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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学密神:我成了团宠万人迷 第147章 密神S3·失联玩家1

    大巴从长沙驶出的时候,天色灰蒙蒙的,云层压得很低,像是要下雨又一直没下下来。六月的风从车窗缝隙里灌进来,带着潮湿的泥土气息,和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闷热。路边的行道树被风吹得往一边倒,叶子翻过来露出灰白色的背面,像一群在风中挣扎的手掌。

    七个人坐得很分散。

    火树坐在最前排靠窗,手里拿着笔记本,正在翻看前一期的解题笔记,笔尖在纸面上沙沙地响。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短袖,领口整整齐齐的,眼镜片在车窗透进来的光里泛着白。旁边放着一瓶水,瓶盖已经拧开了,但他一口都没喝——火树认真看笔记的时候,水是顾不上喝的。

    蒲熠星坐在火树后面一排,靠窗,手里端着一杯冰美式,杯壁上凝着一层细密的水珠。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薄外套,帽子没有戴,头发被空调风吹得微微晃动。他靠在椅背上,眼睛半闭着,不知道是在闭目养神还是在想事情。冰美式的杯壁上水珠往下滑的时候,他的手指在杯沿上动了一下——没有睡着,只是在省电模式。

    JY靠窗,帽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耳机塞着。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薄款的冲锋衣,拉链只拉到一半。看起来像在睡觉,但每隔一会儿他会睁开眼睛看一眼窗外,确认还在路上,然后又闭上了。

    齐思钧坐在中段,旁边是空着的。他正低头看手机,屏幕上是节目组发来的定位地址,他在用地图软件看周边有什么餐厅——这是他的习惯,每次录影之前先把吃饭的地方看好,录完直接带人去,不用现找。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衫,袖口卷到小臂,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小臂和一块很简约的腕表。衬衫的领口整整齐齐的,衣角塞进裤腰里,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从某个杂志的穿搭栏目里直接走出来的。

    郭文韬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短袖t恤,领口不大不小,刚好露出一截锁骨。手里拿着一瓶水,瓶盖拧开了但没有喝。他靠着座椅,头微微偏向窗户的方向,目光落在窗外不断后退的田野上。他在看,但不是在看什么具体的东西,就是目光落在那里。

    石凯坐在郭文韬旁边,正低着头翻手机相册,翻到一张之前在合宿小屋拍的合照,看了几秒,锁屏了。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领口大得快要露出锁骨,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像还没从上一期的录制里缓过来。他靠在座椅上打了个哈欠,眼眶里蓄着一点困出来的水光。

    林沐瑶坐在大巴中段靠窗,和齐思钧隔了一个过道。她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面料是那种带一点肌理感的棉麻混纺,领口有一颗扣子没系,露出一小截锁骨。头发低低地扎在脑后,几缕碎发贴着耳侧,被空调风吹得微微晃动。保温杯放在杯架上,盖子拧开了,白气从杯口冒出来,在空调风里变成一缕几乎看不见的白雾,飘了一下就散了。

    她今天没有带腰靠——出门的时候忘在酒店了,上了车才想起来。齐思钧从前排转过头,看了一眼她的座位——没有腰靠。他没有说“你怎么没带”,目光在她椅背和座位之间的空隙上停了一下,然后转回去了。他转回去之后打开手机备忘录,在“回程要带”的列表里加了一行字——“腰靠”。然后锁屏。

    她不知道。她正在看窗外,高速公路两旁的树在晨光里一片一片地向后退。

    天音在这时候响了起来,没有感情起伏,像在念一份简报——“密逃大神版第七期。大神团相约前往好友陶仔家中,准备一起去玩密室逃脱。然而,当他们到达时,却发现陶仔已经失联多日。”

    蒲熠星把冰美式放在杯架上,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到和陶仔的聊天记录。他念了几条最近的消息,念的时候语气和他在密室里念线索的时候一模一样——平稳、清晰、没有多余的感情色彩,但比平时低了两度。陶仔发来的消息,每一条都以游戏链接或一个表情包结尾。

    “周末来我家,我定了密室。”蒲熠星念出陶仔发的最后一条消息,日期显示是一周前。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发的消息没有人回,打的电话无人接听。电话拨出去的时候能打通,嘟——嘟——嘟——每一声都完整地响完,然后转入语音信箱。不是关机,不是不在服务区,是能接通但没有人接。

    “失联,”蒲熠星锁了屏,把手机放回口袋里,“不是关机,是无人接听。”

    火树从前排转过头来,推了推眼镜。推眼镜的动作比平时慢了一些——不是犹豫,是在用这个动作给自己时间把信息消化完。“手机带在身边,但不接电话。说明人还在,但不想接,或者不能接。”

    石凯插了一句:“有没有可能他手机丢了?”

    火树看了他一眼,语气和他平时一样平,但内容不太平。“手机会丢,人不会也丢了吧。”

    JY摘下一只耳机,慢悠悠地接了一句:“也有可能人和手机一起丢了。”

    车厢里安静了一下。齐思钧没有参与这段对话,他低头看着手机屏幕上的定位地址,把那个地址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但他看了林沐瑶一眼——很短,确认她还在听。

    她确实在听。她把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来,打开备忘录,在上面打了“陶仔”两个字,然后锁屏,把手机收回去。她不知道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但她在新闻采访里学会了一件事——在不知道答案之前,先把问题记下来。

    大巴驶下高速,拐进一条窄窄的巷子。巷子两侧是老旧的居民楼,外墙刷着米黄色的涂料,有些地方已经剥落了,露出底下灰白色的水泥。楼下的铁门虚掩着,门上的漆皮卷曲着,像被晒干的橘子皮。楼道里的灯是声控的,没有声音的时候一片漆黑。空气里有居民楼特有的味道——洗衣液、油烟、老旧的灰尘,混在一起,闻起来像每一个普通人的家。

    齐思钧走在最前面,推开了虚掩的铁门。七个人鱼贯而入。楼道很窄,只容两人并排。声控灯在他们经过的时候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在身后一盏一盏地灭掉。亮和灭之间有一个短暂的时间差,你走过去的时候灯在身后灭了,会让人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后面跟着你。

    石凯走在中间,被身后灭掉的那盏灯吓了一跳,回头看了一眼。没人,没有东西,只有灭掉的灯和重新陷入黑暗的楼梯转角。他转回去了,但没有再走在最后面,不动声色地快了两步,挤到了齐思钧身后。

    林沐瑶走在石凯后面。她注意到了他加速的那两步,嘴角弯了一下,弧度很小,小到如果不是一直在看她的脸根本不会注意到。但她没有笑出声,只是在心里记了一下——石凯怕黑,但他怕的不是黑,是黑的时候身后没有声音。她的保温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齐思钧从杯架上拿走了,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拿的,但她现在两手空空走在楼梯上,手指自然地垂在身侧。

    陶仔的家在四楼。门是深色的防盗门,深灰色的漆面在楼道白炽灯的照射下泛着冷光,门把手上有一层薄薄的灰。不是很久没人碰过的那种厚积灰,是最近几天没有人碰过的那种——像有人出门之后就没有回来,灰尘才开始慢慢落上去,还只是薄薄的一层,用手指一蹭就会蹭掉。

    齐思钧伸手敲了敲门。三下。没有人应。又敲了三下,比刚才重了一些。还是没有。

    火树蹲下来看了看门锁的结构,推了推眼镜说了一句:“锁没有被撬过的痕迹。”

    蒲熠星站在门边,抬头看了看门框的上沿,伸手摸了一下。手指触到了一个冰凉的东西——一把钥匙。用胶带粘在门框上方的凹槽里,外面裹着一层薄薄的灰。胶带已经有些松了,边缘翘起来,像贴了很久。陶仔之前告诉过他们,备用钥匙放在这里。他说过“你们随时来,我随时在”,说这话的时候他在群里发了一个咧嘴笑的表情包。那是他最后一次在群里说话。

    蒲熠星把胶带撕下来,钥匙落在掌心里,冰凉的。

    门开了。

    玄关的景象让所有人都安静了一瞬。

    鞋柜上胡乱堆着几双运动鞋,鞋面上落了一层细细的灰。鞋柜旁边倒着一个小垃圾桶,桶口露出外卖盒子的白色一角。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像是很久没有开窗通风了,混着泡面和电子产品散热的气息,闷闷的、潮潮的,带着一点甜腻的零食味和一丝微酸的汗味。

    客厅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那种遮光布材质的窗帘,密不透光,一丝光都不放进来。客厅里唯一的亮光来自茶几上那台手机——屏幕亮着,停留在某个游戏的界面上,背景音乐循环播放着一段轻快的旋律,在空旷的房间里显得格外诡异。那旋律本来是欢快的,但在这个窗帘紧闭、杂物堆积、空气浑浊的房间里,欢快变成了另一种东西——像一个人在笑,但笑了太久了,嘴角的弧度已经僵住了。

    JY站在客厅中央,环顾了一圈。他平时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会找地方靠着——墙、柱子、桌子,只要有个地方能靠就不会空着站。但今天他站在客厅正中央,没有靠任何东西,两手垂在身侧。“这孩子一个人住?这环境,三天不出门都行。”他的声音不大,但尾音没有上扬,说明他这句话不是在开玩笑,是在陈述一个他看到的事实。

    石凯蹲下来看了看茶几上的外卖盒子。盒子上贴着打印的小票,日期显示是一周前的。小票上印着店铺的名字、下单时间、菜品列表——“鱼香肉丝饭、可乐一瓶。”他翻了翻下面几个盒子,日期也是同一周的,但越往下日期越近,最下面那个是一天前的。“最后一份外卖是一周前。之后就没再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