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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中兴之我是崇祯 第455章 股司初立,大明建工(三)

    与他国交易时,买卖双方都需缴纳关税,税率设定为二十税一。

    这一政策既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又能对进出口贸易进行有效调控,在促进商业发展的同时,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

    设立股东议庭,按照股权分配份额设立,股东享有提案权,并可对议题进行表决。

    主持人通过摇号决出,保证了公平公正。

    这一制度让股东们能够充分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总地的一成作为公田,用于官员聘任俸薪。

    股东需帮助经营公田,享受一等爵级待遇,同时享受同等的管理费和税率。

    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官员的待遇,又让股东参与到公田的经营中,实现了利益的共享。

    保障司:

    漕帮及各东家可选择将土地分配到保障司,或直接纳入其中。

    所有参与的游击团队成员,可被聘入地方维护治安,并且这种聘用关系建议可继承,但需达到考核标准。

    这为地方的治安稳定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相关人员提供了职业发展的机会。

    运理司:

    车马行、漕帮、镖局等纳入运输管理,可在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实际收费按照爵级股份商议,确保了各方的利益平衡。

    这一举措有利于整合运输资源,提高运输效率,促进商业的繁荣。

    征战司(临时机构):

    在对外战争时期临时成立,由各股东分派管理。

    股东们需做好准备,随时接受任务。

    这一机构的设立为国家的军事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也让股东们有机会参与到国家的国防事务中。

    协理司:

    负责国家专营事务,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如购买相关工坊及配套服务。

    任何有利于股东的事务都会直接纳入协理司。

    皇家已设立相关研究院,将会改良作物、提高田亩出产以及最优作物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协理司。

    这有助于推动农业技术的进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股东带来更多的收益。

    佃户权限规定:

    大明佃户不得以奴限制自由,建议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雇佣关系、相关责任与义务以及租赁占比。

    同时,建议给予佃户优待,发放福利,鼓励他们多生多育。

    建议还特别指出,若不这样做,需考虑自家工坊未来可能扩大规模,土地会越来越多,到时何人来种植。

    这一规定既保障了佃户的权益,又为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

    股东们仔细研读着这份股制建议书,心中五味杂陈。

    他们深知,这不仅是一份关于利益分配的方案,更是关乎大明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

    每个人都陷入了沉思,思考着如何在这场变革中把握机遇,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皇帝虽声称这股制建议仅为提议,可实际上与最终决定并无太大差别。

    股东们在仔细研讨后,认可了股制中设置本金以及将总收益一成划入本金的规则。

    然而,一个新的问题随之而来——

    如此庞大的本金,连本带利高达五千万两白银,即便换成银票,又该存放在何处才安全呢?

    股东们的意图很明显,他们希望能将这笔钱存入太仓保库。

    毕竟,在他们看来,太仓保库是大明当下最为安全的地方,能够确保本金万无一失。

    朱有建在听闻股东们的诉求后,陷入了沉思。

    他深知太仓保库的重要性,以及保管这笔巨额资金所需承担的责任,但最终还是同意了股东们的请求。

    不过,他也明确提出,存放资金不能毫无代价,需要缴纳保管费,按照一年百一的比例计算;

    目前五千万两白银的保管费就是五十万两,而皇帝要占一成一,也就是五万五千两,剩下四十四万两则由股东们承担。

    股东们听闻这个消息后,立刻聚集在一起商议。

    他们认为,虽然每年四十四万两的保管费听起来着实不低,但仔细想想,若将这笔钱放在其他地方,风险实在太大。

    毕竟,没有哪个股东敢保证自己家里能有太仓保库那般严密的安保措施和可靠的管理。

    虽说费用高得有些离谱,可在这京城之中,实在没有比太仓保库更合适的地方了。

    经过一番权衡利弊,股东们最终还是无奈地接受了这个条件,毕竟,本金的安全才是重中之重。

    在讨论股制的过程中,公田这一板块引发了众人进一步的思考。

    对于公田的设置,众人皆认为理应如此,毕竟其与军户屯田制有相似之处,所以并无人反对,也不觉得需要将其单独列出来特殊供养。

    然而,公田与军屯制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军屯制下,军户与卫所紧密相连,行动受到极大限制。

    军户往往世世代代都摆脱不了军户的身份,这使得屯田的实际控制权极易落入将官手中。

    长此以往,军户逐渐沦为将官的奴仆,失去了应有的自主性和尊严。

    与之相比,公田就如同铁打的营盘,坚不可摧,具有不可倾占的特性。

    府官与治安人员仅仅从公田领取俸禄,他们自身还有其他的产业。

    并且,到了规定的退休时限,他们就无法再从公田获取俸禄。

    这种制度设计,有效地避免了公田被少数人长期把持的风险。

    朱有建对卫所屯田制进行过专门的研究,对于这一制度,他难以简单地评判其好坏。

    不得不承认,卫所屯田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展现出了其先进性。

    作为职业军人制度,它实现了自给自足,无需国家过多供养,成为了稳定的兵源基地。

    在明朝初期,社会尚未完全稳定之时,这一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军户的给养,维持了军队的稳定,为国家的统一和巩固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遗憾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朝廷重文轻武之风渐盛,武勋阶层未能获得实封田地,就将罪恶的手伸向屯田;

    导致军户的地位逐渐下降,渐渐沦为勋贵的侍奴,最终使得军户制走向崩盘。

    反观公田法,虽然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但它有一个显着的优势,那就是不会被勋贵将官侵占。

    因为公田已经从朝政体系中分离出来,成为了股份制下的一个独立利益体。

    只要大股东们还希望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就不会坐视公田法崩盘。

    毕竟,公田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必然会采取措施来维护公田法的正常运行。

    在商讨股制的过程中,有人提出皇家利益可能会因新的制度安排而受损。

    朱有建听后,不禁笑道:

    “说笑呢!

    军屯制的时候,皇家真能从中获取巨大利益吗?

    大明可不是皇室一家的私有物,若仅靠皇室去维护,迟早会有崩溃的一天。

    须记住,大明是天下人的大明,不是朱家的大明,只有把那些有能力、有实力的家族都纳入国家利益集团之中,国家才能持续发展下去。”

    众人听了,觉得颇有道理,皇家独揽利益的模式确实难以长久维持,吸纳各方力量才是长久之计。

    说白了,就是共制法,群策群力共同为大明,谋求发展下去的道路。

    接着,话题转到了地方官聘用制度上。

    股东们对此有些难以接受,他们认为这近乎于地方自治了。

    虽说并非出于表忠心的考量,但给予地方官职却不提供正式的身份,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大家不禁质疑:

    “人家图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