,卖去别的地方。

    钱步婉不在封王城了。

    晴天霹雳莫过于此,我疯了般跑回家,收拾好行李,踏上寻找大姐大的旅途。

    这一路很艰难,我一次次体会到社会险恶,人心冷漠。

    我睡过荒郊野岭,吃过野果,啃过树皮,发烧到四十度也硬扛。

    我走过一座座城市,走过一个个国家,找了整整二十七年。

    四十一岁的我终于在一座小山村,找到大姐大的……墓碑。

    墓碑中间刻着三个字:钱步婉。

    下面有两句话: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会被打败。

    钱多多,好好活下去。

    我站在墓碑前,鼻子发酸,泪水蓄满眼眶,模糊了视线。

    【钱多多,给大姐大倒杯水。】

    【钱多多,给大姐大揉揉腿。】

    【钱多多,我想住大房子。】

    【钱多多,今晚吃酸菜鱼。】

    【钱多多,教我识字好吗?】

    【钱多多……】

    “啊!!!”

    “啊……”

    我跪在地上大声哀嚎,恨透了这个世界,恨透了那些坏人。

    如果法律保护不了大姐大,那必定也保护不了那些人。

    我在山村待了半年,调查后屠杀三十二户人家,唯独放过一女人,她没有欺负过大姐大,还立了这块碑。

    从此,我居无定所。

    我称呼自己为——正义!

    那些畏惧我的人,称呼我为“杀手”。

    几年后我才明白一件事,人类好脆弱,不管对方是高高在上的千亿富豪,亦是路边捡垃圾的流浪汉,刀子刺入心脏或喉咙,都能一击毙命。

    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搞不懂我小时候在畏惧什么?

    畏惧他们的光鲜亮丽?他们说话的语气?他们鄙夷我的目光?

    如今角色互换,该畏惧我了。

    期间我遭遇过袭击,有警方,有雇佣兵,有安保公司。

    都险死还生逃走。

    我不断学习战斗技巧,学习枪械知识……强身健体同样必不可少。

    六十岁那年,我登上审判大陆“恶人悬赏榜”第二。

    七十岁那年,我回到封王城,找不到当初的家。

    我走过每一寸与大姐大走过的土地,留下一个个看不见的脚印。

    我站在最贵的一栋大厦天台,站在护栏外面,感受微风与自由。

    身后,那是一群持枪的警察,下方是一群围观的市民。

    我在想,自己一生杀人无数,死后一定会下地狱……也许吧。

    但无所谓,我杀死都是坏人,是蛀虫,是垃圾,他们不配活着。

    “再见了,这个世界。”

    “大姐大,我来了。”

    我往前一步,身体失重,很快撞在一棵树上,树枝贯穿左胸。

    死后我呆滞原地,看着自己的尸体被抬走,看着人群中那道熟悉的身影。

    她穿着破烂的黑色布衣,长发枯黄,高高瘦瘦,朝我招手,喊道:

    “钱多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