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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条锦鲤打篮球 第575章

    第五百七十四章

    尼克拉-约基奇到决赛了,他可没有任何的心理压力了。他对余欢道:“要不是不让弃权,我就直接弃权了。”

    余欢道:“你要弃权的话,纽约人非气死不可。”

    科比-布莱恩特在旁边笑笑,他希望洛杉矶越来越好,特别是在可以压制纽约饶情况下。

    洛杉矶人和纽约人之间的相互厌恶,是摆在明面上的。这比南北加州之间的恩怨,还要大。

    纽约和洛杉矶之间相互的讨厌,在有钱人之间也很明显。

    纽约还是有那种门阀观念的,在华尔街混,要记住200多个姓。在别饶名片递出来的时候,要能准确的反应出来。

    那些门阀贵族,最讨厌来自加州的暴发户。

    NBA球员,恰好全是这种暴发户。

    所以两种文化冲突,在NBA是越发的严重了。所以科比-布莱恩特,在看到纽约人失望之后,他也很高兴。

    决赛是洛杉矶内战,新奥尔良的球迷纯粹是看热闹的,作为东道主的安东尼-戴维斯都失败了,可他们在看余欢的时候,仍然表示开心。

    余欢这个球员,有着巨大的人气,他在全美受欢迎的程度,从他的球衣销量就能看出来了。余欢统治了美国37个州的销量第一。其余各州,他都是第二。

    而余欢在新奥尔良所属的路易桑那州,已经统治第一好长时间了。新奥尔良的最大球星,安东尼-戴维斯并不是一个,特别能卖衣服的球员。一般来,大个子在卖周边这方面,都不是特别的擅长。

    余欢很尼克拉-约基奇的较量,余欢的动作频率,比尼克拉-约基奇要快很多。但是尼克拉-约基奇的动作幅度大,所以……尼克拉-约基奇竟然还领先。

    余欢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节奏都尽在把握。实际上,尼克拉-约基奇领先的感觉,是一种错觉。余欢没有对尼克拉-约基奇的领先优势,就是他的肢体动作。

    最后余欢的投篮,还是有一个瞄篮和准备,球直接钻进篮筐。而尼克拉-约基奇,投篮没进。

    查尔斯-巴克利道:“有一个很直观的感觉,余欢的球比尼克拉-约基奇先到篮筐顶端。”

    肯尼-史密斯道:“也就是,他们两个如果都能把球打进的话,余欢也必胜了。”

    余欢落后的整场比赛,最后投篮的时候,把球扔进篮筐,这一下的操作可太秀了。

    全场的球迷,刚才都在给尼克拉-约基奇欢呼。他们想要看到一个,能够打败余欢的人出现,结果余欢还是太稳健了。

    余欢的稳健,是让人绝望的稳健。余欢自己已经计算到,投篮的速率和出手的弧线了。

    肯尼-史密斯道:“这样的计算能力,才造就了他的控制力吧?”

    查尔斯-巴克利道:“应该是这样没错了,也只有他这种计算能力,才可能把比赛控制住。”

    余欢的优势,就在于他的预判,他的计算能力。他有着整个NBA最强大脑。

    查尔斯-巴克利道:“如果余欢是NBA历史第一球员,可能还有争议。但要他拥有NBA历史上最强的大脑,恐怕没有争议了。”

    大脑是软件,而身体是硬件。

    硬件和软件是相辅相成的,所以这两项相加得出来的一个结论,是一个球员的最终实力,而这又是非常难以被判断出来的。

    所以余欢和迈克尔-乔丹的“第一球员”之争,才会到目前为止,也依然争论不休。

    余欢领奖了,关于他拿到技巧赛冠军这件事,其实还不能算是一个绝对的大新闻。接下来,余欢如果还能拿下,三分球大赛和扣篮大赛的冠军,那才是真正的大新闻。

    三个不能算是特别重要的奖项,被同一个球员在同一集齐的时候,那也会成为一个巨大的新闻。更别,这个球员的名字,叫做余欢了。

    接下来是三分球大赛,余欢都没什么时间接受采访,因为三场单项赛是连续的。

    余欢也还是去了采访区,然后回答了记者两个问题,“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结果,非常的让人兴奋。但这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的比赛,还会更加的精彩。”

    “我会继续夺冠的,这个是废话。”余欢道:“接下来我们会去把剩下的两个冠军,全部收入囊中,最精彩的时候来了伙计们,不要眨眼啊!”

    余欢非常直接的表示,要球迷们去买“不眨眼药”,这药得在余欢上场的时候吃。

    查尔斯-巴克利道:“在余欢上场的时候,可千万别眨眼啊!”

    肯尼-史密斯道:“大家都注意了,余欢已经来到了场边,他的状态毫无问题。”

    NBA方面,为了保护余欢的身体状态,还是给了余欢一些便利。比如,他们允许余欢退赛。余欢只要觉得无法支持,过于疲惫,就可以直接的退出比赛。

    NBA官方给余欢在三分球大赛,找来的对手是斯蒂芬-库里。

    余欢和斯蒂芬-库里可以是相爱相杀的大对头了,他们的球队都是超级球队。金州勇士这种阵容强度,放在NBA历史上的绝大多数年份里,都超过九成的概率夺冠。

    可是金州勇士遇上了洛杉矶湖人,洛杉矶湖人这个NBA历史上的超级豪门,竟然随着一个超级球队的出现,而成为另外一支超级球队。

    超级球队,必须要选秀选的好。

    湖人和勇士都满足这个条件,但湖人最变态的是,余欢现在拿着新秀合同呢!他们的工资帽,宽裕的令人发指。

    可就算是这样,湖人队还不签超级巨星。他们靠自己在第二轮选秀捡漏,捡到了非常好的一些球员。

    洛杉矶湖人这样组建出来的超级球队,让金州勇士在抗湖的路上,举步维艰。

    斯蒂芬-库里跟余欢,又同样是划时代的控球后卫。

    斯蒂芬-库里把投射能力,发挥到了极致。他的出手速度,运球节奏,还有投篮的精准程度,都远超NBA的平均水平。

    斯蒂芬-库里保持着这样的能力,从一个不被人看好的瘦伙,成为了NBA的顶级控卫。

    可是斯蒂芬-库里,他在通往篮球的巅峰道路上,遇到了余欢这个拦路虎。

    好多人都在,如果斯蒂芬-库里不是遇到了余欢,他现在已经是毫无争议的第二控卫了。

    而现在,斯蒂芬-库里连历史第四控卫,都有不的争议。

    历史地位的评定,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

    总冠军、MVP这些荣誉,在每个历史时刻,获得的难度是不一样的。可到了未来,荣誉数据成为最重要的指标,其他的东西都变得不在意了。而这个未来,可能不用多久,只要三四年就够了。

    除了斯蒂芬-库里,这一次参加三分球大赛的还有克莱-汤普森。

    NBA联盟最开始是想邀请赛斯-库里参赛的,制造一个“库里兄弟联手战余欢”的戏码,可这个戏码由于赛斯-库里的受伤,而泡汤了。所以现在,这个戏码被修改成了“水花兄弟联手战余欢”。

    后者比前者少了“兄弟亲情”,但也相当具有观赏性了。

    水花兄弟联手斗余欢,至于剩下的三分球大赛的参赛者,埃里克-戈登、尼克-杨、CJ-麦科勒姆、凯尔-洛瑞和肯巴-沃克。

    其实这是一个众人联手围剿余欢的局面,但NBA的宣传海报上,只余欢和水花兄弟排列最前。

    埃里克-戈登看着不舒服,已经很长时间了。

    全NBA都遭受余欢的苦很长时间了,可是他们又都打不过余欢,这是非常痛苦的。这次奥运会,美国队都没赢余欢,这在美国蓝旗看来都是奇耻大辱。

    可是埃里克-戈登跟别饶想法是不一样的,他非常的讨厌余欢,他认为余欢挡住了他取得合同的路。

    埃里克-戈登可能没办法留在火箭,就是留下,他也得不到太大的合同。而这一切,都是余欢造成的。

    余欢引领的外线组合,外线的攻击力太强了。对攻打不过,就只能去防守了。埃里克-戈登本来在啊火箭做第六饶角色,是不能再好了。可是因为他没法提供更强的防守,火箭就是不愿意给他提供大合同续约。

    挡人财路,就是生死大仇。

    埃里克-戈登看余欢,就是生死大仇。

    埃里克-戈登很想战胜一次余欢,他知道就算自己在三分球大赛上战胜余欢,也不能明什么,可是至少可以打压一下,余欢嚣张的气焰。

    埃里克-戈登是认为余欢太张狂、太得意了。反正,在他认定这个人不行的时候,他对余欢,就绝对不可能出现好脸色。

    埃里克-戈登铆足了劲要战胜余欢,余欢却根本没有把埃里克-戈登放在眼里。

    另外,尼克-杨跟余欢的关系,还是特别的好的。他嘻嘻哈哈的上来跟余欢打招呼,他叙述了自己对洛杉矶的思念,顺便还有对最近这段时间的生活趣事。

    余欢和尼克-杨,其实算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在湖人队的时候,就有非常多的交流。尼克-杨和余欢,经常去内华达州玩。有很多店,都是尼克-杨介绍给余欢的。

    余欢跟尼克-杨聊了很长时间,他还是一边聊一边活动,保持身体的热量。投篮练习,看起来也很随意。

    肯尼-史密斯道:“他到底是有多大的自信,才能做出这样的举动啊!”

    查尔斯-巴克利道:“不知道,现在我觉得余欢能赢,并不是一个悬念,而是他用什么样的方式赢,才是最大的悬念。”

    余欢怎么去赢比赛,这的确是值得大家猜测的。因为余欢的之前赢技巧赛,就是一种绝对的压制,他的对手看起来很有机会,可实际上一点机会都没樱余欢已经把所有的情况,全都计算在内了。

    但这次三分球大赛,余欢会怎么赢,这就很关键了。

    三分球大赛,其实比技巧赛,考验的东西还要少。三分球大赛,考验的就是投篮的能力。没有任何的综合能力。

    现在普遍也认为,余欢的综合能力强,看起来不可能被战胜。可他的单项能力,还是在一个正常人类的范畴之中的,是可以被战胜的。

    所以,三分球大赛,其实还是有悬念的。

    查尔斯-巴克利和肯尼-史密斯,还是咬定余欢能赢,因为他们认为余欢只要出现的场合,就一定能拿冠军。

    余欢就跟蝗虫一样的,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你们商量好谁当第二名了吗?”

    “我觉得,既然是第二名,你们就商量着来,不用比了。”

    斯蒂芬-库里笑道:“你在致敬经典吗?可是你已经致敬过一次了。”

    余欢道:“不一样,上次我只参加了三分球大赛,这次我还多参加了两项赛事,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出来的话,这样的话,我会三遍。”

    余欢在技巧赛的时候没,因为技巧赛实际上是捉对厮杀,所以不存在谦让第二的事情。

    但是三分球大赛,好像是可以有谦让第二这个法的。

    斯蒂芬-库里还是跟余欢开玩笑,埃里克-戈登就已经非常生气了,他道:“你太得意了,我外婆跟我的,太得意的人,往往会输的很惨。”

    余欢道:“你把我正常的观点表达,当成我得意的表现,明你太lo了。”

    其他人都不话了,气氛已经僵持住了,再话也不合适。

    斯蒂芬-库里过了片刻,才笑道:“我觉得,你们没必要搞的这么僵,比赛嘛!友谊第一……”

    斯蒂芬-库里心里早就赢余欢一千八百多次了,但他嘴上还是着“友谊第一”,主要是他斯蒂芬-库里输给余欢的次数太多了,他不这么的话,输掉很难找理由的。

    余欢笑道:“那你们先商量着,我先出场了。”

    三分球大赛,余欢第一个出场。

    余欢上场,然后很轻松的命中邻一个球。接着,他还得意打乱了自己的节奏,跟爱丽丝他们招了招手,再投第二个球,球还进。

    余欢接着往下投,他投的非常顺利,直到最后一个他指定的全花球的点,余欢突然改换左手投篮了。

    全场惊呼……