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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他只想长命百岁! 第437章 年代:男女主爱情路上的炮灰前夫(25)

    贾孟周最后被调去了北方,那里的环境更恶劣,沈若芬不想去。

    “周哥,我留在家里伺候婆婆,照顾公公,我不想去北方,你知道的,我身体很虚弱,而且我特别怕冷。”

    “可是……唉!媳妇儿,家里并不希望你留下来,而你更该清楚我为什么会被调走。”

    “你做的那些事儿,影响到了我。”

    沈若芬听了贾孟周这番话,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她明明很小心,怎么会有人发现?

    都是那些人该的。

    看到媳妇的反应,比父亲给他的白纸黑字的资料,更让贾孟周心寒。

    还好,没出什么事。

    第一次,贾孟周非常庆幸沈若芬生了这种病,有这样一个越来越破败的身体。

    害人都害不明白,反而让抓住了小辫子。

    不,害明白了,害了他。

    “媳妇儿,以后心思放纯一点,不要想着害这个人,害那个人,你知道的,你害不了。”

    现在他也摸清楚了沈若芬身体的状况,有害人想法,会心痛,赋予行动,会痛不欲生的晕倒。

    往往行动刚刚开始,人就倒了。

    小辫子被抓住了,那些人啥事没有,唉,自己选的,自己选的。

    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默念,贾孟周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沈若芬。

    看着隔壁的韩副团长日子越过越美,他媳妇现在还怀孕了,最近几个月出任务,全都完美完成,功劳不少,听说要往上面挪一挪。

    从韩副团长的媳妇怀孕开始,若芬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也许走了更好。

    至于心底的不甘心,被他深深的压下了。

    一墙之隔的韩云祈家。

    “云祈哥,隔壁好像又吵起来了?”怀了孕的方心怡,浑身上下散发着更加柔和的光芒,隔壁的吵吵闹闹影响不到她,反而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乐趣。

    “贾团长要被调走了,调到北方一个环境非常恶劣的小岛。”

    他们这里还算是好的,想离开部队去买点东西,坐半个多小时的船就能到县城。

    那里……啧啧啧。

    不是真爱吗?不是一重生就找过去吗?现在一切和他贾孟周想的一样,可没有了他这个碍眼的,怎么日子还越过越不如意了呢?

    全概念反噬符,只要心里不起坏心思,不付于行动,作用不大。

    但太适合沈若芬这种人了。

    农村的沈若梅,虽然也会时不时的心绞痛,但没有严重到沈若芬这种情况。

    本来坐在沙发上,靠在韩云祈肩膀上,吃着核桃的方心怡立刻坐直了身。

    哀嚎出声。

    “什么?要被调走,完了完了,我的快乐源泉啊。”

    可能声音太大了,隔壁的吵闹声有一瞬间的停顿,紧接着又吵了起来。

    夫妻两个一直都没谈拢,但最后还是走了,贾家容不下沈若芬。

    ……

    10月怀胎,有韩云祈提供的丹药,方心怡的孕期,过得很不错,来照顾他的西卫红一脸欣慰。

    这次出来的应该不是小魔星了。

    想到女儿怀孕的时候,那是啥都吃不下,除了酸黄瓜,能就着几口粥咽下去。

    可儿媳妇一点孕反反应都没有。

    韩云珊第3胎,生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就是离不了人,不然扯着嗓子嚎。

    天天要人抱着,除了睡觉。

    这坏习惯,西卫红曾经还想着掰过来,但韩星月小朋友,一点都不买账,更加不配合。

    反而哭闹得更厉害。

    老头子心疼不过,接手了韩星月小朋友的一切工作。

    随着时间的增长,已经快三个月的韩星月小朋友,性格初显,霸道异常。

    听到儿媳妇这边快生了,她那是欢欢喜喜的收拾行李,一点不留恋的坐车就过来了。

    反正家里有老头子。

    几个大的,训练的训练,学习的学习,倒是比在农村好多了。

    起码衣服不会经常脏,起码不会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起码不会在泥坑里滚。

    这就非常好了。

    她西卫红的要求真不高。

    “儿媳妇,这是娘给你熬的鸡汤,上面的一层油已经撇去了。”西卫红一脸羡慕的看着儿媳妇。

    生这个孩子比拉屎还快。

    她问过了,儿媳妇说她自己都愣了,都还没听医生的深吸一口气,孩子就咕噜一声出来。

    连医生护士都啧啧称奇,说是个来报恩的好孩子。

    “谢谢娘。”前两天吃的都是清淡的肉粥,红枣粥,现在终于换了食谱。

    轻轻喝了一口,味道很鲜,就是太淡了点,她也知道在月子里不能吃太咸的东西,但就是想吃。

    喝完鸡汤,方心怡看着身边的宝宝,点了点宝宝的额头。

    “唉,娘为你付出太多了,你以后可得听娘的话哦。”

    刚刚进门的韩云祈听见媳妇这话,眉眼尽是笑意。

    “娘,您去吃饭吧,这里我来!”

    阻止了他娘准备换尿片的动作,韩云祈轻轻抱起他心心念念的小棉袄,来到床尾。

    “媳妇儿,你看她这小眉毛,小鼻子,还有这黑黝黝的大眼睛,长大了肯定是个大美人,和媳妇儿一样漂亮。”

    韩云祈边说边手脚利落的换尿布,这么可爱的小宝宝百看不厌,心里欢喜得很。

    “云祈哥,你这天天夸天天夸,她也不知道啊。”

    从女儿出生,韩云祈几乎就是天天夸,连头发丝都夸。

    还好每次夸的时候都带上了她,比如我女儿可真漂亮,这是谁生的啊?原来是我更加漂亮的媳妇。

    “她会知道的。”韩云祈拿出几张纸,纸上都写满了他夸过的内容,然后拿出红印泥。

    让女儿的小脚轻轻蹬了一下,在洁白的纸上留下了一个小脚印。

    “这样,长大了,她就会知道爸爸妈妈是多么的爱她。”

    方心怡被韩云祈这个操作搞得惊愣住了,还能这样?

    就她男人这样每天夸的程度,等女儿长大了,怕是看不完吧。

    甚至都能装订成书了。

    不过既然带上了她,咳咳……“云祈哥,你这个主意可太棒了。”

    韩星微小朋友是在爸妈的爱意里长大的,她清醒明白的认识到,从她出生的那一刻起。

    她就是爸爸妈妈手心里的宝。

    爸爸妈妈很爱她很爱她,她亲自参与了,还按下了小脚印。

    这样的互动,可真好啊。

    就是太外公,爸爸妈妈每次带她回去看他,总是对爸爸妈妈没有好脸色。

    说妈妈不听话,还说让她以后当个听话的乖宝宝。

    她不喜欢太外公,但她喜欢外公外婆,喜欢舅舅舅妈。

    喜欢爷爷奶奶,喜欢姑姑姑父,还有哥哥姐姐们。

    喜欢她的人很多,她喜欢的人也很多,那就不要太外公的喜欢了。

    但每年给的红包还是必须要的。

    “爸爸妈妈,我们以后在京城定居吗?”四岁的微宝,抱着一个比她小一点的大熊,急切的从房间里出来了。

    爸爸妈妈的谈话没有避着她,她知道爸爸要调任去京城,迫不及待的想出来确认。

    韩云祈一把抱起女儿,蹭了蹭女儿的额头,“是呀,微宝,是不是很开心啊!”

    方心怡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轻轻的拍了拍男人的胳膊。

    “好好说话,不要夹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