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现破晓时 第416章 叫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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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现破晓时
休整过后,大军再度出发,这次的目标是一座山头,山头的主人名叫撼岳,他本体是一只山神,也就是老虎。
在现存的四十多位妖君之中,他是实力最强的一个,有着七阶巅峰实力,相当于人类伟乔境中后期境界。
大军行至山脚,便看见山上寨子,也不与这些妖族先礼后兵,前排弓箭手便万箭齐发,箭矢如雨点般落入寨子。
走兽哭嚎声混杂在一起,传到阵前。
霎时间地动山摇,群狼冲下山林。
“杀!”人族士兵的喝声连绵不绝,震耳欲聋。
双方立刻厮杀在一处。
东方晓随着士兵队伍向前冲杀,与其他人配合着斩杀狼妖。
原本平静祥和的山脚下,茂盛的草木在沉重的脚步下被碾作烂泥。
血液喷洒在每一块土地上,空气里充斥着血腥味和狼妖独特的气味。
东方晓的脸上、身上全是血,狼妖被刀刃砍断的毛发随着空气流动而飘荡,有那么几根落在她脸上,被狼妖的血液粘连起来,糊在她脸上。
人族高呼着为同胞报仇。妖族也高呼着为同胞报仇。
东方晓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在这里厮杀。
仿佛她作为人族站在这里,就自然而然的担上了这样的责任。
那些妖怪又是真的想要她的命吗?
未必。
人族士兵们又是真的想要妖族的命吗?
似乎也未必。
他们都是带着杀掉对方、战胜对方,亦或者保家卫国、获得军功的目的,上了这片战场而已。
人族一旦败退,遭殃的就是他们身后的同胞家人。
妖族一旦败退,妖族便将失去自己的家园,同族就要流离失所。
双方都将对方预设成了会屠戮自己家人,毁掉自己家园的恶人。
手中长刀还在不断挥舞。
麻木的,机械的,甚至有些冷血。
这是她第二次上战场杀敌,就已经开始理解元葛当年选择避世不出了。
如果要一直闻着血腥味生活,一直活在永无止境的杀戮中,那这样的长生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东方晓很确定,她不喜欢战争,不喜欢杀戮。
然而她已经身在其中,不得不为。
妖族小寨的兵力不如人族聚集的百万雄师。
狼群固然凶猛,但在数量远超他们的人族士兵的冲杀下也逐渐势微。
陡然间,战场区域被投下一道巨大阴影,遮天蔽日。
东方晓被唤醒了此前在卸灵地狱中见到影子便躲的肌肉记忆,向侧面一连猛冲,跑离了阴影范围,这才看清那巨物的全貌。
那是一只体长足有二十余米的巨型狼妖,其扑将下来,四只狼下压住了不少人族士兵。
重物倾压之下,那些人被震碎五脏,很快便口吐鲜血,当场身亡。
有士兵道,“这是妖君血瞳,就是前段时间刚被我们打败的那支妖族军队的首领,他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哼,丧家之犬,可不就只能东躲西藏了吗?”
血瞳是一只六阶后期狼妖,相当于人类华盖境后期水准。
地上的士兵们纷纷远离血瞳妖君,避之而不及,却有一道穿着盔甲的身影掠过众人头顶,朝着狼妖方向冲去。
那人身着银甲白袍,手持一柄白色宝剑,整个人如同一道白色流光,耀眼夺目。
人群中传出一阵欢呼,“是前将军,聂金铃!”
一军主帅是大将军,另外还有上下左右四位将军,是大将军的副手,在军中也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而这位前将军,东方晓这段时间也略有耳闻。
她是聂佩翎的侄儿,年仅二十一岁就已经是华盖境巅峰了,即便在四世家中也能称之为顶尖天才。
东方晓还悄悄拿自己的境界比照了一下。
她今年也正好二十一岁,华盖境中期。
但这个年代的人都是从小就开始修炼,而她不仅起步晚,中间还荒废了很长时间。
但她用的修炼方法都来自于朔阳灵君,说是修炼速度会更快,故而也说不上谁比谁更有天赋。
东方晓想,她真是退步了,现在怎么这么俗,老想着和别人比一下干什么?
血瞳妖君怒喝,“无耻人族,欺我妖族太甚!
我等从未侵扰你人族疆土,为何攻我营寨,还追到这里来?
尔等难道真想与我妖族不死不休吗?”
聂金铃冷哼一声,“简直厚颜无耻!尔等故意犯我唐国,屠杀了我们整城的百姓,掳走无数童男童女,居然还有脸说从未侵扰!
今日我便拿你的狼头祭旗,告慰那些枉死的人族百姓!
打破你们的胆,让你们再不敢踏入我们人族疆土!
既然你们的主子管不住底下的妖族,那就由我们来替他清理门户!”
底下人族士兵纷纷应援,“杀!杀!杀!”
血瞳妖君吐出一口浊气,喷洒在地面上,扬起尘土。
“根本是无中生有!我族何时屠杀人族了?又掳走童男童女做什么?
你们人类惯会用这种手段,为自己的侵略找说辞。”
“分明是你等敢做不敢当。”聂金玲手中长剑一挽,“多说无益!动手吧。”
手中长剑瞬间光芒四射,连斩出数道光刃,分别攻向巨狼的眼、鼻、脖颈和腰腹。
血瞳四肢发力,跃至空中,瞬息化成一个黄灰色毛发的大汉,利爪化作尖刀握到手中,挥出风刃。
二者撞在一处,发出轰鸣巨响。
随后风力化作一匹匹凌空奔驰的豺狼,铺天盖地席卷过来。
“不好!准备防御!”前排士兵纷纷抬起盾牌,准备迎接狼群冲击。
军士前方,在狼群面前显得无比渺小的白袍小将镇定自若。
左手比做剑指,将周身自然光线尽数化作实体般可见的流光。
随后右手长剑在流光中翻飞,雕刻出一个个白色流光凤蝶,其“族群”之壮大,完全可以覆盖整个狼群。
青黄色的狼群与白色蝶群碰撞交杂。
狼群利爪一拍,将一只白色凤蝶拍在脚下,根根爪刺嵌入凤蝶体内,似乎稍一动作便能将其“分尸”。
然而那凤蝶被爪刺贯穿,被利爪重击后,并未散形。
而是扑朔着翅膀,在狼爪下翻身,如子弹般从下往上,切入那只狼的腹腔,毫不费力。
在现存的四十多位妖君之中,他是实力最强的一个,有着七阶巅峰实力,相当于人类伟乔境中后期境界。
大军行至山脚,便看见山上寨子,也不与这些妖族先礼后兵,前排弓箭手便万箭齐发,箭矢如雨点般落入寨子。
走兽哭嚎声混杂在一起,传到阵前。
霎时间地动山摇,群狼冲下山林。
“杀!”人族士兵的喝声连绵不绝,震耳欲聋。
双方立刻厮杀在一处。
东方晓随着士兵队伍向前冲杀,与其他人配合着斩杀狼妖。
原本平静祥和的山脚下,茂盛的草木在沉重的脚步下被碾作烂泥。
血液喷洒在每一块土地上,空气里充斥着血腥味和狼妖独特的气味。
东方晓的脸上、身上全是血,狼妖被刀刃砍断的毛发随着空气流动而飘荡,有那么几根落在她脸上,被狼妖的血液粘连起来,糊在她脸上。
人族高呼着为同胞报仇。妖族也高呼着为同胞报仇。
东方晓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在这里厮杀。
仿佛她作为人族站在这里,就自然而然的担上了这样的责任。
那些妖怪又是真的想要她的命吗?
未必。
人族士兵们又是真的想要妖族的命吗?
似乎也未必。
他们都是带着杀掉对方、战胜对方,亦或者保家卫国、获得军功的目的,上了这片战场而已。
人族一旦败退,遭殃的就是他们身后的同胞家人。
妖族一旦败退,妖族便将失去自己的家园,同族就要流离失所。
双方都将对方预设成了会屠戮自己家人,毁掉自己家园的恶人。
手中长刀还在不断挥舞。
麻木的,机械的,甚至有些冷血。
这是她第二次上战场杀敌,就已经开始理解元葛当年选择避世不出了。
如果要一直闻着血腥味生活,一直活在永无止境的杀戮中,那这样的长生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东方晓很确定,她不喜欢战争,不喜欢杀戮。
然而她已经身在其中,不得不为。
妖族小寨的兵力不如人族聚集的百万雄师。
狼群固然凶猛,但在数量远超他们的人族士兵的冲杀下也逐渐势微。
陡然间,战场区域被投下一道巨大阴影,遮天蔽日。
东方晓被唤醒了此前在卸灵地狱中见到影子便躲的肌肉记忆,向侧面一连猛冲,跑离了阴影范围,这才看清那巨物的全貌。
那是一只体长足有二十余米的巨型狼妖,其扑将下来,四只狼下压住了不少人族士兵。
重物倾压之下,那些人被震碎五脏,很快便口吐鲜血,当场身亡。
有士兵道,“这是妖君血瞳,就是前段时间刚被我们打败的那支妖族军队的首领,他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哼,丧家之犬,可不就只能东躲西藏了吗?”
血瞳是一只六阶后期狼妖,相当于人类华盖境后期水准。
地上的士兵们纷纷远离血瞳妖君,避之而不及,却有一道穿着盔甲的身影掠过众人头顶,朝着狼妖方向冲去。
那人身着银甲白袍,手持一柄白色宝剑,整个人如同一道白色流光,耀眼夺目。
人群中传出一阵欢呼,“是前将军,聂金铃!”
一军主帅是大将军,另外还有上下左右四位将军,是大将军的副手,在军中也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而这位前将军,东方晓这段时间也略有耳闻。
她是聂佩翎的侄儿,年仅二十一岁就已经是华盖境巅峰了,即便在四世家中也能称之为顶尖天才。
东方晓还悄悄拿自己的境界比照了一下。
她今年也正好二十一岁,华盖境中期。
但这个年代的人都是从小就开始修炼,而她不仅起步晚,中间还荒废了很长时间。
但她用的修炼方法都来自于朔阳灵君,说是修炼速度会更快,故而也说不上谁比谁更有天赋。
东方晓想,她真是退步了,现在怎么这么俗,老想着和别人比一下干什么?
血瞳妖君怒喝,“无耻人族,欺我妖族太甚!
我等从未侵扰你人族疆土,为何攻我营寨,还追到这里来?
尔等难道真想与我妖族不死不休吗?”
聂金铃冷哼一声,“简直厚颜无耻!尔等故意犯我唐国,屠杀了我们整城的百姓,掳走无数童男童女,居然还有脸说从未侵扰!
今日我便拿你的狼头祭旗,告慰那些枉死的人族百姓!
打破你们的胆,让你们再不敢踏入我们人族疆土!
既然你们的主子管不住底下的妖族,那就由我们来替他清理门户!”
底下人族士兵纷纷应援,“杀!杀!杀!”
血瞳妖君吐出一口浊气,喷洒在地面上,扬起尘土。
“根本是无中生有!我族何时屠杀人族了?又掳走童男童女做什么?
你们人类惯会用这种手段,为自己的侵略找说辞。”
“分明是你等敢做不敢当。”聂金玲手中长剑一挽,“多说无益!动手吧。”
手中长剑瞬间光芒四射,连斩出数道光刃,分别攻向巨狼的眼、鼻、脖颈和腰腹。
血瞳四肢发力,跃至空中,瞬息化成一个黄灰色毛发的大汉,利爪化作尖刀握到手中,挥出风刃。
二者撞在一处,发出轰鸣巨响。
随后风力化作一匹匹凌空奔驰的豺狼,铺天盖地席卷过来。
“不好!准备防御!”前排士兵纷纷抬起盾牌,准备迎接狼群冲击。
军士前方,在狼群面前显得无比渺小的白袍小将镇定自若。
左手比做剑指,将周身自然光线尽数化作实体般可见的流光。
随后右手长剑在流光中翻飞,雕刻出一个个白色流光凤蝶,其“族群”之壮大,完全可以覆盖整个狼群。
青黄色的狼群与白色蝶群碰撞交杂。
狼群利爪一拍,将一只白色凤蝶拍在脚下,根根爪刺嵌入凤蝶体内,似乎稍一动作便能将其“分尸”。
然而那凤蝶被爪刺贯穿,被利爪重击后,并未散形。
而是扑朔着翅膀,在狼爪下翻身,如子弹般从下往上,切入那只狼的腹腔,毫不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