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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少爷的战争 第418章 蜕变之狩猎

    他不知道,澳大利亚的水鹿,就是从中国引进的。

    水鹿在中国主要分布于西北、西南及台湾的3000-3500海拔地区,体型粗壮,有山牛之称。

    李良华不知道水鹿肉好不好吃,但鹿肉通常肉质细嫩、瘦肉多,整体风味比牛羊肉更强烈,有人觉得像肝脏的味道,有人则觉得介于“腥”和“膻”之间。

    他吃过梅花鹿肉,红烧、烤制、水煮、干煸、煲汤等烹饪方式做出来的,味道都不错。

    如此想来,水鹿肉应该不会差。

    接近到500米距离,李良华把挎斗摩托收起来,和凯瑟琳徒步悄眯摸过去。

    脚一沾地,他们算是领教到了荒漠的危险生态环境!

    巴掌大的蜘蛛就在脚边爬,靴子大的蝎子咔咔横穿前路,手臂长的蜥蜴趴灌木下吐舌头……最恐怖的是一条2米长的太攀蛇,5米开外弹射起飞,直愣愣就扑过来咬人。

    咔!

    太攀蛇隔着一米距离,被空气中一堵无形的墙挡住,然后身体被无形之力拎起来,打个死结远远扔出去。

    “上帝,那是太攀蛇!全世界毒性最大的毒蛇之一!!”

    凯瑟琳后怕的拍拍胸口,脸色有些发白,女孩子就怕这种又长又粗还滑溜溜的东西。

    “没事,放心玩你的,有我在,咸水鳄来了也白搭。”

    “好哒。”

    关于安全这一点,有他在,凯瑟琳一点也不担心。猫着腰,端着枪,借助草丛灌木掩护慢慢接近目标。

    她看到了那十几只水鹿,眼里直发光,大型猎物!在老家,谁能猎到这样的猎物,在镇上那可够吹好几年!

    她也参加过几次狩猎活动,收获最多一次是打到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真正的上档次猎物如狐狸或者狼,毛也没逮到一根。

    当然,她认为主要原因是枪不行,不是她枪法不行。

    老式双筒猎枪,看着唬人,其实还不如夏普斯单打一。

    李良华跟在她后面,一个是保证她的安全,二个就是不影响她的行动。

    有一说一,在打猎这方面,如果不作弊,李良华是不如凯瑟琳的。

    他亲眼看着洋媳妇儿根据风向不断变换路线,绕了好几个弯,竟然在水鹿机警的戒备下摸到了100米距离!

    这个距离,目标又是水鹿这样的大型猎物,对一名猎人来说,简直是把饭喂到了嘴边!

    凯瑟琳很激动,躲在灌木后面,一手握着枪,一手连连下压。

    “亲爱的,蹲下,快蹲下,别暴露。”

    舔舔手指,举在空中让风吹,然后满意的点点头。

    风向很合适,侧吹,风力不大。

    “我打那个鹿王!亲爱的,你选哪个?”

    “嗯……可以打母鹿吗?”

    “一般不要,现在已经进入冬季,那几只母鹿可能都怀孕了,不能打。”

    “好吧,那我打一只小鹿。”

    “那都没长大,还是个孩子!”

    “……行吧,我打那只在水里打滚的公鹿。”

    “非常好,亲爱的,明智的选择。如果第一枪没打中,那只鹿爬起来需要时间,你还可以打第二枪、第三枪!”

    “……”

    “准备!”

    凯瑟琳蹲姿举枪,枪口穿过灌木间隙,对准了那只最高最壮的鹿王。

    李良华躲在他侧后方,没有举枪,帮她警戒四周。

    “开枪!”

    砰!

    李良华看见,那头鹿王被打中肥屁股,疼得跳起来,嗷的一声撒腿就跑!

    哗啦——砰!哗啦——砰……

    有节奏的推杆上膛开枪急促传来,凯瑟琳不断开枪,子弹追着鹿王跑!

    五枪之后,鹿王被击中脖子,砰然倒地。

    李良华此时也举起枪,一枪把那头从水里爬起来的公鹿爆头。

    凯瑟琳一直把温切斯特的弹仓打空才摆手,随后起身向水源地冲,嘴里还“呜噜噜”的喊,像个印第安人。

    凯瑟琳跑到已经咽气的鹿王跟前,转两圈,蹲在鹿王之后,杵着枪冲李良华招手。

    “亲爱的,快帮我和我的猎物拍个照。”

    李良华欣然从命,拿出相机各个角度都拍两张,势必要把凯瑟琳首次猎杀大型猎物时的英姿以最完美形象留念。

    “琳宝,枪法不赖,五枪干掉一只鹿王!不追追看吗?剩下十枪应该有打伤猎物。”

    凯瑟琳脸上闪过一丝尴尬,摆摆手道:“不追了!我后面十枪根本没瞄准打,不能贪心,打到一只就够了。如果公鹿被打死的多,鹿群生存要受影响。”

    看着水潭边倒闭的那只公鹿,她又问:“你打那只用了几枪?”

    李良华伸出一根手指。

    “十枪?很不错了!猎物是活的,不是死靶子,难打很正常。”

    “……琳宝说得对!”

    这洋媳妇儿,还是对真正的力量一无所知。

    也对,西方那些神啦半神的,其实就是强大一些的凡人。

    西方人看惯了那些传说,自然就不了解真正超凡之后近乎无所不能的强大!

    “亲爱的,这两只水鹿直接收起来吗?咱们可不会打理。”

    李良华摇头:“不用,一会儿就好。”

    说完,他抬抬手,两只鹿就倒悬在空中,两个搪瓷盆出现在它们身下。

    嚓的一声轻响,它们的脖子被无形刀刃划开,滚烫鲜血潺潺流出,注入搪瓷盆。

    血放干,搪瓷盆消失,两只水鹿被移到水潭边开膛破肚,剥皮剔骨。

    凯瑟莉看得目瞪口呆,这……真神还干屠夫的活儿?!

    这样手不沾血的处理猎物,用的什么力量?太不科学了吧!

    她这时才有点意识到,自己这个便宜丈夫好像和自己认知的那些神不一样,会的技能有点多!

    李良华这是第一次用神念领域干这活,手艺有点粗糙,皮废了,内脏破了,场面搞得挺血腥。

    干脆把大部分部位抛弃,只要了鹿角、里脊肉、肋排、大腿肉和脖子肉。

    他这样挑剔,一只鹿出肉不到50斤。

    取出两个藤筐,把肉装好收进行军囊,完事儿!

    “干得漂亮,亲爱的。这下没有后顾之忧,我们继续!狗狗狗!”

    李良华放出挎斗摩托,再次漫无目的的在荒野里狂飙。

    倒是可以用飞的,但凯瑟琳说那样就失去了狩猎的乐趣。

    其实最好是骑马,那感觉才对味,可惜现在没那条件,挎斗摩托勉强平替。

    他俩就这样一路打过去,有时候悄咪咪摸过去来一家伙,有时候大张旗鼓追亡逐北,猎物没打多少,玩得很开心。

    途中远远的遇见过一群野狗,凯瑟琳兴奋得不行,让李良华直接开足马力冲,她在挎斗里砰砰砰打枪。

    一口气打了三轮,一只野狗没留下!

    可能擦破了点人家的油皮,因为听到有野狗惨叫,但看它依然健步如飞的样子,明显伤害不大。

    凯瑟琳也不气馁,因为她又有了新的目标:一群野猪!

    六大八小一大家子,而且当家的很勇敢,看见有怪物过来,一点没犹豫,扭头就冲过来!

    砰……砰……砰……

    凯瑟琳一枪接一枪,直到把弹仓打空。

    大野猪有中弹,但都不是要害,相反让它更为愤怒,红着眼嗷嗷来回冲撞。

    温切斯特1894威力大,说是能把野猪一枪撂倒,但也要打中要害才行。

    李良华操控着挎斗摩托来回溜它,让它快速失血。

    凯瑟琳大呼小叫的不断射击,也不管要害不要害,打中就行。

    大野猪老惨了,跟受刑一样,浑身鲜血淋漓,叫声从高亢到沙哑再到哼唧,最后无声倒地。

    它不是被打死的,是被累死的!

    凯瑟琳可不管那么多,跳下车过去补枪,然后蹲旁边让李良华拍照。

    这就是她的战利品,有照片为证!

    “这……还能要吗?起码得有三十发子弹在它肉里。”

    凯瑟琳很嫌弃,大野猪样子又惨又丑,她一点胃口都没有。

    李良华觉得不能太浪费:“取一点吧,一点不拿不白打了吗!”

    “取哪儿?耳朵吗?”

    “要那玩意干嘛?取精华。”

    李良华也不玩屠宰艺术了,直接从它背上开口子,拉开,把两条里脊取走完事。

    看看天色,李良华收起挎斗摩托,伸手揽住凯瑟琳的腰。

    “中午找个地方野餐怎么样?”

    “好呀!吃烧烤,我要享受我的战利品!”

    …………

    广袤无垠的荒野上,一座巨大的红色岩石山拔地而起,巍峨又神秘。

    乌鲁鲁巨石,世界最大的单体岩石,当地阿南古人的图腾。

    这个时候这里还没有国家公园,也没有世界自然遗产,膜拜它的是原住民,欣赏它的是白人探险家。

    游客?很少。

    李良华和凯瑟琳就在巨石顶部搞野餐,先把帐篷搭起,再把桌椅烤架摆好,取出菜品调料,开整。

    凯瑟琳也很喜欢玩烧烤,串肉刷酱烤制都抢着来。

    一边烤,一边吃,一边喝着啤酒,一边随意聊天,感觉轻松又自在。

    首先烤的就是大野猪里脊肉,能吃,有点柴,没什么味。

    水鹿肉好得多,口感细腻,肉香馥郁。

    最好吃的还得是简阳羊肉和黄牛肉,配上生菜叶和啤酒,味道绝了。

    凯瑟琳吃得很过瘾,饭后瘫椅子上不想动弹。

    李良华看得眼皮子跳,看来得早点安排她吃丹药,固定她的颜值巅峰,千万别放纵成洋大妈,那可就毁了!

    休息够了,两人转了转大石头,拍了几张照片。

    对这块巨石,凯瑟琳无感,因为她觉得不漂亮。什么世界第一,日照金山,只要颜值不达标,她就不觉得有啥了不起。

    那就没什么可说的,直接回程吧。

    途中凯瑟琳没再作妖,顺顺当当的回到了兰芳。

    她不作妖是因为紧张,因为要见公婆了!

    除了公婆,还有李良华的姐姐妹妹,另外两位夫人和10个小老婆!

    天呐!上帝啊!

    凯瑟琳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成为这样一个人!

    感觉要崩溃!

    但要她现在放弃那也不可能!

    当前天翱翔在天空的时候,她就知道回不去了!

    成为李良华的女人,哪怕是之一,也要比当王后,做第一夫人都要来得尊贵!

    主要是那种比任何人都要强大的感觉,让她沉迷。

    海伦娜先行回到兰芳,已经把凯瑟琳的住所布置好,也把两人的事汇报给了李父李母。

    李父李母那个无语,虽说巴不得儿子多找老婆多生小孩。

    可现在只见往回划拉美女,小孩一点动静没有,这就很不合理。

    这么多屋里人了,怎么搞的你说!

    在后院落地,带着凯瑟琳直奔父母住的那栋洋楼。

    李安邦和徐慧贞接到仆妇禀告,连忙迎出来,正好在客厅相遇。

    “爹,娘,我回来了。”

    李安邦脚步放慢,端起架子,背着手微微点头。

    “我儿得胜归来,吾心甚慰。”

    “毛病!”

    徐慧贞一点面子不给,推开他他拉着李良华上下打量,没见着有磕碰才放下心来。这才有时间细看儿子带回来的洋婆子,然后就是大大惊喜!

    李家老夫人是颜控,最喜欢漂亮人儿。

    洋婆子她见过不少,一个个跟鬼似的,毫无美感!

    但儿子带回来的这个……漂亮得不像话!

    那头发跟黄金似的,那眼睛跟宝石似的,那皮肤跟牛奶似的……哎哟喂,这小子哪儿找到这般人儿?!不愧是我儿子!

    “爹,娘,这是儿子找的新媳妇儿,叫凯瑟琳,美国人,之前是一名记者。凯瑟琳,来,见过我父亲和母亲。”

    凯瑟琳按照李良华教的方式,噗通就跪倒在地,叩首。

    “儿媳凯瑟琳-李-泰勒-斯威夫特,拜见父亲母亲,祝您二老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哎哟!”

    李安邦吓一跳,连声道:“快起快起,意思到了就行,别跪别跪。”

    徐慧贞直接上手把凯瑟琳拉起来,哭笑不得的拍拍她裙子上的灰。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实诚?膝盖疼不疼?”

    “不疼。”

    凯瑟琳摇摇头,果然,她男人就是聪明,略施小计就让公公婆婆态度大好。

    没办法,她年龄大李良华5岁,李父李母心里没疙瘩才怪。

    别说,李良华父母确实对他找个大5岁洋婆子有意见,不过在见到真人那一刻已经消散大半,再让她这么一跪,一股憨直少女感扑面而来,仅有的不快为散了个净。

    “是不是这小子捉弄你?别怕,回头我收拾他。家里都准备好了,晚上就给你们把流程走完,婧婧和雯雯有的,你也有!之后联系一下你的家人,让你男人去接过来,大家见见面。”

    “好的,母亲。谢谢父亲母亲!”

    “谢啥,都是一家人。”

    徐慧贞拍拍凯瑟琳的手,心里越发满意,这小手挺嫩啊,也没有异味,还挺香!儿子行啊,审美一点问题没有!

    “行了,回去吧,这边准备好了再通知你们。”

    “好的,那我们先回去。”

    李良华拉着凯瑟琳往外走,到了门口回头问:“爹,娘,大姐是不是到了?”

    徐慧贞笑了:“这时候才问,你大姐真是白心疼你了。昨儿到的,今儿一整天在外面跑,说是要找地方建房,要在这边安家。”

    “跟大姐说一声兰芳是临时驻地,没必要在这里建房。都城地点定下来了,营建时会给每个姐姐妹妹留一栋自住。”

    “真的?儿子好样的,我替她们谢谢你。”

    李良华不以为意的摆摆手,继续往外走。

    李安邦追两步问:“具体在哪!”

    李良华头也不回:“保密!”

    “嘿!这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