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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他只想长命百岁! 第224章 被女装大佬害得家破人亡的炮灰(17)

    陆云祈把这些人扔进空间一个特制的小黑屋,然后封了他们的五感,这才拍拍手,把小白狼从空间接了出来。

    “白霁,我们回家了!”

    “嗷呜……”

    正在空间扑蝶的小狼崽子,没有丝毫防备,又换了地方,正呜呜嗷嗷的控诉。

    “好了,下次先提醒你!”

    陆云祈抱着小白狼加快了速度,在山角处又碰到了王大夫。

    不知道是不是心里有事,还是腿软,走得还真慢。

    “王大夫,草药都采齐了?”

    “对呀,都采齐了,你这怀里是……小狗崽子?”

    小白狼被贴了一张符,外人看去就是一只纯正的黄脸白面。

    不然就小白狼这标志性的长相,谁都知道它是条狼。

    “对,也不知道是哪个狗妈妈把小崽子生在了山上,我碰到的时候,这小崽子饿得奄奄一息了,可能狗妈妈出什么事了吧!”

    “是吗……呵呵!”王大夫的嘴角抽搐,什么狗妈妈狗妈妈的,“你这次上山有没有收获,有没有碰到什么特别的事?”

    王大夫试探的问道,虽然知道山很大,不是一条路,但他还是想试探。

    “什么事?没事啊,除了碰到这个小狗,至于收获,我没去看,摘了一些野果在背篓里,抱着小狗就下山了。”

    “给小狗弄果汁喝,耽误了一点时间。”

    “不然我可比您老先下山!”

    陆云祈轻轻的摸了摸小白狼的头,毛光顺滑,越摸越上瘾。

    对了,小白狼还没看是公的还是母的?

    神识扫过,原来是头公狼。

    小白狼只觉得浑身一绷,有什么东西在它身上扫过,顿时把两腿夹得更紧了。

    “是这样啊!”王大夫心里松了口气,也没有非要看陆云祈遮盖得严严实实的背篓,只道:

    “那你快回去吧,我还想去那边的田上,那里也有一些我需要的草药,治咳嗽的!”

    “好勒,王大夫,那您忙,我先回家了!”

    先把几个小本子交上去,把王大夫的情况报上去,由上面去做决定吧。

    王大夫应该认识不少小本子。

    知道不少消息。

    而且也没那么快行动。

    想到王大夫吸进去的那一丝无色无味,甚至毫无感知的粉尘。

    这两天就在家里拉肚子,在床上躺着吧。

    回到家,身上的背篓就被陆云安卸了下来。

    “哟,舍得出来了,留的饭吃了没?”

    “被娘强行拽出来的,哥,你是不知道开窍之后学习上的爽,我根本停不下来。”

    “你的怀里抱的什么,哇,是小狗,我老早就想养一只狗了,你看大队长家的那条大黑狗,不光不消耗家里的粮食,反而还会打猎回来。”

    “生病了,也会自己去找草药,根本就不用操心。”

    “可爹娘非不同意,现在好了,我的愿望实现了。”

    陆云安开心得想蹦哒两下,又克制了下来。

    “是小狗,在山外围捡的,可能是被大狗遗弃了吧!”

    大白狼:“我这是送我儿直入青云,什么遗弃不遗弃,说得真难听!”

    “哥,那爹娘待会回来看到了,会不会把小狗赶走?”

    陆云安接过小白狼,一脸欣喜的抱在怀里抚摸,这毛发可真柔啊。

    小白狼呜呜咽咽的舔了舔陆云安的手,高兴得陆云安笑得更大声了。

    “爹娘不会把小狗赶走,其实娘挺喜欢狗的,娘说她小时候姥姥也养过一条狗,最后那个狗为了救小舅舅,力竭淹死了。”

    “从那以后,娘可能是怕触景生情就不养狗了吧,但娘说的那条狗是条大黑狗,和我这条狗长得不一样。”

    “再说了,都过去多少年了。”

    “你放心,只管养,大胆的养!”

    陆云安点了点头,因为听他娘提起那条大黑狗,神情难看,他以为爹娘不喜。

    原来是这个原因吗?

    “哥,我给这条狗取个名字,叫小黄,等他长大了,再取一个名字叫大黄。”

    陆云安美滋滋看过来:“哥,你说好不好!”

    陆云祈揉了揉陆云安的头,直到把他的头发揉成了鸟窝。

    “好什么好,你一喊大黄,村里要出来好几条。”

    “这个我已经取了名字,叫沈白霁。”

    陆云安想了想,认可的点了点头,的确比小黄大黄好听。

    但是没有他取的名字应景,应实!

    “哥,这名字很有诗意,可为什么姓沈不姓陆,它不该是我陆家的狗吗?”

    陆云祈心里默默的吐槽:什么你陆家的狗,那是我沈云祈沈家的狗,要跟着我走的。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随便姓呗!”

    陆云祈敷衍的挥了挥手,掀开竹篓子,里面有一些野果,还有一些鲜嫩的野菜,这些是他空间里的野菜。

    另外就是那两只鸡和4只兔子。

    “收获不错啊!”岳春花独特的大嗓门响起,紧随其后的是陆老爹,他们仿佛形影不离一样,同进同出。

    “这只野鸡还有兔子,你明天上班正好带过去送给你姐。”

    “其余的,炒一些,多的都腌制起来过年吃。”

    陆云祈、陆云安没有不同意的,他们娘腌制的麻辣兔,不管是蒸着吃,还是炒着吃,味道都非常好。

    “娘,我现在就去!”

    “我骑车快,来回也就两小时多,而且今天天气好,月亮明,路上也不碍事。”

    现在五点多钟,这也是秋收了,下工的点变早了,之前可不这样。

    “行吧……那你现在去,饭我给你留着,别在你姐家吃,听到没?”

    “娘,这可由不得我,婶子那人你也知道,说话凶,但却很热情。”

    “她准要留我吃饭!”

    陆云祈耸耸肩,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岳春花忍不住在他的肩膀上扇了一巴掌。

    “你这孩子,那吃了饭再去,反正回来也是晚上,晚点也无所谓。”

    去县城的这条路非常安全,他们有时赶集,凌晨两点多钟就出发。

    还有大队里在县城和镇上上班的,也是踩着月光回来。

    而且,因为前几年发生的事,武装部经常在这条主路上巡逻,所以不担心安全。

    更别提这小子,看着瘦瘦的像白面书生,力气还是有的。

    而且跑得还特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