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带我穿万界 七零:路人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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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天光大亮。
赢楹睁开眼,窗外灰蒙蒙的,冷风从窗缝里钻进来,吹得窗户玻璃哗啦啦响。
看着是要下雪的节奏。
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八点多快九点了。
她摸了摸身上盖的被子,软乎乎的,比原主那床硬邦邦的破棉絮舒服太多了。
昨晚没睡空间,睡的热乎炕,别说,感觉还行。
她起身穿上从空间里拿的保暖内衣,在穿上原主的二棉衣,照了照镜子。
镜子里的姑娘瘦瘦小小,脸白得没什么血色,眼睛倒是很亮。
二棉衣不算厚,但这会儿刚入冬,不算冷,年轻人火力壮,零下几度也扛得住。
年龄大点的和身体不好的,这会儿已经穿大棉衣了。
她没在空间里吃饭,怕不开火烟囱不冒烟,别人觉得奇怪。
于是从墙角抱起一捆柴火,塞进灶坑里点着,随便煮了个鸡蛋,从空间里拿出了一份现成的饭菜吃了。
刚推开门,冷风扑面而来,她打了个哆嗦。
隔壁小院门一声开了,秦昭然从里面走出来。
两个人四目相对,都没说话,只是互相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原主平时和他也是这样,不冷不热,点头之交。
秦昭然今年十九,比原主还小一岁。小伙子长得板正,浓眉大眼,一身正气。
他家里孩子多,有的参军有的工作,就他刚高中毕业,赶上他爷爷在军区被人陷害举报,连累了全家,他和堂弟秦昭旭一起下乡避难。
他本来也想当兵的,要不是家里出了事,这会儿应该在部队里了。
秦昭旭从后面追上来,见秦昭然又盯着人家女知青的背影看,拿胳膊肘捅了捅他。
哥,你喜欢人家就去追啊,天天偷看算什么事啊?
看后背还能看出来花啊?
秦昭然收回目光,帅气的脸庞上闪过一丝落寞:咱家如今什么情况还不确定,人家好好的姑娘,要是被咱们连累了怎么办?以后……
他顿了顿,没再说下去。
秦湘盈的情况他大概知道,人家姑娘现在好不容易过上好一点的日子,如果被他连累的连知青都不能做,去和他进农场怎么办?
等以后能回去了,再跟那人表明心意吧。
如果……那个时候秦湘盈还是单身的话……
秦昭旭叹了一口气跟在秦昭然身后说道:“咱家现在虽然情况不明,但是咱爷爷地位那么高,轻易不会被拉下马的。更何况咱家现在也没什么大事发生啊,除了咱俩来下乡以外,也没有人被抓走,你有什么好担心的?要真有什么大情况的话,咱们也消停不了啊,咱们下乡也有快一年了,爷爷来信不也说了吗?没什么大事儿,兴许一两年咱俩就能回去了呢,你俩先偷偷摸摸谈着呗,别让别人知道。要是你现在不表明心意,万一那姑娘被别人追求了,你怎么办?”
秦昭旭是个碎嘴子,可也是真心实意地为自己家堂哥好秦昭然听进去了,可他还是犹豫,想在在等一等。
没想到这一等,姑娘回家了,差点吓死他,当然,这是后话。
已经走远的赢楹根本不知道这些。
要是知道,大概会替原主惋惜一下——这么好的优质男,本来应该是她未来的丈夫,他们本可以幸福一生的。
可原主被人害死了。
赢楹向来雷厉风行,有什么事不喜欢拖着。
用了原主的身体,首要的就是替原主报仇。
那个害死原主的男人,必须下去陪她。
原主和那人并不认识,只是在黑市里大家都倒腾东西。
原主嘴甜会推销,东西卖得快;那人嘴笨脾气臭,说话硬邦邦的。
比如说,有人买他的东西,他出价,别人让他再便宜点儿,说别人的摊位价格比他的低。
他会硬邦邦地怼回去,说:“那你去别人那买呀。”就这么说话,谁不气个倒仰啊。
甚至还有人为了故意压价,说他的东西不好,让他降价,他就直接不卖人家,把人赶走。
不管是现在的黑市还是以后的市场也好,其实大概的销售模式都是差不多的。你想卖高价,人家想低价买,肯定会你来我往的。
但是他不行啊,他不想跟你你来我往,他就想这个价卖,你买就买,不买拉倒。看似很痛快,其实很多人都接受不了。
就他这个性格,其实是不适合在这里卖东。
时间长了,和原主一对比,自然没人买他的东西。
你说你不会卖,你学啊。
原主就在他不远处卖东西,你还不会学吗?你就听着呗,多听听,还能学不会吗?
一天学不会,十天;十天学不会,一年。
挺大个男人,光知道嫉妒有什么用?
还白白害了原主一条人命。
原主这二十年过得多么不容易。
眼看着距离她想过的生活不远了——她盘算过,买个不起眼的小院大约一千多,买个工作一千多,三千块足够了。
兜里那五百是流动资金,炕席底下还藏了些零钱,存折里已经存了一千五。
再努力一个冬天,来年开春就能买工作、买小院,搬出去单过。
就这么被人毁了。
赢楹越想越气,脚步都快了起来。
黑市还是老地方,昨天被阁韦会追得鸡飞狗跳,今天照样开门。
这种事太常见了,黑市老大都习惯了。
进黑市得交钱,卖家一毛,买家五分。赢楹今天什么都没带,就当买家交了五分钱进去。
进去之前,她给自己做了点伪装——脸上蒙了块黑布,走路姿势也刻意改了改,看起来就像个普通的男知青。
很快,她在原主常卖东西的摊位不远处,看见了那个人。
人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原本应该是藏青色,现在看着跟黑色差不多。
一脸胡子拉碴的,胡子太多了,都不需要拿块布挡脸了。
他看起来心情不错,不像原主平时看见的那种阴沉模样——大概觉得原主再也不会来跟他抢生意了。
赢楹只看了一眼,就没再看。
她在一个摊位上买了一只干巴瘦的活鸡,拎在手里,一边往外走,一边用精神力锁定了那个大胡子男人。
男人正蹲在地上跟人讨价还价,想不耐烦的把磨磨唧唧讲价的人赶走呢,他忽然站起身来,像被什么牵引着似的,迷迷糊糊地往城外走。
赢楹跟在他后面,隔着一段距离。
赢楹睁开眼,窗外灰蒙蒙的,冷风从窗缝里钻进来,吹得窗户玻璃哗啦啦响。
看着是要下雪的节奏。
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八点多快九点了。
她摸了摸身上盖的被子,软乎乎的,比原主那床硬邦邦的破棉絮舒服太多了。
昨晚没睡空间,睡的热乎炕,别说,感觉还行。
她起身穿上从空间里拿的保暖内衣,在穿上原主的二棉衣,照了照镜子。
镜子里的姑娘瘦瘦小小,脸白得没什么血色,眼睛倒是很亮。
二棉衣不算厚,但这会儿刚入冬,不算冷,年轻人火力壮,零下几度也扛得住。
年龄大点的和身体不好的,这会儿已经穿大棉衣了。
她没在空间里吃饭,怕不开火烟囱不冒烟,别人觉得奇怪。
于是从墙角抱起一捆柴火,塞进灶坑里点着,随便煮了个鸡蛋,从空间里拿出了一份现成的饭菜吃了。
刚推开门,冷风扑面而来,她打了个哆嗦。
隔壁小院门一声开了,秦昭然从里面走出来。
两个人四目相对,都没说话,只是互相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原主平时和他也是这样,不冷不热,点头之交。
秦昭然今年十九,比原主还小一岁。小伙子长得板正,浓眉大眼,一身正气。
他家里孩子多,有的参军有的工作,就他刚高中毕业,赶上他爷爷在军区被人陷害举报,连累了全家,他和堂弟秦昭旭一起下乡避难。
他本来也想当兵的,要不是家里出了事,这会儿应该在部队里了。
秦昭旭从后面追上来,见秦昭然又盯着人家女知青的背影看,拿胳膊肘捅了捅他。
哥,你喜欢人家就去追啊,天天偷看算什么事啊?
看后背还能看出来花啊?
秦昭然收回目光,帅气的脸庞上闪过一丝落寞:咱家如今什么情况还不确定,人家好好的姑娘,要是被咱们连累了怎么办?以后……
他顿了顿,没再说下去。
秦湘盈的情况他大概知道,人家姑娘现在好不容易过上好一点的日子,如果被他连累的连知青都不能做,去和他进农场怎么办?
等以后能回去了,再跟那人表明心意吧。
如果……那个时候秦湘盈还是单身的话……
秦昭旭叹了一口气跟在秦昭然身后说道:“咱家现在虽然情况不明,但是咱爷爷地位那么高,轻易不会被拉下马的。更何况咱家现在也没什么大事发生啊,除了咱俩来下乡以外,也没有人被抓走,你有什么好担心的?要真有什么大情况的话,咱们也消停不了啊,咱们下乡也有快一年了,爷爷来信不也说了吗?没什么大事儿,兴许一两年咱俩就能回去了呢,你俩先偷偷摸摸谈着呗,别让别人知道。要是你现在不表明心意,万一那姑娘被别人追求了,你怎么办?”
秦昭旭是个碎嘴子,可也是真心实意地为自己家堂哥好秦昭然听进去了,可他还是犹豫,想在在等一等。
没想到这一等,姑娘回家了,差点吓死他,当然,这是后话。
已经走远的赢楹根本不知道这些。
要是知道,大概会替原主惋惜一下——这么好的优质男,本来应该是她未来的丈夫,他们本可以幸福一生的。
可原主被人害死了。
赢楹向来雷厉风行,有什么事不喜欢拖着。
用了原主的身体,首要的就是替原主报仇。
那个害死原主的男人,必须下去陪她。
原主和那人并不认识,只是在黑市里大家都倒腾东西。
原主嘴甜会推销,东西卖得快;那人嘴笨脾气臭,说话硬邦邦的。
比如说,有人买他的东西,他出价,别人让他再便宜点儿,说别人的摊位价格比他的低。
他会硬邦邦地怼回去,说:“那你去别人那买呀。”就这么说话,谁不气个倒仰啊。
甚至还有人为了故意压价,说他的东西不好,让他降价,他就直接不卖人家,把人赶走。
不管是现在的黑市还是以后的市场也好,其实大概的销售模式都是差不多的。你想卖高价,人家想低价买,肯定会你来我往的。
但是他不行啊,他不想跟你你来我往,他就想这个价卖,你买就买,不买拉倒。看似很痛快,其实很多人都接受不了。
就他这个性格,其实是不适合在这里卖东。
时间长了,和原主一对比,自然没人买他的东西。
你说你不会卖,你学啊。
原主就在他不远处卖东西,你还不会学吗?你就听着呗,多听听,还能学不会吗?
一天学不会,十天;十天学不会,一年。
挺大个男人,光知道嫉妒有什么用?
还白白害了原主一条人命。
原主这二十年过得多么不容易。
眼看着距离她想过的生活不远了——她盘算过,买个不起眼的小院大约一千多,买个工作一千多,三千块足够了。
兜里那五百是流动资金,炕席底下还藏了些零钱,存折里已经存了一千五。
再努力一个冬天,来年开春就能买工作、买小院,搬出去单过。
就这么被人毁了。
赢楹越想越气,脚步都快了起来。
黑市还是老地方,昨天被阁韦会追得鸡飞狗跳,今天照样开门。
这种事太常见了,黑市老大都习惯了。
进黑市得交钱,卖家一毛,买家五分。赢楹今天什么都没带,就当买家交了五分钱进去。
进去之前,她给自己做了点伪装——脸上蒙了块黑布,走路姿势也刻意改了改,看起来就像个普通的男知青。
很快,她在原主常卖东西的摊位不远处,看见了那个人。
人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原本应该是藏青色,现在看着跟黑色差不多。
一脸胡子拉碴的,胡子太多了,都不需要拿块布挡脸了。
他看起来心情不错,不像原主平时看见的那种阴沉模样——大概觉得原主再也不会来跟他抢生意了。
赢楹只看了一眼,就没再看。
她在一个摊位上买了一只干巴瘦的活鸡,拎在手里,一边往外走,一边用精神力锁定了那个大胡子男人。
男人正蹲在地上跟人讨价还价,想不耐烦的把磨磨唧唧讲价的人赶走呢,他忽然站起身来,像被什么牵引着似的,迷迷糊糊地往城外走。
赢楹跟在他后面,隔着一段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