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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昭容绮罗 第145章 排兵布阵

    托娅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当然要去看。”凤歌引着她往清点敌军尸体的地方走去。昨天晚上的那场大乱斗之中,大部分的吐蕃士兵都死于踩踏之中,很少有人当真是死于刀剑之下,那些尸体的形容不怎么好看。凤歌一边在前走,一边不住回头去看托娅。原以为她会害怕,可她却出乎意料地镇定,就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凤歌问:“你不怕吗?”托娅道:“他们活着的时候我都不怕,难道死了我还要怕吗?”凤歌被她噎了回来,道:“我以为女子看到这些都会害怕。”他还记得,小的时候绮罗看到他打鸟都会觉得害怕。

    托娅大笑了声,说:“那是因为你以前没有认识我这样的女子。”顿了顿,她又说:“我从七岁开始就跟着父汗一起参加战争。”她将自己的手放在凤歌面前,日光透过她修长嫩白的手,仿佛能透过光:“我这双手杀过的人早就不计其数了,怎么会怕他们呢。”

    她是驰名回鹘与大唐的女将军,谋略和胆识都比寻常女子高出无数倍。别的女子如果是大雁,是画眉黄莺,那么她就是盘旋在天的穹鹰。翱翔在天际,有毁天灭地的气势,睥睨天下。凤歌心想。他吩咐下去,让他们将尕措吉的脑袋捧了上来,托娅掀开盖在脑袋上的红布,下面是一颗怒目圆睁的头颅,脸上到处都是血。托娅笑道:“凤歌,你立功了,他就是尕措吉。”

    凤歌问道:“你怎么会认识他?”托娅轻蔑地说:“尕措吉是加错的弟弟,加错是齐古山脉那边吐蕃的守将。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两年前竟然来向我父汗求娶我。最后我把他打了个落花流水,赶出了回鹘。加错有些本事,可他是个下作的人,总是喜欢耍下流的手段。而且我听说他作风不好,看上的女子不管别人愿不愿意,都要强娶了回去。我偏偏看不上这种人,不会让他如意。尕措吉却是个没什么本事的,他性格鲁莽,拳脚功夫不行,脑子也不大行,全靠着他狠辣的阿兄才有些名声。”她将红布盖下来,冷冷的说。

    凤歌追问:“你以前就认识他们吗?”托娅摇摇头:“不认识,是他们从回鹘离开之后我去打听的。我害怕他们会老羞成怒报复于我,所以私底下去探听了一下关于他们的事情。我原以为他如果是个输得起的汉子我还能敬重他几分,没想到他卑劣至极,三个月之后竟然劫持了我们的一个商队。幸亏我早有准备,提前带人去偷袭他们,虏了他二十几个边军回来。那一次他气急败坏极了。”说着,她哈哈大笑起来:“事后他大言不惭说一定会让我后悔的,你说好笑不好笑。难道我还能因为他后悔不成。”

    凤歌不禁佩服眼前这个十七岁的少女,她的高瞻远瞩和谋略都是自己所不能及的。一个主将,预知危险的能力很重要,可是很明显,他现在没有这种能力。托娅又说:“这一次既然尕措吉来了,那带领大军的人肯定就是加错。他吃了咱们的亏,肯定会找机会为尕措吉报仇。他这个人诡计多端,又惯用下流的手段,你可要当心些,千万不要对他掉以轻心。”

    他点点头,两人从俘虏营里走出去,外头的空气比起里面的好得太多,凤歌长舒了一口气,对托娅道:“谢谢你。”托娅侧目看着他问:“干嘛突然谢我?”凤歌道:“如果不是你那天要跟我赛马,我也不会想到这个办法。”托娅谦虚得很:“哪里哪里,是你融会贯通,会举一反三。”凤歌拱拱手,说道:“以前还请多多指教。”托娅粲然一笑:“大家相互切磋切磋。”

    托娅当真只是来看一看凤歌的,下午还没有用晚膳,她就带着同来的几个副将回去了。临走之前,她把一个名叫达阳的副将留了下来。这个达阳也是女子,一身戎装英武得很,上前向凤歌行礼道:“风将军,属下达阳以后就听将军差遣。”凤歌见她行事果断,手脚利落,和托娅一样,丝毫没有女子扭捏的小性子,举手投足间尽是英姿飒爽。他指着朱钊说:“以后你就跟着朱钊共事。”达阳又转过身朝朱钊拱了拱手,朱钊肃了肃回了一礼。

    达阳对这一带十分熟悉。次日西山岭的兵将来报,吐蕃的兵已经撤军百余里外,探看不得。下午达阳带领凤歌等人在附近熟悉地形,孟甸以东的哲里与契芯相邻,恰好相邻处又是一个山坳。绵延数百里的齐古山脉仅在孟甸和哲里适合翻山越岭,其余诸处,都是与天比高的雪山。凤歌道:“加措在孟甸受了这么大一耳光,折损了近五千兵将,肯定会翻过雪山从哲里进入回鹘,再同契芯勾结,东西两面夹击同罗。”

    他问达阳:“哲里现在有多少兵力部署?”达阳道:“哲里现在是那日苏将军在镇守,咱们现在已经和契芯开战,留给将军的大概有接近一万的兵将。”凤歌缓慢地摇了摇头:“吐蕃这一次头攻就能拨出五千人马,他们的后续部队定然是五万以上。如果当真从哲里进攻,那就很危险了。”达阳又指了指地图上以南的地方,说道:“将军,这个地方叫做乌海,大约有三万精兵,从乌海行军哲里,最多只要三天时间。哲里易守难攻,只要那日苏将军能坚持三天,定会无虞。”

    凤歌又指着地图上用白矾标成雪山的地势,说道:“可是你看这里,如果是冬天,大军可以在三天之类赶到。可现在刚刚回春,雪山融化,土地上必然湿滑不堪,行军艰难,一定会拖延时间。可你看这里,三百余里的距离,契芯的人就能赶在乌海大军到之前支援,届时哲里便岌岌可危。进入同罗的大军再和契芯的兵乘胜追击,恐怕就连乌海去的援军也招架不住。只要他们占领了哲里和乌海,一则是打开了吐蕃进入同罗的大门,有了吐蕃的援军支持,二则他们可以一面对抗乌古斯,一面从东边先吞掉同罗。”

    达阳抖了抖铠甲:“将军的意思是?”凤歌道:“现在最好的办法是我从孟甸带兵过去支持那日苏。”赵又书却不十分认同,有些担忧道:“可是你走了,孟甸这边怎么办?”凤歌道:“哲里易守难攻,我带一半兵力过去,应付得过来。剩下的留在这里听你调遣。加错刚刚在这里吃了大亏,没道理会杀个回马枪,你只要死守此处就没事的。”赵又书凝眉,凤歌又道:“我意已决,咱们就这么办。”

    当即便让人传令下去,整理行装。他们从草原过去,大约需要三天时间,吐蕃的士兵翻越雪山,人疲马乏,至少也得七天左右,留给他们的时间很充裕。次日凤歌便从孟甸出发,一路草场积雪初融,气候比长安要差很多。远处的山巅还是白茫茫一片,他想起了长安。这个时节该是百花绽放的时候,以前绮罗还未进宫之时,这个季节他总是会带着她和裴元沛一起去放纸鸢。齐玉师傅的纸鸢扎得栩栩如生,不管要什么模样的都成。他放纸鸢是一把好手,牵着在草地上狂奔,纸鸢便扶摇而上,直入青云。裴元沛总是不及他,绮罗每次都会跳得高高的,欢喜得直蹦哒。

    一想起长安,一想起绮罗,一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他就觉得莫名的难受。从前越好,现在就越落寞。

    慢慢悠悠走了三天半。孟甸到哲里的距离比他想的要近得多。当日那日苏亲自来迎接他们一行人,那日苏是个回鹘小伙,腰间挎着大刀,背上背着箭筒,银灰的铠甲威风凛凛。他被晒得很黑,脸上的肌肤油光发亮,一笑起来就露出两排白得如雪的牙齿,他为人十分随性,笑得大声爽朗,道:“凤将军远道而来辛苦了。”凤歌最喜欢胸怀坦荡不羁之人,他虽生于钟鸣鼎食之家,从小受礼乐教化,举止斯文有礼,可打心眼里敬佩塞外人的豁达,当即回了一礼。那日苏招呼他进账:“将军,帐内已经备好酒菜,先进来稍作休息。”

    凤歌道:“先不了,这一次加错的人马在孟甸吃了大亏,我怕他会对哲里发难。我得先将部下排兵布将,有劳将军带我去东山岭。”那日苏朗声大笑:“以前常听我阿爸说你们中原人最小心谨慎,现在看果不其然。既然如此,如今战事一触即发,确也不是喝酒的好时候。等什么时候战事止息,我请凤将军喝酒。”凤歌也笑:“到时候咱们不醉不归。”

    当即,那日苏便翻身上马,领着凤歌前去东山岭。那日苏和凤歌想得一般,加错受辱于孟甸,定然会将注意力大半集中在哲里,是以他已经在东山岭排过兵。只是哲里兵力稀缺,他拨了八千兵将在此处,本还担心恐怕难以守住,早早去信乌海,请他们来人支援,凤歌却及时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