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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州奇事录 第49章 残破的脸

    残破的脸

    这个声音就连偶尔来这里的三臂也听腻了,可是挥鞭子的脸似乎依旧乐此不疲。

    西城就是这样奇特银装素裹,有猛烈阴寒的大风,有晶莹剔透又尺厚的冰晶,但是却不经常见得了雪,可是今天却有,而且是大如席的雪片子。

    三臂统领几乎是爬进冰屋子里的,因为西城没人来,所以门倒成了累赘,但是三臂接近两米的大个子从一米五高的小门洞钻进去的时候,才知道这两扇门的好处——将咕咕作响的凛冽大风挡在外面。

    屋里依旧的冷,但是比起外面却要暖和的多。

    屋子里没有任何的灯光,却依旧的明亮,那是厚冰堆垒成的墙壁,无时无刻不在发散着光芒,这种光并不是天然冰雪的反光而是它们自身的光芒。

    此时三臂有些流了汗,有些热。幸好这屋里面还下着小雪降温。

    外面大雪屋里小雪。不是这个屋子漏雪,而是随着鞭子的挥舞,抛过来冰屑。这冰屑并不是白色的,而是淡红色的,夹杂着棕色的毛发。

    三臂并不好奇,这里的雪为什么是淡红色的,而且还带着棕毛,因为他早已经知道了原因,无论是谁这个屋子里看一眼都会知道原因——一个胖乎乎却又矮矮的老头在抽着一个体积比他大二十多倍的熊王的尸体。

    尸体的面目已经全非,但是体型还在,又是那棕黑色粗壮的毛发,还有硕大厚重已经和地面东城一体的熊掌。

    陌生的人第一次来到这里都会被这巨大的惨尸和周围满地的腥红雪和飞溅的肉屑震撼到,简直像是人间的屠刑场。

    之所以称呼这头巨熊为熊王,只是因为它真的是熊中的大王,和它巨大的提及有关,也和它曾经的故事有关,在兵州城老一辈人的心中,它算的上是熊王,虽然它曾经给很多人带来痛苦,尤其是鞭老头。

    鞭老头对这熊王痛恨大于尊敬,所以才每天都要鞭尸上千下,发发心中的怨恨。

    每个人陌生都是有些同情熊王儿,而开始恐惧害怕憎恶起挥舞着长鞭子的鞭老头,但是当人们看都鞭子老头的面容,反倒是让人无限的同情起鞭老头的遭遇。

    鞭老头已经半百,头发花白,这是岁月造就的不是熊王迫害的,可是花白头发上那三道深深地看看的没有头发的沟壑,鞭老头没有的那左半张脸皮,还有脖子处少了一般的肌肉,却和这硕大的熊王脱不了关系。

    鞭老头常年居住在这里,皮肤已经百年的很白,比起白白胖胖的风四娘还有白,只可惜这种白是一种很糟糕的病态白,比起令人背上生寒的冰雪白还让人寒冷。

    他很矮,只有一米五六的样子,他是在是矮,矮得不像是三臂的爸爸,他有些发福的身体更是衬显出他的矮。

    他很矮,怨不得他的鞭子这么长,就是为了能够抽打到比他高处五六倍的熊王的尸体,这具尸体是趴着的,若是站的,那这间鞭老头专门为它建造的冰屋,就容不下它了。

    “弄来滚莱什么?”鞭老头痛快酣畅的鞭子有节奏的停了,说的话当然还是兵州人能够听懂的话,只是当年被熊王啃噬掉一半的脖子,伤到了气管,再加上多年没有和多余的人说过话,要不是每天都对着百十具尸体说话,也许他就连这点儿语言表达能力都会丧失掉

    。

    “兵州城出大事情了。”三臂一直低着自己的头,他实在是不敢看父亲那张狰狞的脸,或者他是儿子,儿子天生就畏惧自己的父亲。

    “哼~~我党年就说,你不是当统龄的料子。”鞭老头似乎在羞辱自己的儿子,可是半边脸的表情却显露出忧心。兵州城的事情才是事情,自己个人的面子算不得什么。

    “不是坏事是好事!”三臂很生气,自己的父亲小看自己,抬起头理直气壮的看了父亲一眼,可是没有坚持到第二眼,就又低下了头,因为他父亲的脸实在是太令他伤感了,尤其是那没有脸皮支撑的似乎要掉下来的左眼珠子。

    左眼珠子似乎还不知道自己要掉下来,还在不停的转动,在眼洞的周围转动。

    “什么似?”鞭老头一听说是好事情,先前愁容的半边脸,突然舒展了一下,浑浊的眼睛也放出精光。

    “前些天狩猎队突然就回来一个外地人,厚仙人和他谈过话后,终于找到了解决根除兵州怪病的方法。”

    “噢!”鞭老头突然朝着三臂走进了几步。先前两人隔着的三丈距离一下子缩短到几尺。

    三臂的头颅却高昂了起来,因为自己的父亲实在是太矮了,距离这么近,越是低着头越是能够看到他。

    “我们想先去积雷山查看一下,可是积雷山那边的路已经**十年没有人走过了,外面又这么危险,所以想让先锋查探一下。”三臂昂着头,声音却低沉了很多。

    “先锋?谁似险峰?”鞭老头已经在这座冰城呆了七八年,外面人极少进来,自己也从不出去,所以对外面的情况不清楚,那当统领那时还没有“先锋”。

    “没人……没人是先锋,我和千夫长、狩猎队长刚才讨论过了。到时候,我……”

    “农门年轻人的思情我不想掺乎……”

    “我是确实想请你,可是现在看你已经老成这样,我走啦~~”三臂先前还在这敬畏的语气一下子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讽刺和挖苦。

    “哼~~想激窝,你还嫩了点嘞!”然后鞭老头就是一阵的冷笑。

    请将不如激将,但是三臂算是栽了跟头,再留在这里已经无济于事了,于是转身又沿着小洞爬了出去,这个小门洞对三臂小了些,可能对鞭老头也需正好儿。

    “等明天让长发过来一趟吧,他喜欢他呀~~”三臂有回头看了一眼两旁白色的小山包,那是一栋栋被风雪封住的房屋,里面也许是空空,也许存放谁的尸体,只是分辨不出来,哪是有的,哪是无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三臂统领只知道父亲洞口旁边那半人高的“雪人”是什么,是自己的心爱的坐骑彩虎,大如坐席的雪花还是如同来时一样纷纷扰扰。

    五彩斑斓的彩虎,如见被堆砌成了白虎。

    他们来时的脚印在一刻钟也不到的时候,已经被绵软软的大雪覆盖住,四处洁白指头上的岩石是黑色的,远处的连接中城的铁索桥侧面是黑色的,其余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就像是因为这黑色的岩石和黑色的铁索桥才不知与他们俩迷失方向

    。

    三臂进屋时的肩头雪还没有化干净,就要离开了。无暇欣赏这淡墨山水画卷般的清雅景色。

    他们俩如同一个风雪上梁山的林冲一样,消失在茫茫的一片白之中,先前还能看到他们,最后真的隐入了山水之中。

    自从三臂从门洞出来后,先前咬牙切齿的挥鞭声没有想起,“臭小子,还是吗么没哟耐性!”鞭老头走出门洞让着通往中城、消失在白茫茫地上的脚印看了一眼。

    然后又回到屋子里,挥舞着长长的鞭子。

    鞭老头,年轻的时候被人成为鞭子,从小到大名字里都带着“鞭”这个字。因为他从能走路的时候,就酷爱鞭子。

    几岁的时候,手中还是那种抽打马匹的短鞭子,只有三四尺长。可是一过了十三岁他的鞭子赫然变成了大家伙,足足有长三米,如今他手中的鞭子更是长达十米。

    十米的鞭子,整个兵州城也只有鞭老头能够挥舞起来,而且还能挥舞自如,换做别人,莫说是挥动,就算是提起来,也是很费气力的事情。

    自小鞭子这样又软还带着韧劲儿的东西就没有离开过他的手,据说他新婚的晚上手里面还拿着皮鞭。

    现在的年轻人当然会举得没有什么了不得,可是在那时显然是莫名其妙的事情,也足可以看出鞭老头对鞭子的钟爱。

    不疯魔不成活。他在鞭子上的技艺也是相当高超的,别人夏天都是用苍蝇拍打蚊子,他却偏偏爱用鞭子的尾尖儿,而且是专打苍蝇蚊子的翅膀。

    兵州城没有蜡烛,若是真的有,挥鞭取花这种事情也绝对是囊中取物。

    再说说他的鞭子,也是很有来历。并不是一般的皮革骨筋编织成的,而是用他捕获的所有动物的“鞭”编织成的,那玩儿最是耐用,挂在阴凉的地方,尾端用大石头坠着,而且还在上面反复的摸上化神儿药水儿,这种药水儿对防腐没有什么效果,但是迷幻的效果却出奇的好。

    一一根耻“鞭”编织成几尺长得鞭子。被鞭子抽中一鞭子,小些的动物都会抽死,大型的动物则会变得迷迷糊糊像是喝醉了一般。

    经过十几年的手里,鞭老头手头的鞭子由原来的半米长,变成现在的十米长,当然最后加进来的是那只熊王的“熊鞭”,它就像是鞭子老头的光荣战绩一样,只会增加不会缩短。

    (因为鞭老头说话不清楚,所以他的说话的内容我用的是错别字代替的。

    在前五十万自己的时候,但凡出现尺、丈的长度问题我都用古代的说法,很费劲,读者也能看着也没有什么感觉,比如鞭老头的鞭子长度是三丈六尺四寸,大约十米。你的脑子里能想像的到吗?所以我最近都是用阿拉伯说字代替的,比如三臂的身高是接近两米,若是用古汉语就是约么七尺,我是按照一尺等于0.33~~米。

    我本来想写一本古文味很正的书,你可以看看病州之始的前几章,都是半白不文的,几个人多说看不懂,随后我就加了章楔子。

    今天很晚了,谢谢阅读,尊敬的五位读者你们可以调整阅读这本书的时间,因为我一般的情况下都是这个点儿更新文章了。再次谢谢你们。没有人欣赏的写作,最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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