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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笔:苗疆圣子他病娇又偏执 第296章 堂堂小讲堂

    “天真,你信他吗?”王胖子对着吴邪挤了挤眉毛。

    吴邪很配合的摇头,“不信。”

    金万堂闭着眼睛偏了一下脑袋,也演了起来,表现的非常无奈,坐好,叹了口气。

    “既然你们都不信我,那我问你们,前段时间你们都去了长白山对不对?”

    这话一出,吴邪和王胖子对视一眼。

    两人心里都明白。

    他们那趟声势确实比较大,不仅是吴三省和陈皮阿四都出动了,就连裘德考的公司都派了许多人。

    再加上不知道谁举报的,半道还惹出了警察,抓走了几个人。

    那些人都被判了刑,目前正在蹲局子。

    而他们离开长白山后,道上的人几乎都知道,阿宁手底下的人折损了一大半,吴三省重伤卧床,陈皮阿四更是直接没了踪影,极有可能是死在了长白山。

    这就相当于在告诉所有人。

    长白山下面的斗,不仅富的流油,能招惹这么多人去,还凶得很。

    如今干这行的,或是接触了这行的都知道一件事。

    还有就是,陈皮阿四一死,他手底下的人群龙无首,那些盘口现在简直乱如第二次世界大战。

    原本在陈皮阿四手底下有些能力的伙计,和那些觊觎陈皮阿四盘口的对手,以及盯着陈皮阿四手底下那些东西和势力的。

    全都在打、在抢,死伤甚多。

    哪怕是一直在医院养病的吴三省都收到过陈皮阿四手底下那些像疯狗一样伙计到处挑事争狠、妄图多吞一些盘口的挑事报告,弄得吴三省头疼不已。

    伤都没好利索的吴三省甚至小心叮嘱了吴邪,最近这几个月少和与陈皮阿四有关的东西和人沾边。

    说那些人都是些不要命的疯狗。

    前前后后这些事情加在一块闹得非常大。

    所以金万堂知道他们去长白山,这并不奇怪。

    奇怪的是,金万堂为什么现在要把这件事提出来说。

    有什么必要吗?

    王胖子“嗯”了一声,并不表现出自己多么多么的好奇。

    而是看向金万堂,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斜睨着,竟然显出了几分精明,“你个老小子,消息挺灵通啊。”

    “这和我们去长白山有什么关系?怎么的,这村子下面也是雪山?你忽悠我家天真出门逗闷子呢?”

    金万堂将桌子上的水渍一把抹了,表情变得非常高深莫测,“非也。”

    “我要确认的不是你们在长白山看见了什么东西,我要确认的是你们两个都没有看见一个白色头发、紫色眼睛,长得就不是一般人的男人。”

    被问到的两个人想都没想,脑子里就冒出了阮朔的脸。

    容貌和气质都十分独特的人,自然会让旁观者印象非常深刻。

    更何况阮朔还在那一堆口中猴的攻击下像个绞肉机一样非常夸张的救了他们两个。

    这种事情是不可能被忘记的。

    吴邪脑子和嘴都很快,直接就问了:“你见过阮先生?”

    王胖子本是想拦着,让吴邪和自己都再装一会,别那么快露底给金万堂,但既然吴邪已经说了,王胖子也就把手收回来。

    “那是当然,肯定见过啊。没见过我怎么会问出这个问题。”金万堂把自己茶盏里的水倒掉,重新给自己倒了一次茶,端起来,喝了一口。

    那架势和派头,像极了北京一些老头在茶馆里品茶的样子,非常老派。

    但王胖子就不待见这样装出来的模样,一把就将金万堂手里的茶杯拽走了。

    “嗙——”的一声,茶盏被王胖子砸在木头桌面上。

    “你少装了,赶紧的,说清楚这事儿和那冷面白毛有什么关系。”

    “我是个急性子,你再憋着,我现在就把你屎尿屁都揍出来,然后喂给你吃。”

    金万堂也不气,“其实我在今年二月份就见过那口中那位阮先生了。”

    “那天我刚准备从杭州离开,回北京。”

    “我记得那天的雨很大,他就撑着把天青色的伞在路边,虽然车子刷的一下就开过去了,但我是谁,我可是金万堂啊,我的眼睛绝对不会让我放过任何一个宝贝。”

    “不瞒你们说,当时我看见的是他手腕上用很细的银线穿着的一把铜制钥匙,那钥匙看起来至少是西晋之前的东西,非常老,而且肯定是阴货,出来不久。”

    金万堂一说到这个,吴邪就皱了皱眉。

    阮朔,二月份,杭州,铜制钥匙……

    铜制钥匙?

    这怎么有点耳熟?

    因为王胖子还在等,所以金万堂没有停顿,继续说着。

    “那钥匙其实都不是关键,关键的是那钥匙上嵌着的墨绿色小珠子。”

    听到这里,王胖子有些不信,当即开怼:“扯淡吧你就,西晋的东西距离现在都多少年了?那青铜钥匙真要和你说的一样,在墓里头保存到了现在,估计都锈成铁疙瘩了。”

    “把这样的铁疙瘩钥匙挂在手腕上,不是诚心想得破伤风是什么?冷面白毛是那种傻子吗?”

    金万堂顺势点头,很是赞同,“不愧是胖爷啊,一下就说到我想说的点子上了。”

    “我下车之后凑近看过,那钥匙上一点锈迹都没有,非常新。知道为什么吗?”

    干这行,年纪稍微大些的人说话都不是那么直接,一听金万堂还想吊他们胃口,王胖子就没好气的“嘿”了一声,作势要起身抡拳头。

    吴邪赶忙伸手,假装拉架,“胖子你冷静点,要是他被你揍的半死不活,我们从这山区把人背去医院至少要六个小时。”

    “到时候说不定他半路就瘫痪了,没得治,后半辈子只能躺在床上,无论是拉屎还是撒尿都要护工帮着清理,晚年凄凉,多惨啊。”

    被这么一吓唬,金万堂老实了很多。

    “其实那钥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钥匙上嵌着的墨绿色小珠子,那小玩意儿,要是我没看错,就和七八十年前,有几个老瓢把子从这附近挖出去的东西一个作用。”

    “能让尸体千年不腐。只要是带着那个珠子死的人,死后尸身无论什么时候看,都和睡着了一样。”

    “当时有人识货,认出来了,结果直接把那颗珠子炒到了天价。半天不到就卖了出去。”

    “不过买家很神秘,没人知道是谁。”

    “这种事情其实也好理解,他们买下那东西就是为了让那东西跟着尸体下葬的。”

    “要是泄露了身份,保不齐就有胆子大的偷跑去人家祖坟,把那墓掘了,挖出卖品来,重新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