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带我穿万界 怎么能是狗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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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神识在空间里怒吼:“溯!!!光!!!”
如果不是这些浅棕色的绒毛挡着,大概能看见她气到红温的脸,连耳尖都冒着热气。
溯光吓得一个激灵,差点直接钻进土里。他抱着小喜,缩在墙角,讷讷开口:“那个……主人,你听我,狡辩——不,是解释。”
赢楹咬牙切齿,声音从神识里传出来,带着刺骨的寒意:“我、看、你、能、不、能、解、释、出、来、花。”
溯光又抖了,讨好地挤出笑容,脸上的肉都挤在了一起,活像个发酵过度的面团:“嘿嘿嘿,我美丽、温柔、善良、大方、体贴、可爱、聪明的主人,是这样的——您穿越过去的那一刻,刚好赶上原主重生了,所以……”
“所以,你就把我的灵魂塞进了一条狗的身体里?嗯?”
赢楹的声音冷得能结冰,神识化作实质的利刃,在空间里划出一道道痕迹,把地皮都刮下来一层。
“嘻嘻嘻,主~聪慧。不过……不是我弄的,应该是距离许令萦最近的生物、刚断气的,只有这只狗。”溯光越说声音越小,到最后几乎消音,抱着小喜的手都在抖。
赢楹:“……”
去他爹的主聪慧。
她沉默了片刻,强压下想把溯光揪出来打一顿的冲动,用神识扫了一眼周围。
这是一座偏僻的宫殿后院,院子里种着几棵老槐树,枝叶繁茂,地上长满了杂草,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
墙角堆着几块碎砖,窗棂破了好几个洞,风一吹就呜呜作响。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这是一只土狗,体型中等,毛色浅棕,看起来普普通通,丢进狗堆里都找不着的那种。
她抬起爪子看了看,粉嫩的肉垫,尖锐的指甲,尾巴还不受控制地摇了两下。
赢楹:“……”
就……就日了个狗啊!
她深吸一口气,开始查看这只狗的记忆。
这只狗名叫乐欢,是宫里十一皇子养的宠物狗。
十一皇子生母地位低,只是个小贵人,十一皇子在宫里没什么依靠,性子也内向,并不讨皇上喜欢,平日里就喜欢和这只狗说话。
乐欢通人性,十一皇子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主仆俩就好像相依为命一般。
可去年夏天,和十一皇子同岁,却因为母妃地位高,吃得好,长的健壮,比他高半个头的十二皇子在荷花池边发生争执,被十二皇子一把推下荷花池,活活淹死了。
十一皇子死后,乐欢就成了没有人喂养的野狗。
毕竟是皇子养过的,奴才们根本不敢接手,怕沾上晦气。
乐欢只能在这个后院里晃悠,吃些残羹剩饭,偶尔被路过的太监宫女踢两脚,日子过得凄凄惨惨。
而乐欢之所以会死在今天,还要从淑妃说起。
淑妃是十二皇子的生母,平日里就爱争风吃醋,见不得别人比她好。
她听说皇贵妃许令萦要生产了,便带着十二皇子过来,美其名曰“探望”,实则是想看看自己的算计能不能得逞,让许令萦一尸两命。
十二皇子今年才六岁,正是淘气的时候,自然不能安分地在母亲身边老老实实待着。
他也没走太远,就带着随行的小太监和奶娘,在皇贵妃的宫殿附近转悠。
转着转着,就看见了从冷宫方向出来觅食的乐欢。
十二皇子一眼就认出来,这只狗是他最讨厌的人——十一皇子的狗。
“是那只野狗!”十二皇子眼睛一亮,指着乐欢大喊,“给我抓住它!打死它!”
小太监和奶娘不敢违抗,只能硬着头皮去追。
乐欢吓得掉头就跑,可它毕竟饿了太久,跑起来有气无力的,没跑多远就被追上了。
小太监捡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在乐欢的头上,乐欢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十二皇子嫌晦气,让人把乐欢的尸体扔到冷宫后面的草丛里,拍拍手走了。
而那坨热气腾腾的粑粑,是乐欢在宫里认识的一只野狗朋友拉的。
那只野狗闻着乐欢的气味找来,看见了乐欢的尸体,急得团团转,用鼻子拱了拱,又用爪子扒拉了两下,可乐欢已经没了气息。
它没办法救,只能围着尸体转了几圈,最后实在憋不住了,拉了坨粑粑,转身走了。
它还以为乐欢找到什么好吃的了,能跟着混一顿,结果一顿没混上,还搭进去一坨。
要是让赢楹找到那只狗,非得抓住它打屁股不可。
“那你带我走,去其他世界吧。”赢楹说道,语气里满是不耐烦,尾巴烦躁地甩来甩去。
溯光笑得更讨好了,脸上的褶子都快笑出来了,像一朵盛开的菊花:“嘿嘿嘿,主人,您用了这条名叫乐欢的狗的身体,不能白用。您先将就着用吧,这身子还能活八年,到时候寿终正寝再离开也不迟。为了功德,您忍忍呗?”
赢楹声音冷冷:“真的不能直接离开?”
“嗯嗯嗯……也能,就是损失功德。”溯光吓得一把抱住小喜,将脸埋在小喜的毛绒身体里,只露出一双眼睛偷偷看她,声音闷闷的,“主人要花费功德离开这里吗?”
赢楹沉默了。
她盘腿坐在树杈上——哦不,现在是四爪蹲在树杈上——闭着眼,神识沉入识海深处,细细清点着自己这些年积攒的功德值。金色的光点密密麻麻地漂浮在识海中央,像一片璀璨的星河,数量确实不少。
功德虽然够她随意挥霍,但也不能这么大手大脚地挥霍。
罢了。
她叹了口气,从树上跳下来,四爪稳稳地落在柔软的草地上。
乐欢的身体很灵活,四肢有力,跑起来风驰电掣,比人类身体强了不知多少倍。
她从空间里取出一碗空间水,仰头一饮而尽。
清冽的泉水顺着喉咙滑下,暖流瞬间涌遍全身,原主生产时被打断的肋骨在灵水的滋养下迅速愈合,连一丝疼痛都没留下。
整个身体都矫健了许多,毛色也变得更加光亮,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如果不是这些浅棕色的绒毛挡着,大概能看见她气到红温的脸,连耳尖都冒着热气。
溯光吓得一个激灵,差点直接钻进土里。他抱着小喜,缩在墙角,讷讷开口:“那个……主人,你听我,狡辩——不,是解释。”
赢楹咬牙切齿,声音从神识里传出来,带着刺骨的寒意:“我、看、你、能、不、能、解、释、出、来、花。”
溯光又抖了,讨好地挤出笑容,脸上的肉都挤在了一起,活像个发酵过度的面团:“嘿嘿嘿,我美丽、温柔、善良、大方、体贴、可爱、聪明的主人,是这样的——您穿越过去的那一刻,刚好赶上原主重生了,所以……”
“所以,你就把我的灵魂塞进了一条狗的身体里?嗯?”
赢楹的声音冷得能结冰,神识化作实质的利刃,在空间里划出一道道痕迹,把地皮都刮下来一层。
“嘻嘻嘻,主~聪慧。不过……不是我弄的,应该是距离许令萦最近的生物、刚断气的,只有这只狗。”溯光越说声音越小,到最后几乎消音,抱着小喜的手都在抖。
赢楹:“……”
去他爹的主聪慧。
她沉默了片刻,强压下想把溯光揪出来打一顿的冲动,用神识扫了一眼周围。
这是一座偏僻的宫殿后院,院子里种着几棵老槐树,枝叶繁茂,地上长满了杂草,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
墙角堆着几块碎砖,窗棂破了好几个洞,风一吹就呜呜作响。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这是一只土狗,体型中等,毛色浅棕,看起来普普通通,丢进狗堆里都找不着的那种。
她抬起爪子看了看,粉嫩的肉垫,尖锐的指甲,尾巴还不受控制地摇了两下。
赢楹:“……”
就……就日了个狗啊!
她深吸一口气,开始查看这只狗的记忆。
这只狗名叫乐欢,是宫里十一皇子养的宠物狗。
十一皇子生母地位低,只是个小贵人,十一皇子在宫里没什么依靠,性子也内向,并不讨皇上喜欢,平日里就喜欢和这只狗说话。
乐欢通人性,十一皇子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主仆俩就好像相依为命一般。
可去年夏天,和十一皇子同岁,却因为母妃地位高,吃得好,长的健壮,比他高半个头的十二皇子在荷花池边发生争执,被十二皇子一把推下荷花池,活活淹死了。
十一皇子死后,乐欢就成了没有人喂养的野狗。
毕竟是皇子养过的,奴才们根本不敢接手,怕沾上晦气。
乐欢只能在这个后院里晃悠,吃些残羹剩饭,偶尔被路过的太监宫女踢两脚,日子过得凄凄惨惨。
而乐欢之所以会死在今天,还要从淑妃说起。
淑妃是十二皇子的生母,平日里就爱争风吃醋,见不得别人比她好。
她听说皇贵妃许令萦要生产了,便带着十二皇子过来,美其名曰“探望”,实则是想看看自己的算计能不能得逞,让许令萦一尸两命。
十二皇子今年才六岁,正是淘气的时候,自然不能安分地在母亲身边老老实实待着。
他也没走太远,就带着随行的小太监和奶娘,在皇贵妃的宫殿附近转悠。
转着转着,就看见了从冷宫方向出来觅食的乐欢。
十二皇子一眼就认出来,这只狗是他最讨厌的人——十一皇子的狗。
“是那只野狗!”十二皇子眼睛一亮,指着乐欢大喊,“给我抓住它!打死它!”
小太监和奶娘不敢违抗,只能硬着头皮去追。
乐欢吓得掉头就跑,可它毕竟饿了太久,跑起来有气无力的,没跑多远就被追上了。
小太监捡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在乐欢的头上,乐欢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十二皇子嫌晦气,让人把乐欢的尸体扔到冷宫后面的草丛里,拍拍手走了。
而那坨热气腾腾的粑粑,是乐欢在宫里认识的一只野狗朋友拉的。
那只野狗闻着乐欢的气味找来,看见了乐欢的尸体,急得团团转,用鼻子拱了拱,又用爪子扒拉了两下,可乐欢已经没了气息。
它没办法救,只能围着尸体转了几圈,最后实在憋不住了,拉了坨粑粑,转身走了。
它还以为乐欢找到什么好吃的了,能跟着混一顿,结果一顿没混上,还搭进去一坨。
要是让赢楹找到那只狗,非得抓住它打屁股不可。
“那你带我走,去其他世界吧。”赢楹说道,语气里满是不耐烦,尾巴烦躁地甩来甩去。
溯光笑得更讨好了,脸上的褶子都快笑出来了,像一朵盛开的菊花:“嘿嘿嘿,主人,您用了这条名叫乐欢的狗的身体,不能白用。您先将就着用吧,这身子还能活八年,到时候寿终正寝再离开也不迟。为了功德,您忍忍呗?”
赢楹声音冷冷:“真的不能直接离开?”
“嗯嗯嗯……也能,就是损失功德。”溯光吓得一把抱住小喜,将脸埋在小喜的毛绒身体里,只露出一双眼睛偷偷看她,声音闷闷的,“主人要花费功德离开这里吗?”
赢楹沉默了。
她盘腿坐在树杈上——哦不,现在是四爪蹲在树杈上——闭着眼,神识沉入识海深处,细细清点着自己这些年积攒的功德值。金色的光点密密麻麻地漂浮在识海中央,像一片璀璨的星河,数量确实不少。
功德虽然够她随意挥霍,但也不能这么大手大脚地挥霍。
罢了。
她叹了口气,从树上跳下来,四爪稳稳地落在柔软的草地上。
乐欢的身体很灵活,四肢有力,跑起来风驰电掣,比人类身体强了不知多少倍。
她从空间里取出一碗空间水,仰头一饮而尽。
清冽的泉水顺着喉咙滑下,暖流瞬间涌遍全身,原主生产时被打断的肋骨在灵水的滋养下迅速愈合,连一丝疼痛都没留下。
整个身体都矫健了许多,毛色也变得更加光亮,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