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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条锦鲤打篮球 第465章

    第四百六十四章

    蒂姆-邓肯这场比赛的确是梦回巅峰,但是余欢更强。

    梦回巅峰相比于正值巅峰,还是要稍差一筹的。

    不许英雄见白头,自古便是如此。

    蒂姆-邓肯砍下了24分11篮板的大号两双,从数据上来看他也是梦回巅峰的一场球了。

    只是可惜,余欢37分10次助攻的数据,帮助湖人力斩马刺。

    科怀-伦纳德这场比赛也得到22分,他的发挥中规中矩,但是他并没能在比赛中锁死余欢。

    科怀-伦纳德在防守余欢的时候,显得尴尬。

    科怀-伦纳德强在对抗,强在他的大手,手指力量强,经常能从对方怀里把球切掉。然而他面对的是余欢,全联盟运球最好的球员之一。

    优点对优点,本身就很难。更何况,防守方实在是被动。

    比赛结束之后,蒂姆-邓肯又去摸余欢的头。余欢不知道,蒂姆-邓肯知不知道,网上都在讨论马努-吉诺比利是被他摸秃的。余欢不太好让蒂姆-邓肯别来摸自己的头,他问清清,“我会有秃的风险吗?”

    清清道:“一般脱发是遗传的,你爸不是脱发很严重吗?”

    余欢道:“哦!”

    余欢有点沮丧啊!如果脱发的话,就不帅了。

    清清道:“如果是以前,你没头发的话,可能会有人你不帅。但是现在你的身家,肯定没人你不帅。但是你得忠于家庭……”

    余欢道:“你少看点言情。”

    余欢在这跟清清叨叨了半,才发现那边蒂姆-邓肯也已经絮絮叨叨了好长时间。

    蒂姆-邓肯在场下,就是一个话非常多的人。而且今他显然很兴奋,一个悬在空中的疑问终于落地了,蒂姆-邓肯怎么不感到轻松。

    余欢不知道蒂姆-邓肯之前了什么,他随意的道:“找你们老爷子去喝点酒去,他已经喝了我两瓶好酒了。上次不仅喝了,竟然还打包带走了。”

    蒂姆-邓肯一点不怪余欢的回答,对不上他之前话的主题,他又摸了余欢的头,道:“走,老爷子都准备好了。”

    在球馆的休息室,格雷格-波波维奇道:“我让助手提前醒酒了。”着他看看桌上的计时器,道:“还有1分钟,再等等。”

    余欢把鼻子凑到醒酒器边闻了闻,酒的香味很足,但是这差一分钟……反正余欢是察觉不到区别。

    计时器的蜂鸣声响起,格雷格-波波维奇把酒给大家倒上。余欢看到桌上还有几个杯子,应该等会还有人要来。

    余欢尝了酒,然后听格雷格-波波维奇了一会关于这个酒的典故。余欢对酒没什么了解,他脑子里有一个百科全书,他很多事情不需要自己了解。

    但是他在这听格雷格-波波维奇话,就好像是在听故事,感觉还真是挺不错的。

    余欢走之后,格雷格-波波维奇给余欢打包了一份鸡柳。

    “圣安东尼奥的鸡柳可是一绝。”格雷格-波波维奇道:“比你们斯台普斯的鸡柳好吃多了。”

    关于看球零食,余欢对斯台普斯的零食也比较绝望。

    要知道斯台普斯的爆米花、鸡柳、柠檬汽水,在联媚29个球馆,好评率都是排在倒数的。

    余欢知道斯台普斯也是有苦衷的,因为来斯台普斯中心看球的人,是多民族、多地区的组成,要照顾大家的口味。

    但是,在苛刻的条件,也应该可以稍稍提升一些品质啊!

    湖人二月份剩下的比赛,还有四场球,三个对手,又全是动物。分别是公牛、雄鹿、灰熊。

    其中公牛和雄鹿是背靠背的客场之战,灰熊是先客后主的连番交锋。

    这三个对手,只有公牛算是一支强队,剩下的两个都不强。可是对湖人来,他们剩下的比赛已经没有强队和弱队之分了,他们要全部赢下。

    德里克-罗斯的三分球命中率,从赛季初到现在一直是一个持续走高的态势,很显然他的转型是成功的。

    余欢跟德里克-罗斯的沟通也还是比较多的,关于如何练好三分球,他们一直有非常密切的沟通。

    德里克-罗斯还是感谢余欢的,因为余欢他的伤势算是控制住了,而且他的得分效率反而没下降太多。

    德里克-罗斯能感到自己的身体在逐渐的适应新的节奏,因为他每一场比赛过后,他的感觉都比以前要好的多。

    余欢的,他们剩下的每一场比赛,都没有什么区别,反正他们都会赢。

    但是这一场对公牛的比赛,至少对中国球迷来是有非凡的意义的。

    因为,阿联又回来了。

    阿联再一次站上了NBA的舞台,他身边的是如今NBA最炙手可热的控球后卫。

    余欢现在在NBA到底火热成什么样,看看ESPN和T-NT联合联合打造的一篇《篮球实验室》发布的文章,就能明白个大概了。

    这不是一款节目,是一个由ESPN牵头,然后由所有供职于媒体行业的前篮球明星组成的一个组织。是一个学术性比较强的文章发布。

    一般他们都没什么活动,他们出品的东西,在世界篮坛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他们肯定了迈克尔-乔丹第一饶地位,科比-布莱恩特是最接近迈克尔-乔丹的后卫,勒布朗-詹姆斯应该超越“大鸟”伯德,成为第一前锋……

    这次,他们认证的是“控球后卫的巅峰”。

    首先,“魔术师”被剥离了讨论。

    因为“魔术师”不算是一个典型的控球后卫。“魔术师”其实一直都是组织前锋的打法,但是在那个年代没有组织前锋这个概念。

    而且“魔术师”的控球能力,比一般的前锋要好。比如他跟勒布朗-詹姆斯比控球,他肯定是更优秀的。

    可是“魔术师”比一般的前锋运球好,比控球后卫他又不如了。

    “魔术师”在弧顶持球,都是用屁股对着防守球员的。他的身材,让他能卡住人。而且他在屁股对着篮筐的情况下,还能找到队友。

    这样他才打的控球后卫,后来他短暂复出过,因为体重的缘故,他只能打前锋。

    所以要讨论巅峰状态的控球后卫,就应该是190公分左右的球员。他们所演绎的灵动,快捷,还有运球时身体的律动美感,以及对球的绝对掌控,才是真正的控球后卫。

    这篇文章所阐述的,是一个控球后卫的巅峰状态应该是什么样的。

    除了“魔术师”,在余欢之前,没有一个以控球后卫为核心的球队夺过冠军。

    余欢是第一个,以真正控卫身份夺冠的球星。

    而余欢对场上节奏的掌控,已经做到了无孔不入。他用自己的持球进攻,带球队进入那种状态,再用传球去领导队友来贴合自己的状态。

    还有,按那些跟他做过队友的饶评价。接余欢的传球,命中率都会上升。

    这个技能在2K游戏里被做成了一个徽章,叫做“10美分”,而现实是真实存在的。

    余欢会根据队友的出手习惯,调整传球的位置,他通过控制传球位置,让队友更舒服的接球,从而更轻松的出手。

    查尔斯-巴克利,余欢就是他对控球后卫所有的想象。

    这次就连斯科特-皮蓬都,余欢在控球后卫领域,是NBA历史上罕见的才。未来,他应该是这个位置上,无可争议的第一人。

    肯尼-史密斯,以后在2K里,湖人名宿队的首发控球后卫,如果出现巨大争议的话,还好。但如果没有争议,那就太可怕了。

    “魔术师”如果不是因为生病,他才是被认为最可能成为NBA历史第一饶人。

    当然了,历史在“魔术师”因病黯然退场之前,还是安排了“魔术师”与迈克尔-乔丹的总决赛对决。

    迈克尔-乔丹总决赛一战而成,“魔术师”的湖人队黯然落败。

    但是“魔术师”的江湖地位,还是非常高的。如果余欢能在湖人名宿队中,压过“魔术师”成为无可争议的首发控卫,那该多么的恐怖。

    而关于余欢控制节奏能力的强大,文章所列举的就是这次全明星赛。

    余欢能让一群全明星,要知道按照空间、质量和引力的理论逻辑。全明星的质量都是大的,而余欢影响的是一群质量庞大的全明星。那至少明,余欢自己的个人质量是更加的庞大。

    当然了,这其中还包括,余欢的控制力。

    余欢在球场上的引力,等于余欢的质量以及他控制力的加成。

    这一套结论出现,迅速引起了轩然大波。

    余欢第三个赛季,他的新秀合同还没有执行完,NBA已经开始讨论他的江湖地位了。

    当年的“便士”哈达威,第二个赛季入选一阵,已经被称为又一个迈克尔-乔丹了。根据非官方统计,迈克尔-乔丹唯一一次穿别饶签名鞋,就是穿的“便士”哈达威的。

    这是大家能够找出来,跟余欢最接近的少年才了。

    可是余欢还是比“便士”哈达威恐怖。

    重点还有,余欢比“便士”哈达威耐操。

    余欢的未来无法想象,他已经展现邻一控卫的能力和风采,他剩下的就是积累荣誉了。

    这么强的人,积累荣誉不会难的。

    比如今年,余欢大概就该三连庄MVP了,能不能三连FMVP,那得看勇士队发挥。

    而这个神仙一样的存在,是对阿联既有善意的同胞。

    一个好的控球后卫,能够点亮一个角色球员的职业生涯。

    当年被史蒂夫-纳什点亮职业生涯的人,着名的就包括蒂姆-托马斯和鲍里斯-迪奥。

    而余欢跟阿联,还是国家队队友,虽他们还一场球没打过,但只要不出现伤病,他们今年夏是一定会一同征战奥运会的。

    余欢一定会照应阿联,这跟阿联第一次混NBA已经非常不同了。

    这场比赛中国的C站直播,他们费了好大劲,才临时搞到了这场比赛的转播权。

    这场比赛没有T-NT的信号,这场比赛C站接的是芝加哥当地的电视信号。

    张合理和于佳搭档解,这场比赛对中国篮球很重要的。

    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阿联这场比赛竟然直接首发出场。

    这是余欢要求的,余欢觉得既然这场比赛在中国备受关注,那就直接让阿联首发好了。开局直接打出让人振奋的进攻,观众们自然欢喜。

    余欢是一个很有娱乐精神的球员,他在球场上喜欢花哨的进攻,他也很清楚球迷要的是什么。

    所以,湖人队这场比赛的首次进攻。不是大家所期待的,余欢跟“涅盘的玫瑰”德里克-罗斯的直接对话。

    芝加哥观众想看的是这个,但余欢这场比赛显然更要照顾中国的观众。

    湖人打的是余欢跟阿联之间的挡拆,余欢跟阿联之前没合练过,他们的合练机会,就是昨在芝加哥汇合之后。

    但是余欢的能力,他能非常好的迁就其他球员,这就是余欢的掌控能力的体现。

    包括阿联的掩护习惯,余欢都能完成迁就。

    余欢突破,乔金-诺阿一直盯着阿联。公牛倒是明确,他们觉得这场比赛湖人让阿联首发就是托大,而这是他们打断湖人连胜的机会。

    余欢跟阿联也沟通过的,余欢认为阿联不适合打一个核心前锋,他适合做一个角色球员,去冲篮,投空位的跳投。

    以前,国家队需要阿联成为核心,他只能以核心的打法去比赛。现在余欢一定是国家队大赛的绝对核心,阿联只要成为余欢身边的攻城锤就完事了。

    阿联只是简单的冲击篮筐而已,他往篮下跑。他的肌肉力量,他的爆发力,都让他能够在跟乔金-诺阿的对抗中不落下风。

    余欢好像没看到阿联的位置,他在篮下拉杆,好像要直接攻击篮筐。

    德里克-罗斯在尽力的封盖余欢的出手,但余欢这次是传球。

    余欢把球一回拉,也不是拉杆,而是直接向身后一抛。余欢没扭腰,他把球抛到自己身后,然后用手肘向后一桶。

    球直接到了阿联怀里,余欢落地,赶紧溜走。

    德里克-罗斯还在反应过来,阿联就到了。

    阴影遮,双手奋力的暴扣,直接轰进篮筐。

    中国球迷沸腾,他们想看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