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我拍照就能变强 第124章 成都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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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拍完,陈森在酒店房间的床上瘫了半个小时。不是累,是饱和。脑子里全是照片,每一张都有它的位置,每一张都在说“选我”。但他只能选三到五张,不是因为他拍得不好,是因为巡展不需要那么多。少即是多,三到五张,每一张都要能代表他在北京看到的、等到的、拍到的所有。
他打开电脑,把一千二百多张照片全部导进Lightroom。一张一张地看,一张一张地删。拍糊了,删。曝光不准,删。构图不稳,删。没有情绪,删。删到最后,剩下十二张。
十二张里选三到五张。他从这十二张里挑出五张——一张胡同里的老人,坐在门槛上晒太阳。一张四合院门口的石狮子,嘴里叼着一个红色的塑料袋。一张废弃工厂里的窗户,玻璃碎了,光从碎玻璃的缝隙里照进来。一张新建艺术区的 graffiti墙,涂鸦是一个巨大的眼睛,蓝色的,看着路过的人。一张故宫角楼的夜景,角楼亮着灯,倒映在护城河里,像两个角楼,一个在上面,一个在下面。
这五张照片,不是北京的全部,是北京的一部分。一部分就够了,因为一部分可以代表全部。一张胡同里的老人,代表所有还在胡同里晒太阳的老人。一张碎玻璃的窗户,代表所有还在漏着光的废弃建筑。一张角楼的夜景,代表所有还在亮着灯的古老的楼。
陈森把这五张照片打包,发给了赵姐。附了一句话:“北京的交了。五张。”
赵姐回了一个大拇指。“成都那边,你什么时候去?”
“后天。我先回去歇一天。”
赵姐发了一个“好”字,然后又发了一条:“对了,成都有一个摄影师联系我,说想带你走走。女的,叫程小雨。拍了很多年成都的老城区。她说你的‘城市切片’她很喜欢,尤其是那张蒲公英。”
程小雨。蒲公英。陈森想起那张S-,绒毛飘到光斑的边缘,一半在光里,一半在影子里。那张照片不是他拍的,是风拍的。风来了,散了,他按下了快门。他只是那个按下快门的人。
他给程小雨发了一条消息:“程老师你好,我是陈森。我12月26号到成都,27、28、29三天拍摄。方便的话,想请你带我走走。”
程小雨回了一段语音,声音软软的,带着成都话特有的尾音。“陈老师你好呀,不用叫我程老师,叫我小雨就行。我26号去机场接你,我们先吃火锅,吃完再拍。成都的火锅不吃,来了等于白来。”
陈森笑了。和孟京说的“涮羊肉不吃等于白来”一模一样。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不吃等于白来”,北京是涮羊肉,成都应该是火锅,深圳是什么?他想了想,不知道。到了就知道了。
他关掉电脑,躺在床上,看着酒店的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盏灯,圆形的,亮着暖黄色的光。和他老家的那盏灯不一样,和魔都家里的那盏灯不一样。但光是一样的,暖黄色的,亮亮的,照在白色的天花板上的那圈光晕,和他在所有城市里看到的都一样。光不会变,只会换一盏灯。
他闭上眼睛,系统界面在他视野里展开。LV6的银灰色光纹在黑暗中缓缓旋转,像一卷正在倒片的胶片。里面装着他在北京拍的一千二百张照片,装着他在老家的巷子里拍的那束S级光,装着他爸的“第一张”,装着沈雨桐的三千二百张底片,装着林小禾的虎牙,装着周砚白的沉默,装着安禾左边嘴角比右边高一点点的笑。
这些照片不在他的相机里,在他的系统里。系统不在他的手机里,在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睛就是他的相机,他的记忆就是他的内存卡。拍到了,就忘不掉。忘不掉,就不会消失。
他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肩膀。
明天,回魔都。后天,去成都。大后天,拍成都的“正在消失的光”。
12月26号,成都。
陈森走出双流机场的时候,空气是湿润的。不是魔都冬天的那种湿冷,是成都特有的温润,像有人在空气中加湿了。他把薄羽绒服的拉链拉开,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泥土的味道、植物的味道、火锅的味道。三者在同一个空间里不冲突,不重叠,只是挨着,像三个不认识的人在等同一趟地铁。
程小雨站在到达口外面,举着一张A4纸,上面写着“陈森”。她比陈森想象的要高,齐肩的短发,穿着一件军绿色的派克大衣,脖子上挂着一台徕卡q2,脚上是一双红色的马丁靴。她的脸很小,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两条缝。
“陈老师!”她朝他挥手。
陈森走过去,和她握了一下手。她的手很暖,力道和沈雨桐一样稳。
“走吧,先吃火锅。”程小雨接过他的行李箱,拖着就走,“我订好了位置,五点之前不用排队。成都的火锅五点之后排两个小时,你今天运气好。”
车开了将近一个小时,穿过市区,穿过二环,穿过三环,到了一片陈森不认识的地方。不是新区,是老区。街道很窄,两边的房子很矮,梧桐树的枝丫在头顶交握在一起,像一条拱形的隧道。阳光从枝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落了一地的碎金。
程小雨把车停在一家火锅店门口。门面不大,招牌也很旧,但门口已经有人在排队了。四点五十,排队。程小雨说五点之前不用排队,但她说的“不用排队”的意思是“排的人少”。不是没有,是少。
两个人走进去,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锅底端上来了,红油翻滚,花椒和辣椒在油面上跳舞,像一个微型的、滚烫的、正在沸腾的世界。陈森夹了一筷子毛肚,在锅里涮了七秒,捞出来,放进嘴里。脆的,辣的,麻的。
“好吃。”他说。
“废话。”程小雨笑了,“成都的火锅,能不好吃吗?”
陈森看着她,觉得这个人和孟京不一样。孟京带他吃涮羊肉,程小雨带他吃火锅。涮羊肉和火锅不一样,涮羊肉的锅是铜的,火锅的锅是铁的。涮羊肉的汤是清的,火锅的汤是红的。涮羊肉的蘸料是芝麻酱,火锅的蘸料是香油蒜泥。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好吃。
“小雨,成都的老城区,你还常去吗?”
程小雨放下筷子,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常去。不是去拍,是去走。走习惯了,不走不舒服。你明天想拍什么?”
陈森想了想。“你带我去你常走的地方就行了。你走,我跟。你停,我等。你拍,我不打扰。”
程小雨看着他的眼睛,点了点头。没有说“好”,不需要说。点头就是好。
他打开电脑,把一千二百多张照片全部导进Lightroom。一张一张地看,一张一张地删。拍糊了,删。曝光不准,删。构图不稳,删。没有情绪,删。删到最后,剩下十二张。
十二张里选三到五张。他从这十二张里挑出五张——一张胡同里的老人,坐在门槛上晒太阳。一张四合院门口的石狮子,嘴里叼着一个红色的塑料袋。一张废弃工厂里的窗户,玻璃碎了,光从碎玻璃的缝隙里照进来。一张新建艺术区的 graffiti墙,涂鸦是一个巨大的眼睛,蓝色的,看着路过的人。一张故宫角楼的夜景,角楼亮着灯,倒映在护城河里,像两个角楼,一个在上面,一个在下面。
这五张照片,不是北京的全部,是北京的一部分。一部分就够了,因为一部分可以代表全部。一张胡同里的老人,代表所有还在胡同里晒太阳的老人。一张碎玻璃的窗户,代表所有还在漏着光的废弃建筑。一张角楼的夜景,代表所有还在亮着灯的古老的楼。
陈森把这五张照片打包,发给了赵姐。附了一句话:“北京的交了。五张。”
赵姐回了一个大拇指。“成都那边,你什么时候去?”
“后天。我先回去歇一天。”
赵姐发了一个“好”字,然后又发了一条:“对了,成都有一个摄影师联系我,说想带你走走。女的,叫程小雨。拍了很多年成都的老城区。她说你的‘城市切片’她很喜欢,尤其是那张蒲公英。”
程小雨。蒲公英。陈森想起那张S-,绒毛飘到光斑的边缘,一半在光里,一半在影子里。那张照片不是他拍的,是风拍的。风来了,散了,他按下了快门。他只是那个按下快门的人。
他给程小雨发了一条消息:“程老师你好,我是陈森。我12月26号到成都,27、28、29三天拍摄。方便的话,想请你带我走走。”
程小雨回了一段语音,声音软软的,带着成都话特有的尾音。“陈老师你好呀,不用叫我程老师,叫我小雨就行。我26号去机场接你,我们先吃火锅,吃完再拍。成都的火锅不吃,来了等于白来。”
陈森笑了。和孟京说的“涮羊肉不吃等于白来”一模一样。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不吃等于白来”,北京是涮羊肉,成都应该是火锅,深圳是什么?他想了想,不知道。到了就知道了。
他关掉电脑,躺在床上,看着酒店的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盏灯,圆形的,亮着暖黄色的光。和他老家的那盏灯不一样,和魔都家里的那盏灯不一样。但光是一样的,暖黄色的,亮亮的,照在白色的天花板上的那圈光晕,和他在所有城市里看到的都一样。光不会变,只会换一盏灯。
他闭上眼睛,系统界面在他视野里展开。LV6的银灰色光纹在黑暗中缓缓旋转,像一卷正在倒片的胶片。里面装着他在北京拍的一千二百张照片,装着他在老家的巷子里拍的那束S级光,装着他爸的“第一张”,装着沈雨桐的三千二百张底片,装着林小禾的虎牙,装着周砚白的沉默,装着安禾左边嘴角比右边高一点点的笑。
这些照片不在他的相机里,在他的系统里。系统不在他的手机里,在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睛就是他的相机,他的记忆就是他的内存卡。拍到了,就忘不掉。忘不掉,就不会消失。
他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肩膀。
明天,回魔都。后天,去成都。大后天,拍成都的“正在消失的光”。
12月26号,成都。
陈森走出双流机场的时候,空气是湿润的。不是魔都冬天的那种湿冷,是成都特有的温润,像有人在空气中加湿了。他把薄羽绒服的拉链拉开,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泥土的味道、植物的味道、火锅的味道。三者在同一个空间里不冲突,不重叠,只是挨着,像三个不认识的人在等同一趟地铁。
程小雨站在到达口外面,举着一张A4纸,上面写着“陈森”。她比陈森想象的要高,齐肩的短发,穿着一件军绿色的派克大衣,脖子上挂着一台徕卡q2,脚上是一双红色的马丁靴。她的脸很小,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两条缝。
“陈老师!”她朝他挥手。
陈森走过去,和她握了一下手。她的手很暖,力道和沈雨桐一样稳。
“走吧,先吃火锅。”程小雨接过他的行李箱,拖着就走,“我订好了位置,五点之前不用排队。成都的火锅五点之后排两个小时,你今天运气好。”
车开了将近一个小时,穿过市区,穿过二环,穿过三环,到了一片陈森不认识的地方。不是新区,是老区。街道很窄,两边的房子很矮,梧桐树的枝丫在头顶交握在一起,像一条拱形的隧道。阳光从枝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落了一地的碎金。
程小雨把车停在一家火锅店门口。门面不大,招牌也很旧,但门口已经有人在排队了。四点五十,排队。程小雨说五点之前不用排队,但她说的“不用排队”的意思是“排的人少”。不是没有,是少。
两个人走进去,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锅底端上来了,红油翻滚,花椒和辣椒在油面上跳舞,像一个微型的、滚烫的、正在沸腾的世界。陈森夹了一筷子毛肚,在锅里涮了七秒,捞出来,放进嘴里。脆的,辣的,麻的。
“好吃。”他说。
“废话。”程小雨笑了,“成都的火锅,能不好吃吗?”
陈森看着她,觉得这个人和孟京不一样。孟京带他吃涮羊肉,程小雨带他吃火锅。涮羊肉和火锅不一样,涮羊肉的锅是铜的,火锅的锅是铁的。涮羊肉的汤是清的,火锅的汤是红的。涮羊肉的蘸料是芝麻酱,火锅的蘸料是香油蒜泥。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好吃。
“小雨,成都的老城区,你还常去吗?”
程小雨放下筷子,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常去。不是去拍,是去走。走习惯了,不走不舒服。你明天想拍什么?”
陈森想了想。“你带我去你常走的地方就行了。你走,我跟。你停,我等。你拍,我不打扰。”
程小雨看着他的眼睛,点了点头。没有说“好”,不需要说。点头就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