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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之子 第十一章 出行的准备(一)

    渐渐的冷静下来,辛尔也开始考虑自己的将来了。既然已经做好了要为复仇和成为强者拼尽一切,那么他就不可能留在这小城里。既然瀚海王的人已经发现了自己,哪怕那老者说过饶自己一命,但那个新来的灰袍教士会不会做出将自己赶尽杀绝,以讨他欢心的事情,没人能知道。

    即使辛尔并不知道谢维特就是南里派过来的,某种意义上他也是瀚海王的下属,但他已经并非当初那个天真的少年,听过了鲍勃的话,他多少也能猜到科尔思国这个芝麻大小的地方,势力已经开始大洗牌了。如果他留在这里,一定会给希缇带来麻烦,所以他必须离开。

    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他重新将希缇的袍子穿上,将自己俊秀的脸遮住,让他又变成了一个乞儿。而感觉到自己的腿虽然还有一些隐痛,但已不像之前那样必须拄拐,还要忍受疼痛才能勉强走路了。

    快速的离开了教堂门口,刚才完全被悲痛和绝望笼罩着,他此时才感觉到自己的手中握着一枚温润的玉簪。记忆渐渐从知道自己毫无天赋便大脑一阵空白的脑海中涌了出来,他想起了那女孩梨花带雨,握着自己的手,把这玉簪和一枚玉坠送给自己时的泪容,不禁深深叹了一口气。

    “谢谢你,你真的是一个很温柔,很善良的女孩…虽然你是瀚海王的女儿,但你却未被权欲和力量污染了双眼,明明与我萍水相逢,竟然便会如此真心待我,我已欠你一次了。”虽然辛尔知道自己必将会复仇,绝不会因为儿女情长便忘却了这滔天的血恨,但他同样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怨必报,恩必偿,这才是血性男儿,他并非是以德报怨的圣人,但也绝对做不出恩将仇报的下贱事情。

    而将怀中散发着淡淡热度的玉坠在袍子中拉起,辛尔端详着那莹润而闪烁着幽幽碧光的首饰,看到了背后如同一片青叶的徽记,他也清楚这肯定不是凡品。上面还刻着两个小字,显然是女孩子贴身的物件,不知道陪伴了她多久,而她竟然就把这么珍贵的东西送给自己了。用手遮掩着透明而又水波荡漾的玉饰,辛尔看清了那两个字是人类语的“青柠”二字。

    “这是她的名字吗…”重新将玉坠放回自己的胸口,让温热的玉饰与自己的心脏相帖,他似乎在这之上感觉到了女孩寄托于此的柔情。虽然他知道自己不过是自作多情,女孩对他仅仅只是怜悯与温柔,但他却依然将她的恩情牢牢的记在心中。

    “她为你用的魔法是神术学派慈悲神术派系的二阶魔法,【巴德尔祝福术】,这是一个二阶中可以说是最为繁复的魔法,能够为目标治愈内在的伤势。”墨轻叹一口气:“不得不说,她的天赋虽然无法与你这个另类的怪胎相比,但仅仅比你大上一岁,用短短一年的时间就能凝聚魔晶,释放二阶高级的魔法,也算是惊才绝艳了。”

    辛尔轻轻的点了点头:“墨叔,正常的人,在九岁觉醒异能之后,想要凝聚核心需要多久?”

    墨思考了一下:“如果是按照人类的年龄来说,天资较为出众的那一部分,需要三年的时间才能达到一阶十级,尝试凝聚核心,最后会在十二三岁左右到达二阶。这已经算是天赋最为顶尖的人了,他们也很有希望在未来突破到四阶。”

    “那她仅仅是十岁,就已经会使用二阶的魔法了…”辛尔惊异的说道:“这…岂不是说她以后会到达六阶?”

    “哪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墨笑骂道:“你当女神侍卫和称帝境的强者是大白菜,一薅一大把?她虽然已经达到了二阶,凝聚了魔晶,但很明显她应该是接受了什么传承,或者使用了能够提升灵魂力量的药物,才能快速的突破见习魔法师的一到十级。而且魔法师与异能者不同,有一些天生灵魂力量更强的人,可能觉醒时就已经突破到五六级了也不无可能。再加上她是瀚海王的王女,即使是那老者都已有四阶之强,瀚海王怕是一个惊世境的强者,可以算是这方世界的顶级强者了。他的资源肯定是数不胜数,他所遗传的血脉也一定是最高级的,她的女儿有这种天赋,不足为奇。”

    “就算那瀚海王再厉害,我也一定会变得比他更强大。”辛尔冷冷的说道。

    墨轻轻点了点头:“如果你能够成功,那么你很可能会达到那个所有人都不敢想象的境界。”

    “说一说你的腿。虽然她已有二阶,但她毕竟太年轻了,即使释放出来了这个本应能将你彻底治好的魔法,可她却没有多余的灵魂力量能将它完美的控制。”墨说道:“因此她的魔法所呼唤而来的治愈圣光有一部分还残余在你的腿中,需要你的引动,来利用它们去接驳你还未完全愈合的最后一部分伤势。到了那个时候,你的腿才能说是完全的治好了。”

    辛尔皱了皱眉头:“要如何引动?”

    墨回答道:“很简单,虽然释放这个魔法需要二阶,但是仅仅推动一些已经留在你身体里的力量,有些许的魔力和灵魂力量就好。但是为了不留下后遗症,你还需要药物的配合,这也是为什么你必须离开这里的原因,在这里你是寻不到那些药材的。”

    “都需要什么?”辛尔好奇的问道。

    “我想想…”墨笑道:“首先便需要十五种不同的,体内具有光属性的魔兽新鲜血液。”

    “我…”辛尔险些爆了粗口:“墨叔,你不会要我去杀魔兽吧?”

    “废话!”墨毫不客气:“不然魔兽会自己过来放血给你?就算能买到,你有钱吗?”

    这肯定不用说,辛尔现在身无分文。虽然他除了那件脏臭的袍子外并不像个乞丐,可在一穷二白这方面上,他与乞丐也没什么区别。更何况,墨要的可是新鲜血液,这价格就更要翻上几倍不止。

    “我…我也打不过啊…”辛尔喃喃的说道。

    “你以为魔兽就不分三六九等了?”墨没好气的看着这个一向都十分聪颖,此时却犯了糊涂的弟子:“最弱的那些魔兽,实力与人类的一阶相仿,而你的腿至少还能支撑一年。如果计划能够成功,以你的天赋一年内就足以修炼到一阶五级左右,对付弱一点的魔兽毫无困难。而且在这科尔思国,芝麻大小的地盘,你也找不到更强的魔兽了。”

    深吸了一口气:“行吧墨叔,随便你折腾了,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我完全听你的。”

    很满意他的回答。虽然有很多新奇的想法是好事,但是该听话的时候还是要听话,墨点了点头。

    “准备准备东西,我们很快就要离开了,在这里待的时间越长,就越可能给你认识的这些人带来麻烦。”墨严肃的说道:“更何况,你不觉得奇怪吗?以瀚海王的实力,难道一个领主都只有三阶的小地方,也值得他亲自下令吗?”

    “你的意思是说,科尔思国里藏着什么值得他重视的东西?”辛尔有些糊涂。“但是这也说不通,他为何还要专门扶持一个傀儡呢?以他五阶惊世境的实力,真的有什么藏着的重要东西,他直接来抢走不就好了?”

    “呵,辛尔,你还是太年轻了。”墨已经知道了这片大陆如今的许多事情,轻笑一声:“你难道以为在这片土地上,只有一个瀚海王一家独大吗?即使他是【王】,也不过是萨蒂奇帝国附属的王之一,即使不提与他平起平坐的其他王,他的头上可是还有着帝国呢。”

    “所以他才要找办法,尽量掩人耳目的同时,稍稍的将触角伸进来,去搜寻这里的地方。”辛尔也恍然大悟道:“怪不得那个老混蛋说他有王上的命令,瀚海王要他来一寸一寸的找一个东西!”

    “很有可能。”墨点点头:“不过这些轮不到你去考虑了。大人物有大人物的焦虑,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活法,既然你的实力还远远不到复仇的时候,那么你就先忍下仇恨,去看着他们狗咬狗骨吧。”

    “我知道。”辛尔点点头。刚才在那教堂之内,他因为一时口快,险些惹来杀身之祸,这个教训可非同小可。因此他已知道做人应该收敛,哪怕是面对这生死仇敌,不到一击必杀的时候,他也要如同沙漠中的毒蛇一样隐匿行踪与毒牙了。

    “去置备一些必需品吧。”辛尔想着,渐渐消失在黄昏中了。

    但是很快,辛尔就犯了难。

    此次出行不比以往,他不是出门游玩,必须做好完全准备才行。对一个从未出过如此远门的孩子来说,他有太多东西要置办了,即使有墨的提醒,他也被各式各样繁杂的东西搞得头昏脑胀。而另一个尴尬的地方就在于他身无分文,他更不可能向希缇要钱,因此他也只能将公主送给他的玉簪当掉。虽然他并不情愿,但是还好有一个玉坠留下充当念想,他也只能忍痛割爱了。

    当铺的老板是个身穿锦袍的肥胖中年人,虽然这地方是个小城,但他的职位依然有着不少油水,这也让他吃的脑满肠肥。拿着一个放大镜,仔细的看着这枚触手温润的玉簪,这不禁让他暗暗心惊。

    “这…这竟然是天玉阁的手笔啊…”他经常会跟随商队前往各个地方,好东西也见过不少,即使没多少能赚到自己手里,但他的眼力还是有一些的。但即使如此,天玉阁的玉饰他也极少能见到。这天玉阁并非处在萨蒂奇帝国黑暗教廷的国土,而是属于大陆的南侧另一片大陆,混乱地带的一方势力。位于百宝山脉之中,他们不仅极擅于雕琢玉器,更是占有许多出产美玉的矿脉,实力底蕴同样非凡,哪怕是在那片极度混乱,连年征战的地方也是一尊赫赫有名的庞然大物。

    而天玉阁的玉器,无论是在任何地方都极受王公贵族尤其是小姐太太们的欢迎,哪怕是在萨蒂奇帝国以各种宝石饰品为尊的宫廷之中,也常常能看见天玉阁的玉饰被某位身份尊崇的夫人或者小姐佩戴着。因此,天玉阁的手艺无论在哪里的拍卖场出现都必定会拍出高价,有着许多有钱却缺权的富商等着用这玉器去讨某个贵族夫人欢心,让他给自己的丈夫吹吹枕边风,谋得一官半职。

    悄悄的咽了一口口水,他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在这么一个穷酸的地方,竟然能看见一支天玉阁的玉簪。而这玉簪通体柔顺,质地若羊脂一般滑腻,雕工虽然并不繁复但却大道至简,古朴的刀工状若天然,即使在天玉阁中也是大师之作。而他用放大镜看见簪尖之上,那针般细小的地方上竟然还刻着一个极微小的【玉】字,已经知道这并非赝品,乃是货真价实的天玉阁出品了。

    而看着静静站在一旁,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长袍,如同乞丐一般的辛尔,当铺老板谋生出一些杀人夺宝的心思。但是所幸,他虽然爱财,但也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再加上他觉得辛尔不过是个乞儿,说不准这东西是在哪里偷来或者捡来的,不会清楚这宝贝的价值,清了清嗓子。

    “嗯…这确实是好东西啊。我就破例一次,出一个金币的高价买下来了。”强压着捡漏的喜悦,老板淡淡的说道。

    这也就是仗着是在偏远小城,没有同行任他一家独大,若是在稍大些的城市,只要货比三家,那这东西的价格就要噌噌的涨了。

    而他也是个聪明人,不得不说从事买卖的个个都是人精。他没有强行说这东西是个假货,甩给他几枚铜币,而是用一个虽然与这东西的实际价格天差地远,但对一个乞丐来说是一笔巨款的价格来糊弄他。

    如果辛尔真是一个乞丐,那一个金币对他来说可就是几个月的饱饭。虽然在光暗大陆国家众多,但无论是任何势力和国家都使用金本位,一个银币等于十个铜币,一个金币等于十个银币,这是最基础的汇率。而更高级,涉及到大笔金额交易会用金票,不过对普通人家而言,三种货币才是最常用的。

    铜币是最小的面额,一枚铜币可以买两只鸡蛋,一条粗麦面包则值三四枚铜币,如果花上一枚银币,就可以吃上一顿带一块肉排和调味汁的晚餐,还加上一杯土豆蒸馏的烈酒。如果是一个金币,全部只买最能果腹的面包与洋葱,那么足足可以吃上三个月,对乞丐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了。

    如果辛尔真的是一个乞丐,那么他估计就欢天喜地,感恩戴德的接过来这他从来不敢想象的巨款,还要感谢老板的好心了。但他并不是,虽然他仅仅是一个小城城主的儿子,但毕竟不是平民子弟,也算是有着最低级的爵位,多少还是见过世面的。但他也不能这么说出来,嘶哑着声音:“这东西是一位尊贵的小姐发慈悲送给我的,她跟我说过至少要值两百个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