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一开始,成为全球首富 第1139章 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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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只狂吠不止、龇牙咧嘴的狗,最好的做法不是走到面前,用脚踢这只狗。
用脚踢,只会有被疯狗咬在腿上的风险。
最好的做法是相隔三米之外,弯腰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到这只狗的身上。
远程用石头砸这条疯狗,把疯狗砸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哀嚎求饶。
这样不仅可以让自身免除被疯狗咬到的风险,还可以让这条疯狗感受到人类的不好招惹。
如今,苏婉看待秦风的目光,就像是看到了一只被逼入绝境歇斯底里的疯狗。
她可不会在这种时刻,主动来到疯狗的身边,给予疯狗撕咬的机会。
想教训秦风,折磨秦风,把秦风带给自身的欺辱加倍奉还回去,什么时候都可以,不差这一会。
越在紧要的关头,就越要忍耐,不能着急。
否则稍微走错一步,就会让秦风这只濒临死境的疯狗抓到机会,临死之前带走一个人。
苏婉可可没有这么想,傻乎乎地凑到秦风身边,让秦风死之前还咬自己一口。
她很惜命,惜命无比。
只有那些一无是处、分文不值、命如蝼蚁的普通人才会胡闹地把小命放在危险的处境中,不把自己的命当做一回事。
但凡是有些钱,有些势力的人,都会变得格外珍惜自己的小命,看到任何危险的苗头,都会直接远离,防止苗头扩大,波及到自身。
现实中,那些功成名就的富豪,走到哪都会携带着保镖,为的就是防止某些仇富心理的人眼红自己,对自己造成威胁和伤害。
他们的命可比普通人的命珍贵无比。
若是在普通人的手中受伤,那可是一件损失巨大的事情。
别说是受伤了,就算是这些富豪因为普通人而导致一根手指头受损,掉了一根头发丝,那都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毕竟,一只小蚂蚁的命又怎么能有人类一根手指宝贵?
如果小蚂蚁不自量力咬人类的手指,只会自取灭亡,死路一条,被人类用手指碾成肉泥。
不光是那些富豪出门在外带着保镖,就连那些荧幕上的明星们也会在日常出行中带着保镖,甚至戴着帽子、戴着口罩,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
为的,也是防止那些眼红自己的人,或者一些脑残粉、私生饭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哪怕是一个 18线、不温不火无人问津的小明星,也会在日常出行中戴着帽子和口罩,挡住自己的脸,防止被某些人认出来。
归根结底,还是这些人惜命,比普通人更加地惜命。
苏婉费尽千辛万苦,才在江城名媛圈混出头、站稳脚跟,稳坐头一把交椅的位置。
她更是凭借着自身的容貌以及火爆的身材,成功与知名的高质量男性搭上关系,并且成为对方的女朋友。
当苏婉成为李天的女朋友之后,沾了李天的光,享受李天名下的种种资源带来的好处。
每天一睁眼,苏婉都是从豪华的大床上醒来,走到宽敞的别墅里,坐在法拉利的引擎盖上晒日光浴。
苏婉凭借着自身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如今的豪门生活,可舍不得早早地结束,被一个泥腿子的秦风毁掉。
可以说,苏婉的命比任何人都重要。
虽然本质上人与人之间的命并无高下之分,每个人都是血肉之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受伤会痛,饿了会吃饭,渴了会喝水,免疫力低了就会生病。
但,人们会根据外在条件以及拥有的物质水平,区分出生命的贵贱。
一个小小的秦风,可没有资格与苏婉相比。
再怎么说,苏婉也凭借着李天这棵大树,成功在上流社会中站稳脚,平日里出入的都是各种高端场所,与各种社会名流们认识。
她的命远远比秦风的小命宝贵无数倍。
在苏婉眼中,秦风就是一个装模作样的屌丝。
如果秦风没有那张帅气无比与周围人不在同一个图层中的脸蛋,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屌丝,一个故意用夸张的举动引人瞩目的家伙。
这种屌丝在社会上数不胜数,举眼望去,随便伸手一抓,都能抓出一把。
秦风之所以能够吸引苏婉的视线,让苏婉正眼相看,就是凭着那张脸蛋罢了。
若是秦风没有那张脸,当初的苏婉根本懒得搭理秦风,更不会自降身份,主动过去与秦风搭讪。
苏婉可没空去搭理一个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说句不好听的,普通人连摸苏婉一个手指头的资格都没有,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别想让苏婉与其主动说话。
能够让苏婉愿意主动交谈的人,要么是高高在上手握权势的大人物,要么有着一项旁人没有的东西,在那里闪闪发光,惹人瞩目。
否则,苏婉只会把对方视如空气一样,擦肩而过,甚至闻到普通人身上的恶臭时,还会嫌弃地皱个眉毛、捂个嘴、翻个白眼。
她只感觉普通人的身上臭臭的、酸酸的,好似一个月的臭袜子没有洗发酵的味道,直冲口鼻以及大脑。
那个酸臭当真是令人迷糊、反胃、呕吐。
因此,苏婉很嫌弃那些普通人,觉得与对方同处一片空间,都是对自身的折磨,拉低自己的身份。
以她的身份,就应该在高端场所内,与各行各业的大佬们谈笑风生,互相敬酒。
每天都享受着优雅的生活,打着高尔夫,骑着马,去各种地方旅游。
普通人出现在苏婉的身边,只会犹如一团恶臭的空气,让苏婉一天美好的心情都遭到破坏。
当初苏婉就是瞎了眼,才会主动降低身份,去向秦峰搭讪。
现在的苏婉每每回忆起先前的所作所为,就生出一种呕吐的欲望,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她每日与各种行业的精英大佬们交谈,早就看惯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
她往往只需看到一个人第一眼,就知道对方有多少经验,是否厉害,是否值得认识一下。
可她却没想到自己锻炼许久的看人功夫,在秦风的身上第一次失效,被其蒙骗。
以往无论这个人藏得有多深,藏得有多严实,苏婉都会用自己的这双火眼金睛,直透其内心,将其看穿。
用脚踢,只会有被疯狗咬在腿上的风险。
最好的做法是相隔三米之外,弯腰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到这只狗的身上。
远程用石头砸这条疯狗,把疯狗砸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哀嚎求饶。
这样不仅可以让自身免除被疯狗咬到的风险,还可以让这条疯狗感受到人类的不好招惹。
如今,苏婉看待秦风的目光,就像是看到了一只被逼入绝境歇斯底里的疯狗。
她可不会在这种时刻,主动来到疯狗的身边,给予疯狗撕咬的机会。
想教训秦风,折磨秦风,把秦风带给自身的欺辱加倍奉还回去,什么时候都可以,不差这一会。
越在紧要的关头,就越要忍耐,不能着急。
否则稍微走错一步,就会让秦风这只濒临死境的疯狗抓到机会,临死之前带走一个人。
苏婉可可没有这么想,傻乎乎地凑到秦风身边,让秦风死之前还咬自己一口。
她很惜命,惜命无比。
只有那些一无是处、分文不值、命如蝼蚁的普通人才会胡闹地把小命放在危险的处境中,不把自己的命当做一回事。
但凡是有些钱,有些势力的人,都会变得格外珍惜自己的小命,看到任何危险的苗头,都会直接远离,防止苗头扩大,波及到自身。
现实中,那些功成名就的富豪,走到哪都会携带着保镖,为的就是防止某些仇富心理的人眼红自己,对自己造成威胁和伤害。
他们的命可比普通人的命珍贵无比。
若是在普通人的手中受伤,那可是一件损失巨大的事情。
别说是受伤了,就算是这些富豪因为普通人而导致一根手指头受损,掉了一根头发丝,那都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毕竟,一只小蚂蚁的命又怎么能有人类一根手指宝贵?
如果小蚂蚁不自量力咬人类的手指,只会自取灭亡,死路一条,被人类用手指碾成肉泥。
不光是那些富豪出门在外带着保镖,就连那些荧幕上的明星们也会在日常出行中带着保镖,甚至戴着帽子、戴着口罩,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
为的,也是防止那些眼红自己的人,或者一些脑残粉、私生饭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哪怕是一个 18线、不温不火无人问津的小明星,也会在日常出行中戴着帽子和口罩,挡住自己的脸,防止被某些人认出来。
归根结底,还是这些人惜命,比普通人更加地惜命。
苏婉费尽千辛万苦,才在江城名媛圈混出头、站稳脚跟,稳坐头一把交椅的位置。
她更是凭借着自身的容貌以及火爆的身材,成功与知名的高质量男性搭上关系,并且成为对方的女朋友。
当苏婉成为李天的女朋友之后,沾了李天的光,享受李天名下的种种资源带来的好处。
每天一睁眼,苏婉都是从豪华的大床上醒来,走到宽敞的别墅里,坐在法拉利的引擎盖上晒日光浴。
苏婉凭借着自身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如今的豪门生活,可舍不得早早地结束,被一个泥腿子的秦风毁掉。
可以说,苏婉的命比任何人都重要。
虽然本质上人与人之间的命并无高下之分,每个人都是血肉之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受伤会痛,饿了会吃饭,渴了会喝水,免疫力低了就会生病。
但,人们会根据外在条件以及拥有的物质水平,区分出生命的贵贱。
一个小小的秦风,可没有资格与苏婉相比。
再怎么说,苏婉也凭借着李天这棵大树,成功在上流社会中站稳脚,平日里出入的都是各种高端场所,与各种社会名流们认识。
她的命远远比秦风的小命宝贵无数倍。
在苏婉眼中,秦风就是一个装模作样的屌丝。
如果秦风没有那张帅气无比与周围人不在同一个图层中的脸蛋,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屌丝,一个故意用夸张的举动引人瞩目的家伙。
这种屌丝在社会上数不胜数,举眼望去,随便伸手一抓,都能抓出一把。
秦风之所以能够吸引苏婉的视线,让苏婉正眼相看,就是凭着那张脸蛋罢了。
若是秦风没有那张脸,当初的苏婉根本懒得搭理秦风,更不会自降身份,主动过去与秦风搭讪。
苏婉可没空去搭理一个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说句不好听的,普通人连摸苏婉一个手指头的资格都没有,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别想让苏婉与其主动说话。
能够让苏婉愿意主动交谈的人,要么是高高在上手握权势的大人物,要么有着一项旁人没有的东西,在那里闪闪发光,惹人瞩目。
否则,苏婉只会把对方视如空气一样,擦肩而过,甚至闻到普通人身上的恶臭时,还会嫌弃地皱个眉毛、捂个嘴、翻个白眼。
她只感觉普通人的身上臭臭的、酸酸的,好似一个月的臭袜子没有洗发酵的味道,直冲口鼻以及大脑。
那个酸臭当真是令人迷糊、反胃、呕吐。
因此,苏婉很嫌弃那些普通人,觉得与对方同处一片空间,都是对自身的折磨,拉低自己的身份。
以她的身份,就应该在高端场所内,与各行各业的大佬们谈笑风生,互相敬酒。
每天都享受着优雅的生活,打着高尔夫,骑着马,去各种地方旅游。
普通人出现在苏婉的身边,只会犹如一团恶臭的空气,让苏婉一天美好的心情都遭到破坏。
当初苏婉就是瞎了眼,才会主动降低身份,去向秦峰搭讪。
现在的苏婉每每回忆起先前的所作所为,就生出一种呕吐的欲望,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她每日与各种行业的精英大佬们交谈,早就看惯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
她往往只需看到一个人第一眼,就知道对方有多少经验,是否厉害,是否值得认识一下。
可她却没想到自己锻炼许久的看人功夫,在秦风的身上第一次失效,被其蒙骗。
以往无论这个人藏得有多深,藏得有多严实,苏婉都会用自己的这双火眼金睛,直透其内心,将其看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