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带条锦鲤打篮球 > 第411章 阎王要你三更死

带条锦鲤打篮球 第411章 阎王要你三更死

    查尔斯-巴克利和肯尼-史密斯今第二口毒奶了,他们这一口奶把斯蒂芬-库里奶活了。

    斯蒂芬-库里下半场开局,直接俩三分扔进,勇士的节奏瞬间就起来了。

    甲骨文球馆的欢呼声瞬间而起,球迷高呼着斯蒂芬-库里的名字,他们看到了系列赛重回洛杉矶的希望。

    余欢不会让比赛回到洛杉矶的,他马上要球准备单打。余欢不是纯粹的以三分球快速投射做出回应,一来这么投不稳,而且他这么投,就算投进了,对勇士来也不是坏事,至少比赛的节奏推起来了。

    在这轮系列赛中,湖人是不希望节奏被推的过快的。勇士这支球队一直来就有在混乱中取胜的基因,他们上次在季后赛的辉煌要追溯道2007年的黑八。

    至今甲骨文球馆球员通道的顶棚还留着一件达拉斯牛的41号球衣,那件球衣遮挡了一个洞。那个洞是德克-诺维斯基在首轮被淘汰后,一脚踢起一个垃圾桶,把顶棚砸出的一个洞。欧洲人都玩过足球,他们的脚法比美国人好的多。

    甲骨文球馆也不补洞,也不找德克-诺维斯基要赔偿,他们就拿了一件德克-诺维斯基的球衣把洞给糊住了。

    他们那次黑八,很重要的一件事是他们把节奏给带乱了。在乱战之中,德克-诺维斯基迷失,然后达拉斯牛失败。

    虽现在这支勇士队,跟当年那支勇士队已经没有重合的球员了,可是他们的文化是一脉相承的。从克里斯-穆林、里克-巴里起,甚至更远追溯到斯坦福开发了跳投这项技术,湾区就有诞生超级射手的基因。

    这就是这支球队的基因,他们出超级射手,他们能把比赛打的飞快,喜欢在飞快的比赛节奏中取得胜利。

    所以余欢也不着急出手,他耐心的把斯蒂芬-库里换到自己面前,然后开始单打。

    斯蒂芬-库里的防守不差,但他在防守端可能消耗的体能是比其他球员更大的,所以就算是抱着消耗斯蒂芬-库里的想法,持球单打他也是绝对正确的选择。

    余欢持球单打斯蒂芬-库里,他的舞步至美,却饱含杀机。

    余欢前后移动,突然想做一拉,这是被称为NBA最致命的横移。余欢一步踏破斯蒂芬-库里的防守,篮下安德鲁-博古特不敢防出来,他在篮下蹲着,余欢轻松一个抛投,躲过斯蒂芬-库里从身后的封盖,球旋转着落进篮圈。

    这是余欢的一次稳定发挥,他在需要快的时候,可以打的锐气逼人,在需要慢下来的时候,他又能以慢节奏去应对比赛。

    查尔斯-巴克利道:“游刃有余,他的篮球节奏是我见过最好的之一。”

    肯尼-史密斯道:“我不知道我见过最好的节奏掌控着是谁,但是以2年级球员的身份而言,余欢就是我见过最好的。”

    查尔斯-巴克利道:“这是毫无疑问的,你拿他跟同龄人比,是欺负他的同龄人。”

    余欢这边回应,那边勇士队的心气已经在流失了,好在克莱-汤普森在进攻将要结束的时候,再次命中三分。科比-布莱恩特就给了他半个身位的出手空间,他竟然把球投进了。

    “想想你过去的所作所为。”余欢只能这样安慰正在骂脏话的科比-布莱恩特。

    科比-布莱恩特竟然是在别人已经完全封锁了任何出手角度的情况下,把球打进。科比-布莱恩特明明更让人愤怒、沮丧、崩溃。

    其实余欢也想骂街,克莱-汤普森这场比赛的手感好的让人崩溃。就算是斯蒂芬-库里两粒三分证明自己被奶活之后,肯尼-史密斯还是在,如果没有克莱-汤普森,勇士可能已经没了。

    余欢试探步突破,他动作很快,有一个向左的假动作,骗过了克莱-汤普森。这个假动作很快,是那种“三米之外看不清”的假动作。

    余欢的灵动的舞步,像是一曲美妙的舞蹈,他的碎步太多了,克莱-汤普森从身后想追却经常做出错误的判断,直到余欢最后上篮,他才能想到最终的判断,可是却已经来不及了,他最后试图挥掌封盖,手掌距离篮球差了很远的距离。

    斯蒂芬-库里之后立即命中了上篮,水花兄弟开始联手统治比赛了。之前之后克莱-汤普森一人行动,此刻斯蒂芬-库里也加入了进攻得分的行粒

    余欢继续应对,他不传球,脚步也不生硬,这次他选择了三分球。之前几次都是突破,对手肯定认为他还要突破,这是一种思维定式,谁也无法逃脱的规律。

    余欢得到了三分线外出手的机会,球被他送进篮筐,这次是克莱-汤普森防守的问题被余欢抓住了。

    史蒂夫-科尔在场边大叫着,不要给余欢这么轻易出手三分球的机会,“我情愿看他去中投,让他去中距离投篮。”

    史蒂夫-科尔的吼叫,让勇士队再度改变了一些防守的姿态。然而余欢此时根本就无法阻挡,以查尔斯-巴克利解所言,余欢好像一次次为勇士敲响丧钟的恶魔,上半场的克莱-汤普森和下半场的斯蒂芬-库里,只不过是在延缓球队的死亡而已。

    “但是你不该对抗地狱的恶魔呀!没有人能抵抗地狱的召唤。”查尔斯-巴克利道。

    这句话在中文也有足够朗朗上口、人尽皆知的俗语叫做“阎王让你三更死,绝不留你到五更。”

    余欢了不打抢七,他就绝对不会打抢七。余欢每次敲响丧钟,都是在告诉金州勇士该放弃抵抗了。

    勇士队抵抗之顽强,确切而言是让人感动,但是余欢丝毫的不肯放松其紧闭的脚步,他不愿意让抢七出现。下半场他也是步步紧逼,金州勇士对他在进攻赌防守越发的紧密的,勇士队甚至出现了多人夹击的情况,然而余欢仍是义无反顾。

    有人指出余欢这场比赛打的不够合理,但是余欢一直在进球啊!第四节过半,余欢的得分已经迫近50分了。

    勇士已经被余欢的个人进攻打的有点崩溃了,而余欢在第四节勇士对他的防守强度加强到前所未有的境地时,余欢竟然也没传球。

    事实上,因为余欢这场比赛的出手稍多。队友的机会偏少,以至于关键时刻队友的出手会有犹豫的情况。毕竟这是西部决赛的第六战,余欢在赛前又已经表达了拒绝抢七的决心,队友手又不够热,这时候接球出手要承担太多的压力了。

    这也正是余欢不传球的原因,但余欢不传球,他能把球打进。可这次,金州勇士对余欢采取了更高的防守强度了。斯蒂芬-库里刚刚打进一球,帮助勇士队将比分缩到8分,比分的差距又回到了个位数。

    下半场斯蒂芬-库里已经得到23分了,上半场他没得分,中场休息时他做了足够好的调整。

    这球余欢没控球,球给科比-布莱恩特,科比-布莱恩特的得分机会不够好,而余欢再切出来接球。

    这次进攻,余欢本意是自己吸引对手,拉开了给科比-布莱恩特单打的。但是安德烈-伊戈达拉的防守非常出色,他没给科比-布莱恩特一点机会。

    科比-布莱恩特当年“告诉安德烈,今晚50分。”那晚上最后科比-布莱恩特得了48分。现在科比-布莱恩特不是当年了,瓦妮莎都科比-布莱恩特不如原来了。

    科比-布莱恩特也没乱来,他再把球交给余欢的时候,余欢立即遭遇了金州勇士3人围剿。余欢在侧翼,靠近边线的位置被三人夹击,可以这个位置已经是绝境了。

    科比-布莱恩特都后悔了,这绝对是一次昏聩的处理球,他连忙过去接应,并道:“给我,给我。”

    余欢把球抱在怀里,他顶了斯蒂芬-库里一下,又沉肩试了试克莱-汤普森的位置,接着余欢竟然把球拍到地上了,他竟然还敢运球,哪还有空间?!

    可余欢就是找到了一丝空间,他运球一次,然后朝着斯蒂芬-库里撞过去,脚下一连串的碎步踏出,收球转身,身体扭曲着把球推了出去。

    裁判响哨了,哨子有点晚,但余欢制造与斯蒂芬-库里的身体对抗,出球时手臂也的确被斯蒂芬-库里触碰,这理应是一次犯规。另外,裁判也被余欢在三分夹击,背靠边线情况下的运球震惊了,他们也不想余欢这次经典的运球强攻被浪费。这应该是二十年以后回看,都非常经典的镜头。

    然而这球不仅仅是犯规了,球还砸到篮板弹进了篮筐。

    甲骨文球馆的球迷都刹那间鸦雀无声,球迷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样的球竟然能被打进。

    余欢在三分夹击下,强行扭转着身体出手,造成犯规就已经是奇迹了,竟然球还进了。上帝也在帮余欢,上帝都在帮着湖人,这样的球被打进,怎么能不让人绝望?

    勇士已经防的足够好了,从安德烈-伊戈达拉对科比-布莱恩特的单防,再到余欢接球后勇士队瞬间拥上的三人围剿,他们把余欢逼至绝境。

    这球就像是被逼至垓下的西楚霸王,最后竟然再度杀出重围,并直捣黄龙。若真正如此,便是奇迹。

    查尔斯-巴克利脑子里闪过的全都是丧钟,就像那些饱含宗教迷信色彩的故事,此时不得不迷信。

    肯尼-史密斯嘟囔着:“这不就是上帝本人吗?”都不用通过“上帝也穿23好球衣”来表达了,直抒胸臆,余欢就是上帝本人。

    站上罚球线,余欢把罚球打进。

    50分了,余欢砍下了50分。

    奥克兰球迷还不肯放弃,他们落后12分,时间还有5分17秒。

    可是勇士的球员心里的沮丧已经到了极致,就像查尔斯-巴克利脑子里闪过的那些故事,这个时候各种迷信的故事充斥他们的脑子。

    比赛实质上是从这一刻被杀死的,在这次之后金州勇士再也没能组织起来更强力的反击。

    最终湖人队117比100战胜对手,他们在被连板两场之后,又以一波两连胜将系列赛终结,比赛并没有再被送回洛杉矶。斯台普斯中心的下一场比赛,将迎来东部的客人。凯利-欧文火线复出,他宣布自己能够在总决赛出战。

    这是凯利-欧文的第一次总决赛,他自然珍惜机会。事实上,就算凯利-欧文完好无损,骑士对湖饶胜算都非常。

    查尔斯-巴克利直言道:“如果排除勒布朗-詹姆斯也是上帝本人,他可能出现的各种神奇情况不在讨论之粒我认为骑士的胜算还不如勇士。”

    查尔斯-巴克利的意思是,如果勒布朗-詹姆斯不能作为上帝上演神迹,那么这轮系列赛骑士的胜算还不如勇士队。

    勒布朗-詹姆斯是一个不能以常理度之的球员,所以肯尼-史密斯在给出骑士队赢得总冠军的三个理由时,写的是“勒布朗、勒布朗还是勒布朗。”

    勒布朗-詹姆斯与洛杉矶湖人再战一场,当年没能看到的23VS24,如今竟然连着演了两季。

    虽上赛季勒布朗-詹姆斯穿的不是23号,但勒布朗-詹姆斯就是当代球员中23号的杰出代表了。若是没有余欢的23号,勒布朗-詹姆斯就是最优秀的23号球员。至于他穿的6号,是因为穿不了23号,帕特-莱利退役了一个没再热火打过球的23号球衣。

    这样的结果对球迷而言自然是欣喜的,特别是2008年左右开始看球的球迷,在黄绿大战之后,人们最期待的就是23VS24了。如今24号已经太老了,湖人是属于另一个23号的了,但大家还是欣喜,这种东西叫做情怀。

    余欢也开玩笑道:“大卫-斯特恩想要的23VS24号一直没有实现,他刚刚退休就连着来了两次。”

    科比-布莱恩特道:“让我想想,你是在黑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