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重生02,从外挂到独掌游戏帝国 > 第203章 一百万的红包,赴汤蹈火啊陈总!

重生02,从外挂到独掌游戏帝国 第203章 一百万的红包,赴汤蹈火啊陈总!

    沈知夏记住三条,起身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陈锐叫住她。

    知夏。

    昨天晚上有个人跟你说,你签不签得了字。

    沈知夏停了一下。

    我今天让张鹏给你办一件事。青云娱乐单个项目千万以内的决策权和签字权,全部授权给你,不用报我。

    文件下午给你,对了,昨天那桌上十一个人的名字,你给我报一下。

    沈知夏怔了一下,好,我一会发你。

    我今天下午就去找宁浩,让林薇去联系卓伟。

    嗯,你去吧。

    ……

    宁浩那边没有出任何意外。

    四月十二号下午,沈知夏去了西四环外那个老厂房改的院子,两间房,一间放剪辑设备,一间办公,桌上堆着没扔的盒饭盒子。

    前后谈了不到两个钟头,合同当天就定了。

    《疯狂的石头》去年六月三十号上映。

    投资五百万,比最初定的三百万多了两百万。

    多出来的两百万是陈锐加的,加在了后期和调色上,加的时候宁浩还劝过,说片子的调性就是粗糙,钱花在后期上有点浪费。

    票房三千一百五十万,比原时空多了八百万左右。

    宁浩自己最初估的是一千五百万到两千万。

    多出来的一千多万,一半要算在陈锐提的那两条上。

    片子剪完之后宁浩送过一版给陈锐看。

    陈锐看完打了个电话,只说了两件事。

    色调压得太暗,很多镜头里演员的脸看不清。他说影院的银幕跟剪片子的显示器不是一回事,在屋里看得清清楚楚的画面,观众在影院里看到的是一片黑。

    手持镜头晃得太厉害。

    这个片子是多线叙事,本来就绕,观众要一边跟着三条线一边跟着晃动的画面,跟不上。

    宁浩是听劝的人。

    调色整体重做,提亮一档半,晃得最厉害的十几个镜头重新做了稳定,其余的一个没动。

    片子上映之后,二三线城市的排片比预期好,很多影院是看着上座率一天一天往上加场次的。

    后来发行公司做过一轮口碑收集,观众提到最多的三个词是好看、好笑、虽然有些烧脑,但也能跟得上。

    票房出来之后,陈锐给宁浩打过一个电话。

    电话里一句票房都没提,只问了一句下一部想拍什么。

    宁浩说想拍个赛车的,剧本还在写。

    陈锐说好,写,钱不是问题。

    电话打完的第三天,公司把一张银行回单送到了那个老厂房。

    一百万。

    宁浩当场给张鹏打了电话,问是不是搞错了。

    分账的钱早就结清了,青云投三百万,分回来七百多万,账面上一分不差。

    张鹏说没搞错,是陈总另外给的,跟分账没关系。

    宁浩又问名目是什么。

    张鹏说,陈总的原话是,红包。

    几个主创也都有。摄影、美术、副导演,数目不一样,最少的十万,黄渤那一份是二十万。

    分账是合同上写着的,该给多少给多少,不给可以去告。

    红包不一样,红包是完全白送的。

    导演费分成,他已经拿过了,单独又送来一百万红包。

    宁浩从来没有听说过娱乐圈有这么大方的老板……

    两人也认识几年了,从一开始拍广告片,到现在支持他拍电影,陈锐从来没抠搜过一次。

    他有时候真想说一句,赴汤蹈火啊,陈总!

    《石头》上映到今年四月,找过宁浩的公司一共六家。

    三家开的价比青云高。

    其中一家愿意一次性签五部戏的合作,把钱一笔付清,数目大到宁浩后来跟朋友提起时对方以为他喝多了。

    六家他一家都没签。

    原因不在钱上。

    每一份都写着同样的一条:题材要报批,本子要审,拍摄现场公司要派监制。

    有一家写得客气,用的词是共同商定。

    他不喜欢这些束缚。以前陈锐没有要签约他的意思,他可能还会在这些当中抉择一番。

    但现在,陈锐成立了青云娱乐,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

    青云给的那份合同只有一页半。

    成立宁浩工作室,青云出钱。

    题材自己定,本子自己写,拍摄现场不派人。分账按项目走,一部一算,不做打包买断。

    绑定条件只有一条,青云有优先投资权和优先合作权。

    他要拍什么,先来问青云投不投,青云不投,他再找别人。

    之后,沈知夏继续让林薇去跑其他演员。

    黄渤那边多花了两个礼拜。

    麻烦不在他本人。

    《疯狂的石头》去年六月上映,黑皮这个角色一炮打响,到今年四月,他手上的片约已经排到明年上半年。

    身上还有一份跟别人签的经纪约,条款不算苛刻,但还有一年多才到期。

    第一次去谈的时候,他说得很客气,说要问一下公司。

    第二次去,他把公司的意见带回来了。

    公司愿意放,条件是青云得掏一笔钱。数目不算离谱,可也不便宜。

    第三次谈的时候,黄渤道:林总,我不瞒你,有人跟我打过招呼。

    唉,反正这事有点麻烦,人家在娱乐圈能量很大,我现在刚刚有点小名气……

    你怎么想的?林薇问。

    黄渤沉默一会:经纪约那笔钱你们出,我这边给你们签。

    另外那位前辈说,跟青云绑深了,往后圈里的活儿不好接。

    我这个长相,在这个圈里本来也没什么活儿好接。

    林薇笑了笑:你的选择很正确,或许是最正确的一次。

    王宝强那边出的是另一种事。

    沈知夏一共发过三次邀约,走的都是他经纪人的路子。

    第一次,回复是档期紧。

    第二次,回复是最近在跟另一个组谈。

    第三次,回复得很快,说宝强本人对青云的项目不太感兴趣。

    林薇把这三条摆在桌上的时候说了一句,第三条不对劲。

    哪儿不对劲?

    前两条是推,第三条是关门。林薇道,本人不感兴趣这几个字,一般不是本人会说的话。

    沈知夏让人去打听。

    打听了四天,事情的样子出来了。

    三月底那顿饭之后,圈里传开了青云拉不起剧组的话。

    有人给王宝强的经纪人递了话,说得比给沙溢那边的更直接一些:青云是个新公司,戏能不能拍成两说,宝强现在正在往上走的档口,别让一个不确定的项目把这一年耽误了。

    经纪人把三次邀约全挡了。

    王宝强本人不知道有过这三次邀约。

    沈知夏把这件事报给陈锐的时候,陈锐正在看鬼吹灯的公测数据。

    他听完之后问了一句。

    你怎么打算?

    我想直接联系他本人。

    绕过经纪人?

    绕过。沈知夏道,我知道这么做在这行是犯规的。

    那就绕。陈锐把报表合上,人家先坏的规矩,不是咱们。娱乐圈的下作,你还没体会到,你知道《天龙八部》吗?

    沈知夏一愣,没明白陈锐为什么突然绕到《天龙八部》上。

    《天龙八部》里面有个南慕容,最擅长: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我虽然不是南慕容,但也擅长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